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贷款类型 » 企业贷款发展措施
扩展阅读
身份证贷款签几次名字 2024-09-25 11:20:58

企业贷款发展措施

发布时间: 2022-11-26 18:38:43

① 提升贷款业务创利的举措

加大对制造业贷款补贴力度

中信银行进一步优化授信政策和授权,在部分地区的产业集聚区域,适当提高抵押率;在上一年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制造业的贷款补贴力度。

在考核奖励方面,中信银行也有新举措。例如配置专门的行长奖励基金,来鼓励发展制造业、尤其是中长期制造业贷款;在分行公司业务板块考核中,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量和增幅作为门槛值,达不到的分行不能评优。

今年一季度,中信银行已经启动对优质制造业客户的“绿名单”政策,在前期支持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精准施策。首批55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绿名单”企业中已有46户进入授信流程,意向合作贷款金额达470亿元。近期,一批优质制造业企业相继从该行获得了进一步的信贷支持。

② 企业信贷风险怎么管理

导语:企业信用贷款风险如何控制?有哪些措施?对于这个问题,企业是非常重视的,因为一不小心会给企业贷款经济上的麻烦,那么企业信用贷款风险如何控制?有哪些措施?今天,我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 、企业信用贷款是什么

所谓企业信用贷款,是指银行向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发放的,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等合法指定用途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所谓"黄金有价,信用无价",正如银行业内人士指出,弱化抵押物,强化信用贷款,将成为未来中小企业贷款发展的主要趋势。中小企业只要有信用、有资质,就等于抱上了"万两黄金"。

二、企业信用贷款风险:

商业银行应至少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三、中小企业贷款信用风险的控制与防范:

面对中小企业贷款信用风险,我们应该通过企业、银行及政府相关机构的配合,全方位运作对其进行控制与防范。

1.中小企业应加强自身经济与素质建设

(1)企业应利用市场竞争优势积极应对危机。在金融危机蔓延的情况下.发挥“船小好调头”的优势,结合创新优势,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利用决策管理效率优势,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2)企业应建立有效的财务制度。中小企业应加强资金使用、周转的内部控制.有效地保护企业资产完整;财务制度完善,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状况。

(3)企业应努力和银行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企业应全面熟悉金融信贷政策,有意识地争取银行信任,提高自身的信誉。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汇报,甚至可以请银行进入董事会.参与决策。

2.商业银行应加强贷款风险控制

(1)利用贷款组合控制中小企业贷款的信用风险。商业银行面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可以对不同行业、产品、地区、信用等级的企业设定一定比例,使风险分散化。具体比例依据违约率、损失率、挽回率的'历史数据来确定。

(2)利用财务分析方法控制中小企业贷款的信用风险。首先.应透过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分析其信用风险;其次,应透过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其信用风险。结合静态与动态分析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3)利用法律手段控制中小企业贷款的信用风险。对于拖欠账户、亏损户和逃欠户,商业银行可以行使的法律手段有:不安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或者请求债务人破产等。

3.政府应积极营造中小企业贷款的良好环境

(1)强调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落实银行监管部门近年来出台的六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差别化监管政策: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以及违约信息通报机制。

(2)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依靠政府的力量.尽快建立起以中小企业、企业经营者、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和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信用制度.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

(3)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2009年8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时,鼓励各地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当务之急,应尽快出台相应细则,从技术上明确风险补偿的额度、使用规则、受益范围和管理方法。

(4)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要让更多的社会资金从其他渠道直接进入中小企业。可以从创业板、中小企业证券化、中小企业产权交易。中小企业集合债和建立中小企业创投机制等着手。

企业信用贷款风险如何控制?有哪些措施?通过我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企业信用贷款风险如何控制及措施都有了了解,企业在申请企业信用贷款时一定要慎重、小心。更多企业信用贷款内容,尽在安心贷贷款栏目。

③ 民营企业融资成本高 3大路径可以降低

民营企业融资成本高 3大路径可以降低

民营企业是怎么融资的?融资成本高,可以有3大路径降低,大家可以参考了解。

降低公共负债成本带动民营负债成本下降

2013年到2014年的中国债券市场,是民营企业在资金二元供给环境中窘迫的一个缩影。2013年中,银行间市场资金收紧,债券市场由牛转熊,融资成 本高企。民营企业大多不堪重压而撤回融资计划,城投公司却融资热情不减。2014年超日债违约进一步推高了民企债券收益率,城投债却成为市场资金的避风 港,走出了一波浩浩荡荡的牛市。

作为民营企业融资门槛最高的公司债尚且如此,以公司债收益率为标杆的其他融资方式可想而知。除个别暴利行业外实难承担,融资难成为民营企业的梦魇不足为奇。

资金二元的背后是信用二元,民营企业相对高风险是长时期内的客观事实,和国有主体融资利率差是信用风险的市场化补偿。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对“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进行信贷支持安排都是缩减私人部门信用风险溢价的重要手段。

但从私人部门融资成本的构成来看,成本高企的原因不仅在于信用利差过大,也在于公共部门融资成本畸高。如果公共融资成本下降,民营企业的资金利率就相对更有吸引力,可起到降低成本、吸收资金的作用。

公共负债市场化改革推升负债成本

城投公司的引入是对公共投资进行市场化改造的尝试。借鉴国有企业改革经验,通过资金价格的作用机制提升投资效率、减少浪费。但与一般国有企业相比,城投公司投资领域的公共属性更强,政企分离的难度更大,市场化探索难言成功。

