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介重大失误,贷款办不成怎么办
没办法的 确实是银行的硬性规定,中介不过是职业经纪人 这事情本来就应该你自己去了解。
还有30万 你申请商业贷款吧!
方案2补偿方式:
30万问家人或亲戚凑下=>办完产证后后明年申请此房的消费贷款=> 贷款金额可以达到120万*1.3 *0.7=109万, =>剩余109万 留10万归还利息,一次性归还商贷。 拿69万再一次性买套小房子。
现在通胀压力大 除了买房子没什么是有增值的。
⑵ 跟贷款中介签了协议合同后没贷款成功怎么办
这种贷款中介有没有合法手续,有没有工商注册,没有审批的原因是什么?是不是涉嫌诈骗?里面有很多疑点,都需要核实,采纳谢谢
⑶ 现在中介代办银行贷款总下不来,我怎么办
信贷不行可以试试网贷比如说新浪有借 银行贷款办理流程繁琐: 1、向当地银行或者贷款机构提交申请; 2、准备贷款所需的各种资料; 3、面签银行或贷款机构; 4、银行审核贷款人资质; 5、审核通过、成功放款。 网贷平台需要的资料都不一样吧。
⑷ 通过中介卖房,贷款迟迟批不下来怎么办
郑州的于先生碰到了一件烦心事,本来想通过中介把手里的旧房卖了拿钱买新房,可是买房的贷款却迟迟没有批下来,没有这个钱,买新房的愿望也破灭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通过中介卖房,贷款迟迟批不下来怎么办呢?先来和看看这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吧。
示例详情:
去年下半年,于先生通过房产中介公司把自己的房子挂了出去,着急在郑州落户的郭女士一家很快就看上了这房子,双方一拍即合,开始商量过户和付款事宜。
双方的成交价是85万元,在交完15万元首付款后,买卖双方就在中介公司的带领下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又到附近的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按照中介公司的说法,只要郭女士的贷款一下来,于先生就可以拿着去买新房了。
房本是过户了,贷款却一直批不下来,于先生左等右等,就询问郭女士,没想到郭女士也是一头雾水。
示例分析:
因为于先生和郭女士将过户抵押事宜全权委托给了房产中介公司,他们并不清楚期间发生了什么。一直到3月初,越来越多的业主来到房管局咨询和维权,他们这才幡然醒悟。
买卖双方都清扰乎楚地记得,他们的网签价格登记的是56万元,而郭女士的贷款是60万元,当时还问这是咋回事,中介说听他的就没错。于先生说,哪知政策突变,搞得他至今没有拿到剩余的房款。
一位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介绍,郑州这样做的交易不在少数。比如某套房子的成交价格为80万元,银行经过评估,愿意给买方贷款60万元,但是,为了少交点税,在二手房交易的网签环节,双方约好(不排除中介人员为揽生意从中指导),把成交价登记成40万元。
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外表示,不存在新老政策之说,按照相关规定,消费者在网签时,应如实申报和填写成交价格,且这物李或个价格不能低于贷款总额,这样才合法、合情、合理。
不过鉴于涉及业主较多,房管局会协同各个银行共同处理这一问题。
提示:网签价是不能低于贷款总额的,这样不仅会影罩伍响买房的贷款审批额度,对于卖方也没有任何好处。
⑸ 中介说能贷款后来贷不了需要负责吗
法律分析:中介机构有义务帮忙贷款,你的中介费中也有一部分是办理贷款的费用,我觉得你们的合同肯定有贷款办不下来的责任划分,如:因甲方不配合等原因致使贷款不能如期到账,或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贷款不能如期到账等,对于你这种情况,办不下贷款责任是在你的,但同时你申请调换办理贷款银行的要求也是合情合理的,中介不应拒绝,同时中介也应全力帮助你完成贷款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