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假离婚贷款有什么后果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做出离婚的意思表示。而为骗取国家房贷优惠政策的“假离婚”通常属于通谋离婚,即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假离婚”的实质是为行败了逃避法律责任,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很可能通过制作各种虚假协议或者对自己的肆启财产进行虚假申报,不仅损害债权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国家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不应有的伤害。
因此,对于当事人来说,“假离婚”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
1.为消除房产、财产等记录,双方假离婚时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而如果假离婚弄假成真,一方将会受到损失。
2.当事人往往在离婚后并未达到此举的目的。“假离婚”多是钻国家政策的空子档雹颤,而国家的制度和政策都处在不断变动与完善中,对此,当事人无法预料。
3.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后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等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将承担很大损失。
4.如果“假离婚”一旦被银行征信系统识破,将会降低信用等级。
办假离婚证违法吗
违法。办假离婚证,分情况;如果是在民政局办离婚证,假离婚,这个不犯法;如果伪造假离婚证,则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立案标准】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量刑】
犯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
假离婚证贷款的责任
提交虚假材料骗取贷款,涉嫌贷款诈骗,适用刑法193条之相关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⑵ 假离婚去银行贷款违法吗
1、如果办理了离婚的合法手续,只是形式上的离婚,是不会违法的。
2、如果是办假离婚证办贷款,在我国的婚姻登记,除个别省外,已经进行了联网,银行会进行审查,一般查出来,就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你的法律责任。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⑶ 办假离婚证骗银行贷款违法吗
你好!这个情况肯定是违法了,属于诈骗,如果金额较大,那么是需要判刑的。
⑷ 假离婚证贷款银行有责任吗
一、用假离婚证申请住房按揭的本就属于伪造证件的违法行为。用假离婚证贷款一经发现,银行会取消该购房者的银行贷款的申请资格的,并有权追究购房人的法律责任。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贷款诈骗罪规定在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和其他方法,骗取银行或其他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