首先,城投公司负债意愿对于资金利率的弹性过低,价格传导机制没有发挥作用,反而扭曲了金融市场化建设。在财政软约束和政绩考核机制下,资金利率上升对 抑制城投公司投资冲动、提升投资效率的作用微小,最后还要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约束。而城投公司在市场化融资操作中,虚构财务报表、随意转移资产等行为屡见不 鲜却免于受罚,不利于市场化契约规则的建立。

其次,城投公司和地方财政间的担保关系没有消失,而是由显性转为隐性,明确转为或有,没有 建立城投公司的市场危机意识,反而推升了负债成本。鉴于城投项目现金流生成能力匮乏,自身负债率较高,投资者风险评估的落脚点依然是作为外源性偿债来源的 财政兜底。财政兜底在法律障碍下体现为安慰函、BT协议等形式,这种隐性、或有的担保关系推高了资金价码。

最后,负债主体行政级别低层化进一步推升负债成本。和其他主要经济体相比,我国公共负债主体层级分布明显低层化。中央政府具有赤字货币化的能力,而地方政府的终极偿债来源只能是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不确定性较为明显。

公共负债行政化改造路径

市场经济也需要公共投资,公共负债行政化存在合理性,并不是市场经济的敌人。既然公共负债市场化改革步入歧途,对其进行行政化改造,恢复“公共”的应有之义,既是深化金融体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更能促进公共负债成本下行进而提高民营负债的吸引力。

公共负债行政化改造的核心是信用主体行政化、信用层级高端化和约束手段行政化。

信用主体行政化的第一阶段是强化显性担保预期,包括指定特定部门对区域内城投公司的负债审批权责和偿还辅导权责进行集中、调整城投负债披露标准淡化企业 自身财务状况披露的地位、引导投资者建立基于地方财政实力的信用评价体系。第二阶段是突破公共部门担保的法律障碍,实现地方财政对城投负债的显性担保。第 三阶段是在试点成熟后引进市政贷款和市政债,逐步完成对城投负债的置换。

信用层级高端化的短期途径同样是强化显性担保预期,包括上收新增负债的审批权限、强化上下级财政间偿债性转移支付的明确性。长期途径是提升国债、省级政府负债、政策性银行负债在增量负债中的占比,通过转移支付和政策性贷款的方式完成对低层级负债的置换。

行政化约束堪称改革成败的胜负手,核心是公共预算制度的强化,将城投负债纳入公共预算进行管理。

民营科技企业贷款融资

近年来,我国民营科技企业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已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中充满活力的新增长点。目前在北京,民营科技企业已经形成以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以及新材料为主的四大支柱产业。1996年,北京实验区四大支柱产业的工业产值已占总产值的94%。其中电子信息产业占47%,光机电一体化占21%,新材料占16%,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占10%,其他仅占6%。民营科技企业对于这四大支柱产业的规模和市场份额扩大发挥了主导性的作用。民营科技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需要有力的资金支持,然而,其贷款融资的现状不容乐观。据有关资料统计,87%的民营企业的资金来自民间借贷、亲朋筹措和自我积累,民营企业只有所需资金的6.8%来自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近年来,民营科技企业已走上了规范、快速发展的道路,但同时对资金的需求也进入到更加迫切的阶段。然而银行在纷纷表示支持的同时,仍有“惜贷”和“恐贷”的心理。资金紧缺已成为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一、民营科技企业贷款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盈利能力高、发展前景好的大型民营科技企业基本上是各家大银行的黄金客户,比较容易得到银行贷款。而大量处在发展和创业阶段的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由于在资产规模、融资担保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在金融体制改革相对滞后、金融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导致在贷款时面临着种种困难。主要有以下原因:

1、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与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需求的矛盾。

国有商业银行不愿为民营科技企业,特别是对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贷款,不是因为存在贷款歧视,而主要是出于风险考虑。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正在向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商业银行过渡,实行贷款零风险和贷款决策失误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即一旦将款项贷给借款人后收不回来,就要由放款人承担责任。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普遍存在自有资金不足,资信不高,企业制度不够规范等问题。给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贷款,会使银行贷款的交易费用和监督成本增加,风险增大。这主要是因为,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与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之间开展的业务少,联系和了解的更少。贷款时,银行为了获得有关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信用及财务状况的详实材料,将花费的更多的精力和更高的成本。此外,由于国有企业有上级主管部门,当贷款逾期时银行可找其上级主管部门追讨,即使形成风险,也是“烂在国家这口大锅里”,放款人责任较小。而民营科技企业无主管部门,虽然目前对民营科技企业实行政府统一领导,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管理体制,但这些管理部门中,没有一个是真正负责与主管的部门,这可能加剧银行贷款难以及时回收的风险。再者一些信贷员也可能会因顾虑个人名誉,害怕承担风险,而不愿贷款给民营科技企业,从而人为减少了对民营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支持。

2、传统信贷资金在投人民营科技企业时存在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问题尚未解决。

民营科技企业具有高投入、高成长和高回报的特性,企业的各项投入是以智力及其它无形资产的投人为主,而固定资产相对缺乏,这种现状与商业银行贷款讲究资产保障的机制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即使民营科技企业贷款获得成功发展,企业的利润再丰厚,也与银行无关,银行只能收回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无权分享企业的高收益。而一旦贷款项目失败,民营科技企业又无多少固定资产可以抵偿,银行就将血本无归,损失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只承担了企业的高风险,却没有享受企业的高收益。这种风险和收益的不对称降低了银行对民营科技企业的贷款积极性。

