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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从银行贷款的比例

发布时间: 2024-11-24 21:44:47

Ⅰ 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

中小企业的融资的4个特点:

(一)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内源融资

在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资金主要是创业资金,来源于所有者投入,占到企业资金总额的65%甚至以上;其次是银行贷款,约占25%;排在后面的分别是内部集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和P2P公司等其他渠道占比例大概为10%。

(二)经营风险高,难以吸引外来投资

据有关机构统计,在我国各类中小企业中,1/3以上的企业会在三年内关闭,平均寿命仅为2.5年,一直重复走着“一年发家,二年发财,三年倒闭”之路。如此的经营风险让外部投资者看不到投资回报的潜力,因此,中小企业缺乏权益性资本为企业带来新的资金。

(三)资金需求少、频率高

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具有多元性及“短、小、频、急”的特性。一是贷款期限短,企业融资主要满足短期资金周转需要;二是中小企业规模有限,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资金量少;三是贷款频率高,经常产生临时性、季节性的贷款需求;四是贷款需求急,商业机会对中小企业来说稍纵即逝,中小企业对融资的时效要求较高。

(四)融资成本高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银行给予中小企业的平均借款年利息及费用率为10%左右,虽高于银行官方利率,但已经是中小企业外源融资渠道之中贷款成本最低的一种;正规小额贷款公司的放款利率为官定利率的4倍,还要再加上审计、验资费、咨询费等融资的成本在一般在20%以上。

(1)我国中小企业从银行贷款的比例扩展阅读:

企业融资需要一定的融资技巧。在和投资人正式讨论投资计划之前,企业家需做好四个方面的心理准备。

1、准备应对各种提问

一些小企业通常会认为自己对所从事的投资项目和内容非常清楚,但是你还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充分准备,不仅要自己想,更重要的是让别人问。企业家可以请一些外界的专业顾问和敢于讲话的行家来模拟这种提问过程,从而使自己思得更全,想得更细,答得更好。

2、准备应对投资人对管理的查验

也许你为自己多年来取得的成就而自豪,但是投资人依然会对你的投资管理能力表示怀疑,并会问道:你凭什么可以将投资项目做到设想的目标?大多数人可能对此反应过敏,但是在面对投资人时,这样的怀疑却是会经常碰到的,这已构成了投资人对创业企业进行检验的一部分,因此企业家需要正确对待。

3、准备放弃部分业务

在某些情况下,投资人可能会要求企业家放弃一部分原有的业务,以使其投资目标得以实现。放弃部分业务对那些业务分散的企业来说,既很现实又确有必要,在投入资本有限的情况下,企业只有集中资源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准备作出妥协

从一开始,企业家就应该明白,像自己的目标和创业投资人的目标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在正式谈判之前,企业家要做的一项最重要的决策就是:为了满足投资人的要求,企业家自身能作出多大的妥协。

一般来讲,由于创业资本不愁找不到项目来投资,寄望于投资人来作出种种妥协是不大现实的,所以企业家作出一定的妥协也是确有必要的。

Ⅱ 我国中小企业经营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哪些

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三个方面:银行贷款;政府扶持;企业自身。

(1)银行贷款

从银行方面看,虽然中小企业对银行较为依赖,但其从银行得到贷款份额较少,很多中小民营企业即使有好的项目也难以获得银行贷款。上海中小民营企业的长期资金来源中银行贷款比重仅占6%。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主要投向是大型国有企业,较多的中小民营企业由于很难得到银行贷款,有时不得不求助于民间高利借贷,由此引起了众多的债务纠纷。从企业方面看,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较高。贷款加息等体现了中小民营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着体制性的障碍,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中小民营企业经营业绩总体不佳与融资信用度低。另外,虽然各地都出台了《关于中小民营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管理的若干规定》,并安排了中小民营企业贷款信用担保资金。但是由于担保人资产抵押及企业自身信用担保的苛刻条件,使较多的中小民营企业难以享受到政策的优惠。据调查,目前按中小民营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现行的规定办理贷款的户数与金额,与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的实际需求差距甚远。

(2)政府扶持

国际上,政府扶持的手段主要有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税收优惠、信用担保、风险投资、金融服务等。就我国而言,前三项运用较多,下面将就这几点进行详细论述。财政补贴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国家或地方科委、专家组评估确属技术先进但短期有亏损的中小企业、处于创业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创新领域的中小企业,政府可以给予相当于投资额一定比例的津贴或补助,以增加投资者的信心。对于符合国有资产投资方向的产业部门,政府可以直接对属于此类产业的中小企业进行资本投入,或者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无论哪种形式的财政补贴,均是国家给予中小企业的直接资金支持,有直接性、权威性、实效性的特点。但是由于制度因素的缺失,造成了中小企业对国家财政的过分依赖,市场的调节作用降低,中小企业的功能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

