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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企业融资贷款难问题

发布时间: 2022-11-19 19:50:43

⑴ 近五年内,政府(国家或地方)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出台过哪些文件或创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进一步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加大再贴现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小微企业500万元及以下小额票据贴现。将支小再贷款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含新型互联网银行)。将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担保品范围。
(二)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债券发行机制,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采取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经营正常、面临暂时流动性紧张的民营企业合理债券融资需求。探索实施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工具,鼓励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专项基金开展民营企业兼并收购或财务投资。大力发展高收益债券、私募债、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创新创业企业专项债券等产品。研究促进中小企业依托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特许经营权等进行融资。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发挥知识产权增信增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开发续贷产品。
(三)支持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加快中小企业首发上市进度,为主业突出、规范运作的中小企业上市提供便利。深化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改革,支持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推进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完善创新创业可转债转股机制。研究允许挂牌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落实创业投资基金股份减持比例与投资期限的反向挂钩制度,鼓励支持早期创新创业。鼓励地方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等专业化基金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对存在股票质押风险的企业,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研究制定相关过渡性机制,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采取防范化解风险措施。
(四)减轻企业融资负担。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满足进出口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加快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担保机构逐步取消反担保,降低担保费率。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要求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相关费用无法减免的,由地方财政根据实际制定鼓励降低取费标准的奖补措施。
(五)建立分类监管考核机制。研究放宽小微企业贷款享受风险资本优惠权重的单户额度限制,进一步释放商业银行投放小微企业贷款的经济资本。修订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适当放宽考核指标要求,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夯实对小微业务的内部激励传导机制,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完善绩效考核方案、适当降低利润考核指标权重,安排专项激励费用;鼓励对小微业务推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措施;细化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管理,完善授信尽职免责规定,加大对基层机构发放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的激励力度,提高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占比;提高信贷风险管控能力、落实规范服务收费政策。

⑵ 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我建议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三点来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1、 建立和发展直接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合作银行或合作金融组织。1、各地的城市商业银行或社区银行应更多地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2、农村信用合作社要多发放小额贷款。3、发挥村镇银行的作用。4、农村资金互助社。5、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6、允许个人放款。7、发挥金融租赁和典当的作用。8允许标会、摇会等金融组织存在,并使之阳光化、规范化。

2、建立完善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国有商业银行主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很难得到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必须改变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指导思想,把贷款投到符国家产业政策、效益好的中小企业上来;

3、在条件成熟时,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在创业板或中小板上市。也可发中小企业联合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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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在传统的银行金融商业模式下,小微企业为什么难贷款

摘要 亲,你好,在传统的银行金融商业模式下,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过于单一,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商业银行的贷款。众所周知,商业银行是追求利润的、是厌恶风险的、是讲究成本的、是嫌贫爱富的。而中小企业规模较小、信誉不高、创利能力低、抵抗风险能力差。因此,中小企业往往成为商业银行“惜贷”的对象。如果商业银行不愿意放贷,只能逼着中小企业去借高利率贷款了,最终导致中小企业的发展愈发艰难。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必须彻底改革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引导中小企业进军资本市场,只有这样才能通过直接融资的方式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⑷ 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如下 :
1、政府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通过制度与政策协调来维护中小企业的经济地位,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2、企业自身要寻找新的融资渠道。企业不应该局限于银行贷款以及私人借贷这种方式,可以尝试更多的方法。 例如积极寻求私募基金的融资,融资租赁等方式。 因为融资租赁的租金是分期支付的,可以使企业获得更多的流动资金,不用将资金一下子投入到固定资产中,这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是一种值得尝试的融资方式;
3、完善银行贷款制度。我国商业银行应该转变自身的一些理念,不能够将终点放在大客户上,而是要更多地关注中小型企业。 但是这需要国家设立一些相应的法律规范来引导银行做出这些转变。 商业银行要加大对中小型企业的信贷投入,设计更多针对中小型企业的信贷产品,还有可以设置浮动利率来减轻中小型企业的财务成本;
4、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合理利用自有资金,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在对融资成本和风险的正确分析基础上,选择合理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更新理财观念,完善会计控制制度,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5、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该以政府担保为主,其它担保形式并存。政府要引导中介机构经过科学评估和论证,建立企业经济档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信用体系,成立多种形式的信贷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自身也应该完善企业管理机制,科学化管理企业,增强企业竞争力和信誉度,只有拥有良好形象和信誉的企业才能取得信用担保机构的认可,才能很好的解决融资问题。
融资方式有几种
融资方式如下:
1、股权融资;
2、债权融资;
3、银行贷款;
4、融资租赁;
5、股票融资;
6、债券融资;
7、海外融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九条
贷款人对联营后组成新的企业法人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依据所占用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将贷款债务落实到新的企业法人。
第五十二条
贷款人对分立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分立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借款人不清偿贷款债务或未提供相应担保,贷款人应当要求分立后的各企业,按照分立时所占资本或资产比例或协议,对原借款人所欠贷款承担清偿责任。对设立子公司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子公司按所得资本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和偿还母公司相应的贷款债务。