3、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担保系统尚未建立。

当前大部分民营科技企业无法得到贷款支持的主要原因是不能提供有效抵押或担保。传统的银行信贷融资需要企业提供第三方担保,但是处于发展和创业时期的大部分民营科技企业没有不动产等传统抵押资产向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寻找第三方担保存在着较大的困难。民营科技企业自身的资产主要是知识产权和技术等无形资产,难以提供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此外,银行的贷款审查主要注重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的考察分析,对企业的资信评级也普遍存在关注企业资产规模的倾向。而处于发展和创业中的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通常不具备较大的资产规模,也不具备良好的历史经营业绩记录和银行认可的担保和抵押,在资信评级中一般不能够获得较高的资信等级。即使有的民营科技企业能提供抵押,也存在抵押品变现难的问题。例如抵押的房产,在贷款到期时处理起来并不易。一方面房产交易的二级市场不发达,抵押品不好变现;另一方面如何妥当安置欠债人也是一棘手的问题。国外政府可为欠债人提供廉价房或地下室,而我国目前的有关配套政策尚未建立,使银行对民营科技企业抵押贷款的积极性不高。

4、缺少与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

解决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一个关键因素是要解决中小银行发展的问题。这些年来由于中小金融机构的数量不足,以及本身的发展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对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也显得力度不够。近年来为强化对城市信用社的行业管理,多次对其进行了“归口”、“整顿”,其法人代表由原来的由股东选举产生变为由上级主管行政任命,也失去了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的动力。另一方面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制度不健全。中小金融机构虽然在理论上应该承担其经营风险,但在实际操作中,存款保险制度和全国性的支付结算系统等制度未建立,有的中小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储户挤兑现象时有发生,虽然最后问题都由国家解决,储户有惊无险,但其商业信誉的损失是很难挽回的。这些因素阻碍了中小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减弱了中小金融机构对民营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5、银行贷款手续繁琐,贷款品种单一,贷款关系复杂,影响民营科技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首先,办理抵押贷款环节多,收费多。如土地房产抵押评估和登记手续中,评估包括申请、实地勘测、现价估算等;登记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等,到房管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才能办理他项权利证书。经历上述过程需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且抵押评估费用也较高,如房地产抵押要收地价评估费0.3-0.6%、他项权利证书费0.1%-0.2%、公证费0.2%,等。目前银行贷款还难以满足民营科技企业资金“急”的要求,对急于取得资金的小额贷款户相当麻烦,一些业务甚至会因审批贷款的时间较长而失去商业机会。银行在对民营科技企业的贷款种类上,局限于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较少发放中长期的技改贷款和基建贷款。

有的民营科技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反映当遇到较好的项目需要中长期资金进行研发和开拓市场时,很难得到银行中长期贷款的支持。许多民营科技企业认为银行贷款关系复杂,尤其是归国的留学创业人员感触更深。去银行贷款需疏通各种关系,为此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的民营科技企业虽然可以通过中间人得到银行贷款,但条件苛刻,还要支付较高的回扣,有的回扣率高达5%,企业的借款成本大大增加,也降低了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6、政府有关扶持政策不配套、不到位,降低了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能力。

近年出台的许多政策法规多是按照企业规模和所有制设计操作的,对大企业和公有制企业考虑较多,对民营科技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考虑较少。(1)在税收政策上,民营科技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这不但增加了企业的税负,而且人为地减少业务交易量,限制了它的获利与经营发展。(2)在土地政策上,国有企业可享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增值减免照顾,而民营科技企业无此优惠。(3)在银行呆坏账准备金核销上,大企业可列入国家计划及时贴息挂账,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而民营科技企业不能享受这种政策。(4)在行业准人上,民营科技企业还受到较多限制。

二、民营科技企业贷款融资的政策建议

实践表明,没有民间投资的持续和高质量增长,经济是难以健康、快速发展的。只有民间投资快速跟进并长期活跃,才能实现中国经济的止跌回升。中国传统的金融体制长期以来使间接融资在企业外部资金供给中占有较高的比例,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形成了传统的紧密关系。在目前我国民间风险投资基金缺乏且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开辟适合于民营科技企业的新型间接融资途径就显得尤为迫切。这是需要银行、企业和政府等各方面齐心协力,创造条件,互相配合才能解决的问题。现建议如下:

1、利用银团贷款支持大型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对资金需求特别大,资本雄厚、内部管理完善、效益增长平稳、发展前途看好、在市场占有主导地位的民营科技企业,可主要依赖国内的大银行,通过银团贷款来共同支持,也可实行贷款主办行制度和信贷授信制。

2、开展银行风险信贷业务,解决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和商业银行向其融资的风险损失无法补偿的双重难题。21世纪世界经济将由工业经济走向知识经济,经济增长模式从资金密集型走向知识密集型。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商业银行,在吸收原有信贷原则合理因素的基础上,应当制定以支持民营科技企业为核心内容的新信贷原则。在民营科技企业集中的地区,商业银行可试点风险信贷业务。即商业银行可选择若干有较好成长性的民营科技企业,拨出专项资金向其发放风险贷款。待企业成长增值后,银行可通过出售所持有股份或期权获得较高的收益,以弥补对失败企业的贷款的风险损失。目前商业银行信贷总风险与信贷总收益相对称的信贷方式与我国金融分业经营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可考虑结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建设,设立专门的机构开展风险信贷业务,以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

3、发展知识产权担保融资业务。目前一些民营科技企业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但缺乏土地、不动产等传统的可以用于抵押的物品,这妨碍了企业从银行获得必要的贷款来促进自身的发展。在目前这种知识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商业银行应改变经营观念,可考虑以知识产权作为担保品替代传统类型的物质担保。当然要实现这种融资方式,还需要完善知识产权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建立知识产权的交易市场等。

