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单不退保、保单贷款就不用还了
保单退保是保险公司的业务 而保单贷款是银行的贷款业务,这是两个不同公司的业务。所以保单不退保 保单的贷款业务还是要持续还款的。
3、向新闻媒体投诉保险公司
很多投诉人,迫不得已通过向新闻媒体投诉,以期望获得合理理赔。但是仍然有大部分投诉,前期似乎取得一定突破,但最终结果却不容乐观,让投诉人情绪大起大落。主要原因是保险条款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让很多媒体无法像处理消费类电子类投诉一样,简单有效。
㈡ 保险业务员以保单能贷款诱导投保人投保算违规吗
保险保单可以贷款,这个不是诱导,实践中是可以的。
㈢ 保单贷款投保人被保险经理骗啦怎么办
不可以。
被保险经理诈骗,要看怎么骗的,刑事诈骗可以报警,民事纠纷可以起诉。
直接拒付不可以。
㈣ 业务人员私自保单贷款未经本人同意他违规吗
这不是违规而是违法行为!
㈤ 银保监拟推新规:严查违规流入房地产和股市
近年来,保单质押贷款业务随着人身险业务的快速发展而发展。4月23日,记者获悉,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起草了《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行业内部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保险公司建立贷后管理体系、加强反洗钱和案件风险管理、完善内控体系、严禁监管套利等要求,并进一步针对违反业务规则的情形明确了监督检查措施,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有利于遏制该领域的突出风险和问题。
贷款期限拟延长至12个月
保单质押贷款,是指人身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以投保人持有的保单现金价值为质,向投保人提供的一种短期资金支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保单质押贷款的初衷是保险公司考虑到如果投保人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影响短期现金流,可能发生退保,而保单质押贷款既可以解决投保人短期财务问题,又可以继续提供保险保障。
需要强调的是,只有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可以进行保单贷款,如普通型或新型终身人寿保险、年金保险以及长期健康保险等。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专业副主任宋占军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保单质押贷款金额不得高于申请贷款时保单现金价值的80%。
某保险公司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显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本合同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但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80%,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日偿还。未能按期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视同重新借款。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欠交的保险费、借款及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征求意见稿从保护消费者角度出发,对可开展保单质押贷款的保单范围进行了较为宽泛的界定,并规定了保单贷款期间保险公司的赔付义务正常履行,要求保险公司如实告知、提醒以及纳入征信需书面征得投保人同意等。
此外,将贷款期限由原来的6个月调整为12个月,避免投保人频繁贷款还款,且支付较高利息;将借款人范围限定为投保人本人并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身份核实义务,要求保单贷款资金返回到投保人原缴费账户,避免保单贷款被违规套用、骗取等案件发生。
强化贷后管理体系
对于保单质押贷款利率,宋占军表示,不同保险产品的保单质押贷款利率往往会有差异,贷款利率通常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公司自身资金成本及风险管控能力以及该产品的客户策略等因素,通常以实际签订贷款协议的约定利率执行,保险公司也会保留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比如,某保险公司2017年度保单质押贷款年利率在4.79%-9%。可见贷款利率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数,不同产品、不同时期会适用不同利率。
征求意见稿表示,保险公司应当参照贷款市场平均利率或者参考利率水平、公司资金成本、保险资金运用水平、流动性状况等因素,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从服务消费者的角度出发,确定合理的保单质押贷款利率。保单质押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万能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利率不得低于贷款办理时的实际结算利率。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保单质押贷款目的主要是为客户盘活资产进行资金周转提供灵活性,增加保单的流动性,对保险公司而言有利于减少退保。
周瑾表示,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保单质押贷款业务本身是有足值的保单价值作为风险缓释手段的,因此信用风险相对可控,其面临的主要还是合规与操作风险,比如核实出质行为是否为投保人本人行使,是否有误导或欺骗行为,是否触及反洗钱合规要求等。
征求意见稿强调,保险公司在签订贷款协议时,应对贷款用途进行审核,并明确要求贷款申请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所借款项用于房地产和股票投机,不得用于购买非法金融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不得用于未上市股权投资。
周瑾续称,市场上保单质押贷款存在一种可能的套利风险,即保险公司设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低于保单给予客户的分红或收益水平,也就是存在利率倒挂情况,若客户购买保单,出质后获得贷款并循环购买保单,就有可能套取保险公司的收益,如果有代理人大量利用这种套利模式同时还获得销售业绩,就需要引起保险公司关注。
㈥ 征信不好能保单贷款吗
引言:每个人都有一个东西,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它对人们的生活却产生了实实在在的影响,这就是人们自己的征信。倘若征信不好对自己的生活有很大的影响,无论是买票还是购房,征信不好的人都很难做到。
三、寻找一个正规的贷款机构。征信不好能够贷款的机构多半不是一些正规的机构,所以在自己征信好的情况下,一定要找一些优秀的贷款机构有相关的证明,这样才能够让自己的权益和保障个人信息不会泄露,否则的话个人信息很容易被泄露的。一旦个人信息泄露,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伤害,更有甚者直接影响到了自己的生活。
㈦ 叫客户保单贷款买新保险算违法吗
保险法里面没有这一禁令吧!!最多算是违规!但是不属于违法啊!!
