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农机合作社能贷款吗
农机合作社能贷款,农机合作社贷款品种:
(一)财政补贴资金贷款
1.贷款额度
对各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部分和各级政府农机实物奖补部分,最高贷款额度均为其所享受的奖补额的95%。
2.贷款期限
为贷款之日至财政补贴资金到账之日。
(二)自筹资金贷款
1.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为购机自筹资金部分的50%。
2.贷款期限
不超过一年。
农机合作社贷款操作程序:
1、借款申请人在农商银行开户(已有账户的须提供账号),作为农机购置贷款专用账户,并提供与农机经销商签订的《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销售确认表》(见附件1)或《启东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销售确认表》(见附件2),向启东农商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启东农商银行核定确认资料无误后办理相关信贷手续,同时与借款申请人、农机经销商签订三方《担保借款合同》,农机经销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借款申请人与农机经销商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及《抵押反担保合同》。《委托担保合同》是借款申请人向启东农商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委托经销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书面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是农机经销商同意为借款申请人提供担保后,另要求借款申请人向其提供农机具作为质押的防止其担保风险所签订的书面合同。
3、借款申请人与农机经销商履行《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销售确认表》或《启东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销售确认表》时,向农机经销商支付购机款与贷款额的差额,农商银行按规定向借款申请人放款,经借款申请人签字确认后将款项汇至农机经销商,农机经销商开具销售发票,购机者提货。
4、购机者按规定程序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手续。
5、农机购置补贴到购机户农商银行账户后,农商银行可直接转账,结算贷款。购机者所有贷款及其利息付清后,上述各项主合同、从合同随之终止。
❷ 购买收割机怎么贷款
购买收割机向农村信用社进行抵押贷款,以收割机为抵押物。
① 购买收割机国家补贴30%;
② 部分地区亦有相应的补贴政策,以2014年为例,贵州地区购买农机具,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再补贴20%;
③ 除补贴款外,个人需承担售价30%的首付款;
④ 剩余20%-40%,使用抵押贷款在农村信用社进行贷款,抵押物为购买的农机具;
⑤ 具体操作流程需咨询当地农机局,按要求提交资料后即可申请贷款。
❸ 家庭农场可以贷款吗有哪些贷款方式土流网
2013年7月,中国农业银行出台了《中国农业银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管理办法(试行)》。针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的大额资金需求,办法规定单户贷款额度最高可到1000万元;在贷款用途上,除了满足客户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等流动性资金需求,还可以用于农田基本设施建设和支付土地流转费用;根据客户经营类型和资金用途的不同,设定了更加科学灵活、符合实际的贷款约期和还款方式,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另外,办法还要求对优质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客户可参考当地市场利率水平适度优惠,同时要求各行调整农户贷款投放计划,优先保证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融资需求。
抵押担保是有效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难和缓释信用风险的核心问题,办法创新了大中型农机具抵押、农副产品抵押、林权抵押、农村新型产权抵押、“公司+农户”保证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等“三农”特色担保方式,同时还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信用贷款。
办法从多方面加强了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的风险管控。
一是实施名单制管理。办法规定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客户实行名单制管理,每年初由支行根据内外部渠道获得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信息,结合本办法规定的准入条件,初步调查后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报上级行认定。
二是进一步明确调查、审查、审批环节的风险控制要点。办法较为细化的规定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环节应当关注的风险节点,加强调查准入管理,从源头上防控风险。具体包括:借款人种养历史经验和专业经营能力、应对市场价格波动能力、承包经营农地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家庭稳定性、财务状况、个人品行以及新型担保方式的合法合规性、价值稳定性、处置变现的难易程度等。三是资金管理和受托支付。办法规定对基于订单农业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客户用于特定交易对象的信贷资金需求须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发放。对于龙头企业支付的结算款,应与企业约定由企业委托农行向农户指定账户划转,以便于农行及时扣划贷款本息。
❹ 农户贷款担保方式
法律分析:1、通过农机销售企业担保。2、以购机补贴权利作为质押。3、以农机具为抵押。4、通过农村小额信贷公司担保。农村小额信贷公司是近年来活跃在农村的新的金融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❺ 国家农机补贴
农机具购置补贴,又称农机购置补贴,是指国家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给予的补贴,目的是促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
措施
截至2012年8月30日,全国共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2.9亿元,中央财政第一批补贴资金基本实施完成,补贴农机具405.2万台(套),受益农户311.7万户。为保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农机化、财政主管部门按照“早、快、严、细、实”的总体要求,尽早启动,加快实施,精心部署,规范操作,严格监管,主要开展了六方面工作:
动员部署 尽早实施
1月6日,农、财两部办公厅联合印发《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发布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月14日,农业部召开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成效、做法和经验,部署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各省(区、市、兵团、农垦)农机化主管部门一把手签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责任书,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
完善机制 规范管理
农业部印发《2012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启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推动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严惩不法产销企业,切实维护农民和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
