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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中银行落实放款条件

发布时间: 2022-06-12 06:40:27

1. 公积金贷款终审通过后,多久银行可以放款 –

15个工作日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6.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2.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具体流程是什么

办理公积金贷款基本的材料与流程,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例:

申报资料

职工应按购买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家庭房产查档证明,以及相应购房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
2、购买本市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单(收款账户须为监督支付账户),出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委托代理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书。
3、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价格审批表、售房款储存监收证明单、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付清购房总价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书或拆迁补充协议、安置房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分户证)及资金结算单。

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
职工按所购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二、贷款受理
(一)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申报资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合规性的初步审查;

(二)初审通过的,委贷银行约请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建立面谈记录;

(三)初审、面谈均符合规定的,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三、贷款审批

(一)职工贷款申请由委贷银行受理的,委贷银行需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

(二)公积金中心自贷款受理或收到委贷银行报送材料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公积金组合贷款另需经委贷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

(三)因情况特殊不能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延期原因。

(四)职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的,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原因。

四、合同签订

职工贷款申请获批准的,由委贷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签约手续。借款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保证人、委贷银行、公积金中心应当共同签订《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合同》(下简称《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同时签具借款借据。

五、放款审核

中心收到房屋抵押权证后进行放款审核,放款条件如下:

(一)属期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预告登记证明》,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二)属现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三)属二手房、房改房等其它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

六、贷款发放

委贷银行应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转。

(一)申请商品房贷款(含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资金直接转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监管专户。

(二)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房产中介公司在委托银行的监督支付账户。

(三)申请房改房贷款、拆迁安置房住房贷款的,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银行存款账户。

不同地区公积金政策不同,公积金贷款所需的材料和具体流程也会有部分不同。具体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的规定为主。

3. 公积金贷款的放款条件是什么

贷款资金直接转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存款专户。
二、属现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贷款资金直接转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三、属二手房、房改房等其它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

4. 公积金贷款一定要等房子结顶才放款吗,现

若是通过招行提出的公积金贷款申请,由于各城市的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当地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相关规定(如:申请条件、放款周期等),请您直接与当地受理网点的个贷部门联系确认。

5. 徐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徐州公积金贷款新规定有:
1.撤消在市区城东、城西营业部的徐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抵押面签柜台,由徐州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代为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从而减少客户往返。
2.贷款办理流程调整为:中心受理→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抵押→银行放款。
【法律依据】
《徐州: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
为全面落实营商环境“深化年”工作部署,优化公积金贷款流程和相关政策,徐州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自9月1日起实施。
撤消在市区城东、城西营业部的徐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抵押面签柜台,由徐州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代为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从而减少客户往返。
贷款办理流程由“中心受理→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公司办理担保→不动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担保公司录入抵押信息→银行放款”调整为:
中心受理→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抵押→银行放款。
在县(市)、区增加建设银行徐州分行为公积金组合贷受理银行。
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新增济宁市。

6. 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了公积金贷款后银行多久可以放款

三五个工作日,贷款资金就可以到位了。公积金贷款通过后,就是经办银行办理贷款资金的划转手续,就是将贷款资金划到开发商或者卖房者的账户。着急的话问问开发商或者中介就可以。同时公积金贷款有短信通知的,通知你还款,就是贷款资金到账了。

7. 公积金贷款显示贷款审批已经通过,贷款正在发放中,,这后面还有什么程序是不是说明肯定可以放款了

后续流程是等待银行放款。一般3个月,二手房1个月左右,注意:银行每年12月份基本就不下款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若提交的申贷材料齐全,从贷款受理到贷款审批不超过15个工作日;之后是签订合同、合同各方盖章、抵押登记报卷环节;办妥抵押登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执抵押登记权证后,进入贷款资金按计划发放环节。受公积金贷款量大幅增加影响,目前贷款抵押权证从制证时间算起到发放的周期,在一般情况下,大约在三个月左右,其中二手房贷款周期一般在1个月左右。放款后工作人员会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借款人领取贷款划付凭证(借款合同),(开发商统一办理由开发商通知)此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还款。