4、鼓励政府和民间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元化的担保市场。虽然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的贷款风险并不能通过担保机构而减少,但可将风险的一部分从银行转移到担保机构。因此,成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开辟多条渠道筹集担保资金,对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有重要的作用。对处于初创期找不到担保单位的民营科技企业,可由工商联、工商部门和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牵头,由民营科技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借贷担保协会”,发挥联保、互保的作用;由银行、相关企业与政府财政合作建立中小型民营企业风险担保基金,实行有偿服务。支持那些属于政府扶持的行业,如高新技术企业、可替代出口产品企业、有市场有潜在市场的朝阳产业等。但对基金准人条件应做出严格限制,象信用级别低、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不得进入担保协会,基金也不提供担保支持。在基金组建发展的初期,应更多地依托行业协会或一些社会团体,以得到业内人士的专业指导和社会方面的支持。

5、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小银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如果一个地区的经济以资本密集型的民营大企业为主,其融资渠道以从大银行贷款和发行股票为主。如果一个地区以中小型民营企业为主,则有效的融资方式应该是依靠中小银行贷款。中小型民营企业需要的资金量不多,且分散,而中小银行则因为资金规模小,无力经营大的贷款项目,对当地的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资信和经营情况比较了解,信息费用不高,因而中小银行也愿意为中小型民营企业服务。对于中小银行可采取增加网点建设、明晰中小银行产权、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完善支付结算系统措施来提高中小银行的社会信用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力度。

6、准许商业银行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中小型民营企业服务。融资租赁的规模和期限更适应中小型民营企业经营的要求。这是因为,租赁物可以是大到上亿元的大型生产线,也可以是小到几万元的设备,而且租赁期限比银行贷款的时间长。目前在美国,10家公司中就有8家公司通过租赁方式取得部分或全部经营所需的设备。作为筹资手段,租赁已超过债券、商业银行贷款和企业自有资金积累,成为企业最大的资金来源。民营中小科技企业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利用租赁的方式,就能以较少的租赁费用引进先进的设备尽早进行生产经营,还能获得较好的技术服务,减少技术淘汰的风险。另外,在会计处理上,融资租赁设备一般由承租人计提折旧,其费用的增加,账面利润减少,应纳税款也随之减少,企业还可得到税收上的好处。商业银行办理融资租赁,可以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畅通的融资渠道、众多的经营网点、严密的管理制度,以及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能很快将租赁业务开展起来,比其他的租赁的公司具有明显的优势。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商业银行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可扩大其经营范围,尽快占领国内市场,为参与国际竞争打好基础。

7、加强政府对民营科技企业的政策扶持。政府应为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增强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能力。包括:

(1)平等税负。政府要对同行业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一视同仁,统一税负,合理负担。对增值税进行改革,允许民营小企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促进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逐步扩大民营科技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除了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项目和产品外,凡国家放开的行业和商品,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和实行垄断。在民营科技企业大力开展资本运作,实现各种形式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横向联合,以及采取联合、参股、租赁、承包、购买、兼并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存量资产的优化组合时,在政策上应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的优惠待遇。

(3)保护民营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要有效的制止对民营科技企业的各类摊派和乱收费,切实减轻民营科技企业的不合理负担,保护民营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民营科技企业的法律环境,完善公安等司法服务,以保护其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安全;建立帮助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政府行政机构、社区服务机构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帮助民营企业尽快的发展、完善。(4)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门要尽快落实民营科技企业自营进出口权,进一步扩大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空间。民营科技企业中留学归国人员较多,他们与国外的联系较多,比较了解国际市场,生产的产品更具有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但目前大部分民营科技企业没有进出口经营权,其产品只能由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出口,增加了经营成本。此外,目前对民营科技企业进口国际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也无任何优惠政策,这也限制了民营科技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发展速度。

;

④ 小微企业贷款条件有哪些,有哪些途径

1、应该是符合国家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

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良好,没有不良信誉记录;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

4、正规的组织机构,有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企业经营状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两年)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二、小微企业贷款途径

1、抵押贷款

一般是抵押房产向银行申请贷款,抵押物通常是企业名下的房产或者厂房,贷款额度一般能达到房产评估值的七成左右,银行审批以及放款流程较快。一般周期为一个月左右。贷款年限为1—5年。

2、信用贷款

即企业无抵押贷款,在不提供抵押物的情况下,凭借企业的经营能力和信用来获得银行贷款。这种企业信用贷款方式,银行的审核条件会较严格。贷款周期也较长,贷款年限为1—3年。

3、商户联保

商户联保也是无抵押贷款的一种贷款方式。但是贷款额度不高。商户联保是三名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主组成一个联保小组,不需要其他担保,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一般情况每个商户可以贷款10万元(部分地区20万),贷款期限为1—3年。

(4)企业贷款发展措施扩展阅读:

为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6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五项具体措施:

一、增加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完善考核机制,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二、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其中支持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

三、禁止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减少融资附加费用。

四、支持银行开拓小微企业市场,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小微信贷供给能力,加快已签约债转股项目落地。鼓励未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的银行增设社区、小微支行。

五、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合格抵押品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一周新政:国务院加码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⑤ 企业应该采取哪些措施防范贷款风险