⑸ 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四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要发展地区性中小银行。地区性中小银行一方面没有财力支持大企业的大项目只能支持中小企业的小项目。而且,地区性中小银行对当地企业的经营状况、企业家的人品、能力等和大银行的分支机构比较起来有信息优势。所以,地区性的中小银行在给地区性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上有比较优势。从外国的实践经验上来看是如此,中国的情形也是这样。像浙江台州的台州市商业银行、泰隆银行等地区性中小银行,在提供当地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呆坏账的比例非常低。
第二是发展民间担保公司,给缺乏抵押品的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服务。
第三是可以像外国一样,成立专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机构。美国的小企业发展局主要功能是给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以2003年为例,美国的小企业发展局给6.7万多个项目和企业提供担保,担保的资金达到110亿美元,中国的政府也可以在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上发挥同样的作用。
最后,其实是最重要的,但是,需要的时间可能最长、难度也可能最大,就是建立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体系,以及企业的评级征信机构。这方面目前迫切需要有一个法,必须让分散在银行、政府机构的信息通过这些信用体系搜集起来进行处理,然后按照有偿的原则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来减低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时必须面对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问题。

⑹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什么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主要有两方面:
1.内部环境因素
:企业规模小、资金少,经营风险大,资金筹措能力低,资金来源窄,极易出现资金周转困难。资金不足反过来又影响企业经营活动,从而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很多中小企业资金管理者素质低,管理方法简单,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的甚至没有建立会计账目。这些不规范性使中小企业很难获得金融机构的支持,更加剧了企业资金的匮乏。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含量低,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较低,经营前途存在不确定性。一旦市场有风吹草动,最先倒闭的一般都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生产成本往往高于大企业,经济效益较差,市场竞争能力难与大中型企业抗衡,自身弱点导致在资金筹集上与大中型企业有明显的差距。
2.外部环境因素:金融体系不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对企业提供资金的门槛较高。中小企业单笔借款金额较小,银行要对其资信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所要支出的贷款单位成本高,管理费用高,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导致商业银行一般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商业银行之间缺乏竞争,只愿意将资金贷给风险小、成本低、金额大的借款对象,否则宁愿减少贷款额度,也不愿冒风险将贷款发放给中小企业。

⑺ 如何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我建议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两点来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1、资产变卖融资。资产变卖融资是将企业的某一部门或某一部分资产清理变卖以筹集所需资金的方法。企业资产变卖对象包括:与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关系不大的资产;盈利能力低于同行业一般水平的资产;清算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资产;欲强化专业化生产而放弃的非专业化生产用资产。

为优化经营结构和提高专业化程度,也可变卖盈利部门,挪出部分资金用于其他战略部门的投入。通过变卖多余或低效资产筹措到必要的资金,集中力量发展企业优势,提高专业化程度,开拓新市场,提高竞争能力。

2、内部职工集资方式。企业职工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潜力十分清楚。企业发展了,对内部职工是有利的;企业关门,职工会因此失去工作。中小企业的老板为扩大企业规模或资金周转不便时,向内部职工集资一般都会得到支持。

向内部职工集资,不用受银行借款所附条件的限制,运用资金比较自由。当然老板应承诺职工回报较高的利息,这相当于分给集资职工红利。职工把钱投入本企业,所取得的投资收益比银行存款利息高很多,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愿意集资。职工把钱借给自己的老板后,彼此之间的关系会更加亲近,职工会更加效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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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

