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商业银行贷款按风险程度分为
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贷款五级分类是指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凳帆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好晌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其中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为不良贷款。最初使用“商业银行”这枣袜雹个概念,是因为这类银行在发展初期,只承做“商业”短期放贷业务。
Ⅱ 商业银行的风险主要是信贷资产风险
、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其他利率/价格风险等。
1)信贷资产风险: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风险指的是商业银行可能在放贷客户可能无力偿还贷款时所面临的风险。这最大程度上反映了商业银行可能面临因催收贷款而遭受的损失。
2)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指的是由于市场因素引起的不利事件拆知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可能包括外汇风险、公司债券风险、凯早商业投资风险以及套期保值风险。
3)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指的是由于战略失误、 信息系统、 人为失误、 任务设计不合理或不当犯罪行为而导致的损失。
4)其他利率/价格风险:在不稳定的利率或价格环境下,商业银行盯御雀可能会面临高风险暴露,从而出现财务损失。
Ⅲ 商业银行经营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商业银行经营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国别风险、声誉风险以及战略风险,共计八大风险。在实际生活中,商业银行属于银行金融机构的一种类型,通常缩写为 CB ,不具备国家货币的发行权力,主要经营范围为存款以及贷款业务。
1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的主要风险,一般也被称为违约风险,是指贷款人不能够按照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按期进行还款,从而导致银行本身利益受到损失;
2 、市场风险:商业银行所需要承受的市场风险主要取决于商品市场或是货币市场内的波动情况,具体是指商业银行在投资或是买卖不动产时因市场内的价格波动而造成利益损失;
3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是指商业银行本身拥有的流动性资金不能够满足用户到期支付的需要,从而导致银行的清算能力丧失;
4 、操袜拿作风险:操作风如好蚂险主要是指因银行内部人员的操作不当造成银行承受一些直接或是间接的损失;
5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主要是指银行方面因为同用户或是组织单位的法律纠纷而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是银行资产损失的原因之一;
6 、国别风险:国别风险主要取决于银行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情况。若是因为某些原因,造成该国家的人民没有能力去偿还在银行中的欠款,则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银行资产方面的直接损失;
7 、声誉风险:声誉风险主要是指商业银行方面因为外部对其的一些负面评价而造成的直接或是间接损失;
8 、战略风险: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对未来的战略规划是其产生经济效益的重要影响因素。若是商业银行因未来战略而影响整体未来的发展方向,对银行本身而言,是不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渣埋企业法人。
Ⅳ 商业银行出具贷款承诺的首要风险
商业银行出具贷款承诺的首要风险是政策性风险。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随着巧喊市场利率与设定利率偏离程度的加渣宽颂大,承诺方实际上承担了所有的市场风险(外币贷款时还包括如郑汇率风险),风险可能是无限的,而收益仅限于收到的按照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支付的贷款承诺费。
Ⅳ 商业银行办理贷款要注意什么问题
当今社会,申请贷款非常流行,涉及领域非常广泛。在投资、买车买房、日常消费游弯游等方面。我们会因为一些原因,或者因为资金不足或者权衡利弊而采取贷款。比如买房,肯定大部分人很难全款买房,于是就有了花明天的钱实现今天的梦想的想法,申请房贷,先住进去,慢慢还贷款。另外,有人考虑到部分贷款会有较低的利率,一些擅长投资理财的人可以利用贷款周转资金带来更多的收益。
个人征信报告一般是指中国人的征信系统,相当于一个人在银行系统的身份证。银行是盈利组织。虽然放贷是为了赚钱,但银行不是慈善机构,不会做亏本生意。银行只会锦上添花,不会雪中送炭。很多人可能会发现,在不是很需要贷款的时候,经常会收到银行的邀请,申请高额低息贷款。有时候资金短缺,他们申请的贷款额度很少,甚至没有批下来。或者银行金融公司审批贷款的时候,更重要的是看你的征信,除了你的学历,社保资产,银行流水等。因为现在一般的审批系统都是直接系统,数据太多。征信不通过,直接被银行系统堵在门口,就算你学历高,资产高,也很难通过。当然,有些银行审批还涉及线上线下特殊渠道审批,后面会提到。
在向银行申请贷款之前,我们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负债不要太高。这里的负债是指你的信用报告中显示的你的资产、贷款总额和每月还款额,包括信用卡额度的使用。一般你的月供不要高于你月收神销入的50%。比如你月入8000元,一般不可能申请到1万元的贷款。所以可以适当拉长还款期限,减少月供。另外可以适当减少一些可控负债,比如提前还款恢复信用卡额度。
第二,小额贷款和分期不要过多。如果你小额贷款略多,经常信用卡分期,银行会认为你的还款能力有问题。试想一下,如果你看到别人总是要50元分期付款,你会觉得他们缺钱吗?由于缺钱的银行要承担更高的风险,自然贷款被拒的概率增加。所以一定要结清一些低级贷款,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小额分期。
