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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贷款要啥条件

发布时间: 2022-06-02 00:53:54

㈠ 房贷贷款条件有哪些要求

房贷贷款有以下条件:有合法的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提供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同意以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借款人已交付了房屋首期购房款20%以上,并且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后,开发商要求将房子抵押给银行。
【拓展资料】
一、审批完要多长时间才可以放款
很多人认为房贷批了,就马上可以领取到审批的贷款资金了,这其实也是一种错误的想法,贷款审批后,需要先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完成后,放款快慢还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贷款种类(纯商业贷、组合贷);二是银行贷款额度。
1.贷款种类:纯商业贷款买房,在银行领导审批结束以后,如果恰好分行有额度的,那么一般都可以直接提取放款了,正是因为商贷放款比较快,所以开发商都喜欢购房人使用商贷;如果购房者申请的是组合贷/纯公积金贷款,那么公积金部分还涉及到公积金中心的额度,这时候除了银行审批外还需要等待公积金中心审批,而且即使公积金中心审批了,也需要等建筑物封顶后才会予以放款,所以组合贷的时间往往都很久。
2.银行额度:很多人感到不解,银行不是放贷的机构吗怎么会没有贷款额度,还需要再等待;这其实与总行给予的额度有关,举个例子:比如当地房地产市场最近很火爆,买房子的人特别多,扎堆买房,短期内申请房贷的人数飙升,这时银行就容易出现信贷额度不足(一方面银行的贷款额度来源于存款的额度,存贷比有一个限额比例;二是有的银行为了控制信贷风险,对各个行业,特别是风险聚集度较高的行业设定一个限额,超过低限,不再接件;超过中限,现有已接件的不再审批;超过高限,已审批未放款的暂不放贷),所以一旦遇到这类情况,只能老老实实地等(等旧客户归还释放额度出来),要说等多久,一般没有具体时间,反正现实中等几个月也不少见。

㈡ 房产证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房产证贷款需要手续如下:

1、贷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等待银行审批。

2、如果银行审批合格,贷款人需要向银行提交房产证的复印件及其它银行所需资料;然后银行会对贷款人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贷款金额取决于房产评估价格。

3、接下来就需要签订一系列合同了。同时贷款人需要拥有相应的银行账户,如果没有则需要立即开通。

4、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房产证抵押登记。

5、银行会将贷款打入你的专门账户,此时用房产证贷款的流程就算是完成了。

房产证贷款需要条件如下

1、抵押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也就是说即使房产证不是自己的,只要经过他人同意并且有同意抵押的证明,可以利用别人的房子申请抵押贷款

2、房产证申请贷款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3、申请贷款需要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

4、房屋的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

5、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6、要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所抵押房屋的房产证,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㈢ 贷款买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收入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人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

3、有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且借款人支付符合规定的首付款;

4、借款人的职业和经济收入稳定,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经办理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6、在办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通过自然人生家庭理财卡办理贷款支用和偿还等结算业务;

7、该办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㈣ 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1、贷款买房需要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证;2、贷款买房需要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3、贷款买房需要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贷款买房需要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有贷款人认可并符合规定条件,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5、贷款买房需要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或有关批准文件;6、贷款买房需要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指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价值;7、贷款买房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的存款或现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的存款或现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8、贷款买房需要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款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且借款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因借款人的原因造成贷款人的损失,借款人应负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㈤ 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三章 贷款程序
第七条 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第八条 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
第九条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账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第四章 贷款期限与利率
第十条 贷款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
第十一条 借款人应与贷款银行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 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法定贷款利率(不含浮动)减档执行。即,贷款期限为1年期以下(含1年)的,执行半年以下(含半年)法定贷款利率;期 限为1至3年(含3年)的,执行6个月至1年期(含1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3至5年(含5年)的,执行1至3年期(含3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5至 10年(含10年)的,执行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0年以上的,在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 过5%。
第十三条 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基础上加点执行。贷款期限为1至3年(含3年)的,加18个百分点;期限为3至5年(含5 年)的,加216个百分点,期限为5至10年(含10年)的,加234个百分点;期限为10至15年(含15年)的,加288个百分点;期限为15 年至20年(含20年)的,加342个百分点。
第十四条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五章 抵 押
第十五条 贷款抵押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不得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六条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七条 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放款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
第十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第二十条 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章 质押和保证
第二十一条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质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执行。生效日期按第七十六条至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执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第二十二条 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坏、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的,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 有存款账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第七章 房屋保险
第二十五条 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
第二十六条 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因借款人过错的毁损,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第八章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九条 保证人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或发生合并、分立或破产时,借款人应变更保证人并重新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十条 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第九章 抵押物或质物的处分
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
第三十二条 处分抵押物或质物,其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其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贷款人应退还抵押人或出质人。
第三十三条 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四条 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
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个人住房贷款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城镇居民修房、自建住房贷款,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贷款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㈥ 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买房满足的条件是:借款人应当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人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等。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贷款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㈦ 买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贷款买房的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收入和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期限不应超过70岁。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担保。 7、若申办的是公积金贷款,还必须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以及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名下也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
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1、查询购房资格
一般而言,拥有本地户口的购房者都可以在本地购买首套房,而外地户口买房需要符合一定的交税或交社保的要求。
2、选择房屋
3、交定金
4、签购房合同
5、办贷款手续
购房者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合适自己的贷款方式,一般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按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
6、接房验收
个人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材料?
1、贷款申请表
2、认购协议书或买卖合同
3、身份证明
4、收入证明(包括税单、银行存款记录及雇主确认书)。
异地贷款
外地户口买房就是异地,是指购房者的户口所在地和要购房屋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省份。外地人异地购房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而对于很多异地购房的人来说,了解异地购房所需的条件和需要准备的材料会使购房过程轻松很多。而且异地购房的人不一定都能全款购房,这就遇到了需要解决的贷款问题。
异地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建造、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造、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或,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担保。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㈧ 房屋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不能超过65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国内有常住户口或有限居留身份;3、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找银行贷款买房子的,购房者在准备申请银行贷款买房之前,最好先了解清楚自己是否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通常情况下,银行贷款只针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开放申请,为了保证放出的贷款能够按时收回,银行还会要求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同意以所购房产作为借款抵押。购房者需要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且办理相关的所需资料来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然后银行会对购房者进行审查,进而对贷款的额度进行确定。接下来借款合同的办理,由银行代办保险,再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剩下的就是由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办理购房贷款所需要的资料和流程如下:户口本、婚姻证明、身份证、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购房合同(已婚提供夫妻双方资料)条件:只要有稳定的收入和银行流水,银行流水只要每月都有就可以了,收入证明上的月收入需要是月供的2倍。一般地,对银行来说,两年内不能连续三次逾期和累计六次,而且这是以家庭为单位看的。首先购房者要清楚,银行贷款手续的办理时间是在购房合同签订之后,购房者如果已经交了首付款,并且签订了购房合同,那么就可以带着事先准备好的贷款资料去银行申请贷款了。银行会对购房者进行审查,进而对贷款的额度进行确定,大多数的银行还会代办保险,抵押登记和公证,如果这些都没有问题了的话,剩下的就是由银行发放贷款了。

㈨ 申请房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