企业应该采取措施防范贷款风险
1、加强准入管理。在授信环节,做到科学核定总量、明确区分种类、严格遵循权限;在用信环节,做到深入调查、详细审查、充分审议、严格审批,提出行之有效的限制条件和管理措施;在审查环节,探索建立独立审查制度、审查合议制度、审查咨询制度以及审查监理制度。对正常贷款,以加强维护和深度开发为主,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信用便利;对关注贷款,密切关注不利因素的变动趋势,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和充足性,抓住客户资产变现、对外融资、改制重组、经营改善等时机相机退出;对可疑贷款,果断、依法强制清收。
2、加强预警监控。风险预警是防范信贷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良好的预警机制,可以前移风险关口,达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效果。要实现“多渠道”预警,创新信贷风险监测预警手段,综合运用信贷管理系统、专业统计报表以及各类媒体获取风险信息和数据,构建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形成“多角度观察、多方面分析、多渠道传递”的工作局面。要实现“零距离”预警,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监测指标体系,提高监测的真实性、时效性、准确性。
3、加快信贷调整。市场经营条件下常盛不衰的企业不多,有前瞻性地加大信贷退出力度,才能有效防止信贷资产质量恶化。在客户退出上,要切实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事实风险退出向潜在风险退出转变。前移风险关口,动态跟踪各类贷款迁徙变化趋势,提高对发展趋势的预见性。二是由被动性退出向主动性退出转变。统筹规划,尽早打算,通过催收、核销、审批控制等手段,主动压缩规模小、效益低、前景差、风险高的企业贷款余额。三是由战术性退出向战略性退出转变。信贷结构调整不能操之过急,必须掌控好节奏和力度,防止在退出中形成不良。
4、加强贷后管理。贷后管理就是要不断发现营销机会和客户风险预警信号,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对策并付诸行动。要建立贷后管理考核体系,把客户检查过程、信息分析过程、预警预报过程、客户退出过程等纳入信贷工作整体考核范畴,针对每个管理环节和要素制定考核标准和依据,促使贷后管理人员经常、自觉、深入地实施贷后管理,让概念化的管理具体化。要建立差别化的风险监控制度,在密切监测风险变化的同时,做好对边缘贷款的动态跟踪和监测,制订完善的风险监控方案,及时化解潜在风险。
5、培育合规文化。要注重培育客户经理良好的职业操守,做到始终不越思想道德这条“防护线”,始终不碰规章制度这条“警戒线”,始终不违犯法律这条“高压线”。要注重建立与合规文化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明确传递一种信息,即:奖励那些善于发现风险、揭示风险、规避风险的员工,惩罚那些违反贷款规则、制造贷款风险、不顾贷款风险的员工,切实在内部形成一种“不以效益为由简化贷款程序,不以发展为由变通规章制度,不以同业竞争为由放宽准入条件”的良好氛围。

⑥ 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方法

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方法

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现代经济发展的状况看,作为企业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识、了解金融机构、了解金融市场,因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企业必须与之打交道。

一、银行融资

银行贷款是最常规、成本最低的融资手段,银行直接贷款一般需要企业提供有关的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措施可以是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但最为普遍、容易和可行的方法是固定资抵押、权利质押和担保公司担保。因此,中小企业得结合自身的特点,将自身表内、表外的资源进行疏理,找到适合自已的方法。常见的方法有:

1、固定资产抵押贷款。

银行一般会根据不同的固定资产使用不同的折扣配给贷款额度。机器设备一般按1-3折配贷款,目前多数银行已不采用设备抵押贷款,因为在出现风险时设备处置较难;土地和商业门面一般按5折配贷款;房屋和写字楼最高按7折配贷款。对一些规模较大、现金流稳定、持有重资产的企业,部份银行为了业务竞争的需要,开展了资产顺位抵押业务,即将已作抵押的资产再次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这很大程度提高了企业融资能力。为了更高的提高固定资产抵押的融资额度,企业可将固定资产向担保公司设定抵押,并由担保公司向银行担保贷款,通过担保贷款的额度一般可达到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或高于其评估价值。举个例子:如企业用自有的商业门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商业门面评估价值为1000万元,通过银行直接贷款,企业一般可获得500万元的贷款额度;但若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可获得1000万元—1500万元或更高的银行贷款额度。

若企业拥有的资产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收入、租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并有对相关经营性资产进行扩建、改建、装修等,可以经营性资产作为贷款抵押物、经营收益相关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相对较长的贷款,即通常说的经营型物业贷款。经营型物业贷款一般可以申请较高的贷款额度、较长的贷款期限(3年—8年)和灵活的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或采用分期还本、按月付息的方式等)。

2、权利转让、质押贷款。

(1)、权利转让。也就是常说的保理业务。企业将卖出商品或提供服务后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贷款和应收账款管理的金融服务。这种贷款所需提供的应收账款有两个要件:一是应收账款是银行认同的大企业的应收账款;二是需大企业对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进行确认。这类融资常用于产业链中的上下游客户。

(2)、应收账款质押,或发票融资。企业卖出商品并开出发票后,可用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并办理质押登记,向银行申请短期贷款。银行办理此类贷款,若在应收账款到期后收不到款,贷款企业需对发票进行回购,并偿还相应本息,因此这种贷款相对不灵活。目前一些担保公司开展了以发票即对应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在应收账款未收回时,质换发票和应收账款的方式可让贷款期限放大到一年或更长。

(3)、汇票贴现融资。企业以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经完全背书转让的方式向银行获得贷款,目前银行一般对银行承兑汇票开展贴现,对企业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较难贴现。

3、动产质押贷款。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总资产中大约60%以上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动产,如何让动产发挥融资的作用,以动产质押的方式融资目前在多数银行均难推广,主要原因是对动产的监管不到位,但如果引进物流监管企业,对动产进行监管,在签定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后便可办理贷款。

