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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公转商属于组合贷还是商业贷

发布时间: 2022-10-16 19:23:27

1. 公转商贴息贷款是什么

公转商贴息贷款是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由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额度,先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利差补贴,待公积金中心资金宽裕时,再将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转回。“公转商”贷款本质上属于商业贷款,在房屋抵押登记收件当日即可放款,无需轮候,因此在放款时间上比公积金贷款优势明显。“公转商”贷款不增加贷款职工还款压力,职工在还贷期间,因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而产生的利息差额,由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贴息。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2. 公转商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可以吗

可以组合,这是组合贷款,一般是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10、商业贷款合同;
11、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

3. 公转商贷款是什么意思

摘要:商转公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限为住宅,下同)、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后,尚未还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以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部分或者全部偿还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活动。

法律分析:商转公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限为住宅,下同)、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后,尚未还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以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部分或者全部偿还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活动。

申请商转公的条件是什么

条件各省市规定不一,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商转公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效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均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均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贷款明细证明、原购房合同复印件及房地产证复印件;预售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未取得房地产证的,可以不提供房地产证复印件;

(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以本市行政区域内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的,应当提交公积金中心及受托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网点提交上述材料时,应当当面核对商转公贷款申请表内容并签署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4. 公转商贷款什么意思

您好,商转公贷款,是指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限为住宅,下同)、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后,尚未还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以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部分或者全部偿还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活动。

5. 公转商贷款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公转商贷款”,其全称是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贴息贷款,是指各市中心及各分中心在资金流动性相对不足时,由商业银行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贷款额度和住房公积金,向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由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商业银行利息差额补贴。待住房公积金中心资金流动性相对充足时,再将商业性贷款转回住房公积金贷款。

符合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可自愿选择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对于选择公转商贷款的购房者来说,不仅缩短了等待放款的时间,可以较快获得贷款资金保障,同时享受到与公积金贷款同等低息优惠政策,不增加个人还贷压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