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已交首付,商业贷,银行审批都通过了,这期间住房公积金政策变了,又想组合贷款,中介不同意怎么办
一个不是同意不同意的问题,因为到这一步了,你需要把审审批银行商业贷的贷款重新审批的话。,这个基本算是违约的,还要重新处理到违约的钱基本上还要多出几万块钱才能改变贷款方式。而且时间也会更长。最好的方式是不管他政策怎么办,签使用者商业贷,然后一年之后再转转换成组合贷款。
⑵ 公积金贷款申请已通过,可不可以取消重新再调整额度
摘要 您好,是不可以的。因为这个公积金贷款申请通过之后,你就只能按照你申请的额度去进行相关的办理。
⑶ 组合贷款,最后审核不通过还可以更改贷款金额吗
那只能下次了吧
⑷ 已经有2次公积金贷款记录,能够第三次申请组合贷款吗
可以的。
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组合贷款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⑸ 组合贷算几次贷款记录以后再申请贷款是否受影响
您好,组合贷款是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组合,因此在两种贷款中各算一次贷款记录。
办理过组合贷款后,再申请住房贷款必定会有所影响,具体影响有以下几点:
① 对首二套的认定的影响:
以后再购买房屋,不管是选择纯商贷、纯公积金贷款还是组合贷款,因为已有一次住房贷款记录且名下有房,所以再购房屋被认定为二套房。
② 对纯公积金贷款的影响:
如果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再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就将无法办理,只有等贷款还清了,才能再购房。
③ 对最低首付比例、最高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的影响:
因为再购房屋被认定为二套房,所以相应的最低首付比例、最高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等都将依照二套房的标准执行,相对于首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和最高贷款额等都会有所降低,借款人的还款压力也会大。
⑹ 我想要改贷款年限,但是已经提交了组合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也审批通过了,还可以取消吗,你是怎么解决的
已经审批通过了,就不要改了。
如果你改时间,有需要审批一遍。
你可以一年后采用提前还款,再重新计算还款年限。
⑺ 按揭组合贷款,公积金在5月底批准了,商业贷款遇麻烦要在9月才能办,那时公积金是否要重新审批,求助
你这个是什么贷款?
按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的,
⑻ 住房组合贷款银行未放款前可以放弃这家银行(审批太慢)可选择其他银行重新申请贷款吗
住房组合贷款,银行是要进行审核的。这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如果你选择其它银行当然是可以的。但选择其它银行重新申请贷款,也是要审核的。还是不要换银行的好。
⑼ 我是组合贷款的,网签合同名字错了,公积金商贷己批,过户时发现,公积金中心是否要重新申请审批
需要,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批贷之前的面签过程就需要提供网签合同,这个时候就理应发现网签合同名字错了,若是没有发现,后续的程序都错了,所以需要重新打网签,再走一遍。
⑽ 开始选择组合贷款公积金也审批通过了,后来改成纯商贷了,还需要重新审批吗
需要,只要更改,都需要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