政府采购政策实质上属于保护型的扶持政策。通过政府采购,扩大中小企业的市场份额,从而达到扩大生产、促进发展的目标。通过公开发布的政府采购招标信息,规范的招投标程序,科学、严格的评审制度等等,为中小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领域创造平等参与竞争的前提条件,给予中小企业更多的、更加公平的机会。由于这是一项倾斜性的产业扶持政策,在具体操作上严格遵循一定的原则,所以就需要一系列量化标准的出台,以保证政策的透明性和公开性。在实际操作中,更应避免“多头管理”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税收优惠是各国支持和保护中小企业发展、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的通行做法。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采用的统一比例税率33%,而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采用差别税率,即中小企业低税率、大企业高税率的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的不合理负担。尤其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对其利润再投资部分可实行税收抵免政策。对与高新技术相关的中小企业适当减征营业税,对中小企业科技人员给予适当的个人所得税减免。

资本市场体系的设立和金融改革的深入,需要依靠政府扶持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投资机制,减少中小企业的资本缺口。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而建中小企业板块则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首要环节和切入点,不仅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且可以完善资本市场功能,进而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综合竞争力。信用担保政策是由政府牵头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开辟稳定的资金来源。发展为以社会、企业为主要资金来源的担保体系。信用担保机构的形式有政府出资组建担保组织,银行提供配套专项贷款,其运作方式可以采用委托政府选定的商业银行或投资公司管理和组建政策性金融担保机构进行;二是由政府、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担保机构,实行会员制的运作模式。虽然政府出面为企业担保的有效性仍值得商榷,但无论哪种担保政策,均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银行的坏账负担,需要一个制度框架对其进行规范。

(3)企业自身

中小企业以自身为核心的融资可以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部分,内源融资通过内部职工持股、盈余公积金的合理使用等实现,外源融资主要有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下面将主要阐述一下股票融资。国内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和私募市场的不健全,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重要原因。目前,沪深两市仅有上市公司1285家,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新建立的中小企业板块作为满足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和创业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平台,其独特的引导、示范和催化功能,对于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成长将发挥无可比拟的作用。同时,中小企业板块既是注重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讲求上市公司质量的市场,也是培育创业理念、催生创业机制的市场。然而,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庞大,即使深圳交易所短期内“速成”,使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数量达到100家以上,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只是“杯水车薪”。所以说在相关法律和上市规则不作大幅修改的前提下,已上市或拟上市的中小企业,都称得上是中小企业中的“大企业”,就目前情况而言,中小企业中做大的企业融资困难通过上市得到缓解,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大特点。但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获取发展所急需的资金,“私募”等其他直接融资渠道因为法律等原因也未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原因

从中小民营企业主要的三个融资渠道出发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

1.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筹资难

长期以来,中小民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较难。具体而言,一是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战略和方式发生变化。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包括贷款在内的社会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脱困任务,中小民营企业受到冷落。为加入WTO做准备,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确立了面向大企业、大城市的“两大”战略,中小民营企业未被列为贷款重点。二是基层金融系统对贷款实行连带责任制,对贷款责任人实行连带责任制度,加上基层银行授权、授信不足,给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带来一定困难。三是中小民营企业资本收益不相称,影响到银行贷款的积极性。银行给中小民营企业贷款额度一般较小,且手续繁琐,业务量大,费时费力,业务成本高。加上贷款利率受到政策调控限制,与贷给国有大中企业的利率差别不大,利润小而风险大。因而银行往往给几十家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额抵不上给一家大中企业的贷款多,省时省力,风险小。四是为防范金融风险,金融系统中对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方式作了重大调整,由过去基本上是信用贷款改为抵押贷款或担保贷款。中小民营企业资产规模小,企业发展急需资金,通常没有有效资产做贷款抵押或质押,无法提供银行通常需要的足够的担保。五是中小民营企业信息缺失也是银行向中小民营企业放贷和投资的障碍。另外,现代企业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其财务制度建设与经营管理不规范,对银行的决策易产生误导。据中国农业银行调查,80%的中小民营企业,财务报表不真实或没有财务报表,中小民营企业利息回收率为43%。可见一些中小民营企业信用观念淡薄、经营管理不规范已成为制约自身发展,导致筹资贷款难。

2.政府对中小民营企业的政策支持本身存在操作性的不足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过程中,为加强和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1998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要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成立中小企业信贷部,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要求民生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合作社在支持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1999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在金融服务体系、贷款评估、贷款条件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划和指导。但是中国人民银行尚缺乏有效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所提出的政策措施大都是原则性的指导意见,对处于商业化、市场化转变过程中的各金融机构的约束力明显不足。因此,落实这些政策尚需要一些时间。

