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般成都保单信用贷款的办理条件都是什么
尽量不用
费率很高
实际费率是名义费率的两倍
有很多方法比这费率低
融资的方法有很多
方法如下:
1.借鸡生蛋融资
2.存货融资
3.原材料融资
4.设备融资
5.应收账款融资
6.应付账款融资
7.预收账款融资
8.预付账款融资
9.员工集资
10.员工股权激励
11.亲友融资
12.客户资源融资
13.民间融资登记公司融资
14.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融资
15.众筹
16.互联网融资
17.专业合作社信用融资
18.收购融资
19.优势业务融资
20.优势工序融资
21.银行委托贷款
22.“私募债”
23.“定向融资计划”
24.“定向融资工具”
25.“直融计划/产品
26.国内银行贷款
27.国外银行贷款
28.信用担保融资
29.金融租赁融资
30.股权出让融资
31.增资扩股融资
32.产权交易融资
33.引进风险投资
34.国内上市融资
35.境外上市融资
36.资产管理融资
37.票据贴现融资
39.商业信用融资
40.国际贸易融资
41.补偿贸易融资
42.高新技术融资
43.专项资金融资
44.产业政策投资
这些方法都可以,关键是你会不会操作,但是很多企业成功不了,究其根本原因就是不会包装,不会操作细节。
融资方法必须配合融资包装效果才会更好。这就像练武术既要学会套路更要联系内功才会更有效果。没有内功的套路是花架子,没有套路的内功,有劲使不出来。融资也是一样,只有做好包装的方法才会更有效果。
1、所有的项目都能融到资!
2、融不到的原因是不会包装、不会方法、没有渠道!
3、凡是有前期费用的都是骗子!
4、凡是不敢包融资的都是大忽悠!
5、80%的项目不需要写商业计划书!
一定不要听那些所谓专家的忽悠
即便真需要
也要根据不同的项目
在不同的阶段
不同的时期
针对不同的投资人
写不同的内容
6、凡是融不到资的商业计划书都是废纸!
7、99%的项目资方出不了项目所在地级市!最多到省,之外的都是骗子
8、投融界、鲸准、明德资本、普华等各类中介解决不了的项目不用发愁了!
9、金融机构、创投机构解决不了的项目不用发愁了!
我真心的告诉大家:
融资是个技术活! 专业的事还是专业的人来干!
融资包装秘籍不仅解决贷款问题 还解决生产、销售、管理、风险防控、招人等各方面的问题
还能让财务人员很快晋升财务总监
还能很快成为薪水更高的财务总监
更关键的是 融资风险很大,稍有不慎就会上当受骗!
培训公司骗培训费!
假资方骗交通食宿费、数据分析费、评估报告费、担保费、保证金等等!
投融资平台骗服务费!
常老师的信条是 “凡是融不到资的都是大忽悠,凡是不管结果的都是耍流氓!”
② 担保人贷款流程
法律分析:(1)住房抵押贷款担保以住房做贷款担保,贷款银行可接收的抵押物有:所购买的住房、借款人已经拥有(有产权)的住房。
借贷双方要按有关法律规定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借款人选择抵押作贷款担保方式,还需按规定到贷款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并明确贷款银行为本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期不短于贷款期,保险金额不低于贷款的全部本息,抵押期间保险单由贷款银行保管,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采取抵押担保方式,借款人要支付抵押登记费用、保险费用和抵押物评估费用。如果借款人经济条件较为富足,这种方式是较为理想的选择,也是银行最愿意接受的贷款担保方式。
(2)权利质押贷款担保以权利质押做贷款担保,银行可接受的质押物有:特定的有价证券和存单。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金融债券和银行认可的企业债券,存单只接收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
借款人申请质押担保贷款,质押权利凭证所载金额必须超过贷款额度,即质押权利凭证所载金额要至少大于贷款额度的10%。
各种债券要经过贷款银行鉴定,证明真实有效,方可用于质押,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要有开户银行的鉴定证明及免挂失证明。
借款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质押合同的同时,要将有价证券、存单等质押物交由贷款银行保管,并由贷款银行承担保管责任。
小贴士: 选择质押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借款人有足额的金融资产,依靠这些金融资产完全可以满足购房消费的需要,只是购房时难于变现或因变现会带来一定损失而不想变现。因此,采取质押方式,只有少数人才能做到。
(3)第三方保证贷款担保
以第三方保证做贷款担保,此种方式需要借款人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保证人。
按照贷款银行的规定,保证人必须为企业法人,为借款人提供贷款保证为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③ 什么是银行保单
银行保单是银行保单贷款的简写。
保单贷款有两种形式:
一是保费贷款,即一般保单上所指的自动保费垫缴。当投保人在宽限期后仍未缴纳保费时,保险公司自动地从保单的现金价值中为其垫付保险费。一般国家对此条款未作要求,但大多数保险公司出于防止保单失效的目的,都作了此类规定。
二是现金贷款,通常所说的保单贷款都是指这种形式。这种贷款与前一种贷款一样,同样是以保单作为抵押,是以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资金来源,也要承担同样的贷款利率,但这一形式的保单贷款采取的是现金形式,即贷款直接支付给借款人,以满足其在其他方面(而不是第一种形式下的支付保单的保险费)的现金需求。在美国,有半数以上的州都要求保单条款中允许保单所有者从保单的现金价值中取得保单贷款,因此,美国的多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都包含有保单贷款条款。
保单简介: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简称为保单,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证明。保险单必须完整地记载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险单记载的内容是合同双方履行的依据,保险单是保险合同成立的证明。
④ 个人收外汇年度限额是怎么算的
在中国个人结汇的年度限额是5万美元,超过5万美元之后,当年就不能结汇。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
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4)境外保单贷款扩展阅读:
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按上述分类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管理。
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款机构及外币兑换机构(含代兑点)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⑤ 保单贷款,买平安保险多久能审请贷款,能办信用卡吗
招行信用卡申请条件:申请人年龄应为18~60周岁(境外人士25~60周岁),有一定经济能力且信用记录良好。信用卡申请结果请以银行实际审核为准。
资料:信用卡申请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外籍人士:护照及居留证或就业证;台籍人士:台胞证及就业证;港澳人士:回乡证及就业证/居留证)和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文件。
此外,提供以下资料有助于提高信用额度,如:招商银行近三个月储蓄账户流水单复印件;招商银行开立的理财账户资产余额证明原件;房产证复印件(含本人名字)+该房产近3个月内任一水电煤发票单据复印件;本人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⑥ 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
第七十九条【保险公司境外设立保险类机构和代表机构的审批】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释义与适用】本条是新修订后《保险法》新增的规定。为了加强管理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的活动,防范风险,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保监会2006年3月13日制定并颁布《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和在境外设立代表机构、联络机构或者办事处等非营业性机构的行为进行规范。所谓“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是指保险公司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境外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以及收购境外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和代表机构、联络机构或者办事处等非营业性机构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本条并未提及“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仅规定“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可以是非保险类机构,但笔者认为《办法》仍然适用于本条规定的情形。
