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贷款类型 » 2015陕西生源地贷款

2015陕西生源地贷款

发布时间: 2021-04-22 10:00:54

1. 陕西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怎样填

国家现在有助学贷款,这些年很多人也都在办理。只要学校是国办的支持贷款,那么你就可以在生源地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程序是这样的:
第一:你需要有三级证明,就是所谓的贫困申请信,说明你上学困难,交不上学费的原因。然后拿着这张申请,到村委会盖章,然后去镇政府盖章,最后拿着通知书,去县民政局盖章。
第二:你需要到到当地的信用社(或其他指定的能办理助学贷款的地方去办理),出示你的贫困证明信,写一类似的贫困书面申请,交与贷款单位,获得贷款单位的批准。有的地方会需要找一两个担保人的信息,这个自己在亲戚或村里找两个就行。最后会留你的录取通知书、担保人身份证等等的复印件。
第三:按照通知书,写上录取通知书上的所在系别与专业。录取学校的开户行与账号等相关信息。
此三点办理完毕,银行会给你一个证明,你就可以拿着去学校了。钱银行会给你打到银行账户上,只是有时候会慢一点,不用急。
能不能办理下来,得看你们当地的情况,不知道这项要求严格否。前两年办理要相对简单一点,只要该有的证明都具备就可以。切记,办理三级证明时,去县里盖章要带上录取通知书(有的地方会看这个)。不要怕麻烦,其实很简单,只要当地支持,这些盖证明章什么的都很快,到那里他们一看是助学贷款申请,一般看一眼就盖了。
国办的学校绝大多数都支持这个贷款打款,并且通知书上会给出信息。民办的好多就不能办,不支持这项。希望你上的是国办的。祝你成功。

2.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陕西)

不问你高考成绩。不和你提及高考成绩。只不过问你点家庭情况。生源地助学贷款只能在本市上学才能贷款了,具体步骤你去问你们当地信用社去吧,手续比较麻烦。

3. 陕西省大学生生源地贷款的网址,谁知道啊急需!!!

http://www.csls.cdb.com.cn

4. 陕西助学贷款咋弄

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3、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县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4、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电子件)。
5、代理行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6、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7、借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回执。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8、借款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9、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10、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11、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2、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3、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账户。
14、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5. 陕西在校大学生生源地贷款怎么弄 (是续贷)

陕西在外省就读大学生仍按2008年的认定方式认定。 外省就读学生在“蒲城县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在校生未办理贷款手续的学生: (1)

6. 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时间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陕西籍学生,均可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 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特征之一。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其他贫困家庭。 第四章 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第十六条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第十七条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借款学生正常毕业所需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除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展期。 第十八条 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不上浮。 第十九条 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付。学生在校期和毕业后2年为宽限期,宽限期满,开始还本,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借款期末全部还清,鼓励提前还款,除应付本息外,提前还款不加收任何费用。 第五章 贷款程序 第二十条 贷款申请。借款人填写统一的贷款申请表,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三)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及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 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县级资助中心收到借款申请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于当日与申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合同一式正本四份,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各持一份,县级资助中心持二份,其中一份存档,一份待合同回执寄回县级资助中心报开发银行。合同签订后,由县级资助中心当日将相关资料转交委托代理行,为借款人开立个人账户。 第二十二条 合同回执是“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借款学生携带合同回执到学校报到,由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填写并盖章,借款学生须在规定期限前将合同回执寄回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县级资助中心将借款合同和合同回执整理汇总后,与汇总表一同逐级上报省资助中心,由省资助中心统一报送开发银行进行审批。 第二十三条 贷款审批。开发银行在收到省资助中心报送的贷款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贷款进行审批,借款合同于开发银行审批后生效。开发银行将审批结果汇总,于1个工作日内送交省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在接到审批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下发给县资助中心,由其转交委托代理行备案。 第二十四条 贷款发放。开发银行按审批结果将贷款发放至县级资助中心在开发银行开立的账户(暂未成立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代为开立账户)。委托代理行于贷款资金到账1个工作日,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之后根据借款学生就读高校要求,将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账户。 第五章 贷款贴息、本息回收 第二十五条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贷款利息实行全额贴息。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和考入地方高校跨省就读学生,其贷款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在省属高校就读的,其贷款利息由省财政负担。 委托代理行于每年度结息日(12月20日)前30个工作日进行预结息,县级资助中心将预结息情况逐级上报省资助中心汇总,省资助中心报开发银行审核确认,开发银行确认后,省资助中心向主管部门提出贴息申请。中央财政负担的贴息资金,按照中央财政有关规定办理划付手续;省财政负担的贴息资金,由省资助中心归集后在年度结息日前直接划付开发银行。 第二十六条 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付,其计息期自借款人取得毕业证书当年9月1日(含1日)起,当借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发生退学、开除、死亡、失踪等情况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

7.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附件1: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照片
录取学校 院系 专业
报到时间 年 月 学历 学制 年 政治面貌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称 谓 姓名 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地址 邮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月均收入
父 亲 元
母 亲 元
其他监护人 元
学生困难程度 ◎特困 ◎一般困难 学生思想品德 ◎优秀 ◎良好 ◎一般 ◎差
年学费 年住宿费 年最低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简要说明: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 本人认为上述属实,自愿履行作证义务。
见证人一(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见证人二(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经核实学生及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实地走访调查,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拟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
学院
(系部)
意见 经资格初审,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 学校
资助
中心
意见 经资格初审,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经办人(签章):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
资助
中心
意见 经资格审查,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经办人(签章):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言简意赅;
2.见证人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过程,并在必要时予以作证;
3.乡镇及街道民政部门依据户籍信息和低保证等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严禁出具假证明;
4.学校资助中心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书的基本信息和申请资格,并对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8. 陕西省生源地贷款

我去年用的是
网申 导出申请表 身份证 学生证 未在校贷款证明 在校学生证明 基本就可以了
我也是本省的 已经带过两次了 今年最后一次 我也是外省的 呵呵
具体的 可以详谈

9. 武功县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时间

2015--2016年9月10日前。
一、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委托管理协议》,暂未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由各县(区)教育局代为签订。以上协议由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客户经理到各县(区)签订。
二、9月6日前,各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尽快到当地人民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和贷款卡,并到当地的代理资金结算业务的农信社开立存款账户,并到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开立贷款账户。已经受理贫困学生的贷款申请的县(区),将申贷学生的资料和汇总表上报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客户三处,同时将汇总表上报省教育厅贷款办。
三、各市、县教育局将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传真号于8月31日前上报省教育厅贷款办、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客户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