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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缓缴

发布时间: 2023-01-15 22:14:53

公积金贷款还可以延期吗公积金怎么缓缴

公积金贷款还可以延期吗?

公积金贷款可以延期还款的。疫情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贷逾期的,这部分房贷申请者是可以申请不做逾期处理。而且,各地根据情况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③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在疫情前,房贷逾期是没有宽限期的,必须按约定时间还款。现在处于疫情期间,用户可以根据上述标准向银行提出不作逾期处理详情。

小结:与其他的贷款业务相比,房贷逾期的影响是比较大的,有能力按时还款的用户还是要按时足额还款的。一旦用户成功申请到房贷之后,按时还款是十分必要的,只要出现逾期的情况,则会影响到后续的贷款业务。

❷ 公积金贷款扣款时余额好像不足,如何补救

一、如果是单位缴纳公积金扣款日余额不足,可以在后面补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二、如果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扣还月供时个人还款账户中余额不足,则会记录逾期信息在个人征信记录中,没有办法补救,为了防止再次记录逾期,应立即存入足够的月供,待银行再次扣还。

❸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暂停还房贷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暂停还房贷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暂停还房贷,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暂停还房贷。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暂停还房贷1

对于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四类人员,在客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向贷款归属行提出申请,经该行核实后可根据不同情况适用账单计划变更、展期、退减罚息、保护征信四类措施。

如果你身上有房贷,但是暂时性因为“外部因素”失去了收入来源,那么该如何办理“暂停房贷、房贷延期”的申请呢?总结起来,其实有2条路可以选择:第一联系房贷银行的工作人员,例如客服等,了解清楚当地城市的房贷延缓的策略部署,按照指示提供各项材料即可;第二是联系按揭贷款网点的贷款经理,他们有着资深的业务能力和政策知晓度,可以答疑解惑并且协助办理。

因意外不能还房贷,可参照以下方法解决问题:

延长贷款期限: 如不能按照原还款计划按期还房贷,可以向银行提出延长贷款期限的申请。银行批准后,就可以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申请延期还款通常只有一次机会,延长后的长期限不能超过30年。

申请还款展期: 目前很多银行房贷都可以申请,在借款人无法还款时,可以暂时向银行说明情况并申请还款展期。展期的时间可以由借款人自定,但有一个长期限的限制,并且展期也通常只能申请一两次。在实在无法偿还房贷的情况下,可以找亲友帮忙,暂时解决下困境,尽量不要出现房贷断供。如果断供时间长,房屋很有可能会被拍卖。

如果购房者因变故无法按时偿还房贷,可以提前三十日向贷款行申请贷款展期,经银行查实后,会适当延长房贷期限,并降低月供。最后还有一种办法卖房,找中介公司垫付剩余贷款(当然中介会收一定费用),然后委托中介把房子卖掉,还可以挣一定差价。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暂停还房贷2

疫情期间是否可以延迟还房贷吗

疫情期间,因疫情影响原因不能按时还房贷的,可以延迟还房贷。

疫情期间延迟还房贷的法律规定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5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提到,对当前有困难的企业和职工,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

今年底前企业申请即可缓缴,职工正常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预计减缓企业负担900多亿元。

职工未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各地可合理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会议要求财政货币政策以就业优先为导向,稳住经济大盘;部署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社会投资渠道、扩大有效投资;决定阶段性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

会议指出,盘活基础设施等存量资产,有利于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和扩大有效投资、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暂停还房贷3

想要申请暂缓还房贷,可以先拨打贷款经办 银行的客服热线电话,转人工服务通道,向客服人员提出延迟还款的申请,然后再向银行提交房贷延迟还款申请书,说明自己要申请延迟还款的原因。

比如是因为当下没有还款能力的话,那就将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说清楚,再提供相关的资料进行佐证,像因失业导致没有还款能力,就可以提供失业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而在说明自己要申请延迟还款的原因之后,再表达自己积极还款的意愿,然后提出日后的还款计划就行了。

房贷还款延期的注意事项:

