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是分级审批
贷款分级审批制最初的依据是中国人行公布的《贷款通则》第41条关于“建立分级审批制:贷款人应当根据业务量大小、管理水平、贷款风险度确定各级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应由上级审批。” 的规定,后这一制度被《商业银行法》第35条所肯定。我国《商业银行法》第35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法律确立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银行信贷款资产的质量,避免人情贷款、以贷谋私等危及贷款安全的行为。贷款分级审批的基本要求是商业银行应按其分支机构资产或负债规模和结构的不同,以及考虑各自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确定与其状况相适应的贷款审批权限。
⑵ 分级审批和逐级审批的区别
分级审批是指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分支机构的资产和负债规模以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差异确定与其状况相适应的贷款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就是从下到上一级一级的批准。
以下是分级审批的相关介绍:
贷款分级审批制最初的依据是中国人行公布的《贷款通则》第41条关于“建立分级审批制:贷款人应当根据业务量大小、管理水平、贷款风险度确定各级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应由上级审批。” 的规定,后这一制度被《商业银行法》第35条所肯定。
贷款分级审批制的目的在于保证银行信贷款资产的质量,避免人情贷款、以贷谋私等危及贷款安全的行为。贷款分级审批的基本要求是商业银行应按其分支机构资产或负债规模和结构的不同,以及考虑各自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确定与其状况相适应的贷款审批权限。
以上资料参考网络——分级审批
⑶ 银行贷款审批的流程
银行贷款审批流程如下(供参考):
一、贷款的申请
1、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2、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借款申请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3、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4、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
5、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6、信用社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信用等级评估 ,信用社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
三、贷款调查 ,信用社对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
四、贷款审批 ,信用社按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进行贷款审批;
五、签订合同 ,信用社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六、贷款发放 ,信用社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
七、贷后检查 ,信用社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八、贷款归还 ,贷款到期,借款人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资料摘自:网络经验)
⑷ 分级审批制名词解释
贷款分级审批制最初的依据是中国人行公布的《贷款通则》第41条关于“建立分级审批制:贷款人应当根据业务量大小、管理水平、贷款风险度确定各级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应由上级审批。” 的规定,后这一制度被《商业银行法》第35条所肯定。我国《商业银行法》第35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法律确立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银行信贷款资产的质量,避免人情贷款、以贷谋私等危及贷款安全的行为。贷款分级审批的基本要求是商业银行应按其分支机构资产或负债规模和结构的不同,以及考虑各自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确定与其状况相适应的贷款审批权限。
对信用社信贷业务的适用
信用社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是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任何一个合法成立的信用社均具备法人资格,各信用社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从实践上看,一个商业银行的省级分行并不具备法人资格,而一个乡、镇的信用社却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这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我国《商业银行法》第93条规定:“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存款、贷款和结算等业务,适用本法有关规定”。据此贷款分级审批制度对信用合作社的贷款业务同样适用,无一例外。在信用合作社贷款业务中如何适用分级审批制呢?我们知道城市信用社往往在城市的相关区域没有若干办事机构,农村信用社也会在相关村民委员会中设立自己的信贷站,为方便办事处和信贷站所在地的群众贷款,经信用社授权,该办事处和信贷站负责人也在一定限额内具有发放贷款的权利,这就是贷款分级审批制度在信用社贷款业务中的具体适用。
⑸ 贷款需要什么流程
1、申请信用贷款:借款人应当携带借款材料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交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表。其中借款人所需要携带的借款材料有: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三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
4)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等)
5)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6)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7)银行或贷款公司规定的其他材料
2、审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征信记录以及其他材料进行审核
审批一般是检查借款人提交的各项资料,要准备是否齐全,还有检查资料上的公章是不是不够清晰。如果资料不真实、有效、完整,机构会退回这些资料,并进行解释。如果资料准备齐全,并且原件和复印件上的签署姓名一致,经办人员会填写交接单,审核就会进行下一个阶段。
3、信用评估:借款人的整体资质情况包括征信记录和社会信用,比如是否负债、还款的来源是否可靠、所贷款的用途是否合法等。一般也会对借款方的经济收益、未来发展的前景等情况做详细的考察。
4、签署:当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协议,银行就会给予借款人贷款额度。
5、放款:获得贷款额度后向银行或金融机构提出用款申请,最终以转账的方式发放到借款人银行卡上。
当然大家在办理信贷业务的时候也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申请个人小额信贷,不管是银行贷的款还是金融机构贷的款都需要贷款人有偿还能力。第二是凭身份证不能贷款,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无法证明个人信用,任何正规的贷款机构都不会通过贷款审核。
⑹ 银行贷款流程是什么
1、贷款的申请。2、信用等级评估。银行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3、贷款调查。银行对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4、贷款审批。银行按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进行贷款审批。5、签订合同。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可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第二十七条
贷款调查: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⑺ 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法律分析:1、身份证明资料:
身份证等。
2、婚姻证明资料:
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
3、本地居住证明资料:
近一年任意3个月水电费缴费清单等公用事业收费单据等。
4、担保证明资料:
抵押物权属证明。提供其他辅助担保方式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5、用途证明资料:
用途为购车的:提交购车合同、认购意向书、定金收据、首付款收据等。
用途为装修的:提交所装修房产产权证明及装修合同、预付款收据等。
用途为用于教育学资的: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类似证明资料。
6、还款能力证明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三)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⑻ 什么是贷款分级审批制如题 谢谢了
贷款分级审批制最初的依据是中国人行公布的《贷款通则》 第41条关于“建立分级审批制:贷款人应当根据业务量大小、 管理 水平、 贷款风险度 确定各级 分支机构 的审批权限,超过审批权限的 贷 款,应由上级审批。” 的规定,后这一制度被 《商业银行法》 第35条所肯定。我国《 商业银行法》第35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 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 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 分级审批的 制度 ”。 法律确立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银行信贷款资产的 质量 , 避免人情贷款、以贷谋私等危及贷款安全的行为。 贷款分级审批的基本要求是 商业银行 应按其分支机构资产或 负债 规模 和 结构 的不同,以及考虑各自 经营管理 水平的高低确定与其状况相适 应的贷款审批权限。
⑼ 分级审批制度的介绍
贷款分级审批制最初的依据是中国人行公布的《贷款通则》第41条关于“建立分级审批制:贷款人应当根据业务量大小、管理水平、贷款风险度确定各级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应由上级审批。” 的规定,后这一制度被《商业银行法》第35条所肯定。我国《商业银行法》第35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法律确立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银行信贷款资产的质量,避免人情贷款、以贷谋私等危及贷款安全的行为。贷款分级审批的基本要求是商业银行应按其分支机构资产或负债规模和结构的不同,以及考虑各自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确定与其状况相适应的贷款审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