前国家经贸委作为中小企业的主管部门,近年来在中小企业方面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进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1999年6月,国家经贸委发布《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截至2000年10月底,全国一共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省级或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从各地的实践看,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在提高中小企业信用,保障银行的债权安全,改善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状况,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确实会发挥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但是,从具体操作来看,仍有如下主要问题:一是过度控制风险造成担保效率低下;二是缺乏再担保机构以及地方政府担保能力弱;三是担保机构不独立与行政干预;四是共担风险与调动银行积极性不够;五是行业自律与市场准入规则不完善;六是信用与互助担保、商业担保的分工不合理;最后也是最根本的问题,是如何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创造守信的市场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尚不明确。一些创业投资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英国将创业投资企业视为“投资管道”,免征所得税,对投资者实行税收抵扣。但我国至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中小企业的税收激励政策。

3.企业自身的融资渠道没有打开

中小企业不熟悉国际融资渠道和国际化融资的规范时限、文件资料要求;不清楚自身资本需求、选择和潜在的融资费用;不了解海外证券交易市场的运行规则等等均制约着其融资渠道的拓展。在内部融资方面,中小企业还缺乏一套完善的融资管理机制,对各种新的内部融资方法缺乏必要的认识,运用较少,再加上企业规模、融资渠道的限制,使得内部融资的发展十分缓慢。从股票市场来看,创业板发行市盈率偏低,融资成本较高,加大了企业筹资成本。而大部分受融资难困扰的中小企业,还不符合国内市场上的盈利标准。另外,抵押担保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手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呈现多样化趋势,但蕴含较大风险。从债券市场来看,中小民营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务融资渠道基本封闭。目前国家每年都发行一部分企业债务,但是现行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部门法律条文严格规定了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及发行条件,面对门槛过高的债市,中小民营企业只能望而却步。有时,中小民营企业会求助于一些民间“金融组织”,以高出正常利率10%-40%的利率筹资。这一方面加大了企业的筹资成本,另一方面不利于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

途径

为尽快消除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和种种障碍,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以上述三个方面为核心展开,有如下的途径:

1.建立中小企业金融体系

(1)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处理中小企业的存贷款事宜,提高中小企业资金运用的效率和专业性。条件成熟时,还可组建地方性的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性银行,专门落实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性扶持。商业性中小企业银行,可由城市合作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改制而来,充分发挥地方性的非国有银行金融机构对当地经济情况比较了解的优势。同时,加快金融网点的铺设,提高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从目前已有的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来看,因普遍缺乏政策性融资权,在其政策环境、体制结构、经营管理、自身发展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整体经营状况不佳,没有很好地起到为中小民营企业服务的作用,影响了对中小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2)充分利用创业板市场。虽然目前内地的创业板市场已具雏形,但发展尚不完善,而香港的创业板市场发展成熟,为新兴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符合该市场上市要求的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可考虑到香港的创业板市场上市。

2.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经济金融政策体系,发挥中小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政府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过程中应做到:降低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和交易成本。如重新考虑不适合服务中小客户的规章制度,关注相关的抵押法规以降低风险、制定对创新发展必需的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框架;增强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如促进专业贷款技术的革新,使金融机构能够低成本的评估中小企业信用,对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金融市场的竞争压力。如降低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要求等。具体来看:

(1)各级政府要建立专门服务管理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机构,专门研究并负责对中小民营企业的管理和扶持,包括利用政府资金向中小民营企业,特别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调整产业结构及经济布局的中小民营企业、高科技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向高科技的中小民营企业提供投资基金。

(2)建立中小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信用保险基金,完善中小民营企业贷款风险缓冲机制。一方面充分挖掘动产担保资源潜力,债务人一旦不能还贷,债权人无须通过诉讼便可直接拍卖质物;另一方面实行凭订单贷款,山东、江苏搞脱水蔬菜加工的企业,只要有订单,银行考察属实后,就可以办理贷款手续,这确是一种既便捷、风险又较小的贷款方式。

(3)鼓励商业银行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向中小民营企业提供承兑、贴现、转账、财务管理、信息服务等新型金融服务,使其享受与大中型企业同等待遇。企业间资金拆借、“三来一补”、卖方信贷、赊购等均是理想选择。

(4)制定有效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尽快出台具体办法,运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进行捐赠,准予捐赠支出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

