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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小微企业贷款

发布时间: 2023-03-29 00:10:35

A. 上海创业补贴

一:开办手续费补贴本市户籍市民创业者创办的创业组织,正常开展经营且创业者本人和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满三个月的,给予创业组织每户一次性2000元的开办手续费补贴。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创业者创办的创业组织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每1人创业带动6名及以上本市户籍劳动者,下同),享受同等补贴。由毕业5年内的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创办的创业组织,正常开展经营且创业者本人和从业人员缴纳尺族歼社会保险满三个月的,给予创业组织每户一次性5000元的开办手续费补贴。由35周岁以下本区户籍青年返乡从事涉农领域创业,正常经营并带动本市户籍6人以上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满六个月的,给予创业组织每户30000元的补贴。
二:创业贷款担保对确有资金困难的本市户籍市民创业者提供创业贷款担保,20万以下的贷款免担保,每笔贷款担保的最高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创业贷款贴息对申请上海市开业贷款和新区市民创业贷穗扮款,且在贷款期限内还清贷款本息或代偿后还清本息的创业组织,按其吸纳本区户籍劳动力的人数及其稳定就业情况,给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贷款利息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的银行利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创业者创办的创业组织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享受同等补贴。
四:创业房租补贴由本市户籍市民创业者新创办的创业组织,租赁符合条件的经营场地,开展合法经营,按其吸纳本区户籍劳动力的人数及其稳定就业情况,给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4500元的房租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创业者创办的创业组织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享受同等补贴。由毕业5年内的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创办的创业组织,在创业园区、大学生创业基地或其他经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场所开展创业的,按其吸纳本区户籍劳动力的人数及稳定就业情况,给予每天每平方2.5元的房租补贴,享受补贴的面积人均最高10平方米,总计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
五:社会保险补贴由市民创业者新创办的创业组织(更名、更换法定代表人企业除外),经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陵冲门认定,吸纳本区户籍劳动力就业,并按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按其吸纳本区户籍劳动力人数,在初创期内给予以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企业承担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单个组织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个从业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在创业园区、大学生创业基地或其他经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场所开展创业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创业者创办的创业组织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享受同等补贴。
六:服务创业组织一次性补贴经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园区、大学生创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器等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为创业组织提供创业服务,每服务新增一家创业组织,创业组织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给予服务平台一次性补贴。区级服务平台给予每家3000元补贴、市级服务平台给予每家4000元补贴、国家级服务平台给予每家5000元补贴。
七:创业带头组织一次性补贴在本区范围内开展创业带头组织评选,对经评选获得浦东新区市民创业带头人称号的创业组织,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贴,对获得上海市市级以上先进称号的创业组织,给予一次性10000元补贴。
八:创业培训补贴本区户籍的意向创业者参加创业辅导培训项目,鉴定合格后可按规定的标准给予50%的培训费补贴,结业后6个月内成功创业的再给予50%的培训费补贴;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的,培训机构可按实际创业人数享受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
创业组织注册地在本区的创业者参加创业提升项目培训,鉴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的标准给予50%培训费补贴。
闵行区创业补贴政策一:一次性创业补贴1、申请条件:(1)在闵行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创业组织,自成立之日起实际经营满6个月。(2)安置一名及以上闵行区户籍的失业、协保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六个月。2、补贴标准:给予创业者本人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二:带动就业奖励1、申请条件:(1)在闵行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税基在闵行区的创业组织。(2)吸纳闵行区户籍的失业、协保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2、补贴标准:按吸纳的闵行区户籍人数给予创业者本人每人每年1000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转制补贴1、申请条件:(1)在闵行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成功转制为服务(商贸)型个体工商户、小企业(工商注册),转制后稳定经营满6个月并交纳社保。(2)安置对象人数未减少。(3)经开业指导专家评估通过。2、补贴标准:给予业主一次性补贴10000元。(政府扶持项目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转制的企业,不享受此项补贴)。
四: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1、简介:为加大融资支持,改善融资环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小额贷款担保政策,最高申贷额度5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三年。其中,15万元以下的贷款项目可免予个人担保,同时,根据创业组织在贷款期间吸纳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情况,并给予一定的贷款利息的补贴。按市级贷款政策享受贴息后,实际支付利息大于市开业贷款贴息额度的,可享受区级贷款利息政策,补贴额度补足至实际支付利息。2、适用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或者本市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毕业两年以内的,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分值的劳动者,在本市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等小微创业组织可申请小额贷款担保。
五:留学人员回沪开创企业资助1、简介:为积极吸引和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闵行区创办企业, 帮助初创期留学人员企业降低创业成本,制定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政策。适用对象: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未满5年,创办研发型、实体型企业未满3年,从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开发或者创办文化产业和社会事业领域的机构,且税务登记在本区。2、资助标准:(1)给予一次性启动扶持资金3万元;(2)申报企业(机构)科研项目获国家级立项的,由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20万元;(3)申报企业(机构)科研项目获省部(市)级立项的,由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10万元;(4)申报企业(机构)科研项目获地市级立项的,由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8万元;
