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做高房价骗取贷款的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做高房价的约定违反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买卖双方应当按照真实交易价格履行或者计算违约责任。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做高房价导致贷款不能通过银行审批则要承担合同第九条约定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或者按照合同真实交易价格履行各自的义务。
双方关于做高房价的部分,不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属于无效条款,双方之间的真实房价是合同真实权利义务,双方的违约责任应当在合同真实权利义务的基础上计算。
买方为达到多贷款的目的而故意做高房价,由此产生的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贰』 请进.我卖房,买家要求我配合他做高贷,有什么风险
高评高贷对买家而言风险非常大,一旦业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反悔,或银行的信贷政策收紧,买家分分钟构成违约。
据央行在官网发布的2011年1-6月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报告,社会融资规模增加7.76万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增加4.17万亿元,占53.7%;而在2010年,这一比例为55.6%。
历史数据研究表明,2002年新增人民币贷款达社会融资总量的92%,占绝对主导地位。此前即有报道称,中国内地“影子银行”放款量或已占社会融资总量的“半壁江山”。
(2)买家做高房价银行贷款扩展阅读:
依据有关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的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当借条上的签名或盖章是否是借款人所为不能确定时,应当由出借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但同时,将提供笔迹和公章比对样本的责任分配给被告,因为被告的笔迹和公章在被告处,原告无法或难以获得。
『叁』 买房者因为资金不够,虚高房价向银行多贷款。对卖房的人有损害吗
第一个:房贷转按揭
很多人对房贷转按揭不太理解,简单的来说,其实就是将自己房子剩余的贷款债务转给新的买房人。但想要办理房贷转按揭,首先就得要获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卖房人是需要提前向银行申请变更借款人、借款期限等相应信息的。而且,如果买家跟卖家申请房贷的银行不是同一家,那就会涉及到跨行转按揭,这种方式还是会有一定局限性的。
除此之外,很多银行在转按揭这件事情上面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有的银行能够办理转按揭,有的则是根本不接受这种方式。并且,如果房屋类型不一样,银行也会有不一样的规定。所以,具体的信息还需要购房者到银行进行相关咨询之后才能了解!
第二个: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一般来说,这样的情况主要是针对那些卖方剩余贷款不多,或者说是买方有足够的资金支付首付款。比如说卖方在买房的时候从银行贷款100万,到现在还剩30万没有还清。这个时候,如果买方愿意支付这30万的首付款的话,那么买卖双方就可以轻愉快的解决这次交易问题,也能够轻松的将房产从银行中解押出来进行二次交易。
一般来说,这样的流程也是比较简单的。首先,卖家需要先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买方支付卖方剩余贷款金额作为自己的首付款,并且要在担保公司在场的情况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在卖方前往银行办理提前还款的时候,一定要事先在还款账户中存入足额钱款,到时候直接去银行办理结清手续就可以了。其次,在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出具解押材料,将原房主的房子解押出去之后,卖方需要前往房屋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卖方拥有房子的所有权,然后买卖双方就可以继续办理房屋买卖的剩余程序。
第三个:利用其他抵押物抵押给银行
如果买方不愿意用自己的钱来提前支付帮助卖家进行解押的话,卖家也可以想想其他的办法,比如将自己名下的车子、房子来抵押给银行,从而获得一定的贷款来还清房贷。虽说这样有一点拆东墙补西墙的感觉,但对于那些急需卖房的人来说,这也不失为一种解决方式。等到还清房贷将房子完成解押之后,再与买方完成交易用这样的方式也是可以的。
一般来说,每个地区对于解押时间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会要求在过户之前完成解押,也就是说这样的房子即便没有办理完解押,也是可以去寻找新的银行进行评估面签的。而有的地方则是规定,只有在办完解押手续之后,他们才会有检验房子的资格。因地而异,这时候就需要大家自己去了解自己所在地方的政策了。
虽说各地的解押时间规定不一样,但解押的流程大致还还是差不多的。首先就是先联系银行进行解押业务的预约,同时,还应该提前去银行进行还款。在之后,就可以带着相关的东西去银行办理结清手续,打印还贷清单,然后你就可以到银行的贷后中信拿出抵押材料去相关地点进行解押。
综上便是那些拥有房贷的朋友能够买卖房子的一些办法,你都了解了吗?