3.企业自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适度发展股份融资

新的《证券法》对包括股市和债市在内的直接融资市场准入采取核准制,为中小民营企业打开了通道。创业板市场的建立使中小民营企业有了一个特定的市场融资渠道,和使其股权得以便利流动场所,为一部分中小民营企业的股权融资、股权交易和流动提供方便。为此,中小民营企业要加强自律,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机制,改善经营管理,增强经营能力,完善风险控制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增强企业运作透明度,促进企业建立规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Ⅲ 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企业的融资问题分析】

乡镇企业融资模式正处于变迁过程中 ,而新的更有效的融资体系有待构建。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企业的融资问题分析,希望能帮到你。

企业的融资问题分析

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

近年来,新增就业人口中,绝大多数都在中小企业中就业。江浙、广东等中小企业发展趋势良好的地区,成为我国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但与此形成鲜明的对比的是,作为一个整体,中小企业在融资问题上一直处于一种极为窘迫的状态,即企业发展中的绝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内部。占全国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企业,所占有的贷款资源不超过20%,且其他融资方式几乎与它们无缘。融资困难正成为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为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国家高度重视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贷款难和融资难的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方政府不断加强政策力度,改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引导各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前提下,逐步增加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不断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目前,全国已设立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1000多家,共筹资金290亿元,累计受保企业约5万户,累计担保额约1180亿元,新增利税102亿元。

但近些年来由于企业竞争的激烈,使许多企业面临较大的困难,影响和制约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因素更多,主要就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们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多给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促使它们在未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2.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所面临的问题

2.1间接融资方式单一

据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8月的调查显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供应的98.7%来自银行贷款,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比率偏高。而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和完善,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将日益严格,增量贷款普遍要求投向AA级以上企业。中小企业受资产规模、竞争实力等的约束,一般很难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2.2直接融资渠道缺乏

企业发展资金主要依靠自我积累,来自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十分有限。据浙江省2001年统计,全省民间投资中自筹资金占55.9%,银行贷款仅为20.1%,直接融资则不到1%,20世纪90年代美国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中,自筹资金仅占30%左右,股权融资占到18%,金融机构贷款占到42%,大大高于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相应比率。由于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缺乏完备的法律保护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导致民间资金普遍不敢介入创业投资领域。创业板又迟迟不能完善,影响了中小企业通过公开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包括产权交易市场在内的非正式证券市场。由于发育不成熟,运作不规范,难以起到为创业型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的重要补充作用。

2.3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不够健全

经过多年努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虽然有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受市场信用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控制风险和提升信用的能力仍较弱。据调查,即使是在中小企业发展较好,信用担保机构较多的省份,中小企业因无法落实抵押而发生的拒贷,总拒贷额也高达56.1%。而在银行商业化经营管理制度的约束下,为了降低贷款的风险,一般都要求贷款企业提供连带担保或财产抵押,对中小企业申请贷款的条件则更为严格;而经营较好、可信度高的企业为避免资产风险,又大多不愿给他人提供担保。

2.4中小企业自身素质的局限性

首先,很多中小企业都是家族企业,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程序和制度,给金融机构贷款前的调查和信用评价带来了很大困难。其次,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含量普遍较低,客观上处在为大型企业配套的地位上,市场前景不明朗,对于贷款尤其是长期贷款来说风险性很大。再次,很多中小企业的信用观念很差,借到钱不是用来投资和发展企业,而是想方设法逃废银行债务,严重破坏了企业的整体信誉。

3.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建议

3.1努力改善创业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政府应该借鉴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所采取的各种金融支持政策和手段,帮助我国中小企业摆脱融资难的问题。务必设立专门的政府部门和政策性金融机构,鼓励创业投资和风险资本以促进高新技术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我们国家应该充分吸收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根据我们的国情,设立相关部门,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的环境。

3.2调整商业银行战略,发展中小企业

调整商业银行的战略定位,使商业银行尽快真正打破国家、国有银行、国有企业“三位一体”的扭曲的金融资源配置结构,完善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建立一套专门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管理体制,针对中小企业量多面广、分散化、多样化等特点,适当延伸贷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改进和完善信贷激励和约束机制。首先是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收益激励机制,将信贷人员的收入与其发放贷款的积极性挂起钩来,调动信贷人员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其次,还要完善中小企业贷款的约束机制。对那些按信贷原则和程序发放的贷款,由于不可预见的市场风险和非人为因素造成贷款损失的,不追究信贷人员的个人责任,只作为考核其工作能力的标准。再次,商业银行要调整自己的战略定位。不仅要争夺大企业、优质客户,而且要逐步重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因为随着银行业的对外开放,对大企业,优质客户的争夺,会趋于白热化,利润空间将会大大压缩。而中小企业的业务相对来说会大有可为,尤其是如果能发掘培育几个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客户的话,其收益将不可估量。同时也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3.3发展间接融资渠道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绝大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同时我国目前还是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中外企业外源融资的90%以上来自银行,因此更决定了创新中小企业体系的重点。