六:闵行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资助进一步推动科技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大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对被评为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闵行区财政根据市财政资助资金给予1:1匹配;对被评为闵行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区财政资助50万元,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同一企业相继获得市、区级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称号,区财政按就高原则资助。适用对象:1、经市主管部门评为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2、经区主管部门评为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七:组织创业场地房租补贴
1、简介:为进一步降低初创期的创业成本,加大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支持力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台初创期创业组织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对初创期创业组织租赁符合条件的创业场地开展创业活动,并吸纳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可给予一定额度的创业场地房租补贴。2、适用对象:具有本市户籍的劳动者、或本市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毕业两年以内在本市注册登记18个月以内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以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注册地与经营地在同一区县内。3、补贴标准:创业组织吸纳本市户籍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创业组织每人每年最高2800元的补贴,其年度房租补贴额不超过创业组织实际支付的房租额,创业组织最长可享受三年时间。
八: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政策1、简介: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和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的国家规定额度上下浮动20%范围内。2、适用对象: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九: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1、简介: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加和个人所得税。2、适用对象:(1)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2)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
十:创业苗圃开办费及房租补贴1、简介:为激励闵行区的科技创新活动,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实现市场化运作,闵行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利用“创业苗圃”的培育作用,加强对苗圃内的创业项目的市场转化,为入驻创业项目提供资金与场地支持,提高创新项目的市场转化率。对“创业苗圃”培育的项目在闵行区注册成立公司,区级财政对每个在孵企业给予5万元的开办费补贴;对实际入驻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区级财政每年按照其租用面积的实际房租给予50%的补贴,补贴面积最多为200平方米,补贴期不超过3年。2、适用对象:(1)在创业苗圃内“预孵化”的项目在本区注册成立公司(2)经市主管部门认定或年度考核合格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在孵企业。
十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补贴1、简介:为鼓励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已经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凡按照合作社法要求规范经营一年以上的,由区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开办补贴并奖励计算机一台;对服务面积达1000亩以上,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开办补贴并奖励计算机一台。2、适用对象:
经注册成立且规范经营一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嘉定区创业补贴政策一:一次性创业开办费扶持补贴1、补贴对象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大学生,以及本区户籍劳动年龄段人员,在本区成功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民办非企业等各种创业组织(劳务输出公司除外)。2、补贴标准该项补贴限每人申请一次。补贴金额3000元。二:一次性鼓励创业创新扶持补贴1、补贴对象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大学生,成功创业且正常经营满一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2、补贴标准该项补贴限每人申请一次。补贴金额20000元。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补贴对象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大学生,以及本区户籍劳动年龄段人员,在本区成功注册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民办非企业等各种创业组织(劳务输出公司除外)。2、补贴标准以上组织自注册登记起18个月内正常经营,吸纳本市劳动年龄段人员稳定就业的,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根据补贴对象在开业18个月内,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进行确定,每吸纳1人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5000元,每家组织最高补贴金额为40000元。该项补贴每家组织限申请一次。四:贷款补充贴息1、补贴对象申请本市个人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人或申请小微企业法人小额担保贷款的企业法人;在本市注册开业3年以内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其企业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获得本市商业银行发放的20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2、补贴标准补贴对象按时结清贷款本金及利息,符合市级利息补贴条件,但利息补贴不足的部分,可申请贷款补充贴息。补贴标准根据补贴对象在贷款期内吸纳本市劳动年龄段人员稳定就业的情况确定,每吸纳1人每年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1000元,连续用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的贴息1个月。市级贴息与区级补充贴息总额以实际支付的银行利息为限。五:创业服务平台项目费1、补贴对象在本区范围内被各级人社部门评为区级或市级、部级“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包括设立见习岗位、培育创业新苗、举办创业活动、开展创业培训、评估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场地等创业服务以及开展创业推广、创业宣传、创业教育等创业活动的企业或组织。2、补贴标准以上企业或组织(孵化基地)经审核通过,给予一次性创业服务平台项目费补贴,标准为:区级“孵化基地”5万元,市级“孵化基地”10万元,部级“孵化基地”15万元。要求完成的创业服务项目包括:推荐创业见习学员、培育创业新苗、开展创业培训、评估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场地、推荐房租补贴、推荐小额贷款担保、举办创业服务推广活动等。区级“孵化基地”开展服务项目1-3项,给予项目费补贴1万元;4-6项,给予项目费补贴3万元;7项以上或举办创业推广活动,给予项目费补贴5万元。市级“孵化基地”开展服务项目1-3项,给予项目费补贴3万元;4-6项,给予项目费补贴6万元;7项以上或举办中型创业推广活动,给予项目费补贴10万元。部级“孵化基地”开展服务项目1-3项,给予项目费补贴5万元;4-6项,给予项目费补贴10万元;7项以上或举办大型创业推广活动,给予项目费补贴15万元。六:用工补贴注册在本区的用人单位(劳务输出公司除外)吸纳经认定的就业困难(家庭困难)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首次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备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得到1000元/人/月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B. 小微企业如何贷款