认真审核 严格把关
组织认真审核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对与政策文件规定和农财两部要求不符的,及时提出,全面整改,从源头上严把政策实施关。农、财两部及时对各省上报的补贴操作试点方案进行批复,已联合批复山东、江苏、浙江、湖南、甘肃、广西等17个省(区、市)全价购机后凭发票申领补贴及结算级次下放等试点方案。
强化宣传 扩大影响
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中央媒体上发布了农机购置补贴答记者问,联合编印了13.6万份《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程序图》免费发放到基层。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补贴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增强政策的透明度,扩大政策的影响力。
加强督查 确保成效
农业部印发《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从4月上旬开始,联合成立8个督导组,分赴辽宁、吉林、黑龙江(含垦区)、江苏、湖南、四川、浙江、安徽、江西、湖北、甘肃、广西、新疆、宁波等14个省份开展春季督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彻底整改,规范政策实施。赴湖南、四川、江苏等省开展创新试点情况调研,为进一步完善补贴操作运行机制提供依据。7月,农业部召开农机购置补贴春季督导检查汇报会,张桃林副部长、朱保成组长出席并讲话,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开展核查 严惩违规
坚决果断严厉地查处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暴露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近期,农业部依据浙江省农机局查实情况,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新乡市傻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产品补贴资格。同时,督促各地严厉查处了一批违规产销企业。如,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对参与违规操作、行贿的9家经销商、5家农机生产企业予以严厉处罚;新疆农机局在查实基础上,永久取消了新疆吉峰聚力公司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对不法企业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中央财政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经下达,为进一步加快补贴工作进度,尽快将补贴实惠落实到农民手中,确保补贴机具在重要农时农业生产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农业部于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结算进度的通知》,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提高又好又快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抓好补贴实施各项工作。要在规范、廉洁实施的基础上,把加快实施和结算进度作为当前农机购置补贴的重要任务,原则上全年补贴资金应于11月15日前实施完成,全年中央财政资金结算最晚于12月底前完成。
❻ 农机可以做抵押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申请农机贷款的农户,必须满足这些条件:
1.年满十八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能提供有效身份证;
2.年龄+贷款期限60年(含);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5.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
6.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
7.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8.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❼ 怎样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
目前我是还没听说过。(福州)也许有一天农(贷款)业生产设施抵(1377)押贷款会跟房产抵押贷款一(451)样普及。因为现在国家(4293)也在大力支持农业发展。所以你可以好好研究,多查查资料,问问身边懂得人,加油。
❽ 农户贷款的用途有哪些
对于农村中的农户贷款,贷款用途有明确规定,具体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为购买肥料、农药、种苗、种子、饲料等贷款。
2、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营贷款。
3、农机具贷款,为购买耕具、抽水机、脱粒机及其他小型农用机械等贷款。
4、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贷款方式多样。能申请无抵押担保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联保贷款等多种方式,这之中无抵押担保贷款中需要提供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等自然人作担保。
循环授信,随借随还,节省利息。农户小额贷款能循环授信,即:在可用额度范围,贷款期限内随用随借,无需再次申请。而且在不使用时能还款,节省利息的支出。
❾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真能满足农民需求吗
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村土地承包户,由于经营土地面积普遍较小,即使有小额生产经营资金缺口,鉴于交易成本较高,一般也不会主动向银行申请贷款,往往倾向于通过非正式途径进行临时性资金周转,如寻求亲戚朋友帮助等。
而对于真正需要信贷资金支持的农村土地流转户,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农村土地供需双方共同的诉求(供给方预期土地租金会逐年上涨,需求方希望尽可能减少资金占用),现实中,其主要采用一年一付租金的方式流转农村土地,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权能的实现。
尽管实践中试图尝试引入地上附着物、农机具等与流转户农业生产经营紧密相关的资产作为共同抵押物,即通过“农村土地+地上附着物”、“农村土地+农机具”等组合担保方式,破解可抵押农村土地经营权不多的难题,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❿ 如何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范围,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一是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完善农户个人信用信息档案,促进农村地区信用、信贷联动。积极探索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培育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规范稳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组织的内部信用合作。
二是拓宽农村产权抵质押物范围。推进完善农村各类资产资源确权颁证,探索和推广农村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农机具抵押、活体畜禽抵押,以及农业设施、碳汇出让收益等抵质押融资模式。
三是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抵押担保配套制度。建立农村产权抵质押物价值评估、流转交易、处置、风险分担等全流程配套制度。完善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完善信息集成、共享等机制。四是健全政府性农业融资担保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