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创业贷款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首先申请创业者持相关申报材料到创业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然后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基本符合申请条件的,正式受理其贷款申请并指导申请人填写小额贷款担保申请审批表;对申请人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后,审批完成等待银行放款即可。
法律依据:《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青岛市小微企业创业贷款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六)融资流程
1.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通过青岛就业网或到市就业服务中心现场提出贷款资格预审申请,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比对小微企业名录及带动就业情况核实。
2.专业审贷。青岛银行经办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综合“五有两无”、吸纳就业以及企业信用情况进行独立审贷,确定是否发放“小微创信贷”及发放额度。除采取信保基金担保外,经青岛银行经办机构审核认为需另追加其他担保措施的贷款,经办机构可要求借款人追加其他合法有效担保措施进行增信,如房地产抵押余值增信、专利权质押、资产抵押、法人客户保证等。其中,增信部分贷款与利息的合计额度,不超过全部贷款额度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