一、条件:

1、资金现金流充裕

2、小微企业业主信用良好

3、企业已成功两年以上

4、能够提供有效财力证明

5、小微企业主具有较强的还款意愿和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6、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二、小微企业申请信用贷款的流程:

1、提出申请

①授信申请、企业董事会决议(如公司章程要求)

②企业具体贷款用途及资金使用方向(用款计划、用款总额度)。

③还款来源分析计划和措施,并且就还款的资金安排做出每月的现金流量分析。

④抵押情况、其他相关法律性文件、函电等

2、进行审核

①立项

②信用评估

③可行性分析

④综合判断

⑤贷前审查

3、签署合同如果银行对贷款申请审查后,认为其全部符合规定,并同意放贷,则应该与贷款人签署《借贷合同》

4、贷款发放

合同签署后,双方按照合同规定核实贷款。融资方即可根据合同办理提款手续:提款时由融资方填写银行统一制定的提款凭证,然后到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2)闵行区小微企业贷款扩展阅读:

小微企业贷款难题的破解:

第一、全行动员,高度聚焦,将普惠金融作为战略来抓。提出普惠金融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金融资源供给,人才与技术保障,安排专项贷款规模,配套激励费用,建构由上而下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全行近1.5万个网点均能开展小微企业服务,做到真做实做,做出成效。

第二、运用好金融科技,破解融资难题。通过金融+科技,打造了数据化、精准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服务新模式。

一是运用大数据技术,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基于建行“新一代”核心系统,整合小微企业和企业主信息,广泛连接税务、工商等外部公共信息,评估客户资信,批量精准获客。

二是再造业务流程,打造“三个一”信贷模式。创新“小微快贷”,实现自动化审批,构建“一分钟”融资、“一站式”服务、“一价式”收费的信贷模式,提高融资效率,降低综合成本。

三是实行智能风险管控。将风险底线和风控标准嵌入系统,建立大数据选客控险、模型化系统排险、智能化预警避险等全流程风控机制。目前,“小微快贷”累计为超过45万客户提供了5300多亿元贷款,80%的客户为信用放款,不良率保持较低水平。

第三、不断丰富服务内涵,扩展服务外延。搭建开放平台,将普惠服务融入小微企业生产生活场景,提供诸如行业、市场情况等查询,交易撮合、并购等服务。

C. 小微企业如何贷款

申请小额贷款条件
申请人年龄18——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当地户口或者在当地居住满一年;有工商部门办法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三个月以上;主要经营场所在市(县)区范围内。
担保条件:贷款金额1万元以下(不含),您只需要找一位担保人,且须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正式职工或老师、医生等相对稳定收入的人群。 贷款金额在1万元--10万元,您需要找两位担保人,其中一位必须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正式职工或老师、医生等相对稳定收入的人群,另一位担保人必须有固定的职业或稳定的收入。
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和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担保人个人经济收入证明;工商部门颁发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邮政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贷款办理流程:寻找担保人---网点申请---提交资料---填写申请表---接受调查---等待审批---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针对两个客户群:
(1)是针对农户,要从事养殖和种植业。要已婚的。找一到两个担保人最多可以贷款5万。
(2)是针对商户,这个你要有工商营业执照,要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而且要找一到两个担保人,最多可以贷款10万

