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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2020生源地助学贷款

发布时间: 2022-11-03 15:07:33

A. 助学贷款贷款年限

助学贷款贷款年限可以填10~14年之间。这也是国家的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贷款年限是剩余的学制加10年,最长不能够超过14年。比如说如果你的剩余学制是4年,那么你的贷款年限就可以填14年。但是贷款年限也要填的长一点,因为这样才有足够的时间去还款。如果填写的年限太短了,你可能就会还不起贷款,导致助学贷款逾期,也会影响你的征信。
关于助学贷款贷款年限填写的详细介绍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6年、最长不超过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现在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在上学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者,可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这笔贷款要在什么时候还清呢?
如果你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那么你可以选择在毕业之前还清,这样你就不需要承担利息了。因为在上学期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由国家支付的,这也是国家对于学生的一种优惠政策。但是如果你没有足够的钱去把贷款还清,也可以选择在毕业之后还。刚开始你可以只选择还利息,等工资变多之后就可以把本金还完,只要在贷款年限之内还清助学贷款就可以了。
所以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很优惠的,这也是国家对于家庭贫困学生的一种资助,让他们能够完成学业。所以如果你想申请助学贷款,在填写贷款年限的时候,尽可能填的长一点,因为你是可以提前还款的。

B. 2020年生源地贷款到账时间各省汇总一览!快来看看吧!

对于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而言,贷款什么时间到账很重要,有些学生指望着助学贷款的资金来交学费和住宿费。本文就为大家介绍下2020年生源地贷款到账时间,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情况。

2020年生源地贷款到账时间汇总
每个省份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时间都有不同:
1、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到账的省份:
重庆市、云南省(部分已到账)、甘肃省(在11月14就已全部发放)
2、生源地助学贷款未到账的省份:
山东省:助学贷款的资金将于11月20日之前,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发放。
陕西省:助学贷款的资金何时到账暂无明确通知,根据过往的到账时间,一般是在11月中旬。
四川省:根据部分学生反馈,助学贷款的申请进度有些还在审批中,有些则显示“审批通过”,但资金暂未到账,可能是在放款中。而2018年和2019年,助学贷款的到账时间为11月13日。
湖北省:根据官方的通知,会在11月中旬通过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到学生支付宝账户,往年的到账时间为11月16日。
江苏省:暂时没有官方通知说明具体的到账时间,2019年到账时间为12月中旬,2018年到账时间为11月中旬。
广西省:官方通知助学贷款的资金会在11月份到账。
湖南省:没有明确助学贷款的具体到账时间,会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
2020年生源地贷款到账时间各个省份不一样,贷款到账后,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不需要支付利息,毕业后才会开始计息,贷款最长可以时间22年,极大地缓解了借款学生的还款压力。

C. 办理助学贷款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办理助学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两本户口簿都需要带来核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需由学生本人填写,黑色签字笔填写,工整规范不能涂改,不能请人代填或代签,如签订合同时出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字迹与电子合同字迹不一致情况,视为不诚信贷款,本年贷款自动失效,全部材料要求原件。
拓展资料
一、借款学生的父母没有时间办理,亲属是否能做为共同借款人
答: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年龄要求:25—60周岁之间(父母无年龄要求),其他要求:没有办理过生源地(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办理过生源地(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但已全部结清
二、借款年限怎么选择
答:年限 6年—20年,建议尽量选择最高年限。建议原因是避免增加还款压力,因借款年限包含在校学习年限,例如:大一本科学生选择6年,在校读书4年,毕业两年就到期了,还款压力较大,还有就是避免出现因升学等延迟毕业情况需要结清贷款,继续升学的学生会出现在读书期间需要结清贷款的情况,例如:大一本科学生选择6年,本科毕业后升学研究生,该学生在校就读年限为4+3即7年,但合同6年已到期需按合同结清,学生少享受一年免息政策且需在读书期间结清贷款。
三、选择较长的年限如果资金充足了能否提前还清
答:可以,不限制,学生毕业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提前还清贷款,不受合同签订的年限限制,在收取利息是也是按照实时还款时点计算,不会按照原签订合同年限计算,且不收手续费、违约金。
四、助学贷款借款额度
答:本(专)科学生每学年1000元—8000元提高到每学年1000元—12000元,研究生每学年1000元—12000元提高到每学年1000元—16000元。

D. 如何申请校园助学贷款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二)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二、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一)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三)贷款利率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四)贴息政策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法律依据】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第五条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
第六条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校的学费与生活费。
第七条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

E. 2020年助学贷款生源地到高校录入回执延迟了是吗

是的,这只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中的一个环节。在高校报到后将受理证明交给学校,学校在系统中录入回执进行确认,然后开行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核最后才能确认发放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重要法律凭证,填写中不能有任何不合规定的地方,否则县级资助办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核无法通过。

不合格的回执单必须由资助办重新开据,再经学生家长到当地资助办领取并邮寄给学生和学校确认并回邮。不合格回执单将直接导致贷款的审核和拨付延后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严重影响贷款发放。

高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

所有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

它们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助学贷款

F.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G. 生源地贷款怎么申请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5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从2010年开始,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都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申请。

1.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H. 有谁知道房县今年的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办理谢谢啦!

现在应该能办了 我去年好像就是这个时候办的 不是7月就是8月份 你到教委一问就知道了
另外 要想办的话要抓紧了 因为办这个贷款的人比较多 晚了要等很长时间

I. 生源地贷款政策

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及办理流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综述 2007年8月,国家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 法定监护人 )为 共同借款人 ,共同 承担还款责任 。 目前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山西省、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 不良信用记录 ; 2、户籍在本市、县(市、区)。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二)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三)贷款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四)本金和利息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提前还款时除应付本息外不加收其他费用。 四、申报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学生在 户籍所在地 办理流程: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街道办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3、县资助中心审查、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并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4、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要 求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本人签字),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 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 学贷款资格。 5、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附回 执),共同借款人保留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 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 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二)学生在高校办理流程: 1、借款学生入学后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 校报到,并交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 高校帐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并出具学生在校无贷款证明,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及学校出具的无贷款 证明一并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3、借款学生贷款资金由生源地承办银行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 定账户。借款学生须及时关注学校网页上公布的到款学生信息,贷款 资金到达学校帐户后,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领款等各项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准备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与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的一切相关事宜。 (二)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三)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四)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五)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六)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J.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贴息。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只需偿还利息,宽限期后,偿还本息。那么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呢?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 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 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 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 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6、 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 的证明)。
7、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9、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10、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11、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12、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预期年化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6000元;申请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预期年化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预期年化利率 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2件份)。
3.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6、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7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8.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9.《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p#副标题
10.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12.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2份。
13.在校大学生非首次(08年、09年办理过贷款,2010年申请续签贷款合同的)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件,纸质原件2份)。
15.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16.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17.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1份。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贷款合同的签订并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生父母要及早邮寄委托授权书)。
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5、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注:在山东、福建 等地开始实行网上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借款主体及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 等金融机构 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