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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源地助学贷款

发布时间: 2023-03-29 13:05:24

生源地贷款第二年怎么续贷

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年续贷形式主要分为两种,具体流程如下:
(1)册答现场办理
1)登录国家助学贷款官方网站平台,输入账户信息(身份证号码+密码),点击“资料修改”,按照相关提示进行“申请贷款”,打印。
2)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一方,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版申请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登记表》,以及第三方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资助中心进行信息确认,完成相关资料审核,最后签订合同。
3)开学后,将开办出的《受理证明》交付老师,并提醒老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录入电子回执。
(2)网上远程受理
相比较现场办理续贷流程而迹姿友言,网上远程受理形式就显得更为便捷,只需三五分钟即可完成续贷办理,没有地点限制,办理时间相对而言也更为自由。如果你不是大一新生,首推远程受理模式进行续贷生源地助学贷款。值得注意的是,网上远程受理只适用于续贷,并且必须是学生本人进行相关操作,不能由共同借款人进行代办。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预先在手机中安装好“支付姿槐宝”软件,自备电脑一台,保证周围光源环境较好,网速通畅。
2)登录系统进行个人信息的资料完善,之后提交续贷申请,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按照相关提示完成操作,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3)打开支付宝扫描系统弹出的身份证认证二维码,认证成功即完成办理。
4)返回系统进行办理结果检查,提示受理成功后,将信息提交到生源地办理资助中心。资助中心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回执验证信息通过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学生本人。收到短信后,学生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
4)开学后,将《受理证明》交付老师,并提醒老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录入电子回执。

⑵ 助学贷款怎么申请网上办理

助学贷款怎么申请网上办理

助学贷款怎么申请网上办理。不是每个人的家庭条件都是很好的,考上大学是很多学子改变人生的第一步,尤其是家庭贫困的学生更是需要通过学习知识改变命运。下面看助学贷款怎么申请网上办理及相关资料。

助学贷款怎么申请网上办理1

进入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输入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或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进入,新增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即可。

助学贷款怎么申请网上办理

1、进入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

2、进入网址后,输入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或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进入,点击左边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

3、录入申贷信息,资料审核情况,共同借款人信息,账户信息等,最后点击提交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网上助学贷款步骤相关内容。

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一)被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四)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担任其共同借款人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5、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其年龄应在18周岁(含)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原则上,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其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

助学贷款怎么申请网上办理2

一、学生申请

(一)首次申请助学贷款

1、办理银行卡

首次申请需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农商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

2、线上申请

登录“e百福”,进入“贷款专区”,点击“百福助学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二)续贷

登录“e百福”,进入“贷款专区”,点击“百福助学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二、当地资助中心审核

(一)首次申请需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前往当地 县( 市)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所需材料:

1、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录取通知书;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教体局窗口提供纸质表,学生本人填写签名并按手印。

(二)续贷学生只需登录“e百福”线上申请,由当地 县(市)资助中心线上审核。

三、签订合同

银行进行贷款审批后,系统将发送短信提醒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分别登录“e百福”,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四、确认回执

就读省内院校的学生由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当地 县( 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确认后生效。

就读省外院校的学生可登录“e百福”自行下载电子回执,打印并由高校盖章后,在“e百福”中拍照上传回执。

五、银行放款

资助中心审核学生回执后,向银行发送放款指令,贷款将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农商银行卡中。

*温馨提示

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登录“e百福”进行毕业确认,方便您业务咨询和还本付息。有因病休学、升学等情况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8月31日之前,前往当地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以便升学后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介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注意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在学生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哦。

适用对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西籍学生。江西省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上饶、吉安等6个地市50县(区、市)学生的助学贷款业务由当地农商银行受理;其他地市学生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受理。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具体额度以当年国家出台的资助政策为准)。

贷款期限

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贴息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产品特点

√按年发放;

√线上办理;

√免抵押、担保;

√财政贴息。

贷款条件

(一)借款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已被国家批准设立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人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助学贷款怎么申请网上办理3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诚实可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在校期间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5、严格遵守国家、经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1、打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官网。

2、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3、如果第一次贷款需要注册,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4、需要担保人一同到当地县资助中心审核身份,拿到申请表,携带身份证和申请表就可到县资助中心提交即可。

助学贷款还款

助学贷款还款方式目前有2种,支付宝还款和银行还款。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贷款免收利息,学生毕业后银行会按银行利率收取利息。因此,越早偿还贷款,可以少付利息。

支付宝还款

1、操作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提前还款需要在每个月的10号之前。

2、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3、在访问的页面内找到个人账户登入的平台,将账号、密码、验证码输入,然后登入。