本条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根据《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第7号)的规定,《办法》所称“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是指保险公司的下列行为:(1)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境外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
(2)收购境外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开业2年以上;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上年末外汇资金不低于1500万美元或者其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偿付能力额度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最近2年内无受重大处罚的记录;拟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制度完善,并与中国保险监管机构保持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保险公司申请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境外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资金来源核准决定的复印件;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及外币资产负债表;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偿付能力状况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拟设境外保险类机构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名称、住所、章程、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股权结构及出资额、业务范围、筹建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拟设境外保险类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分析报告和筹建方案;拟设境外保险类机构所在地法律要求保险公司为其设立的境外保险类机构承担连带责任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有其他发起人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发起人的名称、股份认购协议书复印件、营业执照以及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国保监会应当依法对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保险公司应当在境外保险类机构获得许可证或者收购交易完成后20日内,将境外保险类机构的下列情况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许可证复印件;机构名称和住所;机构章程;机构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其他股东或者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机构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境外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须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一是使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掌握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境外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的情况;二是作为保险公司向境外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境外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时要有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同时《办法》还对境外保险机构的监督管理作了严格规定。例如,保险公司应当对其设立的境外保险类机构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并督促该类机构按照所在国法律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控制其设立的境外保险类机构对外提供担保。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确需对外提供担保的,应当取得被担保人的资信证明,并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反担保协议书。以财产抵押、质押等方式提供反担保协议的,提供担保的金额不得超过抵押、质押财产重估价值的60%。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除保单质押贷款外,不得对外贷款等。
第二层含义是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代表机构,须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代表机构是保险公司设立的从事非直接的保险经营活动的机构。代表机构的职能是调查研究,搜集情况,为保险公司提供驻在地有关保险方面的信息,起到保险公司与驻在地的沟通、联络作用。保险公司一般是在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设立代表机构,由代表机构摸情况、打基础,待条件成熟后,再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保险业务。代表机构与分支机构同是保险公司的派出机构,但这两个机构的性质是不相同的。分支机构是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依法注册登记,取得非法人营业执照,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保险业务。而代表机构只能从事非直接的经营活动,取得登记证,不能直接开展保险业务,其规模要比分支机构小。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代表机构、联络机构或者办事处等非营业性机构的,也适用《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第7号)的规定。按照该办法,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代表机构、联络机构或者办事处等非营业性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合法的外汇资金来源;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最近2年内无受重大处罚的记录;
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险公司申请在境外设立代表机构、联络机构或者办事处等非营业性机构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文件:申请书;拟设境外代表机构、联络机构或者办事处等非营业性机构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名称、住所、营运经费预算、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本条规定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代表机构,必须要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体现了国家对保险业的严格监管。虽然代表机构不直接从事保险业务,但是其活动与保险业务有密切的联系,因而需要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从总体上把握代表机构的设立情况,以便对其日常活动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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