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购房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买房贷款需要的条件有:
1、购买住房依法建造和销售。
2、购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购房人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
4、购房人可以提供身份证明。
5、购房人信用良好。
6、购房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
7、购房人还款意愿及能力良好。
8、购房人同意将所购住房作抵押。
(二)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买房贷款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首先应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借款人资料: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有保证人的,必须提供保证人的有关资料。
2、所购房屋资料:
(1)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2)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和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
(3)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批准后,购房人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持下列资料到房屋产权所辖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各一份;
(3)房地产抵押申请审核登记表;
(4)全部购房合同;
(5)房地产部门所需的其他资料。
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抵押人应将房产管理部门签发的《期房抵押证明书》或《房屋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保管。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❷ 买房子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需要查档看是首套还是二套房,查征信报告,提供收入证明, 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 户口本 银行流水 收入证明 征信报告 查档 结婚的还要提供结婚证 ,找我买房吧,鼎湖区域合作的一手二手都有,价格优惠,房源真实。
❸ 夫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已婚人士婚后贷款,要看贷款类型。像要是办理房贷是以家庭为单位,夫妻一方并不能单独贷款,并且双方的收入、征信都要过关,一方不过关都会导致贷款被拒,同时双方都有还款义务,房贷办理后双方的征信报告都会显示,一旦逾期双方征信都会产生不良记录;像要是办理信用贷,夫妻一方是可以单独贷款的,另一方的个人信用、收入都不会参考,不过如果贷款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的,任何一方都有还款义务。
1.如果婚后想用个人贷款买房,最重要的是要明确产权划分。买房的过程比较复杂,包括签订销售合同、申请住房贷款、交易过户等,除了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外,还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在场,申请住房贷款和办理手续时,双方需亲自到场。
2.登记属于个人财产的,双方需约定交由专业律师起草协议,然后办理公证。双方需到场并签字确认。但不能到场的,必须办理公证、催收委托手续,并将有关事项解释清楚。
3.另一种情况是父母可以代为贷款购房,即可以以父母出资的名义购房。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也可以被视为个人财产。
二、夫妻贷款应满足哪些条件?
1.有稳定收入并提供稳定收入来源的证明:银行对账单、劳动合同等。
2.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共同出借人必须是借款人的配偶或父母。
4.共同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月收入之和为每月还款金额的两倍以上。
5.能够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6.必须符合与借款人相同的贷款条件,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少于6个月;没有住房公积金还贷债务,也没有其他尚未还清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的债务。
7.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总之,夫妻可以单独申请住房贷款,但办理过程会比较麻烦,明确划分财产。而签订合同、办理房贷、过户都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办理。另外,个人申请住房贷款要有稳定的工作来源和收入来源,并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当然,要申请夫妻贷款也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否则没有办法顺利办理贷款手续。
【法律依据】:依据《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❹ 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三章 贷款程序
第七条 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第八条 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
第九条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账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第四章 贷款期限与利率
第十条 贷款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
第十一条 借款人应与贷款银行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 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法定贷款利率(不含浮动)减档执行。即,贷款期限为1年期以下(含1年)的,执行半年以下(含半年)法定贷款利率;期 限为1至3年(含3年)的,执行6个月至1年期(含1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3至5年(含5年)的,执行1至3年期(含3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5至 10年(含10年)的,执行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0年以上的,在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 过5%。
第十三条 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基础上加点执行。贷款期限为1至3年(含3年)的,加18个百分点;期限为3至5年(含5 年)的,加216个百分点,期限为5至10年(含10年)的,加234个百分点;期限为10至15年(含15年)的,加288个百分点;期限为15 年至20年(含20年)的,加342个百分点。
第十四条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五章 抵 押
第十五条 贷款抵押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不得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六条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七条 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放款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
第十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第二十条 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章 质押和保证
第二十一条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质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执行。生效日期按第七十六条至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执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第二十二条 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坏、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的,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 有存款账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第七章 房屋保险
第二十五条 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
第二十六条 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因借款人过错的毁损,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第八章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九条 保证人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或发生合并、分立或破产时,借款人应变更保证人并重新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十条 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第九章 抵押物或质物的处分
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
第三十二条 处分抵押物或质物,其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其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贷款人应退还抵押人或出质人。
第三十三条 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四条 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
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个人住房贷款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城镇居民修房、自建住房贷款,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贷款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❺ 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贷款
贷款买房的时候,首先就是自己的征信是好的,没有问题,其次呢就是有收入,而且收入还是比较高的情况下,那么这种是可以贷款的。
❻ 按揭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买房需要什么证件?
1、全款的买房的需要的证件:夫妻的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如果一次性付款,一般直接到售楼处交钱就可以(包括各种税费的钱),剩下的售楼处可以代办,就等着拿产权证。
2、贷款买房需要的证件: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一年或者半年,银行不同,需求不同)、身份证、配偶的身份证、配偶的户口本、配偶的结婚证。
3、如两人共同借款,配偶还需要出示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流水,单身:单身证明、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单、身份证。
4、如果是新房独自去银行面签(带上述资料,具体资料销售会告知)。如果是二手房,和卖方一同去银行面签。
按揭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
1、提交贷款申请。
购房者需要到到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盖章有效)或其他可以证明借款人偿付能力的证明;以及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和信息。
2、签定了贷款合同。
在贷款申请被银行审批通过后,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3、开设账户。
一般来说,购房者需要在贷款银行办理一张专属的银行卡,用来定期的偿还贷款。
4、贷款发放。
在贷款银行同意发放贷款后,贷款银行将会依据贷款合同将贷款直接转入贷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或者指定账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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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买房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1、购房贷款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4、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❽ 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
贷款买房需要的条件如下:1、购买者年龄在18-60岁之间;2、职业和收入均稳定且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衍生问题:
买房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全款买房需要材料:已婚人士需要:夫妻两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单身人士需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单身证明。贷款买房需要证件:已婚人士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以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❾ 买房贷款需要什么证件
如果您是未婚,买房时需要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涉及贷款还需要征信报告、银行流水和工资明细等。如果您购房的城市有限购政策的话还需要有首套房证明;
如果是已婚买房则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同样的贷款的话还需要征信报告、银行流水、工资明细等,有的限购的城市需要首套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