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按揭贷款 » 银行贷款违约金是多少
扩展阅读
新房贷款首付多少2018 2024-11-28 05:10:05

银行贷款违约金是多少

发布时间: 2024-03-06 17:05:52

A. 银行贷款违约金收取标准

银行贷款违约金收取标准是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怎么算才合法
违约金可以自行约定,但是不能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也可以根据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签订合同不还违约金有什么后果违约方不支付违约金,守约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以判定违约金计算时间,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人民法院一旦对当事人的争议作出生效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是否承担、如何承担由此确定,当事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判决的要求履行义务,包括赔付违约金。

B. 河北银行贷款逾期一个月违约金多少

贷款逾期违约金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逾期违约金是不能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的。如果双方既没有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的利率,则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从逾期还款那天开始算起,按照年利率百分之六进行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的支付。如果双方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是没有约定逾期的利率,则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从逾期还款那天开始按照借期内的利率进行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的支付。
一、民间借贷的利息应该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的利息应该如何认定需要分情况讨论。
1.有约定借期利息和无约定借期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贷款人(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时生效,属桐派纤实践合同。值得特别提醒的是,贷款人提供借款给借款人时,一定要借款人立下收到借款的凭据,并保留。如果是通过银行转帐,一定要记得在转帐汇款单备注栏写明:某某(人)借款。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贷款人要收取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必须在借款合同中有收取利息的约定且明确,否则,视为不支付利息。但需明白,此处指的是借期内利息。借款合同未约定借款人支付利息或约定不明确,借款期内借款人没有支付利息的义务,贷款人也没有收取借期利息的权利。当然,借款人自愿支付借款期内利息除外。
至于约定不明确是指借款合同中可能存在约定的利率不明确等情形,此处不展开,不解释。但是,借款人因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无需向贷款人支付利息,不等于借款期满后(逾期)借款人也无支付利息的义务,下面就此进入借期利息与逾期利息的话题。
2.借期利息与逾期利息
基于以上分析,借期利息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逾期利息,是在借款期届满后,贷款人请求借款人还款,经过一定合理期限后,借款人未就所借款项予以清偿而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首先要区分借款合同双方是否已就借期利息或逾期利率有明确约定?有约定的,逾期利息可以从借款期满之日起,按约定的借期利率或逾期利率计算至清偿全部本金及利息时止,且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此为罚息标准;没有约定借期利息或逾期利率的,则从借款期届满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清偿全部借款及利息时止,最高不能超过四倍,此为基准利率标准。
借期收益和逾期收益,均应当以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4倍为限。
3.违约金与逾期利率
既约定逾期利率又约定违约金的,贷款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或违约金,但均以不超过四倍利率为限;债权人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折算后的实际利率不得超出四倍利率。
4.还款期限与支付利息的期限
还羡昌款期限:还款是指本金(借款)的返还,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欠款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合法
只要违约金、逾期利息、或者其他费用加起来总计不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就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局仿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规定,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