一、需要延长贷款还款期限,必须提前20~30个工作日向贷款银行提交《个人住房借款延长期限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有部分银行规定延期只限一次。

二、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他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第一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

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

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❹ 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出台 缓缴公积金等措施助企纾困

近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下称《措施》),包括财政、货币金融、稳投资促消费、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本民生六个方面33项措施。

记者梳理发现,在房地产相关领域,主要包括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灵活调整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计划等多项具体惠民便民举措。

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措施》意在支持稳住经济大盘,释放出许多积极信号,还特别强调了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租和税费减免方面,内容相对集中,对于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和活力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怎么办?个人还款有困难怎么办?逾期还款会不会影响个人征信?这既是当前企业经营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最受关注的现实问题。

《措施》指出,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更好满足实际需要。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助于帮助受困群体渡过暂时困难,稳定市场信心,也有助于避免金融机构潜在不良风险,将可能发生的负面影响最小化。

“缓缴包括公积金在内的社保,推迟公积金贷款偿还,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等,目的在于稳住市场主体,稳住工作岗位,提振市场信心,兜底保住民企、中低收入群体、中小微企业,他们是就业吸纳的主体,提供了80%以上的工作岗位。”广东省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告诉记者,只有稳住市场主体,应对即将到来的就业高峰期,就业市场才能好起来。

5月24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文,要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包括企业可缓缴公积金,到期再补交;个人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等三方面措施。

李宇嘉表示,在租房提取公积金方面,政策扶持力度比较大,此次提出提高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主要是为了兜底保障的作用,保护低收入人群。

记者梳理发现,针对不少缴存人关心的住房公积金问题,不少城市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更多是体现为调整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下调公积金首付比例、给予购房补贴等方式。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表示,此次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覆盖面比较广,包括了企业、购房者和租房者,客观上有助于缓解相关市场主体的压力,充分体现了公积金纾困的政策导向,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便民、托底的政策效应。

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措施》提出,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3—6个月租金;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措施》还明确,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鼓励和引导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拿出更多务实管用举措推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生意受了影响,房租却不能停缴,这愁坏了不少商户。政策可以说缓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北京的一家企业经营者告诉记者。

近段时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的政策陆续出台,以“真金白银”的形式为这些企业减负。

记者注意到,此类减免房租支持政策在2020年疫情期间也出台过。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和高校、研究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

对此,李宇嘉表示,这次提出减免3-6个月,力度比上次要大,彰显了此次经济下行、预期转弱、地产深度调整的背景下,实体经济和居民个人迫切需要大幅度降低成本,也凸显了通过全方位降低成本,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兜住民生底线的逻辑。

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可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措施》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其中,《措施》提到,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对此,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在坚持商业可持续和风险总体可控的情况下,适当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适度调整信贷制度与流程,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特别是近期受影响较大的行业需求,加大对市场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减费让利、纾困解难力度。

董希淼强调,“信心比黄金更重要”,要通过宏观政策特别是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房地产政策持续调整,产生叠加效应,恢复和增强市场主体对未来的预期和信心,激发市场投资需求,提振居民消费需求。

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措施》还提出,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在用好前期降准资金、扩大信贷投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冲击未来预期,实体和居民贷款意愿低,贷款利率支付能力不足。”在李宇嘉看来,贷款利率趋势性下降,预计LPR新一轮调减的窗口已经打开。他建议,一方面要扩大贷款投放,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在当前的特殊时期适度放松,另一方面更要降低融资成本。

李宇嘉认为,利率下调,对热点城市的楼市有较大的提振作用。热点城市购房需求集中,新市民购房需求较为迫切,且对贷款利率比较敏感。近期数据显示,15个城市二手房销售4.5万套,同比下降19.0%,较4月的37.6%明显收敛。“因此,随着利率进一步下调,预计热点城市二手房市场将率先企稳,新房市场也将逐步止跌。”

“近段时间以来,稳增长力度明显加码。”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宏观研究中心主任王静文表示,随着政策层面不断强调稳经济政策的落实,各地基层在政策执行上已开始转向,经济恢复态势有望得到延续。

❺ 公积金缓缴不影响职工提取和申请贷款是真的吗看完你就清楚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在参加工作后,能够享受的福利也变得越来越多,其中公积金缴纳就属于职工福利的一种。有不少借款人咨询,公积金缓缴不影响职工提取和申请贷款是真的吗?看完这篇文章,大家就清楚了!