D. 小微企业怎么贷款

您好,现在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的方式很多,您可以通过抵押申请银行贷款,更方便的方式是申请个人信用贷款,建议您申请贷款时候选择正规平台,更好的保障您的个人利益及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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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浦东、长宁、普陀、闵行出台新政,进一步为中小企业减负!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今天市政府公布28条综合政策举措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浦东新区、长宁区、普陀区、闵行区今天也公布了进一步为企业减负、共抗疫情的政策。新政包含15项具体举措,涵盖金融帮扶、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援企稳岗、扶持产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多个领域。详↓

此前已经发布了嘉定、静安、杨浦宝山、奉贤 黄浦、青浦的政策。

浦东新区

一、加大金融支持

1、提高企业融资便利

引导各银行加大对抗击疫情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采用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延长贷款期限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努力实现2020年新区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同比显著增长。

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扩大浦东新区小微增信基金政策覆盖范围,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发生的政策性担保贷款,经认定后,全额补贴担保费用。

3、鼓励银行发放贷款

政策性融资担保合作银行向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发放贷款,经认定,在浦东新区小微增信基金政策扶持中,对银行业务补贴予以双倍奖励,并按其贷款规模双倍计算给予奖励。

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4、减免企业房租

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鼓励区属国企先免收2月份、3月份2个月租金;对间接承租的企业,应确保租金减免落到实处,使实际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最终受益。鼓励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减免租金。

5、加大双创企业房租补贴

对租赁非国资经营用房的创新型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内的小微企业,给予2个月房租补贴。

6、加快产业扶持政策兑现

提前兑现符合条件的浦东新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享受的产业扶持政策,用于缓解疫情期间企业资金压力。为符合浦东新区产业导向的相关企业,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7、开展贴息支持

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市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和保障企业在疫情期间获得的金融机构贷款,给予最高100%贴息支持。

8、支持技术改造升级

对引进关键技术和设备的小微企业,经认定后给予项目总投入20%补贴。对疫情期间为提供应急物资生产和保障所开展的应急技术改造项目,在市支持项目之外,浦东新区再认定一批重点项目,给予总投入50%-80%补贴。

9、支持研发成本降低

支持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转移活动,以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券形式给予40%补贴,其中对市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和保障企业给予100%补贴。支持防疫产品研制攻关,优先给予浦东新区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发挥浦东新区国资科创母基金、产业创新中心专项资金等功能性基金功能,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相关医疗设备、药品研发生产企业。

10、支持人工智能项目应用

支持企业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在医疗、物流配送、疫情管理、在线教育、工业生产、企业服务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项目。在疫情期间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按项目总经费的60%给予资助,最高300万元。

11、积极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保费的,在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即可。

12、全力落实培训费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区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本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参照执行。

三、优化企业服务

13、优化纳税服务

及时掌握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面临的困难,精准宣传并引导纳税人选择非接触式纳税服务。推出“不出门、网上办”居家便民办税系列信息,通过微信企业号精准推送,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远程办理发票申领、即征即退、报税清卡等涉税事项。

14、持续加强金融服务

鼓励和支持相关要素市场、金融机构通过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加大对浦东新区抗击疫情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的投资、信贷、保险和上市服务支持力度,建立绿色通道,优化流程,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和减免相关费用。依托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协调基地成员单位通过在线服务、远程服务等形式,对企业融资需求进行精准匹配,促进企业平稳发展。

15、积极提供法律救助

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支持浦东贸促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对中小微企业因疫情发生的国际贸易纠纷,积极提供法律救助服务。

16、实施远程政务服务

全面实施“远程身份核验”,全力推进涉企事项“全程网上办理”,真正实现企业足不出户办成事。

17、加大企业用工服务

组织开展网上招聘专项活动,对企业的紧缺岗位优先发布用工信息,企业和求职者通过互联网实现供需对接。同时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18、强化信用服务保障

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对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和个人,将其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区信用信息平台。

本实施措施执行期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央、上海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浦东新区遵照执行。