一、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
1、 建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风险投资基金,不断拓宽风险资本的来源,引导民间资本和境外投资基金进入,扩大风险投资规模,为中小企业提供新的资金来源。 推进担保体系的建设。重点扶持一批经营业绩好、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担保机构,加快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机制,出台担保机构风险控制和信用担保资金补偿、奖励机制等政策,引导和规范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
2、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政府要引导中介机构经过科学评估和论证,建立企业经济档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信用体系试点,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信用制度、发挥信用中介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息库和中小企业负责人信用档案,在此基础上再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信用评级制度、企业法人代表资信评级制度和企业总体资信评级制度,强化企业信用观念,以信用等级确定是否贷款和担保。
3、大力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强化监督、鼓励竞争,形成规范的地方金融机构优胜劣汰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以聚集更多闲散资金,支持地方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于民间主体的融资活动要用地方性法规进行规范,明确融资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将其纳入正规的金融体系。
4、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法律保障体系。加快有关中小企业信贷制度的立法。要划分中小企业的分类标准,明确中小企业的界定方法和各类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信贷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业贷款的具体管理方法和鼓励措施。落实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资金渠道、执行机构及管理办法;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体系。制定完善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信用担保机构的准入、退出及内控制度,明确信用担保机构的行业定位及职能,对专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担保人员从业资格,信用担保机构财务及内控制度等进行明确的政策规定,进一步促进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规范化发展。
二、不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1、转变银行等金融机构惜贷怕贷的思想观念,增强信贷投放的意识,在合理规避风险的前提下,加大放贷后的考核与监管,积极发挥信贷资金的最大效应。转变工作方式,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调查与了解,帮助有市场、有前途的企业快速成长。要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特点,创新信贷产品,简化贷款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实现贷款流程的标准化。降低服务门槛,降低企业资本金、资产总额、销售收入等_规模 项目对企业评级的影响,对信誉高、效益好的中小企业提供放大担保比例、贷款利率优惠、简化贷款手续等优质信贷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担保公司的协作,增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扶持。
2、增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新。创新贷款审批机制,实现贷款产品和运作流程的标准化,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效率。适当弱化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注重现场调查核实,不单纯依赖财务报表,通过信贷人员的尽职调查,尽量减少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建立灵活的贷款用信机制。逐步实行以借款人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金流和个人信用为基础。创新服务品种,为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的融资产品,通过灵活的服务品种的组合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3、建立向中小企业融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和支持股份制银行、城乡合作金融机构等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注意信贷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保证贷款质量的同时,切实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
三、加强中小企业自身经营能力建设,提高信用水准
1、推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素质、决策水平和企业竞争力。坚持产权主体多元化道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制改造,解除家族制对其发展的束缚,进行所有权结构调整,实行真正的公司制治理结构,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
2、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和商业银行要求,依法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供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主动加强与银行的沟通联系,定期向银行提供财务报表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制定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快资金回笼与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管理利用水平和使用效率,提高银行对企业的授信等级。提高企业的_信用形象 ,增强银行等资金供应者的信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应当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高效、公平地服务中小企业。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环境。
第十五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应当制定差异化监管政策,采取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型微型企业融资规模和比重,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在其业务经营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第十七条 国家推进和支持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推动中小银行、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县域和乡镇等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应当设立普惠金融机构,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国家推动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
地区性中小银行应当积极为其所在地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第十八条 国家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利用多种方式直接融资。
第十九条 国家完善担保融资制度,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的担保融资。

⑼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论文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可替代的力量。中小企业在拉动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论文篇1
浅谈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及其对策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其数量约占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提供就业岗位、推动技术革新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等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逐渐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但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却一直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这既有中小企业的自身原因,又和中小企业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密切相关,因此,笔者从企业、银行、政府三方面认真分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同时,将根据我国国情,从支持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扩充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服务、允许和鼓励公司制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观念和经营方式的转变,提升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等七个方面深入探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对策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内部原因

1、缺乏现代经营管理理念,不能维持可持续发展,使金融机构不愿意冒更大的风险放贷。

2、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向外披露的财务信息不全面,使相关机构进行财务审查面临很大的困难;再加上中小企业的信用额度不高,金融机构所能得到的贷款利差很少,这也使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

3、缺少可供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所占比例较高,很少有可作为抵押的不动产,经营风险大,对于金融机构的放贷要求基本无法满足。

4、过分依赖银行贷款,提高了银行信贷风险集中度,削弱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部原因