公积金缓缴不影响职工提取和申请贷款是真的吗?
公积金缓缴的确是不影响职工提取和申请贷款的。从企业角度出发,在为员工缴纳公积金时,是可以有缓缴时间的,在缓缴期间,缴存的时间需要连续计算。从员工角度出发,如果公司或者个人缓缴了公积金,也是可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但是需要注意,并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公积金能够提取的情况不多,如果有房贷正在偿还,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款;职工丧失劳动力,可以提取公积金;职工超过五年没有工作,可以领取公积金;职工住房费用超过一定收入比例,可以提取公积金;老式住宅需要加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职工是国家低保或者特困户,可以提取公积金。
只有满足以上情况,职工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另外还需要提醒大家,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根据住房公积金账户额度来进行计算的,职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越多,职工能够申请到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越多。因此,如无必要情况,建议大家不要随意提取公积金。
以上就是对于“公积金缓缴不影响职工提取和申请贷款”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❻ 我到建设银行用公积金贷款怎么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由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受理的贷款,实际放款的是公积金中心,各行申请手续基本相同。建设银行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申请购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申请公积金借款的借款人必须是连续缴交一年以上(有些地方规定6个月)公积金的,停缴、欠缴、缓缴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原来是2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6)贷款人须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2、需提供的资料:(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证明(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已婚的提供结婚证。(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如有)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审批表、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单位开具的工资收入证明。(5)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证明。符合以上条件的话,带上材料直接到当地公积金中信提交申请,通过后公积金中信会把业务分配到银行,之后再到银行办理。

❼ 长春20条楼市新政:探索购房补贴转为个人按揭贷款分期补助

5月6日,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共计20项政策措施。

调整信贷政策方面,通过阶段性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给予公积金缓存缓缴和银行贷款偿还展期政策支持、继续实行灵活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模式、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大对施工建筑企业的融资支持、继续落实购房补贴政策等7项政策,以及对部分信贷政策作出调整,鼓励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行业企业加大支持力度。

其中,《通知》提到,阶段性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022年12月31日前,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同时,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22年12月31日前对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此外,继续实行灵活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模式。贷款购买个人住房的,可使用公积金、商业性组合贷款和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购房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家庭组合贷款仅限2人共同还贷。政策执行截止期限由2022年6月30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显示,继续落实购房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关于印发留(来)长人才、进城农民购房补贴和发放消费券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1〕25号)、《关于调整落实人才和进城农民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1〕42号),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留(来)长人才和进城农民予以购房补贴。探索购房补贴转为个人按揭贷款分期补助,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促进市场交易方面,通过举办线上房交会、加快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等3项举措,让消费者放心购房,推动房屋交易。

《通知》提到,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采取线上方式举办长春房交会,鼓励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和媒体、自媒体积极参与,给予政策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按照新政,《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及另有规定外,有效期暂定为2年。

以下为政策全文: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

长府办明电〔202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缓解新冠疫情对我市不利影响,支持房地产项目复工复产,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隐患,促进市场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行“办缴分离”。对缴齐土地出让金本金、欠缴违约金的项目,按照本金及违约金的比例允许部分预售。开发单位持税务部门开具的缴款凭证到规自部门办理土地权证并划定允许预售范围,到房管部门办理预售许可。(责任部门:市规自局、市税务局、市房管局)

二、建立项目开工“绿色通道”。在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前,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的新建项目,经施工许可审批部门同意后,允许提前进场进行土地平整、搭建围挡施工暂设、临水临电接入、土方施工、降水施工等非主体工程施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评审)已经行管部门通过,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的,经市规自局、市建委核准同意,允许项目进行主体施工,30天之内补办审批手续。(责任部门:市规自局、市建委)