长宁区

一、加强金融帮扶

1、帮助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问题。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发展前景较好的区重点特色产业相关企业尽快放贷,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为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并适当下调贷款利率。
2、加大企业专项贴费、贴息扶持力度。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中小企业,提前全额补贴融资担保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给予无还本续贷和展期的,按照相关政策可继续享受贴费等。落实财政部的相关政策规定,支持并指导经认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企业,按规定程序申请贴息支持。
3、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疫情期间在区内各银行机构的小微贷款发生逾期的,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各银行机构认定后,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支持和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进行专门服务,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开辟绿色快速通道。
二、减轻企业负担
4、实施房租减免政策。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符合条件的相关中小企业,实行3个月租金减半;并鼓励国有企业在协商情况下通过减免缓交等方式尽可能多让利给中小企业。鼓励集体资产经营用房参照执行。鼓励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主动为租户减免部分租金,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减免;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楼宇载体、文创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在市区创新平台评选、区楼宇园区支持等相关政策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创业型企业的租金补贴按一季度和后三季度分期拨付。
5、优化退税服务。对参与疫情防护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运输等企业,经认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优先予以政策支持。
6、延期缴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7、积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及相关税费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减免相关税费。落实公益捐赠相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三、实施援企稳岗
8、多措并举减轻企业人力成本。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保费的,在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即可。及时落实适当下调职工医保费率政策。
9、加强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具体方式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确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法律政策解释,积极协调解决因受疫情影响发生的各类劳资纠纷。支持鼓励各类灵活用工信息平台发挥作用。畅通用工信息供需对接机制,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
四、扶持产业发展
10、加快兑现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享受区内扶持政策的企业,对已完成项目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优化流程,争取一季度兑付;对受疫情影响,到期未完成项目,允许企业适当延期。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各类专项扶持资金,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加强对相关行业受影响情况的调查研究,坚持精准扶持。暂按一定比例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11、积极培育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培育网络诊疗、网络购物、在线教育、在线办公、数字娱乐、数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用户流量、商业模式的高成长创新型中小企业。鼓励区域内企业、研发机构等研发提供疫情防控相关技术、产品,在市区各类专项资金扶持中给予优先考虑。
12、加强外贸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外贸型企业,加大与海关、市商务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通关便利化,帮助企业应对各类风险和通关结汇顺利进行。对企业因疫情面临的国际贸易合同违约风险,指导企业通过贸促会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以减少损失。对具有重要海外订单的企业,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供应链等方面问题。在市级部门指导下,加大贸易纠纷法律援助力度,对企业存量订单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提供政策咨询;对企业新签立的订单提供咨询服务,减少贸易风险点。
五、优化营商环境
13、搭建平台推动企业合作互助。为企业牵线搭桥、构建平台,促进餐饮、旅游、购物等领域企业与平台型企业等建立合作互助关系。支持承担国家及市防疫保障任务的区重点特色产业企业,通过区媒体平台宣传推广。
14、发挥“一网通办”平台便企服务作用。有关开办企业、证照办理、涉税缴费、劳动关系等涉企业务,鼓励通过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非接触式”等途径操作,减少前往实体服务场所次数,降低感染风险。依托长宁互联网审判庭,开展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审判,提供互联网司法保障和服务。
15、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中小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确因疫情影响而导致的不能按时纳税申报等情形,不予行政处罚。与区域金融机构合作,合理协调对受到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按时还款的企业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快速处理疫情期间企业信用修复申请。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中小企业需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国家、上海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相关政策口径由区发改委会同区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普陀区

1、减免企业房租

对中小企业承租区属国有企业自有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提供2个月的租金免除,免租期满后可视情再给予一定租金优惠。鼓励国有企业在协商情况下通过减免缓交等方式尽可能多让利给中小企业,相关减收影响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认可。鼓励社会物业减免房租,对在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租金的楼宇园区、创业基地、孵化器等各类物业业主,优先给予区内相关政策扶持。

2、减轻企业人力成本

在疫情期间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请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可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区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可申请实际培训费用95%的补贴。

3、稳定企业劳动关系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本区中小企业,纳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管服务范围,及时给予政策辅导等服务,同时引导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弹性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职工大重病保障力度,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职工互助保障重大疾病范畴。

4、加大人才住房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本区中小企业,提供总计1000个短期租房补贴专用额度,帮助中小企业留住核心人才。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月,补贴期限为三个月。

