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回购协议的本质是什么
从本质上来说,回购协议是一种证券抵押贷款,抵押品以国债为主。
那笔被借款方先售出后又购回的金融资产即是融资抵押品或担保品。
根据该协议所进行的交易称回购交易。
回购交易是中央银行调节全社会流动性的手段之一。
回购协议是指资金需求方在出售证券的同时,与证券的购买方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证券的出售方为资金借入方,也就是正回购方;证券的购买方为资金贷出方,即逆回购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❷ 从本质上说,回购协议是一种抵押贷款,抵押品为证券.对还是错
回购协议的实质是质押,回购协议指的是商业银行等金融在出售证券等金融资产以获得即时可用资金的同时,与金融资产购买商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买方也承诺日后将买人的证券售回给卖方。
表面上看,回购协议是一种金融证券的短期买卖,但实际上是以金融资产为质押品而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证券的卖方以一定数量的证券进行质押借款(出售证券所得即借款额),条件是一定时期内再购回证券,且购回价格高于卖出价格,两者的差额即为借款的利息。回购协议交易对于金融资产的买方(即资金贷出方)而言称作“逆回购交易”。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转移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行责任的担保。
在质押法律关系中,享有质权的人称为质权人,将财产转移给质权人占有而为债权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出质人。当出质人的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出质人不履行责任和义务时,质权人有权依法将质押物折价或拍卖,并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最常见的质押是当事人与当铺进行的交易。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可用于抵押的财产有土地、房屋、有价证券和商品等。
作为贷款的担保品,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1.价格比较稳定,市场价格波动较小。2.变现性较强,有广大市场。3.易保管,不易变质、损失。4.易于进行价值鉴定。由此商品最适于做抵押物,有价证券次之,不动产最差。
❸ 证券回购协议与证券抵押贷款有何不同
证券回购其实就是一种短期融资的手段。
证券回购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
证券回购的实质就是金融机构之间、国债服务部之间以及金融机构和国债服务部之间进行的资金拆借。
1.按场所不同
证券回购可以分为场内回购和场外回购。
2.按期限不同
证券回购可以分为隔日回购和定期回购。
3.按交易的标的物不同
可分为国债回购、金融债回购和公司债回购。
4 . 按交易的方式不同
证券回购可以分为证券公司回购、委托回购和直接回购三种。
5.按照证券回购交易主体、目的和范围的差别
一是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的证券回购。
二是同业拆借市场操作的证券回购,即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金融信托投资公司之间开展的证券回购交易。
三是证券交易场所(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中心和STAQ系统等)操作的证券回购 它是证券商、企事业法人、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居民的海外投资家进行套期保值和融通短期资金的一种手段。
4.按交易的方式不同
❹ 什么是回购协议
回购协议中的金融资产主要是证券。在发达国家,只要资金提供者接受,任何资产都可以回购。而我国回购协议市场交易分为国债回购交易、债券回购交易、证券回购交易、质押回购交易等。
由于回购交易双方都有风险,因此交易通常是在高度受信任的机构之间进行,而且通常是短期的。为防止其他风险,协议可以规定在所提供的资金数额与所提供的证券的市场价值之间保留一定的差额。
回购协议有两种最常见的交易方式。一是证券的买卖和回购使用相同的价格。协议期满时,按约定的收益率支付本金以外的费用;另一种是回购证券时的价格高于卖出时的价格,而不同的是即时融资提供者的合理回报率。
(4)回购协议与证券抵押贷款扩展阅读:
回购协议的特点:
1、资本收益和流动性的结合增加了投资者的兴趣。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供资安排,自由与借款人签订"次日"或"连续合同"回购协议,以增加资金的回报,但条件是资金可随时为其他目的收回。
2、提高了长期债券的流动性,避免了证券持有人因出售长期资产变现而可能带来的损失。
3、有强大的安全。回购协议的一般条款较短,并有100%债券作为抵押,因此投资者可以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化及时提取资金,以避免长期投资的风险。
4、长期回购协议可用于套利。如果银行以较低的利率通过回购协议获得资金,然后以较高的利率放贷,则可以获得利差。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回购协议
