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人民银行关于非法集资应该怎么办
一、人民银行关于非法集资应该怎么办 人民银行关于非法集资活动形成的 债权债务 ,由从事非法金融业务的机构负责清理清退。非法金融机构一经宣布取缔,由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负责组织清理清退债权债务;没有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的,由所在地衫闹政府负责组织清理清退债权债务。 人民银行在进一步加强监管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对各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认定和取缔工作。凡属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和非法金融机构的,一经发现,立即提请公安机关依法 立案 侦察,并宣布取缔。各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对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和非法金融机构提供开户、办理结算和提供贷款等服务。对已经提供的,必须停止和纠正。 二、相关分类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 债务 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或歼罩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 最近的变化: 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改贺。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人民银行更多的会宣传一些远离非法集资的宣传,将非法集资活动遏制在萌芽状态,正是因为某些不法分子利用我们急于投资获利的心理,顺利的进行各种非法集资,扰乱社会的经济市场秩序,造成各种不良影响,所以更多的是要我们约束自己。
Ⅱ 非法集资金融小知识
1. 防范非法集资小知识
防范非法集资小知识 1. 如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1、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超高利投资回报,其中必有非法诈骗行为。
“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不要相信“免费的午餐”。2、通过 *** 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
3、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4、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5、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族物喊善良、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6、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除上面谈到的应当提高警惕,尽量避免上当受骗外,社会公众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待了解详情后再作决定。 切不可盲目投资。
2.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的陷阱
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 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按照我国相关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广大投资者和居民一定要增强分辨能力,不要相信“免费的午餐”。
公司不具备国家批准的金融交易合法资格 是通过 *** 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 如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 *** 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
没有在工商税务进行登记 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 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已被相关媒体曝光的事件 是一些影响较大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谨慎对待亲朋友好的投资建议 是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不要盲目听从。
综上所述,业内专家建议,社会公众在日常投资理财活动中,一是要有文字的协议,包括一些联络电话、地址;二是要注意保留原始证据,没有文书的肯定是不牢靠的,一些相片、录像、录音、电话、地址等尽量保全,从单纯的经济行为来讲也利于你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是刑事案件,则有利于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最终也有利于减少个人损失。 杨 锦 非法集资以高息为引诱,通过亲朋好友相互介绍,吸引群众存款。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者损失惨重。为了您和家人幸福,坚决抵御高利诱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3. 有什么方法避免非法集资呢
避免方法: 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 *** 各蚂燃种诱惑。
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
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要认兆野真识别,谨慎投资。
4.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风险如下: 一是要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
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的午餐”, 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客观、冷静分析,识破其虚假、欺骗、诱惑的实质,避免上当受骗。 二是要认清参与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
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明确规定,非法集资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 益不受法律保护。 三是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对投资者来说,市场有 输赢,投资有盈亏,特别是一些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很大风险。人们一定 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5. 如何识别和预防非法集资呢
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
2、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 3、增强理性投资意识。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4、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6. 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方法: 1.要人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 *** 各种诱惑。
坚信 “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
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7. 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1、首先要对非法集资有个认识,了解非法集资的特点以及危害。
2、在识别的时候可以查看对方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 3、增强理性投资意识。
就像买股票一样,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即使非法集资的利益有多高,也要保持理智,投资要走合法途径 4、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就跟前面说的一样,非法集资本身就是违法行为,那么,参与者投入的钱根本拿不回来。
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Ⅲ 民间借贷中,非法集资是怎么界定的
民间借贷中,非法集资是怎么界定的?
-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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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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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的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许可权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许可权的部门超越许可权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物件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物件”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2010年最高法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机关从中国经济实践中,归纳出更现实的执法标准。
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四)向社会不特定物件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氏没。同时,《解释》还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物件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在“四个条件”基础上,最高法还列举了10种具体的非法集资形式,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假直接投资专案。比如,在房产界中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以代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例如,之前,营口东华集团以发展养殖蚂蚁为名,承诺高额回报,非法集资近30亿元。
丁某的情况不属于非法集资,应属于民间借贷。所以朋友如果追要欠款的话是能要过来的。可以采用 起诉 或者 协商和解 的手段追回。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怎么界定民间借贷
非法集资是借方非经法律允许向不定向的贷方公开募集资金。民间借贷是借方向特定的物件借入资金。
是民间借贷还是非法集资
民间借贷。不是诈骗!
