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亲去世儿子是否能拿父亲房产证在银行抵押贷款!
不可以。
因为父亲去世后,存在遗产继承分配或者继承权不明确的情况,银行在没有确权的情况下,是不会办理抵押贷款的。
父亲去世后,儿子必须取得或者确定拥有父亲遗产的明确继承权,然后继承后变更为儿子所拥有房产才可以办理银行抵押。
『贰』 儿子偷着拿父母的房产证做抵押做犯罪吗
可能构成犯罪,罪名应为”诈骗罪“。有案例判决”儿子偷父亲的房产证抵押贷款 被判诈骗罪“。因为抵押没有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所以抵押无效,故而父母的财产没有实际损失,所以儿子的行为并不构成偷窃的犯罪的构成要件。但如果儿子有非法占有钱财的目的和欺骗抵押贷款的故意,那么就可以认定为是诈骗罪。
法律分析
儿子偷拿父母的房产证做抵押的行为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首先,儿子具有欺骗的故意,伪造相应证件、签字或做相应的人物扮演等伪装。其次,由于放款给儿子的合同相对方,是收到了儿子伪造的抵押权人签名等,才做出的处分钱财的行为,放款方由于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做出误判,给出了贷款,构成客观行为。再次,儿子对钱财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儿子由于某种原因,在借款到期后长期拖欠,不能偿还,并且联系方式全部失效,人也无法联系,那么就认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当然如果儿子有偿还的意向,人没有失联,借款也没有挥霍,确实是去做了投资等,那么就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最后,儿子行为侵害了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秩序和对方的财产权。满足以上四个要件,儿子的行为就构成诈骗罪了。
【个人建议】
建议放款方要做好审查工作,对无法对应上身份信息的人轻易给出贷款,结局只能自己承担损失。父母方也要做好教育工作,不要让孩子以为只是偷盗了自己父母的东西就不构成犯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做事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偷了父母的东西去赚钱,也许自己到头来也被骗了,得不偿失,天下没有白吃的馅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叁』 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儿子可以去贷款吗
不可以,用于贷款抵押的房产必须是在自己名下或共有的(如果共有的还需要取得共有人的同意才可以抵押)。非自己名下或共有的房产,是不可以抵押的。
『肆』 父亲以儿子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儿子拿这一套房子去银行抵押贷款,我有权收回吗
父亲,儿子的名义买的房子,如果房产证上是儿子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归儿子,父亲是无权收回
『伍』 房子是父母的子女可以拿来办理抵押贷款吗
如果父母给你做担保人,是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的。这样就相当于以父母的名义进行贷款了。如果他们不同意,那就不可以抵押。
『陆』 父亲可以用儿子房子做抵押担保吗
摘要 你好 可以,只要儿子同意配合就可以
『柒』 小孩的房子能抵押贷款吗
法律分析:孩子名下的产权房屋是不可以贷款的,并且在孩子未满18岁之前也是不允许买卖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