第四,征信查询次数不宜过多。如果你想向银行贷款,半年内贷款查询次数不能超过两次,信用卡查询次数不能超过三四次,信用查询次数过多,银行会认为你急需用钱,缺钱。这种情况下,贷款无法收回的风险很大,银行一般不会放贷。试想一下,如果其他八个人借钱,你是第九个,你会借吗?所以,在申请银行贷款之前,尽量不要盲目想着去测算额度。现在很多网贷平台都是注册查征信的。短期内过多的征信查询被称为征信花。
第五,尽量不要网贷或者网贷太多。网贷还没普及的时候,贷款都是从银行或者金融公司申请的。因为网贷的出现,很多人绕过银行解决了一些贷款需求。但当时国家对网贷监管不严,影响了相当一部分客户后期因逾期等原因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银行对网贷一般都是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现在房贷、车贷如果有网贷,必须有网贷结算证明,包括支付宝、柏华、微信微贷等大平台。想象一下,一个向你死敌借钱的男人找你借钱。你想借吗?
第六,适当提高征信。除了银行通过你在银行的资产与你联系,只有信用信息可以知道你,如果哟
跑题了,我想提一下刚才提到的一些特殊渠道。一般每个银行的审批都是系统化的,当然也有人工审批的地方。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担保问题,比如第三方担保或者一些银行领导的签字,可能会提高贷款通过率,但关键是要拿到自己的个人征信报告。另外,我想提醒你,千万不要相信在网上花钱就能修复征信。个人征信记录在央行的系统里,只有央行可以修改。即使在特殊情闹运况下,银行申请逾期,也必须上报央行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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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银行从业信贷辅导:贷款风险分类
定义
贷款风险分类是指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
目标
通过贷款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
(二)及时发现信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贷款管理。
(三)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原则
贷款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
(二)及时性原则。应及时、动态地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
(三)重要性原则。对影响贷款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本指引第五条的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历史与发展
1998年以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分类办法基本上是沿袭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四种类型,后三种合称为不良贷款,在我国简称“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逾期未还的贷款,只要超过一天即为逾期;呆滞是指逾期两年或虽未满两年但经营停止、项目下马的贷款;呆账是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确定已无法收回,需要冲销呆帐准备金的贷款。我国商业银行的呆帐贷款大部分已形成应该注销而未能注销的历史遗留问题。这种分类方法简单易行,在当时的企业制度和财务制度下,的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这种办法的弊端逐渐显露,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需要了。比如未到期的贷款,无论是否事实上有问题,都视为正常,显然标准不明,再比如,把逾期一天的贷款即归为不良贷款似乎又太严格了。另外这种方法是一种事后管理方式,只有超过贷款期限,才会在配晌银行的帐上表培明锋现为不良贷款。因此,它对于改善银行贷款质量。提前对问题贷款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常常是无能为力的。所以随着不良贷款问题的突出,这蛾类分类方法也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199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国情,制定了《贷款分类指导原则》,要求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这种分类方法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从2004年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将奉行国际标准,取消原来并行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2007年银监会发布《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是贷款风险分类的最低要求,各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贷款分类制度,细化分类方法,但不得低于要求五级分类的要求,并与五级类方法具有明确的对应和转换关系。目前已有多家银行实行了贷款风险多级分类,例如中行实行的是52221的十二级分类,工行实行的是43221的十二级分类,交行实行的是52111的十级分类等。
五级分类要求
商业银行应至少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分类,应槐态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二)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三)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四)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
(五)贷款的担保。
(六)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七)银行的信贷管理状况。
对贷款进行分类时,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包括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
不能用客户的信用评级代替对贷款的分类,信用评级只能作为贷款分类的参考因素。
对零售贷款如自然人和小企业贷款主要采取脱期法,依据贷款逾期时间长短直接划分风险类别。对农户、农村微型企业贷款可同时结合信用等级、担保情况等进行风险分类。
