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贷款签合同了没下款算违约吗
贷款签合同了,贷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没下款,构成违约。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拓展资料
贷款渠道
一、传统贷款(也叫线下贷款,指通过银行等,在实际生活中提交贷款申请)
二、网上贷款(也叫在线贷款,指在网上进行贷款提交申请)即P2P金融贷款。
P2P的建立就是为筹资者和投资者之间而生。与传统的贷款相比,互联网金融可以避免非法集资、坏账、跑路等风险,且互联网金融没有固定的投资群体,可以有效的解决平台运营安全性,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手机移动贷款(指通过手机贷APP提交贷款申请,随时随地、灵活便捷)
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2)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3)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的评估报告。
(4)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5)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7)借款人出具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
(8)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9)借款人还需提供公司场地的水电物业的缴费单据及个人住址的水电物业的缴费单。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㈡ 贷款合同签6年,3年后银行不放款了,属于违约吗
肯定不属于违约,银行和您签订的合同的全件,你可以申请到银行去看看。
大体来说,你签订的银行合同,是银行律师起草的,意思就是你不能违约,违约需要付违约金,银行可以根据情况,不经过你的同意,收回贷款。银行只是按照合同执行,没有违约。
㈢ 买二手房,银行贷款没贷下来,算不算违约
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实践中,会根据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买方承担,那就算违约,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但是因为买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也算违约。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贷款不能办理,那不算违约。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㈣ 二手房银行不放款算买房人违约吗
法律分析:主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不放款。会根据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最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2、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银行按揭贷款延期、贷款金额减少或者不能办理,双方一般会有补充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由购房者选择,要么由购房者在某个期限内补交购房款,要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期不补交购房款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㈤ 银行不放款算买房人违约吗
银行不放款不属于买房人的责任,如果开发商要求买房人进行赔偿,买房人是可以拒绝的,即使是起诉,法院也会驳回开发商的诉讼请求。但是对于买房人来说,获得贷款资金才能买到房,因此银行不放款,最好还是换一家银行申请房贷。
一般来说,只要签订了房贷合同,银行都是会放款的,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延迟放款,银行也会告知贷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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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贷款,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 是由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贷款金额
1.住宅类房屋:贷款额最高可达到评估价的70%-80%
2.公寓类房屋:贷款额最高不超过评估价的60%
3.别墅类房屋:贷款额最高不超过评估价的70%
4.商业类房屋:贷款额最高不超过评估价的60%
手续流程
1.借款人贷款前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申请人按月还款。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贷款还款方式一般有等额本金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两种。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活动的帝王条款,也是我们在履行合同时必须遵守的条款。作为房贷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的还款是我们的义务,现在国家已经实现了银行间的信用体系。若你没有及时偿还借款的话,你将进入银行信用系统的黑名单,这会影响你将来在银行办理其他业务,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按合同的规定及时还款。
㈥ 银行不放款 算买房人违约吗
不算
买房人一般都会以银行放款时间不受自己控制,自己已按约将他项权证交付银行办理放款手续,银行放款迟延不是自己的过错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一般也会以此为由驳回卖房人要求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银行则以“合同相对性”,即银行与卖房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且银行与买房人之间的合同并未约定放款时间及一些贷款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为由而免除自己的责任。
㈦ 贷款没下来算违约吗
一、贷款没下来算违约吗
1、房贷批不下来,买家算违约的。贷款没下来算违约赔偿如下: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法律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当事人可以约定-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法律依据:《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银行贷款流程是什么
个人银行贷款流程如下:
1、客户按要求填写贷款申请书;
2、提交材料;
3、银行进行审查;
4、对贷款人进行信用评价;
5、审批;
6、落实贷款前条件;
7、签订合同,包括保证或抵押合同;
8、支用;
9、信贷登记;
10、会计核算;
11、贷后检查;
12、贷款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