应鼓励面向中小企业的多种金融机构的发展,吸收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在经济发达、民间资本充裕的地区,发展以民间资本为主的中小银行,按照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经营,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及国家政策必要的引导及监管,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可以采取发展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大力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等措施。

3.4发展直接融资渠道

目前,我国企业的外源融资结构仍不尽合理。因此,构建直接融资体系对满足中小企业的长期性资金需要,调整改善资金来源结构,进一步发展完善债券融资市场,发展完善股权融资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根据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的经验,创新融资方式。金融机构应考虑,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等一系列改革势在必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对该国经济发展功不可没。尽管在我国中小企业还有诸多问题,但只要我们端正态度,通过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金融制度、创业环境以及直接融资渠道和间接融资渠道不断地完善和创新,并在相互之间形成有效的协作机制,就可以逐步克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而促进我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企业的融资分类

企业融资按照有无金融中介分为两种方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

是指不经过任何金融中介机构,而由资金短缺的单位直接与资金盈余的单位协商进行借贷,或通过有价证券及合资等方式进行的资金融通,如企业债券、股票、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内部融资等。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机构为媒介进行的融资活动,如银行信贷、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委托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贷款等。直接融资方式的优点是资金流动比较迅速,成本低,受法律限制少;缺点是对交易双方筹资与投资技能要求高,而且有的要求双方会面才能成交。

间接融资

相对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则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充分利用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分散风险,实现多元化负债。但直接融资又是发展现代化大企业、筹措资金必不可少的手段,故两种融资方式不能偏废。

企业的融资快速渠道

企业快速融资渠道是指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有三个方面:

企业自有快速融资渠道资金、企业应付税利和利息、企业未使用或未分配的快速融资渠道专项基金。一般在企业并购中,快速融资渠道企业都尽可能选择这一渠道,因为这种方式保密性好,快速融资渠道企业不必向外支付借款成本,因而风险很小,但资金来源数额与企业利润有关。

快速融资渠道主要是指向金融机构(如银行)进行融资,其成本主要是利息负债。向银行的借款利息一般可以在税前冲减企业利润,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向非金融机构及企业筹资操作余地很大,但由于透明度相对较低,国家对快速融资渠道有限额控制。若从纳税筹划角度而言,快速融资渠道企业借款即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效果最佳。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属于直接融资,避开了快速融资渠道中间商的利息支出。由于借款利息及债券利息可以作为财务费用,即企业成本的一部分而在税前冲抵利润,减少所得税税基,而股息的分配应在快速融资渠道企业完税后进行,股利支付没有费用冲减问题,这相对增加了纳税成本。所以一般情况下,快速融资渠道企业以发行普通股票方式筹资所承受的税负重于向银行借款所承受的税负,而借款筹资所承担的税负又重于向社会发行债券所承担的税负。快速融资渠道企业内部集资入股筹资方式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一般意义上讲,企业以自我积累方式筹资所承受的税收负担重于向金融机构贷款所承担的税收负担,而贷款融资方式所承受的税负又重于企业借款等筹资方式所承受的税负,快速融资渠道企业间拆借资金方式所承担的税负又重于企业内部集资入股所承担的税负。