三、工业专业产业园区项目可以办理分割销售及不动产登记。开发单位应履行建设、招商及运营的主体责任,建设达到预销售条件可以参照经营性房地产项目报建审批流程,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物业管理、市政配套等用房由开发单位自持运营。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招商入驻企业的产业业态、产值、税收等进行审核,并签订协议。符合审核意见方可办理销售手续,原则上应按照整栋或整层进行销售,确需分割的,销售面积不得低于500平方米。招商企业入驻后,产值、税收达到协议要求的,经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责任部门:市规自局、市房管局,各城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四、阶段性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022年12月31日前,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责任部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支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银行适度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鼓励商业银行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为居民家庭提供较优惠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22年12月31日前对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责任部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金融办)

六、给予公积金缓存缓缴和银行贷款偿还展期政策支持。鼓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对因参加疫情防控、感染新冠肺炎不能正常缴存、偿还住房贷款的单位、职工和个人,可以缓存、缓缴,期限不超过2022年9月30日。缓存、缓缴期限内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责任部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七、继续实行灵活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模式。贷款购买个人住房的,可使用公积金、商业性组合贷款和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购房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家庭组合贷款仅限2人共同还贷。政策执行截止期限由2022年6月30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充分利用公积金和商业性组合贷款政策,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下降幅度较大的,在公积金贷款配套规模方面给予倾斜。(责任部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金融办)

八、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各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探索项目融资和企业总体状况适度分离的信贷模式,实施信贷项目封闭管理,为优质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鼓励各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优先支持房地产在建项目,保障项目顺利完工,确保项目投资(含项目融资)充足,不搞销售返投,避免形成恶性工程欠款。鼓励各商业银行创新“厂房按揭”“物业支持贷款”等信贷产品,支持企业固定资产融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商业用房按揭贷款和厂房按揭贷款,适用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

鼓励各商业银行探索发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产品,帮助房地产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对于我市首单发行成功的商业银行给予适当奖励。(责任部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市金融办)

九、加大对施工建筑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基础上,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合法合规加快释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缓解企业流动性资金压力。

为促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快复工复产,开发企业可与承建方以借款形式签订《主债权及房地产抵押合同》,由承建方申请银行贷款,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贷款资金专项用于本项目续建支出。(责任部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建委、市房管局)

十、继续落实购房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关于印发留(来)长人才、进城农民购房补贴和发放消费券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1〕25号)、《关于调整落实人才和进城农民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1〕42号),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留(来)长人才和进城农民予以购房补贴。探索购房补贴转为个人按揭贷款分期补助,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责任部门: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

十一、支持税收减免。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依法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在纳税申报期内,可申请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

因疫情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减免租金后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比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吉财公告〔2022〕14号)第二条规定的条件申请减免。(责任部门:市税务局)

十二、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保函,以保函替代预售监管资金。对于2022年度涉及施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依开发企业申请可以提前提取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账户余额,专项用于本项目复工复产,后续商品房销售款需足额补齐提取金额。(责任部门:市房管局)

十三、盘活地下室、车位资产。对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下室、地下车位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可以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在符合规划、人防要求前提下,对地下室和有明确界址点的地下车位,依申请可以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责任部门:市房管局、市规自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十四、调整抵押权登记限制条件。依据市房管局、市规自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商品房预售等业务的通知》(长房联字〔2021〕5号),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未售出的商品房屋,可以进行抵押权登记,资金优先保障项目建设需求;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限制上市交易的期限届满或抵押权注销后,将自留房状态变更为商品房备案状态。(责任部门:市房管局、市规自局)

十五、延续执行暂缓批量扣缴物业维修资金政策。市房管局2021年8月30日印发的《关于暂缓批量扣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执行期限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部门:市房管局)

十六、举办线上房交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采取线上方式举办长春房交会,鼓励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和媒体、自媒体积极参与,给予政策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责任部门:市房管局)