同一笔贷款不得进行拆分分类。
分类具体规定
下列贷款应至少归为关注类:
(一)本金和利息虽尚未逾期,但借款人有利用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嫌疑。
(二)借新还旧,或者需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偿还。
(三)改变贷款用途。
(四)本金或者利息逾期。
(五)同一借款人对本行或其他银行的部分债务已经不良。
(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发放的贷款。
下列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
(一)逾期(含展期后)超过一定期限、其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
(二)借款人利用合并、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本金或者利息已经逾期。
需要重组的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
重组贷款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
重组后的贷款(简称重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应至少归为可疑类。
重组贷款的分类档次在至少6个月的观察期内不得调高,观察期结束后,应严格按照本指引规定进行分类。
商业银行在贷款分类中应当做到:
(一)制定和修订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管理政策、操作实施细则或业务操作流程。
(二)开发和运用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操作实施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
(三)保证信贷资产分类人员具备必要的分类知识和业务素质。
(四)建立完整的信贷档案,保证分类资料信息准确、连续、完整。
(五)建立有效的信贷组织管理体制,形成相互监督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保证贷款分类的独立、连续、可靠。
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要对贷款分类制度的执行、贷款分类的结果承担责任。
商业银行应至少每季度对全部贷款进行一次分类。
如果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或贷款偿还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调整对贷款的分类。
对不良贷款应严密监控,加大分析和分类的频率,根据贷款的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逾期天数是分类的重要参考指标。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贷款的期限管理。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对信贷资产分类政策、程序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将结果向上级行或董事会作出书面汇报,并报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检查、评估的频率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商业银行制定的贷款分类制度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进行报备。
非信贷资产的分类
对贷款以外的各类资产,包括表外项目中的直接信用替代项目,也应根据资产的净值、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债务人的信用评级情况和担保情况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分类时,要以资产价值的安全程度为核心,具体可参照贷款风险分类的标准和要求。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贷款分类及其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Ⅶ 商业银行抵押贷款中存在哪些风险
作抵押贷款的风险就是借款人还不上钱的话,银行会把你的抵押物进行拍卖,倒是吃亏的是借款人,银行没什么损失,也就麻烦一点去拍卖而已!
Ⅷ 信贷业务风险点与防范措施有哪些
风险点:(一)从商业银行外部因素看:(1)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职能转换尚未到位,间接投资为主体的格局远未打破,银行、政、企之间的关系还未根本理顺,这些都会给银行贷款造成体制性风险.(2)宏观政策的影响. 一是行业政策性亏损.二是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取向的调整在很大程度上给商业银行贷款既可能带来生机,也可能带来风险.(3)市场供求的影响.市场疲软首先给企业造成经营风险,继而又会通过企业导致银行贷款风险.(4)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的影响,导致或加剧银行贷款风险.(5)社会信用状况的影响.我国社会信用状况不够理想:一是行政干预贷款.二是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
措施:(一)正确认识和把握贷款风险生长规律性,提高贷款风险防范对策和措施的适宜性与有效性.贷款风险生长经历风险萌芽、风险成长和风险爆发三个阶段,凸现贷款发放风险、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等五个生长节点.只有正确认识和把握其特征,采取有效措施,才能确保防范风险生长的效果. (二)重视正确区分风险因素的可控性和不可控性,采取不同的适当对策和措施.在影响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生长的一系列因素中,商业银行对其外部因素具有明显的不可控制性,但对其内部因素则具有较强的可控制性.首先,对于不可控制性的外部风险因素,商业银行可以督促和帮助借款人改善经营管理,加快资金周转,增强守信意识,对于深受外部风险因素影响的贷款种类和贷款对象,要求提供贷款担保或开办贷款保险,以转移贷款风险,若没有提供贷款担保或贷款保险则不予贷款,以避免不必要的承担贷款风险.其次,对于可控制性的内部风险因素,商业银行可以改善贷款政策、程序、制度以及内控机制,严格督促执行到位,加强贷款合法性、规范性、风险性和效益性的检查监督力度,加强贷款风险责任的追究力度.
