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找别人代收银行贷款 正规可查的 违法吗
如果是银行委托任何人收款,只要有一张委托书就不违法
B. 贷款找三方账户代收什么意思
贷款要找第三方,在银行贷款之所以要转给第三方账户主要是为了防止滥用贷款。
银行贷款要求打钱到第三方的账户是因为贷款必须实行受托支付,划转到第三方,这是银监部门的规定。房屋抵押贷款放款到第三方账户是为了证明贷款资金的用途。房屋抵押贷款要看贷款用途,个人消费的话一般是买房、买车、装修等,这些都是要打到第三方账户的,也就是卖方的账户。个人经营贷款同样要打到第三方的对公账户。
C. 朋友银行贷款需要我作为第三方收款人
法律分析:所有贷款都是第三方收款,有的是对公,有些可以对私放款,第三方收款这只是作为一个资金用途,和借款本身是没有联系的,第三方收款人没有风险。
这是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规定的,专用名词叫做受托支付,就是贷款之后要根据你申请贷款的用途把贷款转给你的交易对手,第三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D. 银行贷款第三方收款任何人都可以吗
不可以,需要一定要有合法的这个权益,对这个款项是没有任何威胁的。
如果您是从银行申请的贷款,贷款发放到第三方收款人肯定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同的申请人和贷款类型所需提供的贷款申请资料是不一样的。常见的个人资料如: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居住证明等;企业申请资料如: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贷款卡等;抵押贷款如房产、汽车等财力证明;信用贷款如收入证明、银行卡对帐单等。贷款资金一定和贷款人和贷款用途一致,即要么直接给贷款人,要么给贷款用途(购车贷款直接给汽车公司等等),一般不会给第三方。比如说银行需要你妈妈的身份证,要么抵押物的所有权和你妈妈有关,要么你妈妈是担保人等等;但一般这些情况,银行也会要求本人(你妈妈)到场签字确认的。
E. 银行员工为了收回贷款,可以找他人来代替这个款么
不会
像这种情况通常是不会发生的,银行员工有工作纪律和要求,这也是违反有关规定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银行员工通常不会这么做。银行员工为了收回贷款,不可以找他人来代替这个款的,只能通过这个人把这个款给收回来。
你这个是以贷还贷,表面上来看法律不禁止,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就很可能违法。首先新贷款用什么名义来贷?不可能直接说用来还旧贷,所以新贷只能虚构材料和用途,这就违法了。其次新贷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他们是什么态度?他们是否知道新贷用途?如果新贷也还不上,那谁来填这个坑?总之不建议这么做,很容易就违法,也可能越陷越深。你应该在现有的合同框架内尽量寻找可能的责任人。
如果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则可能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如果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则可能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