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最多贷多少
本专科一次可以贷款8000元,研究生可以贷款12000元。
2. 研究生贷款能贷多少
全日制研究生每年最多能申请贷款12000元,对于研究生一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可以依照实际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来确定贷款额度。研究生申请的助学贷款在读期间是不需要支付贷款利息,毕业后才需要开始支付贷款利息,直至还清贷款。其中,对于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研究生,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拓展资料】
一、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合法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存在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申请人必须是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正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并获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3、学生本人在入学前的户籍,以及其父母户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要在本县或本市区,不存在迁移的情况。
4、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获得的经济收入不能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通过户籍所在县 ( 市、区 ) 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申请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 ( 市、区 ) 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4、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 ( 或其他法定监护入) 共同负担。
5、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 10 年确定,最长不超过 14 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 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3. 大学贷款能贷多少
普通大学一年最多只能贷6000,开学去报道的时候新生接待处会有个绿色通道处,去那打听办理就可以了,四年都可以贷的。毕业后6年内还清。
4.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0日电据财政部官网消息,10日,财政部、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全日制普通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生、预科生,下同)申请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到不超过16000元。
《通知》提到,近年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成效显著,为资助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实施效果,经国务院批准,现就郑谨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使用范围
《通知》表示,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预科生,下同)贷款额度由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提高到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到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加强对贷款及其使用范围的审查,合理确定助学贷款额度。高校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学以致用,增强就业能力和服务国家社会的能力。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风险补偿
003010提出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继续由国家开发银行承担,鼓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贷款。
(1)风险补偿的比例。
风险补偿比例按当年贷款额的5%确定。风险补偿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风险补偿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具体分担比例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教育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执行。
(2)风险补偿管理。
国家开发银行收到风险补偿金时,应确认为递延收益,生源地喊团基信用助学贷款损失核销时,计入当期损益;已核销的学生信用贷款损失,如以后收回,应转回递延收益。风险补偿低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的,不足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承担;超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的,超出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按规定给予奖励和返还。相关会计处理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
国家开发银行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贷款损失核销办法,并报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风险补偿管理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本通知进行修订。
(3)风险补偿的存量资金。
按照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核算的原则,统筹使用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支付次年中央和地方应承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直至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降至当年贷款余额的5%。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或携前,使用上一年度的风险
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风险补偿管理由省级财政、教育、人民银行、银保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超过风险补偿的损失由金融机构承担。各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按照当年贷款额的5%和规定的分担比例承担,超过5%的部分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省份,要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的沟通协商,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相关问答:
5. 研究生助学贷款能贷多少
研究生学生贷款可贷款1.2万元。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个部门发出通知,自2015年7月起,全日制研究生每稿缺年申请贷款不超过1.2万元;其中,年学费和住宿低于1.2万元的研究生可根据学费和住宿标准总额确定贷款金额。
贷款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有固定住所、有效身份证明的自然人。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申请教育助学贷款的学生除外),可以保证贷款本息按期偿还。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账户,并存入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预期费用,不少于消费总额规定的比例。4.为银行认可的个人消费贷款提供有效的担保措施。5.贷款用途符合规定范围。贷款限额:1。银行、保险公司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或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首期付款金额不得低于消费品总价值的20%,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消费品总价值的80%。2.借款人或第三方房地产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金额不得低于消费品总价值的30%,贷款金键神辩额不得超过消费品总价值的70%。3.以第三方担保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首期付款金额不得低于消费品总价值的40%,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消费品总价值的瞎败60%。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申请表由借款人如实填写。2.学校提供的有效证件。3.财产共有人个人收入证明。4、以抵押、质押或第三方担保(保险公司除外)的形式担保的,应当提交抵押、质押清单、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所有权或者使用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量权利证明、保证人同意的文件。5、以保险公司保险形式还款担保的,应当提交保险公司同意分期偿还消费贷款保险的书面承诺。6.贷款银行存入不少于学杂费总额规定比例的资金、公证费、相关保险费等存款凭证。7、委托贷款银行转让授权书,规定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可以直接从借款人存款账户转让给指定收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