Ⅸ [当前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对策]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
一、当前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面临的法律风险(一)贷款用途监管不严中小企业由于其经营的灵活性,存在个别企业以生产侍中经营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而实际上贷款资金被以各种方式挪作他用的情况,改变了贷款的用途,使银行的贷款风险放大。当企业违约时,因失去了资金的第一保障,银行即使通过诉讼,执行效果也大打折扣。
(二)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
在贸易融资业务中,按照监管机构规定,银行有审查业务背景真实性的义务。如贸易背景不真实,则属于企业套取银行贷款,必然导致风险增加。一些业务中,即使企业提供了一定比例祥迟的保证金,但由于其缺乏真实的贸易背景,没有质押合同,“保证金”也有可能被法院查封、扣划,无法起到担保作用。在涉及应收账款质押或转让业务中,个别中小企业通过提前开票、修改账期、虚假应收账款等方式将坏账风险转嫁给银行,或是恶意骗贷。而且,部分应收账款基础合同存在履约瑕疵风险,都使银行面临较大追索不能风险。
(三)设定的抵质押缺乏合理性、可操作性
担保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在贷款出现风险时,借助借款人资产或者第三人的力量保障债权能够被足额补偿。由于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有效担保物,个别机构为追求业绩,在接受企业抵质押物或保证时,放松了要求。从起诉的个案看,一些贷款抵质押的设置缺乏合理性,在贷款出现风险情况下,根本无法处置。比如,建筑物分幢分割抵押,因无独立通道或不能利用公共设施及道路导致无法处置变现。部分业务中抵押物处于异地,抵押物贬值无法及时发现,即使通过诉讼执行,也因当地政府干预而处置困难。
(四)质押物灭失使银行债权失去保障
由于商品融资业务法律关系复杂,操作环节多,在质押物监管环节上,为确保安全,一些业务采取了监管公司监管形式。但如果监管人不尽职履行监管职责,一旦质押物被出售、挪用或转让,或者再被设立其他权利,则银行贷款可能失去保障。而且,当银行要求监管公司履行赔偿责任时,监管公司又多会以种种理由推脱责任,拒绝赔偿。
(五)保全措施不及时,抵质押物被其他债权人多次查封,影响处置进度
部分银行分支机构在中小企业贷款出现不良时不能及时采取法律清收措施,而是一味地转化或转贷,直到贷款再出现更严重风险时才提起诉讼,这时企业往往处于停产或关闭状态,企业负责人或股东已难以联系,资产无从查找,丧失了最佳清收时机。有的企业资产已被其他债权人查封,有的借款人资产甚至已被法院查封多次。在银行抵质押物被其他债权人先行查封的情况下,银行的债权清收过程必然受到其他债权人影响,可能会成为清收阻碍。
二、加强法律风险防控的建议
(一)加强业务真实性合规性审查
从法律方面看,要注重对企业提供的报表、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查验。认真核实企业所提供报告、报表、票据、合同等资料的老宴山真实性,既可避免对企业偿还能力做出误判,又可掌握了解企业贷款的真实用途。特别对贸易融资业务,更应严格审查对应贸易背景的合同、发票以及相关单据,确认贸易背景真实性。在融资发放后,要严格执行受托支付管理规定,加强贷款用途的检查,确保贷款用途与合同约定用途一致,严防借款企业通过关联企业或者多头开户的方式,将贷款资金投入股市、楼市以及民间借贷等高风险领域。
(二)确保担保措施真实有效可行
一是加强对担保物的审查。对法律规定不得设定担保的财产,要依法严格禁止用于担保。注重对担保物变现速度、执行可行性等情况的分析,对不易变现、难以拍卖执行的担保物要求企业予以更换。不建议采取异地抵押方式。要根据抵押物的市场价值,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抵质押率,以提高债权的受偿率。二是强化押品的动态监管。在贷款存续期间,担保物的实物和价值上是动态变化的,相应地银行对押品必须进行全过程动态连续监管,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如发现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证明抵押人转让无效,追回抵押物。当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立即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若抵押人的行为已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或丧失,银行应及时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三是采取保证方式担保的,必须以保证人有保证实力为基础。在关联企业提供保证情况下,要对关联情况进行调查,判断相互影响的程度,以此对借款企业经营实力作出全面、准确的判断。对一些中小企业来说,常常存在公司资产、资金运用同企业主个人财产、资金运用混同的现象,但法律上企业主个人和其企业又是不同的法律主体。为防范上述问题给银行融资带来的风险,应根据中小企业借款情况,必要时可要求企业主个人、家庭提供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三)审慎与监管公司合作
