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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可以组合贷款

发布时间: 2023-02-17 20:16:10

㈠ 一方有公积金一方异地可以组合贷

可以,组合贷款是指申请人可以将自己的个人资金(公积金)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房贷组合在一起,通过一笔贷款购房。异地公积金也可以用于组合贷款,但是借款人必须先将公积金资金转移到当地银行,才能参与组合贷款。

㈡ 呼和浩特上东墅能贷住房公积金吗

只要员工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那么购房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和是否是别墅没有直接关系。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㈢ 买房可以组合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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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住房贷款,不少人都首选公积金贷款,但是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有限,往往不够支付全部的房款,因此有部分人会选择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一起贷款,它被人们称为组合贷款。那么买房可以组合贷款吗?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
1、 买房是可以申请组合贷款的,申请组合贷款通常会要求申请人在符合商业申请贷款条件的同时,还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比如说贷款人连续缴纳的一定期限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信用良好、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等。组合贷的利率低但是手续会相对比较复杂。
2、购房者通常申请住房公积金时,公积金所能提供的贷款额度不够,因此剩余的房款会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贷款。例如我们需要贷款90万元买房,而住房公积金只能提供60万元的贷款额度,那么剩下的30万元可以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贷款。在申请住房组合贷款时,要注意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年限需要一致。
3、如果我们想要申请住房组合贷款,那么需要在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同时办理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因为银行不允许购房者将一套房产同时抵押给不同的两个银行。如果大家想要快速获得银行审批放款的话,最好不要选择组合贷的形式。因为组合贷涉及到公积金贷款,而公积金贷款通常审批时间长,放款慢。
4、就其他贷款方式来说,组合贷的利率会相对较低,是比较划算的一种贷款方式。但是它的手续负责,和商业贷款相比,银行的房贷时间更长。大家在选择贷款方式时,可以比较一下不同贷款的优缺点,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贷款方式。
小编总结:关于买房可以组合贷款吗,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通过阅读本文之后,大家能够对于组合贷款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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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购房合同是妻子的名字,是否可以用丈夫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以的。

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已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配偶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债务人;确有特殊情况的,借款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者集中封存的职工(不包括一年缴存一次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呼和浩特可以组合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逾期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告知借款人(及配偶)及其所在单位和保证人后,可用借款人(及配偶)和保证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偿还贷款本息和罚息。

2、借款人及其配偶、抵押物共有权人及其配偶、质物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

㈤ 2022呼和浩特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比例是多少

很多呼和浩特的小伙伴想要知道呼和浩特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我帮大家整理了关于呼和浩特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和提前方法。

一、呼和浩特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留存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当前月缴存额的6倍),补缴、趸缴等形式不视为连续缴存。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平均收入应当大于或等于月还款额的两倍。

3、有法规期限内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且房屋用途为住宅(别墅除外),按照《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确定。

4、申请人及其配偶两年内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央行征信系统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职工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的住房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符合“认房认贷”的条件。“认房”即台州市区域内的住房套数,“认贷”即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包括个人征信报告或缴存证明等载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6、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7、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相关法规。

8、已支付不低于法规比例的首期付款,如职工需同时申请组合贷款的,根据公积金中心和银行的首付比例高者为准。

二、呼和浩特公积金贷款材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

㈥ 内蒙古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一、转贷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或共同借款人(配偶)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记录;

2.原商贷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还款期间内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无逾期还款不良记录;

3.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必须已在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进行了登记备案,手续正规、合法;

4.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已结婚,需明确借款人夫妻双方对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所有情况及共同还款责任;

5.原商贷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或离婚协议中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贷借款人名下的,原商贷借款人或配偶都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6.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7.除同户籍家庭直系成员外,职工原商贷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房产登记权利人或者房屋预售合同买方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

8.已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未结清前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

二、提交材料: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配偶)的身份证、户口薄,相关婚姻状况资料(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医学死亡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销户证明、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或注明丧偶的户口簿;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或未再婚证明);

3.共同借款人(配偶)未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单位出具的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

4.购房人为父母、子女等家庭直系成员需提供同户籍有效证明,包括户口簿、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公证处出具的关系证明公证书或户口已经迁出但本人户口页还在原户口簿上;

5.原商贷所购房屋为商品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票据;所购房屋为二手房的,提供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缴纳相关税费的相关票据;

6.原商贷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7.原商贷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8.原商贷支付证明(借款借据等);

9.银行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记录和截止商转公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10.原商贷所购住房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须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明;

11.还款账户即原商贷借款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或存折;

12.抵押人(及抵押物共有人)身份证、户口薄、《房屋所有权证》。

以上材料借款申请人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中心核验原件,留存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一)贷款受理

