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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商业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 2022-09-10 20:10:54

『壹』 唐山市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职工建、购自住住房,支持单位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根据《唐山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唐山市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贷款范围
1.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建、购自住住房资金不足,在用自有资金支付购建房价款总额的30%后.可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政策性抵押贷款。
2.单位在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后,建设经济住房所需资金不足时,可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政策性抵押贷款。
3.政府实施安居工程,所需资金不足的部分,亦可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政策性抵押贷款。第三条贷款条件
1.职工个人申请贷款,需有所在单位的担保和房屋产权抵押。
2.申请贷款的单位应是已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人,并需有财产抵押。
3.贷款项目已纳入本市当年建房计划和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住房资金贷款计划。
4.建、购住房的其他资金已经落实;建设的住房已开始基础部分以上的施工;购房已落实房源并签订合同。
5.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四条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职工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家庭和直系亲属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的三倍;还款期限不超过十年。
2.单位贷款额度不超过本单位职工名下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的80%,还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3.贷款利率按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加规定利差计算,5年以内年息加1.8个百分点,5-10年加2.34个百分点。
还款期内如遇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贷款利率随之调整。第五条贷款程序
1.职工个人申请贷款,需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中心根据资金使用规定予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委托房地产信贷部办理贷款手续。
2.单位申请建房贷款,需在每年1月份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审核后编入年度使用计划,报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委托房地产信贷部办理贷款手续。
3.房地产信贷部应按有关规定,对贷款人进行资信审查。第六条贷款偿还
1.贷款人应在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季结算利息,并按照还款计划偿还本金。
2.贷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时,逾期部分自到期后次日起加收20%的利息,逾期三个月仍无力偿还,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抵押物进行清偿,或由其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本息。第七条贷款检查
1.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房地产信贷部有权检查单位贷款使用情况,贷款单位必须按时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2.住房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违者一经发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有权停止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对挪用部分自发生之日起加收50%的罚息。第八条本办法由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办法自1996年1月1日起实施。

『贰』 唐山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

法律分析:一、提高贷款最高额度:1.单、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2.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的,贷款额度上浮20%,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 3.唐山凤凰英才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4.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二、降低二套首付比例:1.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仍执行不低于30%的首付比例。 本次调整自2022年3月15日起执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叁』 唐山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5.05%。根据查阅相关资料显示2022年5月25日,据唐山发布官方微信号消息,河北省唐山市取消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另外,唐山市还调整了购房商业贷款政策。将全市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25%,二套房贷利率降至5.05%,减轻居民购房还贷压力。

『肆』 唐山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借款申请人可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账户余额的10倍。借款人(及配偶)3年内未提取过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增加20%。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额度核定方式由原来的“借款申请人可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账户余额的10倍”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可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账户余额的15倍。借款人(及配偶)3年内未提取过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增加20%(余额的18倍)。此举对于“新市民”和缴存年限较短的职工来说,是个实质性的利好。

法律依据:《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贷款额度核定方式的通知》 第一条 贷款额度核定方式。借款申请人可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账户余额的10倍。借款人(及配偶)3年内未提取过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增加20%。

『伍』 唐山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在唐山商业贷款不能转公积金贷款。依据2017年5月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中心已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拓展资料】
1.唐山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地点
目前中心共设有18个分支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市区设路南、路北两个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设一个贷款中心办理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各县区设14个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
2.唐山个人公积金账户会被冻结的情况
职工个人账户被冻结有以下三种情况:职工伪造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账户被冻结;职工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出现逾期不还的情况,个人账户被冻结;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工作中申请冻结当事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其余额的。
3.职工单位欠缴公积金致使职工无法提取怎么办?
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不影响职工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受影响的是职工因退休等原因办理销户提取,原则上单位应将欠缴的公积金补齐后再办理提取,但是一些单位处于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情形的,欠缴部分暂无法补缴到位的,中心将欠缴情况告知职工,职工可自主选择办理销户提取。
4.唐山市是否可以使用外地缴存的公积金购房?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有关贷款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3月20日起,中心暂停办理异地贷款。
5.目前哪些公积金业务可以在线上办理?
为进一步方便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效能,中心已开通了以下在线办理业务:
单位网上缴存住房公积金,实现了在线办理个人账户设立、缴存、封存、启封、并户、补缴、调基、单位信息变更等,基本实现了缴存业务的全覆盖。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退休提取(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5周岁,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且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现了在线办理,职工足不出户就可马上办结。
商品房贷款方面,中心于2018年底开始了“开发商版网上营业厅”的开发,目前选取万科、恒大、碧桂园等6家企业开始培训和试运行,实现了贷款办理起点的前移,在职工选定房源后,即可一次性完成贷款申请信息报送,真正实现贷款“最多跑一次”。存量房贷款方面,网上办理正在开发中,最终也将实现“贷款最多跑一次”。

『陆』 唐山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提高贷款最高额度:1.单、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2.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的,贷款额度上浮20%,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 3.唐山凤凰英才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4.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二、降低二套首付比例:1.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仍执行不低于30%的首付比例。 本次调整自2022年3月15日起执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柒』 唐山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

2022年唐山公积金贷款新政提出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如果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的,贷款额度上浮20%,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
与此同时,新政规定,唐山凤凰英才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新政对于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也进行了下调,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仍执行不低于30%的首付比例。
拓展资料
唐山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唐山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借款人或其配偶至少有一方在我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或在经中心认可的其他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借款人或其配偶至少有一方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四、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手续合法、产权清晰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存量房(二手房),并且不在拆迁公告、司法冻结或封存和危房范围之内,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五、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购买合法的自住住房,已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经过房产交易部门鉴证;
七、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八、同意用所购住房办理抵押或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九、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捌』 河北唐山: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6月6日,河北省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

6月15日起,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

同时,鼓励二孩、三孩的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凡符合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二孩或三孩缴存职工家庭在唐山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取消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在符合还贷能力要求的前提下,二孩家庭在同等条件最高贷款限额上可额外最高增加10万元、三孩家庭可额外最高增加20万元。

此前的3月,唐山发文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全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贷款额度上浮至96万元,凤凰英才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自贸区曹妃甸片区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贷款额度为120万元。全市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

在商业贷款方面,此前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唐山对购房商业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将全市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25%,二套房贷利率降至5.05%,减轻居民购房还贷压力。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降至与其他县(市、区)相同,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对全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再考虑没有贷款的住房套数,已有两套住房正在贷款,第三次购房贷款时不予发放。

此次新政还提出,职工全款购房提取公积金,从一次性提取改为多次提取;贷款结清后每年仍可提取一次。

具体看,全款购房提取方面,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全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方面,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商业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按年还贷额提取职工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贷款结清后仍可按年提取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商业贷款未结清前,每年可提取上一年度还款额。商业贷款结清后,每年可提取上一年度的缴存额。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方面,按月抵冲还贷提取条件为: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申请办理抵冲还贷业务,按月在职工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中自动扣划当月应还贷额度,贷款结清后仍可按年提取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按年还贷提取条件:未办理抵冲还贷业务的,可按年在职工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中提取上一年度还款额度,贷款结清后仍可按年提取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此外,取消了组合贷款有关期限的限制。取消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与商业贷款期限要求一致的规定。缴存职工办理组合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到期日仍然为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商业贷款期限按照商业银行贷款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