1、缺乏资本市场的资金支持。

美英等国的中小企业的外部资金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我国资本市场中小企业板刚刚起步,投资者还持观望态度,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非常有限

2、商业银行有限的资金支持

由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难度大,尽管从银行获得贷款困难较大,但大多数中小企业仍然愿意从银行进行融资。

3、不够完善的政策和法律体系

《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一系列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的不断颁布和实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够不完善的地方,如有些政策实际操作困难,实施力度不够等。

4、不够健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

我国的担保体系还不健全,担保机构的运作模式存在缺陷,提供担保的资本质量不高,同时对申请担保的中小企业的资产和信用审查比较苛刻,很多中小企业被担保公司拒之门外,无法获得担保。

二、我国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对策

解决中小企业贷款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各方面进行深入系统地研究,需要企业、银行、政府、社会共同配合,从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入手,综合考虑,逐步改善融资环境,现提出以下几条对策进行共同探讨:

(一)逐渐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和法规

我国中小企业大部分属于非国有性质,而融资政策一般都向大企业倾斜,所以,要使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就要营造平等的融资环境,从法律、法规的层面端正中小企业的经济地位,在企业融资上与大企业争取一视同仁,并不断完善促进小企业有利成长的政策法规等。

(二)增加对中小企业创业阶段的投资服务。

对于处在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资金缺口往往是遏制起步发展的瓶颈,大力发展对中小企业创业阶段的投资服务,可以使高新技术成果的得意转化,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科技发展水平。

(三)允许和鼓励公司制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

目前,我国公司如果想要进行股权融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积极严格的审核,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才可以发行股票进行融资,但只能在公开市场发行,不能进行场外交易。针对具有良好发展趋势的中小企业对金融资本的需求,应逐渐放宽股权融资的相关政策,逐步创造多元化、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

(四)转变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和方式,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我国的中小企业,更愿意从商业银行获得直接融资。所以银行要摒弃偏见,公正公平的对待中小企业的合理的资金需求,建立健全一套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五)建立专门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

要建立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服务,专门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资服务,这样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六)健全中小企业的担保机制

发展多种类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多渠道的筹措担保基金。有了可靠的担保机构和安全担保基金,银行就可以降低信贷风险,中小企业也可以更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要的资金。

(七)政府应当给中小企业以足够的重视,通过有力的政策保障,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直接影响中小企业的良性发展,我们必须正视这个问题,积极分析成因,挣脱传统观念的束缚,以发展的科学的态度对待这个问题。要借鉴国内外的有效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到切实有效、操作性强、规范化的具体措施,构建中小企业良好健康的融资环境,从而使中小企业得到有益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单位:北京市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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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贾丽虹.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探析[J].经济体制改革,2003,1.

[5]金萍.中小企业融资障碍的理论分析[J].商业研究,2002,3.

[6]桂昭君,杨旭.浙江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与体系重构[J].浙江社会科学,2002,4.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论文篇2
浅析中小企业融资难及法律对策

摘要:中小企业已成为社会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国的经济发展、财政税收、劳动就业、技术创新、出口创汇等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着融资难的状况,严重地影响着中小企业发展。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已成为我国政府以及各国政府亟需破解的难题。本文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概述,论述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并提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间接融资

一、中小企业融资概述

1、中小企业的法律界定。

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它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由此可见,中小企业的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包括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中小企业;二是以生产经营规模为标准,凡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都属于中小企业的范畴。同时,该条的第二款规定具体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科学的界定中小企业为我们制定相关中小企业的法规政策有所指向,也为我们探讨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划定主体范围。

2、融资与融资方式。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对融资的解释是,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金而集资所采取的手段。国内大部分人对融资的定义有两种:一是资金融通;二是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企业融资,是社会融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指企业作为资金需求者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

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有多种,但从融资主体角度,可以对融资方式作三个层次的划分:第一层为外源融资和内源融资;第二层将外源融资划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第三层则是对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再作进一步的细分。在实践中,还经常根据资金的来源和融资对象,将企业融资方式分为财政融资、银行融资、商业融资、证券融资、民间融资和国际融资等。

