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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机构贷款服务费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3-01-13 17:23:06

A. 贷款服务费超过多少算违法

贷款服务费加上贷款利息,如果是金融贷款,那么不得超过36%,超过36%的部分是违法的:
1、正常贷款是不需要收服务费的,如果遇到了对方要求收取服务费的情况,应该要加以区分。对于贷款收服务费内容不了解时,维护自己权益可以找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2、如果是单纯的直接向银行贷款,不会有服务费。贷款中介费是合法的,只要不超标。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贷款服务费是什么
1、贷款服务费是指办理贷款业务时收取的费用,一般由银行收取,收费标准视各地情况而定;
2、贷款服务费一般由银行收取,也有由帮助办理贷款业务的第三方收取的;
3、贷款服务费,收费标准视各地情况而定;
4、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用缴纳该项费用,仅需缴纳担保费(贷款额度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房屋评估费(评估价值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最高一千五)

B. 买车金融服务费

金融服务费就是贷款的时候收的服务费。根据不同的经销商,不同的4S店,可能会个别有些区别。一般来说,按照贷款金额的3%到5%来收取,根据车型不同,还有品牌不同。它就是帮助消费者办理贷款的一些收取资料,还有审批的一些流程使用的一些费用。
收取这个费用是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的,就是办理的费用,大部分4S店都存在这个问题。这个钱应该是属于经销商自己收取的费用。大多数店应该是不能开发票的,一般都是以收据的形式给顾客。
按照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根据当前的规定,汽车金融服务费并不合法。
拓展资料
2019年4月15日,西安奔驰车主维权一事在曝光的谈话录音里女车主提到自己本可以全款购买,但4S店诱导自己使用奔驰金融之后,她被迫交纳1.5万金融服务费。
2019年4月16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成立由副局长牵头的专案组处理西安奔驰车主维权一事,关于车主反映的西安利之星4S店通过个人账户收取12575元“金融服务费”,刘林表示,收取金融服务费是违法违规行为。税务机关已进入现场,对所有收据进行核实。
社会现象:
在4S店购车时,缴纳金融服务费确实是普遍现象,一些消费者甚至会因为担心这些费用而选择全款买车。
奔驰4S店工作人员:金融服务费都有,因为金融服务费,比如您办齐所有的业务手续、申请的金融贷款、后续的审核,包括抵押登记,这些都是需要人员为您服务的,所以这部分费用肯定会有。
专家分析: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分析表示,奔驰西安利之星4S店的金融服务费收取存在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知情权等诸多问题。
汽车行业分析师贾新光直言,金融服务费纯属是4S店巧立名目的乱收费,并不合理。

C. 购车贷款金融服务费合法吗

贷款购买收取的金融服务费是不合理的,金融机构应当认真遵守信贷管理规定和业务流程,按照国家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贷款定价,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金融机构不得借贷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的中介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从而收取费用;2、不转让贷款,银行信贷业务应坚持实物贷款和受托支付的原则,不得将贷款资金全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规定条款或协商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3、存款和贷款不得挂钩,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当严格分开,存款不得作为贷款审批和发放的前提条件。

D. 金融机构贷款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人民银行总行根据货币政策目标和经济、金融形势,决定对金融机构贷款的总量和结构,合理分配和灵活调度资金,以保持货币基本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在人民银行系统内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和实行“限额管理、余额监控”的管理办法。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必须在上级行核定限额内对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坚持“合理发放,确定期限,到期收回,周转使用”的原则。根据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情况,审查其资金运用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的要求,在上级行核定限额内发放贷款,调剂余缺。各金融机构在资金运用方面要坚持自求平衡,面向市场,讲求资金效益。

E. 贷款服务费收取标准

贷款的服务费收取标准为:双方约定的手续费再加上利息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1、贷款服务费,则是为了一些有贷款需求的客户办理手续时产生的费用。办理二手房按揭时,客户还要跟银行、律师、评估机构的人员打交道,但如果是中介公司代办,那就避免了客户自己四处奔波,就产生了贷款服务费。
2、贷款服务费是指办理贷款业务时收取的费用,一般由银行收取,收费标准视各地情况而定。举一个例子来说,比如房产这一块,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3、房屋买卖代理的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4、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候不用缴纳该项费用,仅需要缴纳担保费,即贷款额度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房屋评估费,评估价值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最高一千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二)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F. 贷款服务费合法吗

贷款金融服务费合法吗
4S店为客户代办银行贷款时,收取金融服务费是不合法的,4S店称为手续费,这种做法在实践中是普遍存在的,也是4S店收费不透明的情形之一。
相关法律规定
《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

2.纳税人以现金缴纳车购税,携征收机关开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自行到国税机关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然后,携加盖“银行收讫章”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收据联,回征收机关原经办窗口,领取《完税证明》。
征税车辆在完税证明征税栏加盖车辆购置税征税专用章。
对纳税人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G. 关于贷款手续费的法律规定

关于贷款手续费我国没有明确的文件,这主要决定于当事人的贷款金额以及贷款年限等众多因素。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H. 贷款可以收取服务费吗

法律分析:银行贷款收取服务费不合法。如果是单纯向银行贷款,不会有服务费;办理贷款,贷款人需要承担的费用如下:1、手续费。2、利息费用。3、违约金。银行工作人员若在贷款人申请贷款时收取服务费,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I. 贷款服务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没有具体标准,需要双方具体约定。如果是双方约定好的手续费,并且手续费加上利息不超过年利率24%,那就是合法的。建议去正规银行贷款。
拓展资料:
贷款(电子借条信用贷款 ),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