❺ 回购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有,回购协议是卖出一种证券,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再购回该证券的交易协议。根据该协议所进行的交易称回购交易。回购交易是中央银行调节全社会流动性的手段之一。回购协议方式具有以下特点:①将资金的收益与流动性融为一体,增大了投资者的兴趣。投资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安排,与借款者签订“隔日”或“连续合同”的回购协议,在保证资金可以随时收回移作他用的前提下,增加资金的收益。②增强了长期债券的变现性,避免了证券持有者因出售长期资产以变现而可能带来的损失。③具有较强的安全性。回购协议一般期限较短,并且又有100%的债券作抵押,所以投资者可以根据资金市场行情变化,及时抽回资金,避免长期投资的风险。④较长期的回购协议可以用来套利。如银行以较低的利率用回购协议的方式取得资金,再以较高利率贷出,可以获得利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❻ 回购协议交易实质上是一种以证券为担保品的短期资金融通方式
资金融通(Financing),金融市场是资金融通市场。资金融通是指在经济运行过程中,资金供求双方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调节资金盈余的活动,是所有金融交易活动的总称。
融资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第一,融资人的法律主体地位。根据法律规定,作为企业的承包人只有承包经营的权利,无权处理企业投融资之类的重大事项。既然该企业是县办的,很有可能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否需要融资是由企业或者企业的股东决定的,也就是由当地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的。
第二,投资人的法律主体地位。根据法律的规定,代表处不得进行任何与经营有关的商业活动。因此,代表处无权签订任何关于投融资方面的合同。
另外,我国法律规定,某些矿产资源的开发是禁止外商投资的。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外商投资公司或者代表处,在没有经过详细的调查、核实投资项目和融资人的资质情况下,轻易同意签署所谓的合资、合作协议,并要求融资人交纳保证金或者其他名目繁多的费用,融资人应当慎重考察核实融资人的情况,以防上当受骗。
第三,投融资项目要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在中国现有政策环境下,许多投资领域是不允许外资企业甚至民营企业涉足的。
第四,融资方式的选择。融资的方式有很多选择,例如: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优先股融资、租赁融资等,各种融资方式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重大。
第五,回报的形式和方式的选择。例如债权融资中本金的还款计划、利息计算、担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点约定。如果投资人投入资金或者其他的资产从而获得投资项目公司的股权,则需要重点安排股权的比例、分红的比例和时间等等。相对来说,投资人更加关心投资回报方面的问题。
第六,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投资建议书的撰写。上述三个文件名称不同,内容大同小异,包括融资项目各方面的情况介绍。这些文件的撰写要求真实、准确,这是投资人判断是否投资的基本依据之一。
同时文件的撰写需要法律上的依据,例如关于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必须实事求是地申明,否则,如果项目环保措施没有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被环境保护部门下令禁止继续运营,其损失无法估量。
第七,尽职调查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律师进行的尽职调查是对融资人和投融资项目的有关法律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根据了解的情况向投资人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第八,股权安排。股权安排是投资人和融资人就项目达成一致后,双方在即将成立的企业中的权利分配的博弈。由于法律没有十分有力的救济措施,如今公司治理中普遍存在大股东控制公司,侵害公司和小股东的利益情况。对股权进行周到详细的安排是融资人和投资人需要慎重考虑的事项。
以上八个方面是投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当然其他的法律风险也可能存在,例如资金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到位、担保形式的选择等,这些都可能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
❼ 回购协议的实质是抵押还是质押
回购协议的实质是质押,回购协议指的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出售证券等金融资产以获得即时可用资金的同时,与金融资产购买商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买方也承诺日后将买人的证券售回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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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时间:2021-06-0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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