4、信用贷款。

(1)、国内信用证融资。国内一些银行目前开展了国内信用证贷款业务,即对于贸易型企业,可向主办银行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向卖方出具付款承诺,承诺在单据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卖方履行付款责任。这也是当前较为流行的一种融资方式。

(2)、并购贷款。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交易依法合规,属于银行的优质客户,可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

(3)、联贷联保。这是银行开展得最普遍的信用贷款模式,主要是以市场、协会、园区内的客户为对象,通过其管委会、协会为单位并发起,以3—7户彼此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客户为联保和联贷主体向银行申请的短期贷款。不同银行在这种业务中规定不同,主要是保证金的比例、贷款额度和贷款主体要求上的不同,通常贷款额度掌握在单户500万元内。

5、标准厂房按揭贷款。

工业化时代,出现了专门修建工业厂房的企业,企业修建的标准厂房,一般具有通用性、配套性、标准化等特点,并以售卖的方式卖给生产型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购买厂房后往往会出现流动资金紧张,于是一些银行推出了专门针对购买园区厂房的中小企业厂房按揭贷款业务,中小企业一般需首付三成,分期还款,最长还款期可达7年。

二、夹层融资

夹层融资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主要是股权+债权的融资模式,采用这种方法的融资机构主要是投资公司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通过这种方法可以解决企业在无抵押和无其它反担保措施的情况下获得急需的资金支持,即企业以让渡一部份股权,但最终会回购股权和付出未来一定收益为前提的融资,这种融资相对于银行融资的成本更高。

三、信托融资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2008年,信托公司在国内第一次推出了中小企业的.信托产品,从此,信托融资也成为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目前国内信托有两种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一是信托公司以信托合同的形式将其资金集合起来,直接向单一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二是引入政府和担保机构,形成“政、信、企、保”多方合作模式。由政府推荐、担保公司担保、多家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组成项目贷款包、由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所募集资金投向打包的中小企业。

四、融资租赁

这种融资模式主要基于中小企业在新购设备或将设备出售并回购来获取贷款的融资方式,可以推动中小企业核心设备的技术更新与产业换代,优化企业财务结构。通常方式有:1、新购设备融资租赁。企业无钱购设备时,可向租赁公司申请,由租赁公司向设备供应商购买新设备,并将其出租给企业使用,租赁期满,设备归企业所有;2、将自有设备出售后回租。中小企业可将自有的设备以公允的价值出售给租赁公司,再以融资租赁方式从租赁公司租入该设备,从而获得投入设备的资金。

五、资产管理公司融资

资产管理公司主要是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不良资产,在处置完不良资产后,资产管理公司拥有了大量的资金,但其经营范围决定了其资金只能用于收购不良资产,不能用于发放贷款,大量的闲置资金需寻找出路,于是变相的融资也成为了资产管理公司目前寻找效益的出路。具体方法是:中小企业可先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贷出一笔贷款,再将此笔贷款以不良贷款形式由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变相实现了融资。

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私募债券是资本市场最为重要的创举之一,是不需要行政审批的高度市场化的产品,采用备案发行,对发行企业不设财务指标要求,不强制进行信用评级和升级,募集资金用途没有特别限制。单个企业发债规模在3000万元到2亿元之间,发行利率在7%到11%之间。可以说,相对于其他的中小企业融资途径而言,中小企业私募债更为便捷、高效和灵活。

七、基金融资

在美国,基金融资是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主要渠道,中小企业一半的资金来源于基金;在中国,中小企业融资90%以上来自于银行贷款,基金融资还刚刚兴起。但民营资本目前正快速进入基金业,设立了大量的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并寻找优质的、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一是可寻求同基金的合作来获取发展资金;二是对优质的项目可成立基金公司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解决项目资金来源。

当然,中小企业融资之所以困难,一方面是因为中小企业现在面临的宏观金融政策和融资体系还有待完善,不能很好适应中小企业发展所必须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由于相比与大型企业来说,中小企业的信用质量相对较差,信息不对称增大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需结合中小企业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上下游情况、信用情况、行业情况、项目情况分别解决。

本文尽可能根据当前可操作的融资方法,为中小企业结合自身情况解决融资找到一些可行的方式,以期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有所帮助。

企业融资的渠道

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在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方面具有其他中小企业融资手段所不具备的特殊优势,是解决当前企业融资难的可行选择。金融租赁是一种集信贷、贸易、租赁于一体,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该设备,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签订金融租赁合同,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该设备的长期使用权。

对承租人而言,采用金融租赁方式,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中小企业融资目的,从而缓解了固定投资的资金压力。另外,通过售后回租方式也同样可以使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得以解决。所谓售后回租,就是企业将现有固定资产出售给租赁公司,同时租赁公司以回租形式继续将资产交给企业使用,这样企业既获得了资金,又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

研究表明,对民营中小企业开展设备租赁业务更容易获得成功。一来民营中小企业引进设备前的市场调研论证一般会做得较为充分,租金的交纳较有保证;二来对民营中小企业违约不交租赁费的处置可以较少受其他非经济因素的干扰,可以完全按市场规则办理;三来商业银行在经营网点、管理制度、专业人才和信息网络方面都具有开展租赁业务的优势。

因此由商业银行面向民营中小企业开展二手设备租赁业务,应是一条既切合实际,又能发挥银行信息、人才优势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融资担保公司

