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业单位偿还银行贷款会计分录怎么做
以银行借款偿还应付帐款,正确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现实中,没有银行借款直接汇到债权人账户上的,都是先放到债务人的账户上,然后债务人还款。
㈡ 还银行贷款的 会计分录怎么做
1、平常偿还银行贷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贷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2、到期偿还银行贷款本金时:
借:短缺贷款或长期贷款
贷:银行存款
注:超过一年以上的贷款为长期贷款。
(2)代偿银行贷款会计处理扩展阅读:
银行贷款发放使用“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属于负债类科目,说明企业从银行得到贷款,以后需要支付贷款,还要归还贷款本金。
1.根据发放贷款的单据编制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行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2.发放的贷款归还本金时的会计分录是:
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行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银行贷款具有各种不同的类型。如:
1、按偿还期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2、按偿还方式不同,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
3、按贷款用途或对象不同,可分为工商业贷款、农业贷款、消费者贷款、有价证券经纪人贷款等;
4、按贷款担保条件不同,可分为票据贴现贷款、票据抵押贷款、商品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
5、按贷款金额大小不同,可分为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
6、按利率约定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等等。
㈢ 公司出钱帮别人还银行贷款,帮别人缴税。会计上怎么账务处理
1.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收到贷款时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3.每月还款和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长期贷款
贷: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是指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指明应借、应贷账户的方向、账户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会计分录。简称分录。 会计分录是由应借应贷方向、对应账户(科目)名称及应记金额三要素构成。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㈣ 银行贷款支付的利息怎么做会计分录
银行贷款支付的利息会计分录:如果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计提的时候,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支付的时候: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计提的时候,借:在建工程等科目;贷:应付利息。支付的时候: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
拓展资料:
一、 贷款利息
1、贷款利息,是指贷款人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人手中获得的报酬,也是借款人使用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贷款利率高,则借款期限后借款方还款金额提高,反之,则降低。决定贷款利息的三大因素: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
2、 贷款陷阱
贷款付利息,天经地义,但是在办理贷款前就要先付利息,这又从何而据呢?在网络上四处可见很多“仅凭身份证办理贷款,当天放款、无抵押,无担保”等等引人眼球的贷款小广告。就是这些吸引人的小广告,让那些急需资金的人不经意间就“中了套”。
贷款先交利息,是很多贷款骗子的惯用伎俩。正规的贷款机构是不会要求提前支付费用的。特别要提防异地贷款和所谓的支付贷款利息后放款等方式,这都可能是不正规的贷款。办理贷款,申贷人关键要有自我风险防范意识,有时候多考虑一下,冷静一点,会免除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3、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通则》规定:
①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②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③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④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除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
㈤ 银行贷款记什么会计科目
银行贷款的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每月还款和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长期贷款
贷:银行存款
4、如果偿还后,则是这样的:
借:财务费用-贷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5)代偿银行贷款会计处理扩展阅读
长期借款可划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1、政策性银行贷款是指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或地方政府建设项目发放贷款,通常为长期借款。
如国家开发银行为满足企业承建国家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而提供的贷款,也包括出口信贷的款项等。
2、商业银行贷款是指由各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的贷款,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包括长期和短期贷款。
3、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主要是指由信托投资公司取得的货币和实物形式的信托投资贷款;从财务公司取得的各种商业中长期贷款;从保险公司取得的工程、财产等保险贷款。
㈥ 银行还公司贷款的会计分录
1、企业通过银行存款偿还短期贷款,会计分录为:
企业支付短期借款的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企业到期连息还本:
借:短期借款
应付利息
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贷:银行存款
2、企业通过银行存款偿还长期贷款,会计分录为:
企业分期支付长期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企业到期连息还本:
借:长期借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或借记)
公司贷款分为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存款偿还的贷款,分别通过“短期借款”科目以及“长期借款”科目进行核算。
㈦ 公司还银行贷款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公司还银行贷款应计入长期借款、短期借款会计科目,具体分时间长短看待。
1、公司收到银行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短期借款)。
2、公司还贷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如果企业的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短期银行借款的利息数额不大时,根据会计上的重要性原则,可以于实际支付时,或者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如果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季支付的,或者是在借款到期时连本金一起归还,并且利息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盈亏,应按照预提的方法,按月预提,计入损益。
(7)代偿银行贷款会计处理扩展阅读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借入的长期借款,除应按规定办理借入手续外,还应按期支付利息,并按规定期限归还借款。因此,长期借款的会计处理应反映长期借款的借入、利息的结算和借款本息的归还情况。
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一是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即费用化),另一方法则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该项资产(即资本化)。具体做法是:
(1)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计入所建固定资产价值,予以资本化。
(2)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予以费用化。
(3)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利息,或者虽然是长期负债性质但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为进行投资而发生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