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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纯公积金贷款条件

发布时间: 2022-06-08 05:40:27

㈠ 合肥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1、公积金贷款额度

(1)最高额度:个人45万,夫妻两人55万。(2)2020年9月1日发布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个贷率来设定预警等级。(个贷率人贷款余额/缴存余额)(3)贷款额度确认标准

新增计算方式:贷款额度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连续缴存1年以内(含1年),倍数0;续缴存1-2年(含2年),倍数5;连续缴存2年以上,倍数0;余额不足1万元,按照1万元计算。

2、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合肥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

3、公积金贷款年限

(1)可贷最长年限0年。

(2)可贷年限0-房龄(竣工日期)

(3)可贷年限定退休年龄(男60/女55)-实际年龄+5

三个方面取最小值。按照最新政策,新房是可以贷款30年的,而二手房因为房龄,贷不了30年。

(4)市直公积金贷款,房龄不能超过20年(2000年);省直公积金贷款,房龄不能超过30年(1990年)4、公积金贷款利率

(1)首次贷款,基准利率(3.25%)

(2)二次贷款,利率3.575%。

5、公积金认房认贷

(1)认房:家庭名下在合肥市区的房产套数,两套及以上,不能申请贷款。

(2)认贷:家庭名下在全国范围内公积金贷款次数达到2次,不能申请贷款。

6、公积金贷款次数

(1)最多2次。

(2)婚前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婚后合并记入家庭贷款次数。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次数记入当事人贷款次数。

7、异地公积金贷款

(1)异地公积金不能在合肥贷款。

(2)在合肥连续缴存满半年后,可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3)异地公积金,若能和合肥公积金连续,缴存月份可叠加,余额可叠加。

(4)异地公积金,若不能和合肥公积金连续,缴存月份不能叠加,余额可叠加。

法律依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五、预警信息发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初向社会公布个贷率,当个贷率连续两个月达到一定区间时,从第三个月开始向社会公布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并从公布次月起执行。预警等级及相应调控措施,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住建厅备案。

㈡ 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怎么样,容易申请吗

2011-09-07
左段小怪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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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班长
合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1)、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2)、对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3)、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5、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㈢ 合肥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㈣ 合肥公积金买房能贷多少

法律分析:目前,合肥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55万元。如果是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贷款额度最高是45万元。如果是夫妻双方缴纳公积金,那么贷款最高额度才是55万元。一般来说,贷款的金额还要不能够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70%,具体的贷款额度,可用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之和×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0.5的申贷系数来计算。借款人及配偶需要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同时满足其他贷款条件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㈤ 合肥公积金贷款要求

借款人通过网上或现场咨询,下载或领取相关表格。借款人持相关材料至管理中心业务受理柜面提出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现场审批并出具书面审批意见。借款人持中心同意贷款的书面审批意见至“一站式服务”银行柜台,进行面谈。通过后,现场草签借款合同。银行通过人行征信系统对借款人、共有权人家庭个人信用情况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交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符合的,告知借款人原因及相应解决方案。担保公司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向管理中心申请发放贷款。管理中心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安排贷款发放。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积金中心都提供以上类别的贷款,请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㈥ 在合肥,用公积金贷款到最大额度,需要什么条件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款金额的计算方式:

1、个人最高贷款额45万,夫妻最高贷款额55万;

2、2、可贷金额=缴存基数x0.5x12x可贷年限;缴存基数=申报工资基数=月缴存额/月缴存比例可贷年限=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实际年龄+5岁且≤20年(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20年)且≤30年-房龄。

3、例子:假设某房源竣工日期为2008年1月,现在是2019年2月,则房龄为2019-2008+1=12年(月份零头不足一年按照一年计算,进1法)。例如:小爱同学30周岁,月缴存基数为6000元,则小爱同学可贷年限为60-30+5=35年,且30年-12年房龄=18年,满足所有条件后取最小值,则小爱同学可贷最高年限为18年。可贷公积金金额为:6000x0.5x12x18=648000元,由于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45万,则小爱同学最高可贷18年,45万元。

使用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1)借款人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借款人所购商品房开发商与建行蜀山支行、工行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徽行长江路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等银行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借款人常住在合肥市;

4)借款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无征信不良记录;

6)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7)借款人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借款人购房首付款不低于20%;

9)借款人双方无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㈦ 申请合肥市直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

您好,按照最新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须知,合肥市公积金的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所购普通自住二手房应在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须是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的房屋或单位宿舍的二手房,房屋年限从房屋竣工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二十年。

申贷人在合肥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

㈧ 合肥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公积金需要连续交满半年以上可以贷款买房。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