十七、加快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时公布开发项目周边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施工、竣工进度及投入使用时间,加快已拿地未开工和在建在售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进度,确保按公布时限交付。(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建委)

十八、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因疫情不可抗力情形,不能按照原定时间开复工的开发建设项目,经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施工单位协商,可以工期顺延或重新合理确定工期;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通知购房人,并与购房人协商,适当顺延交房日期,具体由交易当事人商定。(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十九、强化市场监管。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总要求,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方面市场监管,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责任部门: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健全网上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准确解读政策和形势,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整治网络传播乱象,营造良好的市场舆论氛围,严厉打击发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渲染恐慌情绪、误导市场预期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责任部门:市委网信办、市房管局)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及另有规定外,有效期暂定为2年。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5日

❽ 安徽宿松发布新政,涉及公积金贷款额度、延期交付等

10月9日,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发布《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额度、首付比例、延期交付等11条措施。
文件显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增加到50万元,单方缴存的由35万元增加到4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二手房最低为30%);首次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二手房最低为40%),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补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提高租赁商品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按每户家庭每月1200元为限,在最高限额内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面,适当调整监管资金拨付使用的灵活性和适应性,2022年12月31日前,结合工程实际进度,对未停工停产、竣工验收备案前的项目,可提高一个拨付节点拨付。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建设工程款债权人、材料款债权人、租赁设备款债权人等请求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支付工程建设进度款、材料款、设备款等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或者购房人因购房合同解除申请退还购房款,经住建部门审核同意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支付。
《通知》提出,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指导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好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2]115号)最新要求,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房地产市场形势等因素和市场化差异化定价原则,逐步降低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引导宿松县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力度,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区分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贷款,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灵活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予以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简化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力争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备案后当天放款。
《通知》还提出顺延交房期限。继续执行《宿松县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2021年第一次会议纪要》(松房联纪[2021]1号),2021年11月24日前尚处于合同工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适当延期交房,延期交房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个月以内。2021年11月24日后新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因疫情影响,交付期限可顺延30日。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阶段性困难的,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坚持市场规则的同时,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积极帮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文件提出,优化新出让地块商住比。允许新出让商业地块建筑容量总体平衡。同一时间新出让的同一宗地内的相邻地块,土地性质均为商业用地的,允许地块之间可按不超过最高总计容面积进行建筑容量的整体平衡,并同步报审规划建筑方案。
探索项目分期验收方式方面,优化验收标准,在满足规划许可前提下,试行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单独竣工验收。用于销售的住宅、商业、办公等开发项目在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用地范围内探索单体建筑规划验收与项目规划核实分开进行。
在阶段性调整预售许可形象进度方面,2022年12月31日前,项目首次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形象进度要求仍执行原标准(正负零以上1/3)。再次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可调整为达到正负零,但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项目前期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缴存、使用规定,无违规现象;2.工程建设进度正常,未停工停产。
适当调整监管资金拨付使用的灵活性和适应性,2022年12月31日前,结合工程实际进度,对未停工停产、竣工验收备案前的项目,可提高一个拨付节点拨付。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建设工程款债权人、材料款债权人、租赁设备款债权人等请求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支付工程建设进度款、材料款、设备款等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或者购房人因购房合同解除申请退还购房款,经住建部门审核同意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支付。
宿松县要求对企业项目贷款予以支持,各金融机构不得无故抽贷、断贷、压贷,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个人住房贷款有序投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通过展期等方式予以支持,并依据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法人银行要加强对乡镇房地产项目按揭业务的支持力度,确保项目正常交付。
老城区更新改造项目征迁采取商品房安置为主,商品房安置设定房票,适时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房票安置政策。
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未批先售、虚假宣传、挪用预售资金、变相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网络平台、自媒体要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准确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政策,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相关部门要加强网络平台、自媒体等媒介发布管理,对散布捏造虚假信息、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生源地贷款缓缴金额是什么意思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生源地贷款缓缴金额意思是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缓缴学费金额为学费和住宿费之和。生源地贷款: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缓缴金额:贷款的学生缓缴学费金额为学费和住宿费之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