Ⅳ 我国小微企业融资比例是多少

我国小微企业融资比例是多少? "融资难、融资贵"导致融资成本高,这个现象近年来是一直存在的。但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比例实际上每年都是在上升的。在人民币企业贷款已达到60多万亿元的盘子下,我们已经实现了贷款余额由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三分天下,基本上各占1/3。而在2010年以前,大型企业占一半以上,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占的比例比较小一些。 中国人民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使用各种工具,市场认为在引导货币市场利率上行。有人担忧,认为会传导到实体经济,加剧实体经济"融资贵、融资难"的情况。在经济结构性改革过程中,银行业、金融业自己也在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多地面向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因此,融资难的问题会逐渐有所缓解。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工具箱里的工具比较多,工具的使用可能带有引导市场价格、引导预期,同时传导货币政策的意图,但不见得对每次操作数量、价格都要作出过度解读。货币政策总体来说还是稳健中性,有利于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随着中国经济比较健康稳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都会取得成绩,国际上对中国经济的信心也比较好,今年的人民币汇率会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去杠杆应先稳后降 去杠杆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其一是杠杆率的持续增加不利于经济持续发展,并且在积累一定风险,有鉴于此,降杠杆首先要考虑稳杠杆,即把总的杠杆率稳住,至少让它每年增长少一些、慢一些。 其二是在总的杠杆比例下,家庭、政府、企业间的杠杆结构还可以有一些优化。我国杠杆率与国际上相比有点高,这是因为我国储蓄率高,形成了以银行为主、间接融资为辅的金融格局,大家从银行借钱占的比例比较高,这就造成了中国杠杆率偏高。杠杆率偏高和储蓄率高是连在一起的问题,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如何从这个格局下走出来?应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企业的资本金多了,杠杆率就下来了,抗风险能力就加强了。 针对这些问题,中国人民银行主要做了以下几件事: 首先,对前期累积的风险进行化解和处置,尽量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其次,强化基础建设,把该领域的基本规矩建起来。整个非银行支付产业的发展是一个新兴事物,这些年出台了网络支付办法,推行了账户分类制度,对支付机构也实行了分类评级。 其三,加强监管。一方面,对市场上大量机构无证从事支付业务进行清理。到1月份为止,全国清理出239家无证也就是非法从事支付业务的机构,进行了整顿、清理,部分已经移送给公安部门处理。另一方面,对持证的支付机构加强监管,对违规行为敢于"亮剑",进行处罚。 以上就是针对我国小微企业融资比例的介绍。目前,随着经济大环境逐步趋于稳定的影响,虽然小微企业每年融资的比例都在上升,但中国银行已经出台了各种办法来缓解其融资难的问题,尽量让其每年的增长量减少,以减轻市场上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给与其健康发展的条件。