『肆』 二手房做高房价贷款对卖家有风险吗
二手房交易就是因为时间差,多少总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作为卖家,您办理了产权过户,但是您却未拿到全部的钱,当然是有一定风险的。
但对方是通过房屋贷款支付款项,银行在中国的公信力还是比较强的,所以风险并不是很大。
小心总是没错的,签订完善的合同,针对这个方面,具体给您以下建议:
1、针对对方办理贷款的时限给予约定,就是签订合同后多久内,必须提交银行的资料,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能无限期拖着。
2、对于贷款额度,要明确,就是合同中明确需要贷款多少?同时必须明确如果贷款不足申请额度或贷不了款,怎么办,一般2种:现金补足或解除合同。这两种方式都要有时限,什么时间补现金,多久补不了现在算是违约或解除合同。目的很简单,不能因为他贷不了款,耽误您把房子卖给别人,要有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期限。
3、您跟对方去过户前,最好是要看到银行给的批贷承诺函,或者看到银行已经签字盖章的针对这套房屋的贷款合同。看清楚合同或承诺函上银行对于放款条件的约定(这个您跟买方去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可以看合同,承诺函要跟信贷员再确认下,最好留原件或复印件),也就是银行在什么情况下,会把贷款的钱给您,看看您是否能接受。现在银行最晚的就是,过户后银行办理完该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后,把钱放给你。如果是银行拿到房产证就放款,那速度会快的多。这个周期是您自行权衡了,这个周期最少也是过户后3-5天给您钱。
4、我不知道你们那是否过户和抵押是同时办理的,不管哪种实际办理过户后,出于安全考虑,您最好监督买方将房产证、他正(如同时办理)送到银行,也就是监督买方配合达到贷款合同中约定的放款条件。买方配合达到银行放款条件后,那就是银行的问题了,如果不是资金紧张银行一般2-3天就会把钱放到您的账上。
5、再安全一点的话,您可以在合同里约定,您收到全部款项后多久将房屋移交给对方,也就是您没有收到全部的钱,就不交房(您还占着房子的使用权),这样您前面的监督就可以不用那么费力,对方为了早点拿房子,自己也会着急的。这里对方如果要求留一小部分尾款交房后付,那也是正常的,毕竟会担心房屋有欠费什么的,都给您了,对方也就被动了。
6、您拿到了全款,买方也顺利拿到房子。这时双方就都没有风险了!
『伍』 中介撺掇买方做高评高贷 并做虚假保证犯法吗
高评高贷”的案情基本都类似,某客户有购房需求,但是资金不够,中介通常会告知,可以协助进行“高评高贷”,如“高评高贷”能顺利操作完,可能就不会产生纠纷,如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客户未能购买到房屋,则会产生纠纷。发生纠纷后,客户通常都会质疑该操作,情急之下,甚至报警,指责一方构成犯罪,要求退回相关款项。
处理结果
笔者检索无讼案例,输入关键词“高评高贷”,刑事案件共9件,案情基本都类似,都是被告人向客户虚假宣传可以代办高评高贷,实际上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最终结果都是骗取到客户财物,将客户的财物用于个人使用及挥霍。
经验教训
1、虽然“高评高贷”的贷款行为通常不会构成刑事诈骗案件,但是极容易产生民事纠纷。做高房价对应要多交税,买方要多承担银行贷款利息费,这是很明显的问题,此外,对于卖方来说,做高房价需要其配合,并存会存在金额相矛盾的两套买卖合同,因此容易产生法律纠纷。虽然同样检索无讼案例,输入关键词“高评高贷”,民事案件共158件,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和居间合同纠纷为主,其他还有合同纠纷或借贷合同纠纷等,但是,相比刑事案件,数量大得多。从前述处理结果分析得出,“高评高贷”的情况下,只要实际上协助客户申请了贷款,不存在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的情况,一般不会构成刑事案件,但是容易发生民事纠纷。
2、“高评高贷”的参与方都可能为不诚信行为买单。比如,卖方配合协助“高评高贷”的情况下,后续卖方又不同意出卖房屋的,且告知银行存在“高评高贷”导致买方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有法院认为,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对于买方提到的要求卖方支付其利息损失及按揭费等损失,没有支持,该法院认为按揭费损失不是买方贷款所必然产生的费用,属于买方自行扩大的损失。还有的法院在考虑违约责任时认为,违约金的功能系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旨在填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因银行拒绝办理高评高贷未能继续履行涉案合同,综合考虑前述合同履行情况及买方违约的过错程度,依公平与诚信原则,降低调整合同约定违约金。
3、主流观点认为高评高贷”的约定无效,但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虽有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中涉及高评高贷内容的条款系双方恶意串通,高评高贷,损害了第三人贷款银行的利益,应属无效合同和无效条款,多贷的款项应向银行返还。但是多数法院认为,房屋“高评高贷”手续的约定,意图调高涉案房屋评估价以获取银行更高额的贷款,属双方恶意串通损害贷款银行的利益,应当认定为无效约定。但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双方合同其余条款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法律及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215号)规定:“一、严禁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
(一)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不得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不得组织“众筹”购房。
(二)严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以线上、线下或其他任何形式为购房入提供首付融资或相关服务。
(三)严禁违规提供房地产场外配资。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为卖房人或购房人提供“过桥贷‘尾款贷‘赎楼贷”等场外配资金融产品。”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深圳银监局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建立信息互通查询机制规范购房融资的通知》深人银发 [2018] 41号第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房屋贷款业务,要以房地产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的网签合同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同时,各商业银行要据此做好相关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的配套调整。”
『陆』 房产做高评估价在银行贷款违法吗
房产明显做高评估价,严重偏离市场价,在银行贷款违法的,属于贷款欺诈行为
『柒』 做高房价贷款违法吗
摘要 您好,虽然做高房价贷高款在实际操作中很常见,但是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最后被查到,很有可能涉嫌骗贷,建议不要这样操作。
『捌』 现在虚高的房价,用房子做抵押银行会给你贷款吗
会的。申请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符合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8、住房抵押贷款根据年龄可以贷到69岁。
『玖』 二手房把房价做高一点贷款🈶️风险吗
重点是高多少的问题,贷款是你从银行借钱,又不是你借给银行钱,你的风险就是银行能给你批多批少的问题,你的风险就是银行批与不批的问题。
『拾』 做高房价贷款违法吗
做高房价贷款的事很常见,一般只要通过银行审核就基本没什么问题,否则会审核不通过。但是如果细查,发现有这样的情况,肯定是违法的,涉嫌骗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