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抵押车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债务人还不上的债务,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车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车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该抵押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Ⅱ 贷款车抵押出去了没还贷款会怎样
如果抵押车贷款不还,那么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将会被记上逾期,在还清欠款后保留五年的时间。其次,如果抵押车贷款不还,银行或贷款机构有权利向法院申请,要求将车辆进行拍卖,然后用拍卖车辆所得资金来抵扣车贷未还部分。
拓展资料:
一、车贷
车贷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汽车消费贷款是银行对在其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购车者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的一种新的贷款方式。汽车消费贷款利率就是指银行向消费者也就是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汽车(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家用轿车或7座(含)以下商务车)的贷款数额与本金的比例。利率越高,那么消费者还款的金额就越大。
二、车贷还贷方式
可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和分期归还法(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1、一次性还本付息法
又称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是指借款人在贷款期内不是按月偿还本息,而是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日前人民银行颁布的1年期内(含1年)的个人住房贷款,采用的就是这种方式。 现各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那么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即期初的贷款本金加上整个贷款期内的利息综合。一次还本付息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年利率(%)] (贷款期为一年)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月利率(‰)×贷款期(月)] (贷款期不到一年)
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
2、等额本息
等额本息是指一种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如下:[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3、等额本金
是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数总额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本金额固定,而利息越来越少,贷款人起初还款压力较大,但是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越来越少。等额本金贷款计算公式:每月还款金额 =(贷款本金 / 还款月数)+(本金 —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
Ⅲ 抵押车还不上钱车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车辆抵押贷款如果还不上的话,建议借款人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机构进行协商,看能否延长贷款期限。如果银行或贷款机构允准了的话,那借款人就能暂缓还款压力了,之后按照商量好的新的还款期限按时还款就行。
当然,银行或贷款机构也可能不同意,对此,借款人可以尝试找身边的亲朋好友借钱,先借钱把车贷给还上,等之后资金充裕了,再还钱给亲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Ⅳ 抵押车不还款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抵押不是变卖,抵押也不转移占有和所有权。因此,不能讲车子强行开走,那就是抢夺或盗窃。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或者可以协商经车辆折抵为借款处理车辆,变更过户手续。贷款不还的后果有以下情形:1、如果贷款机构或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Ⅳ 抵押车贷款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抵押车辆作为贷款担保,如果借款期满不偿还贷款的,会有以下后果:
(1)债务人借款期满不偿还贷款的,会产生逾期利息或罚息。
(2)贷款机构可能会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抵押车辆进行处理;
(3)若是出现抵押车辆不抵债的情况,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存款、车辆等信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Ⅵ 抵押车到期还不上怎么处理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抵押车到期,意思就是抵押方和车主之间的借款协议到期了,然后出款方要资金回笼,要处理此车,如果购买抵押车,那么你一定要注意债权清晰和安全措施,比如拆除gps,加装暗锁,屏蔽钥匙等措施。
抵押车实际上就是贷款车,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银行分期车辆;第二种是抵押给个人或者公司借款的车辆。
Ⅶ 抵押车不还款怎么处理
抵押不是变卖,抵押也不转移占有和所有权。因此,不能讲车子强行开走,那就是抢夺或盗窃。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或者可以协商经车辆折抵为借款处理车辆,变更过户手续。
贷款不还的后果有以下情形:
1、如果贷款机构或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Ⅷ 在易鑫车贷做了抵押车,现在还不上怎么办
法律分析:车辆抵押贷款如果还不上的话,建议借款人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机构进行协商,看能否延长贷款期限。如果银行或贷款机构允准了的话,那借款人就能暂缓还款压力了,之后按照商量好的新的还款期限按时还款就行。当然,银行或贷款机构也可能不同意,对此,借款人可以尝试找身边的亲朋好友借钱,先借钱把车贷给还上,等之后资金充裕了,再还钱给亲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Ⅸ 汽车抵押贷款了没钱还怎么处理
不是
超过1个月没还款的,公司会按照GPS车辆位置,强行开车,往停车场一扔。
随后就是你的征信开始逾期,最后半年以后这个车会低价售卖,也就是不能过户。
Ⅹ 抵押车贷款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法律分析:抵押车辆作为贷款担保,如果借款期满不偿还贷款的,会有以下后果: (1)债务人借款期满不偿还贷款的,会产生逾期利息或罚息。 (2)贷款机构可能会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抵押车辆进行处理; (3)若是出现抵押车辆不抵债的情况,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存款、车辆等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九条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一十一条 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