融资担保公司渠道:典当也许是一种最古老的行当,并且在许多人眼里具有不光彩的历史。小企业融资中,典当以其特有的优势重新拥有了市场。中国现有典当行1000多家,还有一些新增典当行正在审批之中。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中小企业融资方式。针对许多中小企业存在着商品滞销积压的情况,典当行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利用闲置资产筹措到流动资金,从而在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促进商品流通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与银行贷款相比,除贷款利息外,典当贷款还需要缴纳较高的综合费用,包括保管费、保险费、典当交易的成本支出等,因此典当贷款成本较高,此外典当贷款的规模也相对较小,但典当贷款又具有银行贷款所无法相比的优势。首先,它方便快捷,能够迅速及时地解决当户的资金需求;其次,经营产品灵活机动;第三,期限短,周转快;第四,由于它是实物质押、抵押,因此不涉及信用问题。这几点都十分适合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

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源于40年代的美国硅谷。

它是在没有任何财产作抵押的情况下,以资金与公司业者持有的公司股权相交换。风险投资在中国已经经历过较长时间的引进及成长期,在政策制度和操作方面,应该说是较为成熟的一种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风险投资最适合于产品或项目科技含量高、具有广阔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如通讯、半导体、生物工程等行业的企业。在企业创业之初,或者在产品研发阶段和市场进入前期急需资金之际,这是一条比较好的渠道。利用风险投资,中小企业便可以尽快得以启动。

风险投资在中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风险投资机构已有200多家,其中最大的风险投资基金就是由国家财政出资,科技部管理的10亿元科技创业基金。

担保贷款

信用担保贷款渠道:信用担保是一种介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中介服务。由于担保的介入,分散和化解了银行贷款的风险,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得到保证,企业的贷款渠道也变得通畅起来。

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已有100多个城市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这些机构大多实行会员制管理的形式,属于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组织。会员企业向银行借款时,可以由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予以担保。另外,中小企业还可以向专门开展中介服务的担保公司寻求担保服务。在国家政策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植下,信用担保贷款将会成为中小企业另一条有效的中小企业融资之路。

个人担保贷款:

自然人担保贷款渠道:2002年8月,中国工商银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担保贷款业务,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3种方式。可作抵押的财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和交通运输工具等。可作质押的个人财产包括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和记名式金融债券。

前不久,北京市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与号称北京首家个人资产管理公司的泛亚达投资管理公司向社会宣布了其抗击“非典”扶持中小企业的60亿元专项贷款计划,准许中小企业主用私人财产为企业做抵押贷款并承担无限责任。此项贷款政策实际上是将金融机构原来在个人消费贷款方面的经验运用到中小企业贷款上的一种尝试,对于企业融资无疑又开辟了一条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

担保流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鉴定贷款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贷款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贷款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总结

除以上介绍的5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外,还有像保理信托、买方信贷等中小企业融资方式,这些都有待中小企业去认识、使用,积极为自己的企业拓宽资金渠道,抓住机遇发展自己。

;

⑦ 中小企业融资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1、票据贴现融资

票据贴现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资金。在我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这种融资方式的好处之一是银行不按照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贷款。企业收到票据至票据到期兑现之日,往往是少则几十天,多则300天,资金在这段时间处于闲置状态。企业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据贴现融资,远比申请贷款手续简便,而且融资成本很低。票据贴现只需带上相应的票据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即可,一般在3个营业日内就能办妥,对于企业来说,这是“用明天的钱赚后天的钱”,这种融资方式值得中小企业广泛、积极地利用。

2、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在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成为设备投资中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金融租赁是一种集信贷、贸易、租赁于一体,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新型融资方式。设备使用厂家看中某种设备后,即可委托金融租赁公司出资购得,然后再以租赁的形式将设备交付企业使用。当企业在合同期内把租金还清后,最终还将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通过金融租赁,企业可用少量资金取得所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可以边生产、边还租金,对于资金缺乏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加速投资、扩大生产的好办法;就某些产品积压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促进销售、拓展市场的好手段。

3、典当融资

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与银行贷款相比,典当贷款成本高、贷款规模小,但典当也有银行贷款所无法相比的优势。首先,与银行对借款人的资信条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典当行对客户的信用要求几乎为零,典当行只注重典当物品是否货真价实。而且一般商业银行只做不动产抵押,而典当行则可以动产与不动产质押二者兼为。其次,到典当行典当物品的起点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以当。与银行相反,典当行更注重对个人客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第三,与银行贷款手续繁杂、审批周期长相比,典当贷款手续十分简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动产抵押,也比银行要便捷许多。第四,客户向银行借款时,贷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银行指定的范围。而典当行则不问贷款的用途,钱使用起来十分自由。周而复始,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率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

2.严格依法规制高利贷,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秩序,依法否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预扣本金或者利息、变相高息等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合同条款效力。

3.依法认定新类型担保的法律效力,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方式。丰富和拓展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方式,除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外,应当依法认定新类型担保合同有效;符合物权法有关担保物权的规定的,还应当依法认定其物权效力,以增强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4.规范和促进直接服务实体经济的融资方式,拓宽金融对接实体经济的渠道。依法保护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的融资模式,支持和保障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实为借款合同的,应当按照实际构成的借款合同关系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防范当事人以预扣租金、保证金等方式变相抬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⑧ 信贷规模的新增措施