是非法集资还是民间借贷
申请贷款建议通过正规渠道:饥指例如农行,网捷贷定义是指农业银行现金方式向符合特定条件的农业银行个人客户发放的,由客户自助申请、快速到账、自动审批、自助用信的小额消费贷款。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3.我行电子银行客户,且持有我行颁发的安全认证工具。(目前只支援二代K宝客户) 4.信用状况良好, 5.不存在未到期的“网捷贷”贷款额度,不存在未结清的“网捷贷”贷款余额。 6.收入稳定,具有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7.贷款用途合理、明确
申请网捷贷贷款额度为3000元—30万元;贷款额度有效期为30天,借款人需在额度有效期内使用贷款,贷款额度不可回圈申请、审批、放款几分钟以内就可以完成。
民间借贷属于非法集资吗?
合法的民间借贷不属于非法集资。但非法集资往往会以民间借贷的方式进行。当民间借贷具有以下特征时,则可认烂核配定其为非法集资: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简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物件吸收资金。
怎么区分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和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民间借款包括民营银行、小额贷款、第三方理财、民间借贷连锁、担保、私募基金、银企对接平台、网路借贷、金融超市等金融形式,其相对于银行贷款具有灵活、简便、快速、收益率高等几点优势,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将于2014年3月1号正式实施,目前正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非法集资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资金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档案和高回报率为诱饵,或其他骗取集资款的手段,向社会公众大量募集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罪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有主观上的故意;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是暂时占有、使用的目的,指非法占为已有或使第三方非法占有);3、必须是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如果有正常的借款手续,又不符合上述三个要件,就不构成非法集资罪了,借多少钱也不犯罪,而且利人利己。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六、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两者的法律后果:
非法集资的恶性程度如果达到定罪量刑的标准,则主要涉嫌《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第179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等。
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是非法集资是违法的,如果有非法集资的现象出现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什么是融资?非法集资?民间借贷
你好,融资本质就是借贷,不合法的形式借贷,往往触犯非法集资的红线。
贵港周波非法集资民间借贷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间借贷是不是非法集资?
间借贷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出借给另一方,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行为。提供资金的一方为出借人,接受资金的一方为借款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非法集资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因此不可以完全说是非法集资。
具体详细解释,你可以通过律伴平台参考律师的回复
Ⅳ 贷款公司非法集资放高利贷会进行怎样的处理
贷款公司非法集资放 高利贷 会进行怎样的处理 对高利借贷,应认定 合同无效 ,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有偿的民间 借款合同 ,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 合同法 》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 放高利贷是犯罪吗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 高利转贷罪 ;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 集资诈骗罪 ; 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 非法拘禁 、 绑架 、伤害、诈骗等其它 刑事犯罪 ; 5、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 民间借贷 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 贷款利率 (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其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你就知道,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最后, 刑法 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 罪名 ,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生活中对于高利贷问题的解决,一般是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司法程序的运用,从而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产生积极的影响,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不能进行一定的程度的运用就会导致自己的问题无法解决,所以自己要格外注意具体的解决方式。
Ⅳ 非法集资放贷合法吗
非法集资放贷是违法的,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Ⅵ 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
法律主观:
银行职工参与民间借贷是违规行为。身为银行员工,却化身“内鬼”,利用手头资源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这样的行为是违规的。由于出现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的行为,风险突出,银监会已下达“八不得”通知,禁止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皮困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袜握祥狭义上的民间借贷。合法的民间借贷,还是受鼓励和保护的,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非公有经济新36条”的《意见》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打开了登堂之门,为民间资本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但是对于高利贷,是违规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告搏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Ⅶ 什么叫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的特点为:第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第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袭悉和其他形式;第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第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冲森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拍判乎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Ⅷ 如何做好人民银行非法集资的防范工作
解决人民银行非法集资的主要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清理整顿的责任对在《办法》施行 前发生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 务院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整顿;谁批准,搜信谁负责;谁用钱,谁还孙物债 ;谁担保,谁负相应责任”的原则,负责限期清理整顿对《办法》实 施后继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非法集资活动发 生地的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与取缔有关的工作因非法集 资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从事非法金融业务的机构负责清理清退非 法金融机构一经宣布取缔,由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负责组 织清理清退债权债务;没有则漏液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的,由所 在地政府负责组织清理清退债权债务二是人民银行在进一步加强监管 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对各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认定和取缔工作凡属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和非法金融机构的,一经发现,立即提请公安机关依 法立案侦察,并宣布取缔三是各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对非法金融业务活 动和非法金融机构提供开户、办理结算和提供贷款等服务对已经提供 的,必须停止和纠正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筹集的资金,在债务清偿前应 停止支付,未经人民银行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四是各级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为非法金融机构办理登记注册对提交虚假证明文 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注册的,一经发现,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应立即予以处罚,直至 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