5、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对受疫情影响,按期缴纳税款发生困难的中小企业,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仍有困难的,可依法办理进一步延期手续。

6、减免税收

疫情期间,对于房产或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社会力量积极为疫情防控捐赠现金和物资,并可按照规定在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相关捐赠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疫情期间,按照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免于缴纳定额税款。

7、鼓励加大信贷支持

鼓励区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组织,积极争取信贷资源,通过适当提高信贷额度、给予利率优惠等,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不能及时还款的中小企业,视情况可帮助协商采取延期还款、减免息费、征信保护、无还本续贷、中长期信贷重组等措施,以缓解中小企业流动性困难。

8、鼓励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及组织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企业需求,在担保方式、额度、期限、信贷流程等方面进行差异化创新。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批、汇款等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并加大线上产品研发投放,充分利用线上渠道,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

9、给予政策性担保贷款财政支持

加强与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担保中心”)的对接联动,积极争取加大对本区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对企业通过市担保中心担保获得的贷款,区级财政给予担保费用全额补贴并提前兑现;在原政策基础上,对基准利率以内部分给予50%贴息。

10、加快兑付政策性扶持资金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今年一季度兑付2019年政策性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可继续申请先行兑付2020年度一季度政策性扶持资金,以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依托“3+5+X”产业政策体系,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申请各级各类扶持政策。对本区中小企业研发提供疫情防控、远程办公等技术、产品,为社会应用提供示范、支撑,经认定的,优先给予相关专项扶持。加大区科技服务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11、强化联系服务企业

发挥区领导联系服务企业机制、街道企业服务中心等作用,加强区领导及各委办局、街镇领导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以“四到”“三心”服务标准,协调解决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产生的问题,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督促和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积极争取市级相关部门支持,为各类企业复工和生产经营,协调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12、优化企业服务环境

加大“一网通办”服务力度,推广“不见面”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进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开展线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对于企业急需的各类人力资源需求,提供线上招聘、代理招聘等服务。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技术进出口、软件出口等业务办理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通道。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中央、本市进一步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适用的中小企业,需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措施由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闵行区

一、支持对象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以及其他有关企业(以下简称“上述企业”)。

二、支持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1.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中小微企业还贷发生困难的,鼓励和协调驻区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快办理无还本续贷,续贷展期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上轮贷款期限的50%;鼓励各驻区银行机构对经认定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执行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2.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发挥商业银行融资“主力军”和“主渠道”作用,落实由10家驻区国有、股份制等银行组成首批10亿元“防疫紧急纾困融资额度”,全力支持上述企业疫情防控及恢复生产融资需求,经认定后,贷款利率执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10%以上,在此基础上,按照实际贷款利率给予上述企业20%的利息补贴,补贴期6个月。对区内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上述企业,发放利率低于10%(含)的贷款业务,按实际贷款期限给予小额贷款公司5%的利率补贴;对获得政策性担保贷款或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的上述企业,实行担保费100%全额补贴,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上述企业,提前全额补贴保费。

(二)减轻企业负担

3.减免企业租金。对上述企业承租本区内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先免收2月、3月两个月房租,到期后视情再做调整,各街镇(莘庄工业区)集体性经营用房可参照执行。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区、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视情予以补贴。

4.加大企业员工安居保障力度。对符合“春申人才计划”人才安居补贴政策的企业,其享受租房补贴名额扩大到200%。对符合我区“4+4”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新增1000个租房补贴专用额度。

(三)加大财政扶持

5.加大企业稳岗补贴力度。对符合本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要求的企业,在市返还50%的基础上,剩余部分区财政再补贴50%。

6.突出贡献专项补贴。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我区疫情防控及保供稳价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经认定予以上限150万元的补贴。

7.支持疫情防控创新产品研制攻关。对推进新型冠状病毒诊断与治疗创新品种研发及产业化的项目,优先审批,优先支持,经认定予以上限100万元的奖励。

8.加快兑现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对符合各类政策要求的上述企业,在一季度内优先予以兑现相关财政扶持资金。

(四)优化企业服务

9.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区各单位形成服务企业工作合力,对复工企业加强防控措施的指导,帮助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协调其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防控物资保障、劳资和贸易纠纷等问题。对外贸订单受到影响的企业,协助开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对疫情期间遇到特殊困难的企业,进行专题研究予以支持。

