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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公积金与商业混合贷款

发布时间: 2022-12-15 23:02:52

1. 太原公积金可偿还商业贷款

近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缴存职工的公积金,可以用来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息。
据悉,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首次贷款时没有使用公积金,或是因为政策不符不能办理商转公业务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商业贷款。
偿还商业贷款时,缴存职工需要提供借款合同(原件);按期偿还住房贷款凭证(距提取之日前12个月内足额、提前还本付息的有效凭证)(原件);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只需提供这四种材料,就可以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本息额。
缴存职工或配偶在异地办理了住房贷款,且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本息12个月以上,也可以办理上述业务。
记者了解到,需要注意的是,自贷款结清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需与上次偿还贷款本息提取间隔12个月。
来源:山西晚报

2. 公积金可以和商业贷款一起贷吗

买房贷款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和商业贷款,称之为组合贷款。以下分别是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业贷款所需的材料:
1.公积金贷款:
(1)贷款人以及配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2)借款人(夫妻)银行卡。
(3)购房合同或协议。
2.组合贷款:
(1)借款人(夫妻)银行卡。
(2)借款人以及共同借款人职业收入证明。
(3)购房合同或协议。
3.商业贷款:
(1)借款人以及共同借款人职业收入证明。
(2)购房合同或协议。
总结:买房贷款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和商业贷款,也叫组合贷款,详情请咨询当地办理银行。

3.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一起贷款吗

公积金贷和商贷一起操作的属于组合贷款,而客户去办理组合贷款,公积金贷部分和商贷部分都是分开审批的,所以并不会一起下来。
且因为公积金贷审批流程更为复杂一些,所以需要花费的时间一般也更长,因此办理组合贷款的客户通常都是商贷先下来,然后公积金贷再下来。也正是因为分开审批,所以有时也会出现商贷下来了,公积金贷却没通过审批的情况。而要两部分贷款都审批通过、全部下来之后,银行才会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售房单位账户。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发展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1-2]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4. 2020年太原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比例计算公式说明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那么太原地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呢?本文我带你一起了解关于2018年太原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比例计算公式说明,希望对你有帮助。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核定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按照不超过80万元核定,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按不超过50万元核定;同时最高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缴存年限挂钩,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缴存年限*10万元,缴存年限按照缴存月份/12取整加1计算,根据缴存年限测算的最高贷款额度低于30万元的,按照30万元计算。

提取了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再以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当在申请贷款额度中核减相应的提取金额。

其中:

(一)按贷款范围:

1、购房类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80%。

2、商转公类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贷款的剩余本金金额及购房合同总价的80%。

3、拆迁房类贷款。若拆迁面积不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20%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应缴房款;若拆迁面积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贷款额度≤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拆迁面积)*平米单价,(平米单价=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

(二)按担保方式:

1、以《不动产权证书》抵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70%。

2、以质押担保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

3、以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质押住房公积金的2倍。

5. 公积金可以和商业贷款组合吗

用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可以选择组合贷款,即同时办理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
组合贷款的优势在于可以解决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问题,并且组合贷款的贷款利息要低于商业贷款利息。
但是,用户必须同时满足商业贷款条件与公积金贷款条件才能同时申请两者。
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贷款日期、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的贷款利率不同。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主要性质
住房公积金: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主要特点
住房公积金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6. 买房商贷和公积金贷款,怎样组合划算

商业贷款

商业贷款对于购房者的要求相对较低,只要购房者满足征信良好、有相应的还款能力,一般都能申请到商业贷款。

商业贷款的利率相对较高,现在5年期以上的LPR为4.65%,银行会根据市场行情选择加点,和以前基准利率上浮是一个概念。拿现在成都来说,很多银行首套房贷款加点数达到了148,算下来房贷利率为6.13%。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不是所有购房者都能申请的,需要职工缴纳了公积金才能申请,而且需要满足公积金余额和缴存年限等条件。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很低,现在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和商业贷款相差非常大。

公积金贷款金额是有上限的,根据城市不同,公积金贷款限额也不同。不过现在大城市的房价都不便宜,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可能很难满足购房者贷款金额的需求。

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指采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组合在一起贷款。组合贷款的流程一般较复杂,放款速度也可能更慢,所以房产中介和开发商工作人员一般都不想要购房者用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的优势是在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够的情况下,可以用一部分商业贷款,这样一部分贷款采用商业贷款利率,一部分贷款采用公积金贷款利率,是能节省房贷利息的。

购房者应选择贷款的技巧:

考虑到公积金贷款利率非常低,所以在缴纳了公积金的情况下,应尽量选择公积金贷款。如果受缴存年限、贷款余额等影响,公积金贷款只能贷款少量金额,那就没必要采用公积金贷款了,直接采用商业贷款更便捷,房贷利息也不会相差很大。

在贷款金额较大,公积金贷款又不能满足贷款金额时,可以选择组合贷款,虽然流程会更麻烦一些,但是仍能为购房者省下不少的利息,是非常有必要的。

比如在成都买套150万的新房,最低首付三成为45万,贷款金额为105万,成都个人公积金贷款金额最高为40万,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40万,商业贷款65万。这样公积金贷款40万也是能节省很多利息的,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双人最高可贷70万,省的利息就更多了。

7. 太原公积金可以组合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组合贷款,所需材料: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贷款条件:借款人属合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8.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办理方法:1、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2、按银行要求提供相应贷款资料。3、贷款审批通过后,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填写《委托调查通知单》。4、贷款人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5、签订组合贷款合同。6、发放住房贷款。7、偿还政策性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本息。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9. 公积金加商业贷款组合

组合贷款是指同时符合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客户,在申请房贷的时候,可同时申请这两种贷款。也就是说,当借款人可申请到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无法满足实际购房需求时,可通过办理组合贷款,即使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来满足购房所需。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定贷款管理办法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九条 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