8. 公积金贷款是哪个银行放款

公积金贷款并没有指定银行,很多银行都是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就是用公众积累起来的资金给你借来使用,这是一种互助的贷款方式,是由国家组织建立的,帮助广大在职职工在大笔的购房消费时,可以用较低的利率向大众借点钱渡过难关,所以这是一种国家性质的职工福利。

(8)公积金贷款中银行落实放款条件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9. 房屋公积金贷款银行多久才能放款下来要注意什么

一般一个月时间左右
温馨提示:
(1)请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
(2)购房人如需证明离婚前家庭住房情况,应提供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的离婚前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含未成年子女住房情况证明。
(3)申请人与父母、子女共同申请的,请提供如户口簿或者公证书等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的材料,如申请时未能提供的,可由贷款申请人书面诚信申报。
(4)如购买的房屋带有租约的,请确保卖方已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之书面证明。
(5)外籍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提供与公积金账户绑定的个人银行账户开户回执或银行出具的银行卡账户信息证明。
(6)期房、保障房项目(所购预售项目须在公积金中心备案)仅有部分受托银行网点可接受贷款申请,现房项目、存量房、商转公在受托银行指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均可办理,请预先选定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并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查询受托银行指定的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再与银行网点联系办理;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和受托银行非贷款业务网点不办理此类业务。
(7)合同面签的时间、地点安排由贷款申请人所选受托银行负责通知和办理。
(8)受托银行一旦选定不得随意更改。审批通过后,不允许贷款申请人在同一家受托贷款银行变更评估公司重新出具询价单和评估报告。
(9)首期款(含定金)中现金支付比例不得高于首期款总额的50%。
(10)审批完成之日起90天内不得对同一抵押物再次提交贷款申请。贷款审批完成后120天以内没有办理合同面签的,需重新申请,并按重新申请时的条件审批贷款。贷款审批完成180天以内没有放款的,审批结果作废。
(11)职工已婚的,配偶须同时到场申请贷款。父母参与额度计算的,父母双方都须到场申请贷款。
(12)职工对房产套数有异议的,可到我市产权登记部门查询并打印贷款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再到相应的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办理。
(13)所购房产已经转移至申请人名下的,不接受公积金贷款申请。
(14)产权人仅为未成年人的,不予贷款。
(15)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参与额度计算的贷款申请人如提取公积金可能导致账户余额减少而无法放款。
(16)以期房项目进行贷款审批,但在放款前该项目已经办理了期房转现房手续的,此笔贷款需按照现房项目重新申请、审批。
(17)申请人购买存量房,申请贷款时,须通过其选定的受托银行进行所购房产的询价。公积金贷款放款以评估公司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为前提条件之一,评估费由申请人自理。
(18)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职工须将收款收据(含订金、首期款)、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提交至受托银行。当贷款结清时,职工可向银行取回。
(19)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特别提示:
①公积金贷款放款后,原贷款银行可能会扣减部分金额冲抵原贷款的应还利息。
②贷款申请人以原所购住房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的,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额度项下仅允许存在一笔住房按揭贷款。
③以自有其它房产、第三方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或以原所购住房办理顺位抵押的,公积金贷款将直接支付至原贷款账户中,且贷款剩余本金将减去约6个月的本金。
④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房产权利人的配偶须同时到场。
⑤采用以原所购住房办理顺位抵押的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如原贷款银行不是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需要原贷款银行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协议书》,并配合公积金中心和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办理第二顺位的抵押登记等商转公业务相关工作。
⑥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正在办理房地产证的,须办妥房地产证后再申请商转公贷款。
⑦受托银行优先受理预约客户,为节省时间,请办理商转公业务的职工提前预约。
(20)职工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在本市缴存状态正常,但缴存不满6个月的,异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职工须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缴存证明、近1年内缴存明细(缴存流水)等材料,证明其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以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办事大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1)本市户籍职工在异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职工须提供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缴存证明、近1年内缴存明细(缴存流水)等材料,证明其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以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办事大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应为住建部统一版本。
(22)遇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政策执行以职工申请在公积金业务系统完成录入时间为准。政策调整前完成业务系统录入的,执行旧政策;政策调整后完成业务系统录入的,执行新政策。
(23)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审批按照各行信贷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