Ⅳ 请教,中小型企业融资渠道和技巧

中小在促进我国增长、提供服务、解决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已成为国民经济和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制约因素严重阻碍了其健康发展,更不利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差、融资难,有人提出组建民营银行,即增量改革,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林毅夫2000;江其务,2001);有人提议国有银行民营化,即存量改革,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刘佩2000);也有人主张通过企业债券市场(邱华炳,2000)、股票市场,尤其是二板市场(王国刚,2001;陈晓红,2001)为中小企业筹集资金。不管是选择建立民营银行的增量改革方案,还是选择国有银行民营化的存量改革方案,亦还是选择建立企业债券市场、二板市场的方案,适应民营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经济结构的变化,与时俱进,我国深化银行改革势在必行。就目前我国国情来看,笔者认为在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基础上,整合现有金融资源,通过国有银行改革、创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一、从信用缺失角度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选择
界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已有了许多成果,涉及到中小企业自身资本金少、规模小、管理模式、经营机制落后、倒闭比率高等因素,涉及到现有金融体系中小银行不能满足、国有大银行不愿融资的体制的原因,有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的原因,有制度不完善的制约,有缺乏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因素,也有当前资本市场排斥中小企业筹资的原因(梁峰,2000)。笔者认为,这些研究成果对揭示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因素有现实意义。同时认为,在信用已成为经济生活核心的今天,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一方面中小企业需要资金发展壮大时融资困难,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沉积了大笔资金缴存中央银行、转存上级行、过买国债或通过不正当渠道流入股市投机,造成我国投资需求不足、进而消费需求和总需求不足,为什么呢?简单一句话,就是信用缺失梗阻了资金的流动。信用的缺失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得关键(黄飞鸣,2003)。
对我国企业融资来说,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信息不透明程度高,信息基本上是内部化的,在信用缺失条件下,银行通过一般的渠道很难获得中小企业的信息,对中小企业贷款与大企业相比成本要高的多。同时,中小企业在无序的恶性竞争中产生的失信,令银行不敢对其提供资金支持,虽然中小企业中也有不乏信誉卓越的,但是在信用缺失的条件下,银行很难将其与其它企业甄别出来,从而导致中小企业向国有银行融资困难。
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差、融资难制约着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在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日益突出的今天,这一问题也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针对这一问题,林毅夫(2000)和江其务(2001)等提出组建民营金融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也有学者提议对国有银行进行民营化改革,增加其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这些改革十分必要,但有一点应注意:民营银行也好,国有银行民营化也好,它们首先都应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现代银行,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是它们经营的基本原则,在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下,任何一家银行选择融资对象时,只能以企业的发展状况、盈利能力、资金偿还能力和信誉状况为标准。企业的成份是国有还是民营,只能说明企业的产权结构。一家民营银行会因为一些国有企业的效益好、信誉佳而向其大量贷款;一家国有银行也会因为有些民营企业经济效益好、信誉佳而向这些民营企业提供信贷资金。因此,国内纷纷炒作的关于放松私人投资者和民营企业进入金融业组建所谓民营银行的建议,并不一定能够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建立合理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化的市场运营机制以后,具有规模经济优势的国有银行完全能够满足我国中小企业的资金供给,其前提是必须有一个完善的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这可以从近年中央银行连续八次下调存贷款利率、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多次下调准备金存款利率,而商业银行“惜贷或惧贷”、“缴存和转存”准备金等行为上反映出来。缺乏完善的信用体系,使银行在选择贷款企业时,很难获取该企业的信用状况记录和相应的信用担保,为了避免信用风险,银行就谨慎贷款。
对邱华炳(2000)提出发展企业债券市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这需要修改我国现行法律对企业债券发行主体仅限于国有企业的规定,允许中小型为主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融资,以解决其发展的资金瓶颈。这不失为一副良方。但是,一个企业发行债券融资,首先要取得投资者的认可,否则债券会发不出去。而要取得投资者的认可,作为发债主体的企业要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和意愿。除了发债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投资收益、现金流量分布良好外,企业的信用状况、守信程度如何对取得投资者认可更为重要。在目前信用缺失的前提下,这一方案尚不具有可行性。
对王国刚(2001)和陈晓红(2001)提出的利用拟设立的二板市场为中小企业筹资服务的设想,从拟定的二板市场上市门槛: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有形资产不低于8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递增幅度不低于30%来看,将把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挡在二板市场之外;能具备上述条件的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是不会很难的。即使通过二板市场中小企业筹资可行的话,在二板市场筹资成本之高也不是其理想的选择(从运行最为成功的美国NASDAQ市场的筹资费用高达筹资额13%-18%,且最低不少于30万美元,可想象我国拟设立的二板市场筹资成本),除非是像大量上市公司在主板市场抱着圈前的目的。从发达国家二板市场的功能定位为风险投资者提供退出场所和为上市公司继续发展壮大融资来看(林毅夫,2001),如果像股票主板市场那样,以更为宽松的条件为企业上市圈钱的话,有另外设立二板市场的必要吗?即使中小企业在二板上是融资可行的话,层层的上市申请、核准,没有良好的信用纪录能行吗?所以,笔者认为,在目前信用体系尚没完善状态下,二板市场尚不是中小企业融资的理想场所。
可见,信用缺失使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惧贷”,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使通过企业债券市场、二板市场解决中小企业资金不足问题的方案不具有现实可行性。因此,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必要前提,而使人们对未来有长期良好的稳定性预期,是构件信用体系的关键(黄飞鸣,2003)。在此基础上,根据有“中小企业王国”之称的的做法,整合现有银行资源,通过银行信贷渠道能够很大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二、借鉴经验,整合银行资源解决中小融资
(一)台湾中小企业融资状况