㈧ 保单质押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保单质押贷款是投保人把所持有的保单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若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当贷款本息积累到退保现金价值时,保险公司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效力。
保单质押贷款存在的风险:
保单质押贷款可能影响到保险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现金流,特别是利率波动时,贷款者可以通过增加贷款或尽快偿还贷款获取更大的收益,而保险公司只能被迫接受,即保单质押贷款权实质上是保险公司提供给投保人或保单持有人的一种期权。由此,保险公司制定保单质押贷款条款面临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利率水平的确定。通常保单质押贷款的利率要高于其计算现金价值的利率,固定贷款利率条件下市场利率波动一定程度上刺激保单持有人的贷款动机,相应造成保单贷款紧锁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不良效应,这意味着保险公司能应用于其他投资渠道的资金减少,甚至要放弃高收益的优质投资项目,相应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因此而收到影响;另外处理保单贷款也需要一定行政费用,增加经营成本。
㈨ 保监会 停售 违规
去保监会的官网查了查公告,原来是一个文件被误读了。
去年9月份,保监会下发的76号文件,对保险产品的设计提出了几个新的要求,然后从今年4月1号开始正式实行。
这份《通知》中除了提要求,也明确说明了几种不符合保监会要求的保险产品,也将在今年4月1号前停售。
也正是这个“停售”二字,开始被保险销售人员误读,比如:
“以后再也没有返回型产品销售了,再不购买就没了”
“如果有代理人推荐你买保险,请不要拒绝,因为这些保险以后你可能再也买不到了”
……
甚至有些保险的公众号也以偏概全的散播错误的解读,里面的文件截图,也刻意抹去了重要的内容,只圈出“停售”的消息:
其实,这么说的目的都是为了刺激你赶紧买,套路啊,套路!
今天,小编索性就带你正确解读一下这个去年发布的保险76号文件:
并不是所有返还型健康险、商业养老险都要停售,以下不合要求的保险产品,才要退市。
1.保障水平不达标的,要停售
文件的具体内容如上面截图所示。意思是说,要提高保险金额与保费的比例下限,相当于提高保障程度,提高杠杆比,这本质上来讲是有利于受益人的。因此未达到这个标准的保险产品必须在4月1日前停售,而不是所有类型的产品都停售。换句话说,停售的也是那些性价比不高的产品,这样岂不是更好?
2.万能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高于年复利3%,不满足条件的要停售
投资者在银行买的银保产品,很多都是这种万能险包装的。这类产品给出的收益率都不低,动不动就6%+,甚至还承诺保底利率3.5%。收益高,背后的风险也高,所以保监会为了提高客户资金安全性,防范金融风险,76号文件限制了万能险的利率上限,所以4月1号前不符合要求的,停售。
3.提供保单贷款的保险,贷款比例过高的要停售
有些储蓄型的保单,可以进行保单质押贷款。此前贷款比例可以是保单现金价值的80%以上,而很多产品的贷款比例高达90%,据说有些甚至超过了95%。而4月1号以后,所有保单贷款比例不能高于80%,违规的都得停售。
举个例子,保单现金价值100万,4月1号前你可以贷90万,甚至95万,以后只能最多贷款80万了,相当于资金周转度降低。那么对于这类产品,小编觉得,如果你是看中了保单资金周转的功能,倒可以趁着现在贷款比例高的时候购买,否则,就没必要为了多贷款而抢在停售前购买这种保险了。
小编觉得,停售的产品其实并没有宣传的那样“超值”、“完美”,遇到“停售”的宣传也不要盲从,买保险还得根据自身保险需求,从保费、保障水平等多方面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对于已经购买了要停售的保险产品,投保人也可以放心,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条款。也就是说,投保人的权益,不会因为产品的停售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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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保险公司用保单重复抵押贷款违规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摘要 亲 保险公司用保单抵押贷款是合法的可以贷款,他们并没有一个违规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