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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交几年

发布时间: 2022-06-21 21:57:40

㈠ 房屋抵押贷款最长年限有多久

如果是新房抵押,最长的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如果是二手房抵押,则不能超过20年。在计算贷款期限时,借款人应该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确定还款期限,以免造成还款压力。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借款人提供的房屋必须是符合银行抵押贷款的要求,如果借款人的房屋不符合银行的抵押贷款条件是不能够办理的。
以下是银行规定的房抵条件:第一 有合法的身份;第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第三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第四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并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第五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第六能够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第七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一、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期限最长是多久?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者第三者的物业作为抵押。并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产权证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1、商品住宅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70% ;
2、写字楼和商铺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60% ;
3、工业厂房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50% ;
4、最长期限可达30年; 抵押包括商铺、办公楼、住宅、别墅、厂房、仓库等等。
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㈡ 我在平安银行用房屋低押贷款,他们要求买保险

平安银行的贷款除了贷款正常产生的利息外,是不收取其他费用的。我行不会强制要求购买保险。
应答时间:2020-05-2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㈢ 我国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的保险期限的最长期限是

合理确定
保险期限
。对仅承保
财产损失保险
责任的贷款
房屋保险
,其保险起期应为贷款购房者取得
房屋使用权
之日。对承保被保险人还贷责任以及同时承保财产损失和被保险人还贷责任的贷款房屋保险,其保险期限可为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合同约定的贷款起始日至被保险人按照相关规定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之日。

㈣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的保险费率为年费率,

你好,目前房屋抵押贷款在我们公司做是不需要保险费的,银行利息是根据贷款不同年限的年利率算的,目前房屋抵押贷款最长的还款年限是十年,利率现在也比较合适,可以做到基准利率,如果您北京的房子需要做抵押贷款可以直接跟我电话联系。

㈤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一定要买吗

请详细说明需要咨询的问题,我们看下是否能帮到您。
招行接受产品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且要求已办妥产权证明,可以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情况,具体农民房/拆迁房/自建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等能否申请贷款,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咨询。

若通过招行贷款,质押贷款可接受质押的质物:
可接受质押的质物:人民币活期存款和人民币定期存款保证金、外币定期存款、本外币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记账式国债、本外币受托理财产品和个人人寿保单;

消费质押贷款仅能接受借款人本人或其配偶名下质物质押。

一般质押贷款的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单笔贷款或授信项下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若贷款用途为留学贷款的,单笔贷款或授信额度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含)。质押贷款金额:最低不得低于5万元,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万元;具体您的可贷款金额,需由网点结合质押物金额以及您的综合情况审批之后确定,您可以直接联系贷款经办行咨询!

㈥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

对于按揭买房者而言,投保抵押贷款房屋保险固然可以规避经济风险,但是往往担心后期理赔服务问题,对此,建议您提前掌握必备的家财险理赔常识,并选择合适的投保渠道,以提高理赔效率。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需要注意什么
1、贷款人申请;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①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②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③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④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2、贷款银行审查;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请售房单位在房产收押合同上签章。
4、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5、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6、贷款银行划款;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 押合同上签章。 4、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5、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6、贷款银行划款;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

㈦ 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

房贷保险全称“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此处所指“贷款”为商业银行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部分。
我国抵押贷款保险的品种主要有:1、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包括原财产保险和还贷保证保险,即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死亡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造成连续三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贷责任,由保险人承担贷款本金的全部或部分还贷责任。2、抵押贷款履约保险。借款人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同时购买履约保险,当借款人连续一定期限不还款时,保险公司代为清偿剩余贷款本息,银行将抵押权转移给保险公司。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㈧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是什么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的意思就是说,若因为火灾,爆炸,台风,冰雹,暴雨,洪水等原因造成的房屋物质损失和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负责理赔。
在2004以后,各地陆陆续续将房屋抵押贷款保险升级成为了房屋抵押贷款综合保险,也叫房贷综合险或者房贷险,其中增加了还款保证条款:若借款人在遭受了意外伤害之后导致身故或残疾、丧失了还款能力,那么保险公司可以负责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
拓展资料
2004年以后,各地陆续将房屋抵押贷款保险升级为房屋抵押贷款综合保险,简称“房贷综合险”或“房贷险”,其中增加了还款保证条款:借款人在遭遇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残疾、丧失还款能力时,由保险公司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
内容编辑 播报
房屋抵押贷款保险的内容有:
(一)保险对象,即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房屋所有人;
(二)保险财产,主要是抵押贷款所购的房屋;其他因装修、购置而附属于房屋的有关财产不属投保范围;
(三)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在抵押期间,如果借款人中断保险,贷款银行有权代保,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保险金额及保险费,以所购房屋价格定额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每年计收一次;
(五)被保险人义务。
(六)损失赔偿。
保险条款编辑 播报
保险财产
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责任范围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
2、爆炸;
3、雷电;
4、飓风、台风、龙卷风;
5、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
6、冰雹;
7、地崩、山崩;
8、火山爆发;
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11、水箱、水关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关爆裂。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
6、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各种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
8、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陪额;
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10、人为造成的损失
保险期限
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保险金额
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赔偿处理
1、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2、受损财产的赔偿损失按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3、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4、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基础上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5、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6、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7、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1、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和描述;
2、被保险人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3、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之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4、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七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事物证据;
(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特别约定
在保险期限内,购房人还贷完毕,由贷款人出具证明,贷款人的保险权益丧失,保险人出具批单,保险人继续负责。
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