中小企业是台湾40多年来快速增长的主力军。在台湾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一般银行、中小企业融资辅导体系和民间借贷市场。台湾一般银行多属公营,与大陆国有商业银行相似,在业处于垄断地位。根据杨雅慧(1993)等人的,中小银行70%以上的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但在中小企业总信贷融资来源中尚不足三成,并且多年以来没有提高;而一般银行用30%左右的资金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就占到了中小企业整个信贷融资来源的70%以上,且从1981-1998年呈逐年上升趋势。可见在台湾一般银行是中小企业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这可能是因为在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金融市场日益开放与发达,大企业更多地从本土和境外资本市场筹集所需资金。从中小企业的银行借款结构看,短期借款比率高达85%以上,足见银行贷款主要是用来满足中小企业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需要。从银行贷款方式看主要是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
(二)国内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对照
1,国有及其他商业银行仍然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
目前国内企业资金来源中通过银行贷款间接融资约70%,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或债券直接融资不到10%,自有资金比例也就20%左右;尤其是中西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中小企业由于基础比较薄弱,自有资金的比重仍然较低,对银行的依赖程度较大。但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利润,不是被用于职工分配,就是被国家调走或创办新企业,早已形成银行提供全额流动资金的供给制局面,甚至在新建企业投资中全部为银行贷款的情况亦不乏见,企业成了做无本生意。这种过分依赖银行的习惯心理,目前甚至连民营企业也承袭下来,通过银行来实现“小钱办大事”的期望值非常之高。目前全国中小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在70%左右(民营企业比较低),也就是说,企业所有者权益只占资产总额的30%。自有资金中如果再扣除掉抵押贷款时的折扣,企业真正能够通过这种途径得到的贷款是非常有限的。由此可见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有相当大的夸大成分,有相当多的中小企业主“好大”的虚夸成分。
2,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贷款的主要方式,但存在抵押难。
为减少银行的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自1998年以来各商业银行(含各类中小金融机构)普遍推行了抵押、担保制度,纯粹的信用贷款已经很少,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贷款的主要方式。但目前这一信贷方式对想获得资金的中小企业存在相当大难度。一是中小企业可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目前抵押贷款的抵押率,土地、房地产一般为70%,机器设备为50%,动产为25%~30%,专用设备为10%。二是评估登记部门分散、手续繁琐、收费高昂。企业资产评估登记要涉及土地、房产、机动车、工商行政及税务等众多管理部门,而且各个部门都要收费、收税,如果再加上正常贷款利息,所需费用几乎与民间借贷利率相近,普通中小企业难以承受。三是资产评估中介服务不规范,还属于部门垄断服务,对抵押物的评估往往不按市场标准准确评估,随意性很大。评估登记的有效期限短,经常与贷款期限不匹配,企业为此在一个贷款期限内要重复进行资产评估登记,重复交费。
3,中小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存在两极分化。
作为经营风险的银行,本就应是锦上添花,而非雪里送炭。资信质量高的优质中小企业,越来越成为各金融机构争夺的对象。各金融机构纷纷实行客户经理制度和“黄金客户”制度,建立绿色通道,改善金融服务,加大对其授信额度。这部分企业的贷款需求能够得到及时足额满足,甚至各家银行纷纷压低利率竞相争贷。而一些有发展潜力而目前状况并不十分好的中小企业,由于银行方面尚缺乏识别能力,往往受到冷落。至于那些效益差的中小企业,大部分由于看不准好的项目和产品,即使它们对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也会因不符合贷款条件而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就一般而论,商业银行对贷款安全性的要求是非常之高的,要求本金必须偿还,只要有一个企业收不回本金,其他几个贷款项目利息都收回也弥补不了损失。如果说风险基金、风险投资公司可以有90%的失误率,普通投资银行可以有10%的失误率,那么商业银行的失误率就不能超过1%,因为风险基金、风险投资公司可以从较高的回报中弥补较高的失误,而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不过百分之二、三,1%的损失就差不多冲掉了该项业务的一半毛利,银行就会亏损。
(三)整合银行现有资源、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看,来自企业自身的利润和折旧约占60%,来自银行的不过20%,其余则是从证券市场及民间渠道获得的。而居民个人资产中,80%是实物资产,20%才是金融资产。也就是说,整个资金中只有少部分进了银行,并通过商业银行的信贷这一比较狭窄的渠道进入企业,且仅限于企业短期周转使用。企业有较大比例的自由资本,通过抵押贷款相对就十分便利。这与商业银行要求极高的安全性的特征是相吻合的。反观我国,居民绝大部分金融资产都进了各类商业银行,其中大部分又为国有银行所掌握,而可供银行安全流出的渠道显然又太窄,银行被动集中了全社会的风险。这与资金所要求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多样化组合的特点是不相符的。
因此,为要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长远看必须分流银行过多集中的资金,让更多的社会资金从票据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柜台交易、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鼓励个人、家庭兴办产业实体等渠道直接进入中小企业而不只是银行一个通道。当前要解决的是适当扩大贷款抵押率,完善信用、担保体系,通过内部改革,整合现有银行资源对那些有发展潜力而目前经营状况不好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在中小银行数量少,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要、在国有大银行因对中小企业融资程序成本、信息成本高,而不愿提供资金支持的情况下,银行体制增量改革和存量改革都十分必要,但更主要的还是由持有大量可用资金的国有商业银行根本改变其经营机制,并设计出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信贷产品。Berger和Udell(1998)研究发现,在英、美等国,中小企业通常用透支或授信贷款等银行信贷方式满足流动资金的需要。国外的经验表明,传统的银行贷款仍是中小企业的最重要的外部融资渠道。此外,根据Bernanke和Blinder(1992)研究结果:银行贷款在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银行贷款解决中小企业资金不足、融资困难,可提高我国货币政策作用效果。因此,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笔者认为以下金融工具比较适合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如贷款限额、备用贷款承诺、循环贷款、搭桥贷款、资产支撑贷款、票据融资、贴息贷款、信用卡透支和金融租赁等。

Ⅵ 银行给企业贷款的标准

法律分析:1、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必须大于100%(房地产企业可大于80%);2、资产负债率必须小于70%,最好低于55%;3、流动比率在150%~200%较好;4、速动比率在100%左右较好,对中小企业适当放宽,也应大于80%;5、担保总额不得超其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50%6、现金占贷款比率大于30%;7、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应为正值,其销售收入现金回笼应在85~95%以上;8、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支付采购商品,劳务的现金支付率应在85~95%以上;9、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小于8%;10、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应大于6次;11、存货周转速度中小企业应大于5次;12、营业利润率应大于8%;13、净资产收益率中小企业应大于5%;14、利息保障倍数应大于4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

第四条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第十二条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