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从银行借款对股东和管理者利益有什么影响
从股价上来看。银行贷款会因为贷款期间公司需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导致每股收益有一定程度下降。
站在公司管理者角度,从财务管理学来讲,通常地,借款的筹资成本低于发行股票。如果依靠贷款能在一定时间内增强借款人流动性,促进其产销经营,则银行贷款对于公司管理者来说是一种有效的方案。
从银行外借款 企业的应付款就会增多 也就是资产负债率增加 而资产负债率是衡量企业负债水平及风险程度的重要标志。一般认为,资产负债率的适宜水平是40-60%。对于经营风险比较高的企业,为减少财务风险应选择比较低的资产负债率;对于经营风险低的企业,为增加股东收益应选择比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投资者在分析资产负债率时,立场不同,看到的资产负债率对公司的影响可以或正或负。 从债权人立场看:他们最关心贷款的安全程度,也就是能否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如果股东提供的资本与企业资本总额相比,只占较小的比例,则企业的风险将主要由债权人负担。因此,他们希望债务比例越低越好,企业偿债有保证。 从股东角度看,由于企业通过举债筹措的资金与股东提供的资金在经营中发挥同样的作用,所以,股东所关心的是全部资本利润率是否超过借入款项的利率,即借入资本的代价。在企业所得的全部资本利润率超过因借款而支付的利息率时,股东所得到的利润就会加大。如果相反,运用全部资本所得的利润率低于借款利息率,则对股东不利,因为借入资本的多余的利息要用股东所得的利润份额来弥补。因此,从股东的立场看,在全部资本利润率高于借款利息率时,负债比例越大越好,否则反之。 从经营者立场看,如果举债很大,超出债权人心理承受程度,企业就借不到钱。如果企业不举债,或负债比例很小,说明企业畏缩不前,对前途信心不足,利用债权人资本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很差。
Ⅱ 银行贷款股东需要无限连带责任吗
企业向银行贷款的,由企业的财产承担责任,如果股东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如果是连带责任的,股东对债务有清偿的配如责任。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债务的,例如银行贷款、应付账款等,公司对到期债务要承担偿还责任,否则会构成债务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有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行为的,以应出资数额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除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外。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销数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亏卖首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Ⅲ 银行能优先贷款给自己的股东吗
银行资格考试有说到,不行的,给本行的员工贷款都有一定的回避制度,甚至是员工的家属,比如说利息不能说是家属无缘无故给最低的或者享受到银行的利率优惠。
Ⅳ 公司股东占股多少可以贷款
一般情况下个人经营性贷款要求占股20%以上,甚至有些银行占股10%也是可以沟通的。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一般需要股东签字,但是有的时候并不是一定需要全部股东同意才可以贷款。具体情况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来决定。
申请经营贷款主要分为:个人经营贷款,企业经营贷款,企业担保类贷款等产品。
1、个人经营贷款,主借款人为个人,企业只是一个辅助作用,最低要求占股20%就可以,对于家族企业也可以不是企业股东,不占企业股份,能证明和企业关系,实控协议就可以了。
2、企业经营贷款,主借款人为企业,一般来说如果企业和房产没有直接关系,或者房主非企业股东可以做第三人抵贷不一,这种情况上的是企业征信报告
3、企业担保贷款,这种情况也可以不是100%持股,但是贷款人必须是企业法人或者企业大股东,在申请贷款时候不仅需要银行审批,还需要融资担保公司同意。
根据公司不同以及贷款的方式不同,关于公司股东的占股条件也不同,一般是百分之十以上,有些银行只要是占股10%以上的股东就可以申请银行贷款,具体的可以根据银行要求和公司章程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Ⅳ 公司在银行贷款,股东有责任吗
法律分析:公司在银行贷款,股东只在自己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是独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公司在银行贷款,属于公司的债务,公司需要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银行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只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Ⅵ 银行贷款可以用于股权投资吗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蠢裂模规定,股东可以用自己的股权投资,但是要具备以下条件: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源历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风险提示:出资人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当事人应在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带缓了权属变更手续的,应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可以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Ⅶ 公司贷款股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贷款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具体如下:
1、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若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2、如果股东在企业贷款过程中做出担保,则需要承担担保的责任。如果企业不能正常还款,那做出担保的股东需要承担起偿还的责任。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上述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Ⅷ 公司在银行贷款,股东有责任吗
视情况而定:
1、以公司的名义贷款的话,贷款机构会追加法人个人或股东作为担保人,如果股东在公司贷款过程中做担保的话,那么就需要承担担保的责任。
2、如果公司不能正常还款的话,那么做出担保的股东就必须承担偿还的责任。
3、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公司法人就需要承担债务的偿还,个人股东不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如果注册资本没有实缴,在公司无法偿还贷款情况下,股东最终可能需要在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贷款责任。另外,一般在贷款时可能会要求股东提供个人担保,可能会形成担保责任。
给企业担保贷款,一般会承担偿还贷款本息以及出借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如果遇到涉嫌贷款诈骗罪或骗取贷款罪的,就要跟公检法探讨一下本人是否参与犯罪活动,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