10.加强对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对企业陆续复工期间临时增加用工的,搭建企业间供需沟通平台,实现短期内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做好劳动关系指导协调。

闵行区将继续优化行政审批,加大“一网通办”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4月30日前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申请。如本政策发布之后中央、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上级政策执行。

本意见由区经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资料:浦东新区新闻办、长宁区新闻办、普陀区新闻办、闵行区新闻办

来源:上海发布

F. 小微企业申请贷款一般有哪些条件

不同的银行和小额贷款机构的小微企业贷款的条件各有不同,银行要求高,小额贷款机构相对会低一点。
有的贷款要求小微企业必须经营满六个月以上;对公账户或对私账户月均流水合计五万元以上,如果企业不能提供营业执照,那么近半年流水至少在五十万元以上;注册地在贷款地。
而有的贷款要求企业注册经营满一年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企业月流水在五万元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G. 上海小微企业为什么向银行贷款难

不管是在上海还是在哪一座城市,小微企业了让自身发展壮大,便会向银行申请贷款来作为坚强的后盾,貌似小微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或多或少的会吃到银行闭门羹,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小微企业贷款难,进而小微企业与银行的关系更加的恶化,到底在上海小微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为什么那么难呢?
(1)银行贷款门槛较高
不管是个人向银行申请贷款还是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门槛都是相对较高的,我们知道,银行为了控制信贷风险,一般是不受理小微企业的无抵押贷款,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在现在看来不管是小微企业还是大型企业都有面临破产的风险,所以银行为了规避合理的风险,对于小微企业所提供的抵押物要求较高,而事实上,许多小微企业难以满足这类条件。
(2)银行贷款成本较高
相对于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申请小微企业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要高许多,虽然很多小微企业表示能够接受高预期年化利率,但是因为银行的门槛太高,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的想法直接扼杀在摇篮中来着。
(3)银行放款时间较慢
银行为了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在审批小微企业贷款时所考虑的风险因素更多,继而在放款的时候速度较慢,相对于急需资金周转的小微企业而言,从银行拿到贷款钱所需时间太长,所以一些小微企业也就放弃向银行申请贷款来着。
建议,如果小微企业急需资金可以向正规的贷款公司提出申请,贷款公司门槛没有银行门槛高,一般而言,还是可以成功获贷的。

H. 上海哪些银行可以申请小微企业专用贷款

为加大金融支持有序复工复产力度,央行决定增加再贷款专用额度,专门用于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发放。目前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资金发放的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应不高于4.55%。目前,上海地区确定了17家承贷银行,为方便企业申请贷款。
可申请小微企业专用贷款的银行
上海银行
上海农商银行
上海华瑞银行
奉贤浦发村镇银行
浦东恒通村镇银行
松江民生村镇银行
嘉定民生村镇银行
宝山扬子村镇银行
嘉定洪都村镇银行
松江富明村镇银行
宝山富民村镇银行
闵行上银村镇银行
金山惠民村镇银行
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
青浦惠金村镇银行
浦东江南村镇银行
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使用贷款条件
再贷款专用额度资金投向用途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
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指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制造业、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支农贷款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禽畜养殖、县域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领域。
如果遇到问题,也可以直接委托担保公司,获取最佳方案。

I. 小微企业怎样申请贷款

一、申请企业贷款要符合如下条件 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8.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9.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10.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二、中小企业申请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具体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传真、联系地址及邮编、网址、Email 还要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企业名称、营业地址(省、市、县)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3.税务证正、副本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或贷款卡查询结果复印件); 6.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的工作履历(工作经历及所任职务); 7.法人任职证明、法人简历;.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股权结构(股东姓名、股东占比)、企业注册资本、成立时间、企业净资产、总资产(万元); 9.公司章程复印件;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介绍(主要说明业务开展方式,结算方式,产品在技术质量上的竞争力); 10.验资报告复印件;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完整的附注),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11.房产面积、购入价值(万元)、房产位置(省、市、县区); 12.最主要设备名称、最主要设备数量、最主要存货名称、最主要存货数量; 13.应收账款(万元); 14.银行借款总额(万元)、其他借款总额(万元); 15.本次贷款总额(万元)、用途及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16.可以提供的担保方式(住宅抵押、商铺抵押、工业厂房、企业保证、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的权属证明);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17.贷款申请书; 18.企业决定申请贷款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 19.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0.基本账户开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