直接融资是盈余部门直接把资金贷给赤字部门使用,即赤字部门通过出售(发行)自己的债务凭证融入资金,而盈余部门则通过购买这些凭证向赤字部门提供资金。直接融资具有直接性、长期性、不可逆性及流通性的特点。间接融资是盈余部门和赤字部门以金融机构为中介而进行的融资。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需求者,出售间接证券融入资金,盈余部门则买入间接证券。作为供给者,买进赤字部门的直接债券融出资金,而赤字部门则卖出直接证券,融入资金。常见交易工具是货币和银行券、存款、银行汇票等非货币证券。此外,融资租赁、票据贴现等方式也属于间接融资的范畴。间接融资的特点是间接性、短期性、可逆性及非流通性,与直接融资相反。民间融资是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外部,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以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困境

1、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难的法律分析。首先,中小企业上市难。上市门槛虽然有所降低,但中小企业仍望尘莫及。我国因为法律法规在规则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使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上市难”等问题。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及新《证券法》均对上市条件作了调整,降低了上市标准,但对于种子期和创业期的中小企业来说,要达到其规定的条件依然艰难,上市融资仍然望尘莫及。同时,上市企业的股本总额降低,意味着上市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也在降低,将带给投资者更大的市场风险与经营风险,这对于经济实力薄弱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更是雪上加霜;其次,中小企业债券发行难。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在直接融资领域采取的是:“重股票,轻债券;重国债,轻企债”的政策,因此企业债券的发行受到冷遇,发展较为缓慢。而且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有较大的财务风险,债券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和到期日,一旦企业经营不善或经济状况对企业发展不利时,会使企业的资金周转受到影响。这些债券融资固有的缺陷,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债券融资积极性;最后,风险投资举步维艰。我国还没有制定风险投资法,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运作和退出缺乏法律依据。目前缺乏完善的市场化退出渠道是制约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最大障碍。通畅的风险投资撤出机制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核心环节,而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不利于风险投资资金的退出。

2、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法律分析。

第一,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包括银行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和基金融资等方式。但我国在这几种间接融资方式中,商业信用和票据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很滞后,中小企业几乎没有通过票据贴现进行融资;由于企业经营者思想观念落后等多种原因,我国中小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进行融资的也很少;而银行贷款服务品种多样,手续简单方便快捷,因此成为中小企业获得外部融资的主要方式;

第二,银行贷款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很不均衡,东部沿海地区较为发达,中西部地区则较为落后,间接融资的情况也存在着很大的地区差异。东部地区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特别发达,当地银行的基本客户就是中小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业绩优良的中小企业已经是各金融机构争夺的热点。在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不发达,而且多为国有、集体所有企业,亏损面大,设备陈旧,有些企业借改制之机逃避银行债务,信用度低,所以金融机构首先要考虑防范金融风险,保全银行资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也要相对少一些;

第三,银行体系结构不合理,国有商业银行居于垄断地位,缺乏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型、地方性、民营金融机构。我国的金融政策和融资体系等是以国有大企业为主要对象设计实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分配了90%的贷款,而贷款的75%~80%则分配给了国有企业,而其中非国有企业部门获得的贷款不足10%。金融体制改革并没有改变银行垄断的局面,国有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在融资体制上安排不对称,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国有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货币信贷政策存在诸多障碍和误区,一些歧视性政策仍然存在,政策不到位,信息渠道不畅,缺乏统一的宏观管理;

第四,企业资信等级评定标准不适合中小企业,致使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普遍过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实力不强、固定资产少、缺乏可抵押的资产,且中小企业的贷款要的急、数量少、风险大、频率高、管理成本较高。而现有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都是以大企业为对象,缺乏考虑中小企业的一些具体情况,这种信用评估体系是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我国现在维护信用有关的法律条款在多部法律中虽有涉及,但内容比较零散,至今没有一部完整规范的维护信用的法律,特别是规范中小企业信用的法律、法规。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法律是保证资本市场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基石,我国中小企业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都面临一系列的法律上的障碍。为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我们必须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制度。

1、解决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第一,依法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实施股权融资提供条件和场所。我国应当采取法律措施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实施股权融资提供方便。首先,应依法完善创业板市场,使其成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其次,依法设立柜台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柜台融资的新渠道。最后,应依法设立区域性的三板市场,为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提供服务。

第二,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为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开辟通路。债券融资的最大优势在于其利息为固定费用,且由于利息的节税收益,可以降低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旧的企业债券发行理念和发行制度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市场需要,必须进行改革。首先,企业债券发行主体、发行基数应多元化,尤其是允许各类中小企业作为发行主体;其次,改变发行债券的审批制;再次,增加企业债券品种,以使投资者能有更多的认券选择;最后,逐步取消债券发行额度的限制,根据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制定中小企业债券发行标准,完善中小企业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科学的信用评级制度,发展多层次交易市场,促进企业债券的流通,最终畅通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2、解决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第一,完善融资租赁立法,使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手段多样化。

