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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能生源地贷款吗

发布时间: 2023-02-18 20:12:26

Ⅰ 广东大学生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广东高考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9月将是高考考生迈入大学门槛的日子,部分考生由于家庭原因需要申请助学贷款,那么对于准大学生而言,应该怎样申请助学贷款呢?

步骤一: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eche.com),录入个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学生也可在户籍所在的县/区教育局打印贷款申请表。

步骤二:学生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持申请表到就读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步骤三: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到当地教育部门提交借款手续。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由学生和父母或其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步骤四:学生到校报到后,由高校出具回执信息,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

以上申请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步骤仅供各考生和家长参考,详细情况可通过向当地教育局或者录取院校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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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广东生源地贷款什么时候到账

生源地助学贷款一般是在每年的9月-12月期间到账。如果想知道具体的到账时间可以登录助学贷款的支付宝账户查看收支明细,如果到账了会有显示的。申请人也可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查看相关信息。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Ⅲ 广东地区大学新生如何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Ⅳ 一文弄清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什么时间可以申请

虽然我国居民的收入取得了快速的增长,但仍然有一些学生朋友需要通过贷款来完成学业。随着开学季的临近,越来越多的学生朋友开始关心起生源地助学贷款来。有不少同学都在询问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什么时间可以申请。为了让大家能尽快取得自己需要的求学费用在这里为大家说一说有关内容。

从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各个省、市、自治区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时间存在差异,一般是在每年的6-8月之间。另外,部分省份的高中生可以提前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预申请。需要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每年要到本省的教育厅网站去查询当地具体的申请时间。只能在这里为大家介绍2018年部分省份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时间。
陕西
根据陕西省公布的消息,陕西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在2018年的申请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0日。
安徽
通过安徽省《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获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8年的申请时间为7月16日至9月14日,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时间为6月1日至10月20日。
海南
从海南省公布的消息来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已于4月底启动,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6月8向所在高中提出预申请需求。
广东
广东省的高三应届毕业生可以在2018年的4月1日至5月30日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
以上,就是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什么时间可以申请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源地助学贷款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2018年的情况是这样!
想知道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间?大家这么做比较靠谱!

Ⅳ 广东省有没有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校有助学贷款的,也有分期付款的。
这些事宜可以直接咨询你录取的学校。

Ⅵ 广东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申请方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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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广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截止时间

广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截止时间:低风险地区9月16日。
疫情防控期间,中、高风险地区的续贷学生如需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市县资助中心可采取线上提交变更材料预办理的方式,先予办理变更申请,待疫情结束后申请人现场补充签名,方便学生远程续贷。
首贷以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现场电子化的方式开展。对中高风险地区因返校不能面签的借款学生可启动应急受理,即通过授权的方式委托共同借款人办理,具体材料要求请联系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对符合贷款资格且高校开学早的借款学生提供优先预约办理服务。

Ⅷ 助学贷款可以异地办理吗

可以异地办理。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实行的一项长期惠民政策,是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享受教育资源权利的有效办法。
1、如果是首贷只能在生源地当地办理,也就是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办理,并且需要贷款学生和共同贷款人一同前往现场签订合同,把所需要的资料带齐全,包括录取通知书、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等,然后领取回执单由学生交给高校老师录入系统,通过后就会放款到学生的指定支付宝账号。
2、如果是续贷既可以去生源地当地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办理,续贷现场流程和首贷差不多,只需要贷款学生或者共同贷款人任一方到现场确认签订合同就行了。网上办理不受地点限制,人在异地有网就能申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续贷验证手机号后进入续贷申请页面填写续贷声明,确认贷款资料后提交,选择贷款签订方式为网上签订合同,再按提示进行身份证认证后提交就行了。 总之,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是不能异地办理的,如果续贷选的是网上签订合同,因为不受地点限制,异地也能申请。而不管是首贷还是续贷,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一般是7月中旬到9月上旬的样子可以办理了,过期不候。
法律依据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一)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
(三)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Ⅸ 广东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流程,广东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登录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和省学生资助网站均可下载,也可到院各学部领取)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表一),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3、县资助中心现场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4、通过县资助中心审查后签订合同程序: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方式,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
5、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6、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新生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7、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纸质文档及电子件一份);
8、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9、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10、借款学生(新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填写回执,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11、借款学生(新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12、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各一份)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13、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14、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5、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6、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账户;
17、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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