一、要最大限度将新增贷款规模真正用于支持小企业的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方针,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改善资产期限的配置结构,并坚持总量微调和结构优化相结合,确保新增信贷总量用于改善信贷结构,真正用于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投入。一是要单列规 模,单独考核。要按照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的原则,单独安排小企业的新增信贷规模,单独考核。要加强资产存量结构调整,贷款回收后,要加大力度投向重点领域和经济薄弱环节,优化存量信贷结构。二是要单列客户名单,单独管理,单独统计。要把握好宏观调控的重点、节奏和力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将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以及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小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单独列出各级分支机构支持的小企业客户名单,以利于客户经理营销、信贷审批时准确把握。三是要单独定价,合理浮动。要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支持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在提高自身效益的同时履行好社会责任,对小企业贷款利率在风险定价的基础上合理浮动。不能借发放贷款之机搭销保险、基金等产品,不能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不能变相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二、要进一步增强小企业金融服务功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合适的经营模式和组织架构把“六项机制”落到实处,实现小企业授信的商业性可持续发展。各大中型银行要增强服务意识,根据小企业融资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进行组织架构和流程再造,推进小企业授信事业部制,抓长效机制建设。要建立专门的小企业授信管理部门和专业队伍,建立分类管理,分账核算,单独考核的制度和办法,建立适应小企业授信特点的授信审批、风险管理、激励机制、人才培训和内部控制制度。各地方性银行机构要充分发挥服务小企业的功能优势,结合自身特点致力于县域和社区金融服务,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确保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可充分运用所增加的信贷资源加大对当地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民营经济相对活跃、民间资本雄厚、金融需求旺盛的地区可适当增设机构网点;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适当扩大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的试点范围,加快审批进度。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和疏导民间借贷活动。
三、要加大力度推动金融创新。一是要创新小企业贷款担保抵押方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探索权利和现金流质押等新的担保方式,包括存货、可转让的林权和土地承包权等抵押贷款,以及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推进股权质押贷款等。二是要在加强监管、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展信托融资、租赁融资、债券融资和以信托、租赁为基础的理财产品,拓宽小企业融资渠道。要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三是要发展并创新小企业贸易融资手段,特别是扩大信用证项下贸易融资,探索非信用证项下贸易融资,鼓励将一般性应收账款用于支持小企业,包括发展应收账款融资,提供融通资金、债款回收、销售账管理、信用销售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综合金融服务;鼓励仓单质押、货权质押融资,拓展供应链融资。四是要与保险公司加强互动。将银行融资与保险公司的信用保险紧密结合,银行凭借交易单据、保单以及赔款转让协议等文件,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利用保险公司分担风险能力较强的优势,扩大小企业融资的能力。五是要将信贷产品、资金结算、理财产品、电子银行等产品与贸易融资产品有效结合,捆绑营销,为小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同时,要加强小企业融资财务顾问和咨询服务,为小企业提供理财服务,并帮助小企业规范运作,有效避免各类经济金融诈骗,保证资金安全。
四、要科学考核和及时处置小企业不良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风险覆盖和可持续原则,减少金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根据自身信贷管理和风险防范的特点和需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准确的方法对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小企业不良贷款控制指标和不良贷款比例,对小企业不良贷款实行单独考核。按照新的金融企业呆坏账核销管理办法,对小企业贷款损失依法及时核销。
五、要综合发挥各项配套政策的推动作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合理运用财政税收政策调整的有力时机,加强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帮助出口企业做好资金结算等服务工作。要综合发挥直接融资、间接融资、风险补偿、财税支持等作用,拓展融资渠道,适应不同行业、不同业绩、不同盈利水平的各类小企业融资需求,降低小企业对信贷市场的依赖程度。监管部门和银行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以信用建设为支撑的融资模式,改善小企业融资环境。加快建立适合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违约信息通报机制以及失信惩戒机制,研究制定小企业信用制度管理办法,提供有效信息共享和传播平台。
六、要切实转变作风努力为小企业融资办实事、办好事。各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改变工作方法简单、作风浮躁的问题。由领导带头深入小企业做调查研究,做到贴近业务,贴近客户,贴近市场,要真抓实干,真正为小企业发展办实事、办好事,办解燃眉之急的事,办雪中送炭的事。要从银行自身发展战略、市场定位出发,培养一批优秀的小企业作为将来忠实的优质客户群体。单位和机构负责人一定要走出办公室,走出会议室,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进厂入店的调研活动,切实调查了解新情况新问题,倾听基层意见,倾听企业呼声,面对面的商量办法,研究措施,以真实的服务、真切的情感、真正的支持,塑造良好的银行形象,赢得社会的回报,赢得公众的信赖,为社会经济发展勇担社会责任,做出更大贡献。

⑨ 如何提高民营企业贷款的能力

建立完善的企业征信系统提高贷款能力
国家其实已经看到国内银行金融能力,迫于市场的需求压力,已经慢慢放开了民营金融服务及市场,由于社会及国家缺失对民众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就无法建立良良好的信用体系,更无法规避中国无论是国企还是民民企,市场经济信用,职业道德,那个人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对于现在国家放开无序的民营融投资公司,需要用于扩大再生产的中国大量中小型民营企业来说,风险与代价也是相当的大的,要不就是被骗贷款保证金,代办费,要不就是项目贷款利,贷款成本相当的巨大,现目前如何提高民营企业贷款的能力?就是经营中不从传统经营中提升自己的经营核心产业科技技术研发能力,还有原始资金的积累,再是不动产的累积,然后,把自己的经营真无论从实体经营,还是从概念都成熟,做一个能保护自己,也能融资的项目财务报告,寻真正有实力且有支持中国民营企业及经济发展的专业投融资机构去项目现资贷款就好。现阶段这样的事,学会做经营,做事业平常心,最充分的准备,最坏的打算,才能坦然面对这浮燥乱混的中国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