我国融资租赁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融资租赁法律制度建设的滞后,已影响融资租赁业务进一步发展。应尽快审议《融资租赁法》草案并加紧出台正式法律,对融资租赁机构的准入和退出、业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动产租赁的登记等做出规定。

第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是解决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现实选择。

对非国有金融机构开放市场,主要旨在打破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市场的局面,从民间培养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具体业务上,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可以在商业票据、短期融资等方面做新的变动。在商业票据上,要针对中小企业特殊的财务状况提供特殊的承兑担保和贴现业务;在短期融资上,可借鉴英、美银行的经验,采用“透支管理方式”,并相应规定好利率水平和归还时限等;还可以建立专项贷款基金,如再就业基金、西部开发基金等。

第三,应尽快出台《中小金融机构法》,充分利用中小金融机构的融资作用。

我国目前已经拥有一批中小型金融机构,但其服务的对象并不明确,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价值目标并未确定,自身运作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如市场开放度低、监管机制差、行政干预多、技术手段落后等问题还相当严重。因此,应加快制定《中小金融机构法》,以促进中小金融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并通过众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的优质服务,为众多的非金融中小企业提供可靠的融资源泉。

第四,完善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制度,强化信息披露。

为了规范中小企业间接融资,要加强信息披露,降低融资风险,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制度,应采取下列措施:首先,明确资信评级的主体。其次,在评级方法上,尽量减少对企业报表的过分依赖,多采用现场调查,随时重点掌握中小企业的融资使用、存贷增减、贷款回笼等情况,实事求是地评价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并根据企业经营者素质、风险保障能力、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及信用记录、发展前景等主要指标,综合评出不同等级,作为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决策和扶持的依据。最后,中小企业自身也应强化信用意识,重视资信评级,通过规范财务、会计工作,努力在间接融资活动中树立守信形象。

参考文献:

[1]高正平.中小企业融资新论[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朱传华,王素义.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融资策略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0.1.

[3]刘晓霖.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J].财会通讯,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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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怎么办

一、中关村这样解决贷款问题 中关村在解决贷款问题上,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科技金融工作的基础,以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为切入点,建立信用的激励机制,根据企业信用星级级别,实施不同的贷款贴息政策。 2014 年以来,中关村管委会出台了银行信贷创新融资、小额贷款、 担保贷款 绿色通道等多项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政策,由与中关村合作的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合作银行见保即贷。 在实施这些方案时,按中国人民 银行贷款 基准利率给予企业一定的利息补贴,企业信用星级越高,贷款利息补贴比例越大。 同时,以此为基础,从三方面保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能按自己需求,顺利贷款。 (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银行信贷创新融资 中关村管委会推动银行、保险等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信用贷款、 知识产权 质押贷款 、 股权质押 贷款、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等类型的信贷融资。 面向对象为贷款期限在6个月(不含)以上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并且是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以年利率 6%为基数,按照中关村企业信用星级利息补贴比例给予贷款贴息。 (二)小额贷款 中关村出台《中小微企业小额贷款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与《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办法》,采取 “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运作方式,以企业自身信用作为保险标的投保,推动与中关村管委会合作的保险公司为企业还款能力提供保险。 由中关村管委会合作的小额贷款机构,采用以年利率6%为基数,对符合条件的中关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小额贷款,企业单笔不超过500万元、且单个企业年度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贷款。其中,对单家企业小额贷款业务年度贴息支持不超过30万元,同一笔小额贷款的利息补贴不超过1年。中关村管委会按照中关村企业信用星级利息补贴比例给予贷款贴息。 (三)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等企业的担保贷款绿色通道 中关村搭建科技担保服务平台,开通以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软件外包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为重点的担保贷款绿色通道,支持科技企业获得商业银行贷款提供融资担保,中关村管委会给予获得担保贷款的企业50%的贷款贴息,并按1%的担保费率给予企业担保费补贴。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担保融资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还规定,支持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集合信托计划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发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信托计划和企业债券的企业,给予社会筹资利息、信托或债券管理费和担保费等综合成本20%的费息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