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现在有一个案例,甲去银行贷款,用乙做担保,现在甲拿着贷的五十万走掉了,银行找上乙了,要求乙还钱,乙
甲方应当以非法占有银行发放的贷款为主观目的,向银行还有乙方使用了自己会如实还款的捏造事实的方法,骗的乙方承担担保责任 亦骗得银行方法贷款
随后逃逸。
甲方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公安机关会依法立案侦查的
乙方应当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银行有权起诉乙方还款,乙方无偿还能力
不构成犯罪 但是需要分期偿还
乙方履行了偿还义务之后 可以在甲方到案之后 向甲方追偿
② 案例:甲向乙银行申请贷款30万,以自家房产抵押,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了不动产抵押手续,乙银行并
两点:
1、40万贷款未做抵押登记,无法优先受偿。
2、乙作为银行,未做抵押登记就放款,太不专业了。
③ 由我甲方向银行贷款给乙方用,我甲方要求乙方给我承诺如不还贷款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这个需要怎么写
就你这样描述 这些协议毫无意义。银行看到这个协议根本不会批准贷款 因为没担保
如果你签了担保 银行不管你和乙签什么协议 它只认申请贷款人
④ 甲贷乙用贷款违反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一)借名借款行为违反《贷款通则》
(二)违反《贷款通则》并不必然导致借款合同无效
(三)借名借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不影响借款合同效力
法律依据:《贷款通则》 第十九条 (借款人桥枣亩)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第20条 (借款人)不得采取欺诈手段敏森骗取贷款。”通过“借名借款”取得的款项,事实上是由实际借款人使用,而名义借款人为申请贷款必须向银行隐瞒真实的借款用途,涉嫌“采取欺诈手段”,其违反借款合同约定将所借款项交由实际借款人使用,又属于“未按借款合 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由此,“借名 借款”行为显然违反了《贷款通则》的规定。
《刑法》 第175条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岩老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骗取贷款罪。当借款人通过借名借款方式向银行贷款时,显然隐瞒了借款的真实用途,属于“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一旦借款人到期无法归还借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借款人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⑤ 甲公司欠了乙公司贷款50亿元万元,至今仍未归还,乙公司应当怎样行使权利以保全债权
甲方对乙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并且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乙公司的银行账户,这样可以保证乙公司无法转移资金。
⑥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
B,C
答案解析:
[解析]
(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入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乙银行属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但必须申报债权,只是有权对甲公司厂房的拍卖价款优先受偿,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债务的说法不正确;(2)选项D: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末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元的债权可以向A公司、B公司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