在选择监管公司时,应选择企业实力强、经验丰富、具有相应的监管资质及专业监管人员的公司,降低监管中出现风险的可能性。在开展业务前,银行(质权人)、企业(出质人)、监管公司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及违约责任。特别强调监管公司在初始及换货过程中接收货物时的验货职责,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种类、规格、质量、数量等重要内容。监管公司对质物的审查义务应该是实质审查,审查的内容及范围应在监管合同中予以明确。若在验收中发现押品不符,监管人应拒绝接收并及时通知质权人,否则应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在与监管公司合作中,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及时跟踪监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商品监管情况,有效督促其履行监管责任,防范监管风险,杜绝过度依赖。在质物丢失、被挪用等情况下,应及时要求监管公司履行监管责任,补充质物。对拒绝履行的,要及时按照相关要求起诉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
(四)合理把握依法清收时机
一是迅速保全、及时诉讼。在贷款逾期、催收无望的情况下,要正确把握好诉讼时机,及时保全、迅速提起诉讼。特别是对经营状况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或者有转移资产及其他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如其不能及时提供有效担保,应立即提起诉讼。要充分运用好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措施,对借款人、担保人或者其股东的动产、不动产、股权等进行查封、冻结,并积极查找可以执行的其他财产,最大限度地保全银行资产安全。二是合理选定被告。除对借款人提起诉讼外,对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或者需承担责任的监管人等也不能遗漏。如查明借款人的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注册资金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证明或者不实验资报告等情况的, 应追究出资人的责任和中介机构的赔偿责任。三是合理运用法律,最大限度维护银行利益。对借款企业利用关联企业或其他组织之间的交易进行利润转移、不等价交易转移财产等情况逃避债务的,应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借款企业的行为。对债务人有到期债权并且能行使而不行使的,应积极行使代位权,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
(五)积极探索依法维护银行权益的新举措
一般来说,法人起诉案件因受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终结至少需要一至二年的时间。而对银行来说,在此期间内抵押物面临贬值甚至灭失的风险。如果有政府干预或者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则贷款清收处置时间更久,更不利于不良贷款清收。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极易在经营出现困难的情况下主动申请破产,导致诉讼程序中止。因此,在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上,要注意诉讼和非诉讼手段相结合,重视采用以诉促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等方式,灵活采取催收函、律师函、支付令等多种法律措施,积极开展执行清收工作,降低清收成本。在胜诉执行工作上,可以借助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提高执行成效。鉴于仲裁具有一裁终局、效率较高的特点,可在与中小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时优先选择仲裁条款,约定仲裁方式解决争端,以提高诉讼案件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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