4、找到【提前还款申请】。

5、按照要求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申请日期为每月的1~10号(11月除外)】

6、要求:

(1)如需要进行提前还款操作,请点击“新增”按钮,进入到提前还款新增页面。

(2)在新增页面中,选择对应的合同编号,系统将反显出需要填写的'信息,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新增操作。

(3)如果使用支付宝还款,请登录支付宝系统对你的支付宝账户充值。

(4)每月10日后为账务处理期,每月20日自动从支付宝扣费,还款信息可能更新不及时,准确还款结果请于下月初到系统中查看。

(5)申请提前还款后,请保证您的还款账户余额充足。还款是否成功,请于下月初登录系统在“提前还款申请”中查询。如果提前还款不成功,请重新申请。

7、具体还款记录,请查询自己的贷款后台【还款记录】。

银行还款

1、去银行前,必须要携带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最重要的银行卡密码一定要记得,否则将会给你的办理过程带来更多的麻烦;

2、进入银行后排队取号,然后到工作人员那里领取申请表,详细的填写各项内容;

3、去柜台办理归还贷款手续;

4、将《还款证明》送交到相关负责人手里。

还款须知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的同学必须出示书面申请书,并要求附有县级以上民政局盖章和证明。申请书要求详细写明家庭情况,表明个人的还款意识,同时注明详细住址,父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

2、大一新生所申请的贷款要次年才能发放到学校财务室,因此,第一年的学费需要自己缴清,以后每年到学校财务室作结算。银行所赠农卡以个人身份证开户,学生平时可用于存款和取款,学生毕业后通过农卡归还欠款。

4、每位同学每年申请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贷款免收利息,学生毕业后银行会按银行利率收取利息。

⑶ 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

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如下:
常用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有两类: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的大学生助学贷款重要组成部分。

⑷ 天津生源地助学贷款怎样办理去哪办

天津办理生源地贷款,借款人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开具家庭贫困证明,在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将资料提交到学校申请办理,学校会统一提交到当地开发银行办理。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如下:

  1.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3.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6.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7.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⑸ 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能到账

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时间一般是在申请助学贷款当年的11月左右,在申请助学贷款时通常会自动生成一个支付宝账号,助学贷款一般都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在11月左右经过支付宝平台将贷款发放至申请人的支付宝账号里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5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⑹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支持生源地助学贷款吗

支持。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校官网升姿显示,支持生源地助学贷款。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坐落于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则仔天津财经大学按照独立学院模式和机制合作建立的一所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院孙笑汪校。

⑺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哪个银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中文名称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外文名称
Ecation Credit Loans

信用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
学生和家长

生源地信用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5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从2010年开始,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都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4.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5.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⑻ 天津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申请方式流程

为加强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

1、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

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并登陆个人账户à在线贷款申请à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à到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à领取回执单(受理证明)à到学校资助中心办理回执录入。

2、已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根据以上办理流程及时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手续。各区县受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时间一般为7月-9月,开学后到校办理电子回执录入。

3、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学生需在 5 月 30 日 前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6月20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模块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诉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情况(不少于200字),凡不按照要求填写续贷声明的,审核不予通过。请申请学生及时关注续贷声明审核情况,审核未通过的学生请按照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学校审核。

4、各地区县资助中心签订合同时对所需资料有不同要求,请同学们务必向所在县级资助中心了解清楚所需资料并提前准备好,以免影响贷款的发放。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申请

1、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市、县(市、区);

3)遵守国家法律规范和学校纪律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4)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在校期间所得收入或经费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5)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

6)不能同时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2、申请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申请流程及所需准备基本资料请详询生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资助中心。

3、各地区县资助中心对在校生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所需资料同样有不同要求,请务必向所在区县资助中心了解清楚所需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

说明:此通知仅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⑼ 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3、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4、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5、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展期。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首先由借款学生领取填写申请表,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县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确认盖章;学生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合同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生效后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⑽ 2018年天津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办理指南及还款流程时间说明

2018年天津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办理指南及还款流程时间说明

天津市生源地贷款

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天津市。

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从2010年开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都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申请。

编辑本段一、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08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于今年6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编辑本段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

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

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

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

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

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

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编辑本段三、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名的格式是什么?

登录名实际上就是你的真实姓名,或者选择使用身份证号登陆,初始密码应该是你身份证后六位,若未注册则可以用身份证号注册一遍,将资料填完整(注意必须是真实信息)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5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

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

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从2010年开始,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都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1.申请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办理程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贷款金额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贷款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

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条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