借款人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并提供第九条规定的相应申请材料,向中心正式提出书面商转公贷款申请。中心工作人员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请材料送交人在《贷款申请受理登记本》上签字确认,受理申请;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还申请材料并说明原因。

(二)贷前调查

1.中心受理贷款申请后,通过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及其它方式查询,确认借款申请人是否具有贷款资格。不具有贷款资格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退还申请资料;具有贷款资格的,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贷前调查;

2.调查人员到实地查验所购住房情况,填写调查记录,确认调查结果,提交审批。

(三)贷款审批

资金运用审核小组会议根据调查结果审议确定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

(四)签订合同

1.用原商贷所购住房抵押的,通知借款申请人还清商贷;

2.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人(配偶)、抵押人(及抵押物共有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住房抵押登记手续。

(五)发放贷款

合同复核并经监督管理科现场稽核无误后,中心向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委托书》,移交《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个人贷款支付凭证》,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六)回收贷款

中心自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开始回收贷款本息,对逾期未还贷款本息按借款合同约定加收罚息。

以上内容来自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1)

引用资料

  1. 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

㈦ 呼市房贷可以组合货款吗

根据呼市房贷政策,房贷可以组合贷款。

呼和浩特购买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按揭(组合)贷款规定如下:

上次就是要链接,结果被判犯规,高质量没有要求这个。https://..com/question/1736524361014837147.html

㈧ 呼和浩特市买第三套房可以贷款吗首付比例多少

首先,你公积金支付超过一年,甚至贷款的贷款。它不是在同一区的省市政策,建议,你带ID卡,公积金卡在那里你支付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是在最准确的,一般的呼叫不好打破在和不一定准确。

公积金是不会做组合贷款,贷款必须是55;纯公积金可以问下。

PS:老兄,你不叫,将腿部线条,买房子这么大,怎么不认真点吗?以山东的卡,你付出的公积金根据调查区,作为贷款是最准确的。我只能告诉因此,公积金这东西经常看到的想法,和你的想法,和一些人流传下来的,将是能够做到的,有些人走了,你怎么不,所以这是正常的。所以,我希望你好运。

㈨ 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是多少

1、贷款额度的确定,按照不得高于借款人(含配偶)还款能力的系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历史缴存公积金金额+贷款申请之日起至退休之日止缴存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管委会确定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2、借款人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单职工贷款额度计算,其贷款额度首套房最高为60W;二套房最高为45w
3、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由贷款行及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以上规定,结合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综合确定。

㈩ 全面叫停公积金购买第三套房 是否属实

网传使用“国管公积金”购房,结清一次贷款5年后,才有二次贷款资格;但三次贷款,即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三套房,全面叫停。那么,消息是否属实,我市的情况如何呢?昨日,记者就此事来到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资金管理中心进行了采访。

据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资金管理中心党总支部书记赵利民介绍,我市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 房价 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国发10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1]10号)文件规定办理,在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由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出具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中心将根据其查询结果确定能否贷款,对家庭无房职工申请贷款按购买首套房政策执行,即首付购房款30%,可申请贷款70%,如职工家庭成员名下已有一套住房,申请贷款按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首付购房款50%,可申请贷款50%,贷款利率执行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对于职工家庭成员名下已有两套房屋,再次购买住房时,中心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不论是申请一套房还是二套房贷款,单笔贷款总额夫妻双方一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不得超35万元,夫妻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总额不得超50万元,也就是说目前中心只查申请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套数,不限制之前是否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有符合我市目前的限购政策,购房手续齐全,且贷款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注意以下事项:借款人所在单位已开户,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缴存账户为正常状态(新开户的单位及个人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借款人夫妻双方无贷款、无担保行为。如月还款额度超过借款人家庭收入50%的,可以减少贷款金额,延长贷款期限,或需要有一名在呼市地区建立住房公积金且无贷款无担保行为的职工作为担保人(以担保人所在公积金中心开具的无贷款、无担保证明为准)。借款人可持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购房合同(包括:1、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已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3、封面带有防伪标志的《回迁安置合同》;4、持准购证购买的网签《经济适用住房合同》;5、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并已交纳不少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购房行为发生时间:二手房在1年 之内,多层商品房在2年之内,高层商品房和回迁房在3年之内,超出时限的中心不予贷款;抵押时需提供本人或他人的已取得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做抵押,抵押值为评估价的70%(用2008年7月1日前房屋作抵押,应先办理共有证或进行夫妻双方财产约定后方可抵押);二是办理公积金按揭(组合)贷款,如职工购买的房屋是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资金管理中心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的,借款人可以用所购房作预抵押,由开发商作阶段性担保,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与银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的,可以申请组合贷款。二手房贷款以所购买房屋抵押。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且不超出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