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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抵押贷款哪里可以做

发布时间: 2024-10-13 10:07:48

1. 克拉玛依贷款

准备资料。包括借款申请书、客户的身份证、户口薄、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如果有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薄)如果是抵押贷款的,需要出具抵押物的产权证;如果是免担保贷款的,需要提供良好的信用记录;我个人觉得你要是贷款不是很多在支付宝里就可以了!在借呗里面借款然后先息后本这样可以解决眼前的燃眉之急了!去银行贷款的话太复杂了,很麻烦!光流程就要好多天!

2. 贷款证件做完有担保公司担保不取本人签字能放款吗

贷款证件已经做完了,有担保公司担保,那么本人不签字的情况下可以放款,因为你已经签订了贷款合同,符合贷款放款的条件。
银行放款。
银行放款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在这里要注意除申请农村小额贷款外,申请其他种类的贷款须提供有关资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其他有关资料等。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银行对申请人进行信用等级评估。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取得抵押凭证后,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贷款的,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借款人的交易对象或发放给借款人,由借款人向其交易对象支付。

4、贷后检查。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内,还款日期可在约定还款日基础上延期10个自然日。如要展期应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提出贷款展期申请,是否展期由银行决定。

一、房贷审批通过多久放款?

按照现在大体上的市场情况,各银行的审批程序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正式从银行申请到最后审批流程最快12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后放款是48个小时到账。因为中间涉及评估、办理抵押登记等环节,每个客户情况会有差异;贷款具体的放款时间、审核状态、办理进度、能否取消等相关信息,您可以直接联系经办网点或贷款客户经理进行确认。

二、银行借款流程

1.先提交一份个人借款申请书;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

3.根据评估价、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借款审查;

4.审查通过后到律师事务所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抵押手续;

5.银行放款 。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房屋抵押贷款的审批速度要看各大银行的审批程序了,毕竟每个银行的流程不一样。一般银行借款需要申请人填写并提交申请书,然后银行进行受理,对房产评估,最后对借款审查,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手续。这个申请流程还是比较简短的,大家按步骤进行就可以了。

3. 克拉玛依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什么时候可以担保

克拉玛依公积金目前不支持担保政策。
(3)克拉玛依抵押贷款哪里可以做扩展阅读:
一、沙湾交的住房公积金在克拉玛依暂时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克拉玛依市目前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二、克拉玛依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必须按规定在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
(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本辖区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
2、借款人工作稳定、出勤状况近一年内为正常,无不良嗜好,有正常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及行为;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无不良信用记录(指连续3个月(含)或累计6个月(含)以上恶意逾期还贷记录);
3、购买住房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建造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总房款的20%;购买二手房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总房款的30%;建造住房自筹资金不少于建房总额的5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取得购建房有效文件起1年内有效;
5、同意提供住房抵押担保,并按照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保证担保;
6、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借款人及配偶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或已累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超过规定次数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克拉玛依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受委托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向受委托银行提供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
(二)借款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三)借款人已婚,应当提供配偶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关系证明),以及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配偶在本地无固定工作的,需居委会出具证明;
(四)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自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五)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六)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所购住房价值评估报告;购买外地住房抵押本地住房的,需提供本地住房价值评估报告,抵押他人住房的,同时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七)提供保证担保的,选择保证人担保应由保证人提供本人的收入证明,选择购买保证保险的应由保险公司出具同意承保的相关证明;
(八)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受委托银行按照要求,对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贷前审查签章确认,并将审查确认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传递到管理中心。
六、管理中心在收到受委托银行传递的借款人信息及相关资料后进行贷款审复核和审批,做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后,将审批结果及相关贷款资料传递到受委托银行。
七、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的贷款,受委托银行应按以下程序完善相关手续:与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手续→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八、在乌鲁木齐市明园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直接向明园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乌鲁木齐市所属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完成担保和反担保相关手续后,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