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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夫妻公积金贷款条件

发布时间: 2022-06-08 06:05:22

Ⅰ 泰安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条件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泰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截止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四、申请人必须是购买自住住房,且用地性质为出让住宅用地,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
五、申请人同意以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或以保证人、担保公司作连带责任保证。
六、购买自住现房、期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其中: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拆迁房的申请人,首期付款不低于拆迁合同差额价款的30%。
七、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八、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九、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申请人及其配偶、担保人须同意授权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状况。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有未清偿大额债务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
泰安市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明、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无婚姻诚信声明)、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无房产证明,不需提供其他材料。
2.购房提取金额的认定范围,包含购置住房、车库、车位、储藏室、配套房以及缴纳的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
3.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未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已备案网签的购房合同、交款收据3年内,也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
4.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在取得购房首付款支付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
5.职工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车位费等,在同一张发票(收据)上无法分割的,可按合计金额办理提取。
6.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年内有连续3次(含)或累计6次(含)以上逾期记录的,本年度不能办理还贷提取;一年内有连续3次或累计6次以下逾期记录但已足额还款的,本年度可以办理还贷提取。
7.家庭成员患有《关于统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大病病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泰人社发〔2012〕61号)所列25种门诊慢性大病病种的,患者及其配偶提供3年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可提取公积金全部余额;若余额不足医疗费的,可提取其他家庭成员的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所列全部医疗费用。
8.对企业缴存状况进行梳理,对那些因破产、改制已停止缴存、职工也纳入封存状态的企业,要抓紧联系,做好清理工作。
9.对职工婚姻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认定: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签订个人婚姻诚信声明。对职工家庭关系通过以下方式认定:以户口本信息为准,若信息不完整或没有及时更改,提供单位或社区证明。
10.取消提取公积金职工单位审核环节,不需单位盖章,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明、银行卡和相关材料直接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11.减少市中心公积金提取审批环节,由大厅受理窗口、科长、中心领导三级审批精简为大厅受理窗口、科长两级审批,经审批合格直接转财务划款。
12.简化购房合同、银行贷款合同的电子扫描工作,可只扫描合同首页及含有房屋地址、购房金额、签约时间、签约人签字信息的内容。
13.确定还贷提取金额时,由手工计算改为微机系统自动生成。
14.优化系统提取审批程序,提取审批与资金划拨在系统内实现流水操作,不需分批办理,有效缩短办理时限。
15.对符合提取规定的要快速办理,职工认为政策规定不明确、政策未能全部涵盖、对政策条款有争议,以及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要及时请示汇报,必要时提交中心支审会研究。支审会定期召开,也可视材料上报情况随时召开。
16.规范公积金大厅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在服务大厅摆放明白纸、业务办理指南、政策宣传册等宣传材料,电子显示屏要滚动播放公积金政策规定。遇到政策调整时,要及时更新政策信息。大厅工作人员要热情服务,做到态度和蔼、文明周到,大厅保安人员要积极维持大厅秩序,主动进行业务引领。
17.职工申请购房提取,提取窗口工作人员要主动询问是否申请贷款;职工申请住房贷款,贷款窗口工作人员要主动告知可先行提取、然后办理贷款。
18.服务大厅前台窗口增设读卡器设备,职工银行卡信息读取后快速传输至银行,实现银行卡信息自动核查和直接划款。
19.明确岗位职责,合理分配人员,避免重复工作;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缩短办理时间。
20.加强学习培训,及时掌握政策变化,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对政策把握不准的,要及时请示汇报,保持政策上下一致。
2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及时发布政策调整信息,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的影响力。
22.加强信息核对工作,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收回已拨付资金,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3.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发现违规办理业务的,将依据中心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4.原已制定的一系列提取政策,本文件未改动的,仍按原规定执行;本次调整的要尽快落实,并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

Ⅱ 泰安市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法律分析:1、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贷最高额度为60万元。2、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有一方月缴存额低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规定标准的,可贷最高额度为50万元;双方月缴存额均低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规定标准的,可贷最高额度为30万元。3、借款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属于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职工或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贷最高额度为30万元;借款人按时缴存但未足额缴存的,且属于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职工或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贷最高额度为20万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Ⅲ 2017年泰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有限制房子多少平方米吗

摘要 首次使用公积金,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房屋总价的20%。购买建筑面积大于90平米的,最低首付为30%以上

Ⅳ 夫妻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夫妻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有一定的住房公积金金额;2.夫妻双方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期限是1年以上;3.到目前为止夫妻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没有贷款过住房公积金或者是已经还清之前贷款的公积金;4.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面必须都有夫妻双方的名字;5.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明。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律条件主要包括: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不含商业用房、别墅、低密度住宅等);4、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5、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Ⅳ 夫妻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需要什么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Ⅵ 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条件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公积金账户当中有一定额度的金额。
2、双方缴纳公积金期限必须是1年以上。
3、目前,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公积金贷款。
4、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证上面必须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5、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结婚证明。
6、工作的单位要给借贷者上了公积金,那么借贷者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7、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Ⅶ 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有公积金

1、许多没有缴纳公积金或开立账户时间不到6个月或12个月的人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夫妻只有一方有缴纳公积金,夫妻两人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2、因两个人已婚,所以可一起申请公积金的贷款,将有缴纳公积金的一人设为主贷款人。

Ⅷ 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双方必须缴纳公积金,且公积金账户中有一定金额; 2、双方缴纳公积金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 3、目前双方都不需要归还公积金贷款; 4、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证上必须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5、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结婚证明; 6、工作的单位要给借贷者上了公积金,那么借贷者就有了公积金帐号; 7、到目前为止,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
1.夫妻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有一定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2.夫妻双方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期限是1年以上;
3.到目前为止夫妻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没有贷款过住房公积金或者是已经还清之前贷款的公积金;
在申请的时候,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双方都要缴纳,并且账户里要有一定的余额。
缴纳时间要超过一年。
双方都没有需要偿还的公积金债务。
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
需要提供结婚证明。
双方要提供公积金账号。
双方未有尚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Ⅸ 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双方必须缴纳公积金,且公积金账户中有一定金额;
2、双方缴纳公积金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
3、目前双方都不需要归还公积金贷款;
4、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证上必须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5、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结婚证明;
6、工作的单位要给借贷者上了公积金,那么借贷者就有了公积金帐号;
7、到目前为止,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Ⅹ 泰安地区夫妻公积金余额共用条件

泰安地区夫妻公积金余额共用条件如下。
1、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