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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居间

发布时间: 2021-04-19 16:23:26

⑴ 我想知道有没有银行个人贷款居间平台

办理贷款最好在本地银行咨询办理。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需书面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如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等);
3、个人职业证明;
4、借款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5、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⑵ 居间人用客户钱还了银行贷款怎么办

应该说,你的朋友作为具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向银行借款,你作为担保人为其借担保,是要负上连带清偿责任的,事前你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已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应该看清楚合同条款再签。 除非有一种情况可向法院申诉减轻责任的,就是你的朋友向银行借款时所提供的虚假资料,事前你是不知情的,同时有证据证明银行在贷前是知道借款人所提供资料是虚假资料,共同对你隐瞒虚假情况,那你可以向法院申诉减轻、或减免担保责任

⑶ 通过中介从银行贷款20万,中介索要2万居间费用,符合法律的最高限价吗

中介索要2万居间费用,属于贷款总额的10%,是低于法律的最高限价18%的。

⑷ 我通过中介从银行贷了20万,中介向我要2万居间费用,这符合法律的最高限价吗

居间人负有下列义务:
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
要为委托人的利益,提供居间服务。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报酬。

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⑸ 贷款居间服务费合法吗

某天在地铁上,听到有人在议论,a:“你贷款干嘛不去银行,而去找信贷服务平台呢?还要付大笔的手续费。值得吗?”
“想贷款,就去银行!”这个念头一直深深的扎根在我们的心里。事实上我们也是这样做的,但是最后大多数都是铩羽而归!
然后将目光投向了信贷服务平台!但是对于贷款居间服务费一直都受到大家的争议,那么贷款居间服务费是否合法?很多人持怀疑的态度。
所谓服务平台是一种以向客户提供中间代理服务的机构,它本身并不能直接提供相应的物品,但是它能够替你寻找并安排这些物品,供你选择并决定。
一些平台本身不提供贷款,但是它与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有合作,能替你解决贷款难的问题。
既然向你提供了服务,而在服务期间产生的劳务费、代办费等则需要你来负担,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以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必须的。
所以贷款居间服务费是合法的收费项目,只要不是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法律就会给予支持。

⑹ 我去一家金融公司 想要办理贷款 之后跟我签了一个居间合同 然后银行工作人员

金融公司不是银行,一般都是没有金融准许证的公司,不正规。

⑺ 居间人可以从事向银行贷款的居间服务吗

可以的,中介方都提供该项业务。

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所谓居间服务,就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媒介的中间服务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⑻ 给银行拉存款,有居间费收入,这个居间服务费收入是否违法

正常给银行拉贷款,有中介费收入,这个收入国家是没有规定是不是违法的,但是肯定不是正常情况,如果出现的问题,肯定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