㈠ 盐城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盐城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40万。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40万元,低于10万元的可放宽至10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20万元,低于5万元的可放宽至5万元。
【拓展资料】
对于现在购买房屋来说,是会有很多的贷款优惠的政策的,在众多的贷款政策当中,还是属于使用公积金贷款就是非常的不错的,因为公积金贷款就是会享受比较低的首付以及利率上面的优惠。
一、盐城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二)首套房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三)首套房按使用配偶额度计算的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后都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条件。
(一)个人及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二)本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的公积金帐户内有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
(三)具有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四)有合法有效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合同或其他批准资料;
(五)所购买的住房主体结构已封顶;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房。
㈡ 关于江苏省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购二手房初审复审用了两天。三审要多久如签订合同后放款需要多久。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从申请到放款一般需要1-3个月的时间。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1、职工提供材料;2、管理中心审核审批;3、管理中心开出。不急微信就能看到进度,微信城市服务凭借其自由、免费、多便捷、跨平台等特点,让人们生活相比更加方便
㈢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提供学历证明吗
以盐城市为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提供学历证明。
按照《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相关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
1、借款人夫妇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结婚证或户口簿(两件中有一件能证明夫妻关系即可);当年转业干部、退伍军人提供转业或退伍有效凭证。
2、①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房管部门鉴证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②建造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③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①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不低于房价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发票;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不低于预算款规定比例以上的自有资金凭证;
②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契税发票。(购买二手住房,选择交易资金托管,另需提供《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
4、担保资料:
①以现房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抵押房产所有权人(抵押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或结婚证;
②以有价证券质押的,需提供有价证券及冻结手续、有价证券所有人身份证;
③以公积金质押的,需提供出质人同意的质押书、出质人身份证;
④以担保公司担保的,需提供担保公司的担保书;
⑤以所购房抵押加开发商阶段性保证的,需提供与中心签定合作协议的房产开发商出具的阶段性保证担保书;
⑥购买二手住房,选择交易资金托管,提供安居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书》;
⑦有第三人担保的,需提供担保书、担保人身份证。
(3)盐城公积金贷款审批扩展阅读:
以盐城市为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学历证明。
只需要借款人已开户满半年且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当年转业干部、退伍军人除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有合法有效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合同或其他批准资料。所购买的住房主体结构已封顶;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阜宁县缴存人在阜宁县购房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非本单位在职职工,采取挂靠或代缴等形式,实际是由缴存人本人缴纳单位部分及个人部分公积金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所购的房屋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暂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盐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㈣ 盐城二手房能拿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在盐城购买二手房申请办理公积金住房贷款,共分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一、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 1、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3、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4、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5、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6、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7、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二、借款人委托中介公司代办手续。 1、客户直接向第三方中介公司咨询,领取并填写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将全套贷款资料提交第三方中介公司,由第三方中介公司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 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贷款资格、额度及年限审批后,发放贷款承诺书。 4、第三方中介公司为房屋买卖双方代办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手续,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并与第三方中介公司签订提供担保的三方协议。 5、房屋产权证单证过户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即可发放贷款资金,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直接划转到卖方开立的存款专户内,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从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6、第三方中介公司为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移交贷款银行收妥归档。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胡海天推荐
㈤ 盐城公积金贷款审批进度查询
您好,公积金贷款审批进度的查询只能是与您公积金贷款办理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咨询,请悉知。
㈥ 江苏盐城: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调至60万元
4月20日,澎湃新闻从江苏省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盐城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由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
同时,新政明确,恢复第二次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首次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结清的缴存职工,新政策实施后,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按照新政,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保底贷款额度由15万元调整至20万元;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保底贷款额度由8万元调整至10万元。
对于此番调整最高限额的原因,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2015年3月,为响应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转型升级发展的部署要求,盐城市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款额度由单人20万元调整为30万元,家庭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政策实施后,公积金贷款规模逐渐增长,个贷率快速提高,截至2017年9月底个贷率达到145.6%,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风险凸显。2017年10月,盐城市调整了贷款最高额度,将家庭可贷额度由50万元调回到40万元,单人可贷额度由30万元调回到20万元,并取消了第二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2017年以来,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公积金扩面力度,强化归集缴存管理,严格执行贷款政策。经过持续努力,至2022年3月末,个贷率降至85%,资金流动性状况明显改善。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仅4月以来,已有包括福建龙岩、南平多地,江苏泰州,甘肃省,浙江丽水、台州,云南昆明,湖北荆门,天津,四川资阳等地纷纷出台公积金新政,其中包括降低首付比例以及上调贷款额度、父母可提取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等。
㈦ 在盐城买二手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盐城购买二手房申请办理公积金住房贷款,共分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一、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
1、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3、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4、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5、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6、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7、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二、借款人委托中介公司代办手续。
1、客户直接向第三方中介公司咨询,领取并填写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将全套贷款资料提交第三方中介公司,由第三方中介公司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
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贷款资格、额度及年限审批后,发放贷款承诺书。
4、第三方中介公司为房屋买卖双方代办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手续,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并与第三方中介公司签订提供担保的三方协议。
5、房屋产权证单证过户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即可发放贷款资金,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直接划转到卖方开立的存款专户内,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从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6、第三方中介公司为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移交贷款银行收妥归档。
㈧ 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公积金异地无法贷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一些工作调动的缴存人。例如原先在A城市工作,缴存了不少公积金,调动到B城市后,如想在B城市买房,则无法使用A城市的买房公积金贷款。这样一来,买房公积金的资金就容易沉淀,白白闲置非常可惜。
去年10月份住建部等三部委发布公积金新政时,首次提到要求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但买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涉及不同城市的地方利益,没有操作细则很难推进。近日,住建部的通知给出了细则。
通知指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买房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按照新的流程,异地买房公积金贷款将如何操作呢?假设盐城市民李先生在盐城缴存有公积金,现在在南京工作,需要在南京买房使用买房公积金贷款。那么他首先可以向南京公积金中心咨询,被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要审核的材料;接着到盐城公积金中心打申请,对方审核确认符合资格后,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拿着这份证明,李先生就可以顺利在南京办理买房公积金贷款了。
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以上是公积金异地贷款相关手续。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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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申请住房公积金代扣房贷需要那些手续(盐城)
住房公职金是自动扣款的,你只需要办理好住房公职金即可了。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公积金账户的借款人已开户满半年且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曾经在异地(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三)购买、建修首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在90㎡(含)以下的,首付款(自筹资金,下同)金额不低于总房价的20%;建筑面积在90㎡以上的,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总房价的30%。购买、建修第二套自住住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总房款的40%。
(四)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良好。夫妻有一方信用不良或其未婚子女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不能贷款。
(五)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借款人不能按要求提供担保的,管理中心可拒绝贷款。
(六)购买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商品住房,下同)的,在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日前(所购房屋为现房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购房款一次性交付的,在全额付款发票开具之日起三个月之内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开具后三个月之内申请;建修自住住房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七)用房产作抵押,抵押人应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不满18周岁人员的房屋不予抵押。
第十条 非本单位在职职工,采取挂靠或代缴等形式,实际是由缴存人本人缴纳单位部分及个人部分公积金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十一条 借款人所购的房屋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暂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待原贷款结清后,在规定时间内方可办理。
第十二条 不同家庭共同购买同一套住房,各个家庭可以分别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但不得用所购房进行抵押,借款人按所占房屋份额核定房价并计算贷款额度。房屋份额应当在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未明确的应出示房屋份额公证书。
参考资料http://www.ycgjj.com/news/viewContent.jsp?id=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