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天津二手房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1、产权:要求房屋产权必须明晰(即已取得房产证的私有房产),如房产为多人共有必须共有人同意。对于公产、企业产、小产权、处于查封中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
2、种类:住宅、商铺、别墅、办公及商住用房均可办理,部分银行对于已取得产权证的经济适用房也可办理。
3、区域:天津本市范围内(包括四郊、五县)均可办理。
4、状态:处在按揭贷款或已抵押情况下的房产只要房产总价值足额也可再贷款。
5、面积和房龄:根据房产所在区域和办理银行不同略有差别基本要求40平米以上30年以里。(注:办理完抵押贷款的房产仍可以继续出租或出售的,银行并不留存房产证原件,对于出售的只需结清剩余未还本金即可,不需支付剩余利息)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㈡ 天津市限购之后首付比例是多少
 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来说,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㈢ 天津限购政策2022年
9月16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四个方面提出十二条具体举措。
在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出两条举措。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落实本市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金融、财税、公共服务等配套支持政策,支持新建、改建、盘活租赁住房,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促进供需适配。发展长租房市场,引导住房租赁企业结合市场需求扩大房源供给,稳定住房租金水平,满足多元化的住房需求。
支持新市民合理购房需求,非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就业的新市民、大学毕业生,持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可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仍执行原购房套数政策。
在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出四条举措。针对就近照料老人和抚养多子女带来的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明确,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在本市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
为盘活居民自有闲置房屋,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居民家庭将原有1套住房通过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平台筹集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且租期不少于5年的,可在本市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
为支持居民家庭“卖旧买新”“卖小换大”等置换住房需求,《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持有住房达到限购套数后,将其中1套住房出售的,可购买1套住房,但家庭住房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
对于居民家庭房屋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被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的,可凭征收协议购买住房,新购房屋价款不超过房屋补偿款的,免征契税;新购房屋价款超过房屋补偿款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在住房信贷政策方面,《通知》提出两条举措,优化了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首套认定标准,适当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无个人购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对于已结清购房贷款且在本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同时,加大金融对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贷款的支持,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40%。
为减轻居民利息负担,对于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方面,《通知》提出四条举措。加大金融对房地产的支持力度,《通知》要求商业银行要积极满足居民合理的住房信贷需求,依法支持存量非住宅项目盘活,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支持房地产项目和参建企业、材料供应商合理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上下游企业融资连续稳定,确保项目建设。
同时,优化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降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按3%确定;其他开发项目,计税毛利率按15%执行。
《通知》还从优化新增供地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比例、实施阶段性土地出让支持政策等方面提出了配套政策,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㈣ 天津二套房限购政策是怎么样的
一、天津二套房限购政策是怎么样的? 1、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1.31平方米(不含)的 公积金 缴存职工家庭。 2、首付比例二套房 公积金贷款 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不过对于在 北京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央行征信系统、北京 住房公积金 管理系统查询,有一笔 个人住房贷款 记录或一条 购房 提取记录,且符合二套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仍按照“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执行。 3、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的标准执行,即: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为4.4%,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为4.95%。提醒: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购房者,必须在该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满一年(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天津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二套房要提供哪些材料? 天津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 商业贷款 ,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 单身证明 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天津购买二套房要提供哪些材料 购买二套房要提供的就是普通贷款流程和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产权证、 结婚证 、收入证明、单位 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有可能提供的材料:学历证明,半年内的银行流水。 首先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买房 人年满18周岁; 2、 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3、 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
㈤ 天津目前限购政策是什么样的
天津自从2017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限购政策: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2)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限贷:认房认贷,二套首付比例为60%,贷款年限最高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