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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贷款125方向性指标

发布时间: 2023-04-04 12:18:06

1. 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应分析哪些指标

一般来说,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都会比对大中型企业的贷款更加谨慎。一般会对企业的经营生产情况、行业发展前景以及产品竞争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周密、仔细的调查。
从担保方式上看,一般大中型国有企业,银行有可能不会要求企业提供抵押、质押、担保人等,但对中小企业都会要求提供银行所认可的担保方式,如:厂房抵押、土地抵押、收费权质押、母公司担保、开立全额保证金帐户、提高资本金比例等。
贷款利率上看,银行对大中型企业的利率一般比较优惠,采取基准利率,或基准利率下浮;但对中小型企业,一般都会采取上浮利率。
总之,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政策比大中型企业更为严格。

2. 贷款利率市场化:无论民企国企该倒的就要倒,银行不该放的贷就不能放

贷款利率的市场化之路

发于2020.9.07总第963期《中国新闻周刊》


“民营企业融资在整个融资总量中的占比,我们认为是在合理的区间,或者说合理的范围内。也可以说,从融资总量角度来讲,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存在。”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晓春说。


8月30日,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主办、CF40资深研究员肖钢牵头负责的《2020·径山报告》正式发布,主题为《“十四五”时期经济金融发展与政策研究》,这也是CF40连续第四年发布《径山报告》。


这份报告从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储蓄率变化、宽货币低利率、金融支持民企发展、房地产金融、金融防风险等角度,对“十四五”时期重大经济金融问题展开系统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其中,刘晓春负责的课题是“建设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一般谈到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经常被概括为“融资难融资贵”。刘晓春认为,“难”和“贵”需要分开来看,前者是融资的可获得性问题,后者是融资的价格问题。要同时解决这两个问题有一定矛盾,允许“贵”,金融机构风险定价覆盖成本,会更好地解决“难”。


“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主要体现在高杠杆基础上的再融资难、具体融资过程复杂和融资成本相对较高,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市场现象,是市场参与者及市场规则相互作用的结果。”


贷款“指标”之下的供需失衡


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这些年,监管部门对银行提出“三个不低于”(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和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两增两控”(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要求。


近两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更是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提出了量化指标,2019年要求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要增长30%以上,2020年要求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


在刘晓春看来,这些举措积极的一面是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和融资贵,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定价体系扭曲,不能完全贯彻风险定价原则。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五家大型银行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27%,较2019年全年平均利率下降0.43个百分点,已经低于一些大中型企业贷款利率。


而在实际操作中,也出现一些银行贷款给“关系户”,再由其转贷出去,中小企业并未拿到低利率的贷款。对此,刘晓春认为某种程度上,银行是在为储户负责。“我们始终不要忘记银行是靠吸收储蓄存款来放贷款的,所以他首先要为储蓄存款负责。”


“现在的问题是,给银行下达对特定贷款对象的具体贷款指标,银行自身反而缺乏了市场的选择余地,找不到符合贷款要求的放贷目标,只能去找那些‘安全的’‘放心的’企业。”刘晓春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因为放给这些企业可以收回本息,才能保证储蓄的安全。“所以,现在的矛盾是,银行找不到好资产、好企业,贷款的有效需求不足。”


从经济学角度,有效需求是指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比如我们说肚子饿了就会有需求,但如果没钱买食物,就不能算有效需求。从信贷角度来讲也一样,有效需求是指有还款能力的需求,所以银行要把贷款数字做上去,只能给予有还款能力的企业。”刘晓春认为,只要政府不干预银行借贷行为,由银行来确定自身的战略定位,以及在这个战略定位下的客户群体,并针对客户群体予以支持,就会有更好的市场调节效用。在这一过程中,只要不违反监管要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政府不要过多地干预。


在今年的《径山报告》中,刘晓春团队指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长效机制,不能单纯从供给端寻找原因,应当从供给端和需求端两方面来分析。公共政策、突发性危机等外部环境,也会对民营企业的经营和融资产生影响。


“国家当然希望融资更多向生产型企业倾斜,生产能力提升了,就能够创造就业,创造效益,但实际上现在没有那么多有效需求。”刘晓春说。


规范了市场,还是干预了市场?


最近,最高法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取消了2015年版本中“两线三区”的概念,即以24%、36%两条利率分割线划分的无效区、司法保护区和自然债务区三个区域,以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作为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贺小荣的解释,此举旨在通过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促进金融和民间资本服务实体经济,纾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从源头上防止“套路贷”“虚假贷”。


对于这一司法解释,有观点认为这是由最高法通过法律层面对利率进行管制,而此前都是由央行进行利率管制。


对此,刘晓春认为目前大家对司法保护上限问题可能有所误解,“我并不认为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是利率管制,它只是规定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并没有规定利率的上限。”刘晓春举例,比如两个人发生一个借贷关系,作为民间借贷,约定收30%的利息,超过目前的司法保护上限,但只要双方愿意,也是可以的。


而且,在刘晓春看来,这次司法解释只是改变了司法保护上限的计算方式,或者说挂钩方式,并非简单地降低保护上限。“也就是说LPR如果往上涨,司法保护上限势必也往上涨,所以它是一个计算方式的问题,至于这个计算方式导致的结果是不是合理,那是另外一说。”


刘晓春强调,司法解释规定,持牌金融机构不适用这个法案,但对于持牌金融机构的理解,可能需要相关部门去解释。另外,这一司法解释并不否认市场化问题,无非是对民间借贷领域利率的司法保护确定了一个最高限制,但并不是限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此外,对于金融机构本身,还是由监管部门来规定,也是就说,利率市场化还是由监管部门来推进,法律不会干涉。


“最近我们注意到一些反对的声音,我认为有一些声音未必是真正在支持小微企业。因为刚才我们的报告里也讲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更多来自银行贷款,也有部分民间融资,其中包括一些小贷公司。”刘晓春说。


除此之外,会用到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银行贷款到期,需要还贷并重新借款的阶段,可能会利用民间借贷来过渡一下,因为监管政策规定不能借新还旧,也不能无限展期,企业必须先还到期贷款才能再贷款,这其中涉及周转的问题,一些企业只能去民间借贷解决。现在很多小贷公司实际上也在做这个生意。另外一种是企业本身经营确实有问题,走投无路了只能去借高利贷,最后企业可能还是倒闭了。


此外,也有人认为,对于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上限确定过低,可能会造成一部分民间借贷走向地下,成为灰色地带。刘晓春认为这本来就是个伪命题,以前不允许民间借贷,才有地上地下问题;现在允许民间借贷,只要是合法的,那么就没有什么地上地下的概念,那些所谓地下的就是司法解释中说的非法借贷,就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内。


从出借方角度,无论是小贷公司,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以及一部分专门以放贷为经营方式的高利贷者,只要将借贷作为经营方式而又不持牌的,就是非法借贷。因此这两年来,监管部门一直在强调办金融业务必须持牌。非法借贷本来就不受司法保护,甚至本就应该取缔的。因此,在刘晓春看来,这个说法实际上是为无牌经营贷款的人找理由。



是市场定利率,还是政府管利率?


2014年11月,央行宣布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央行官网称此次降息目的“重点是发挥基准利率的引导作用,促使实际利率回归合理水平,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这一突出问题”。


但结果出乎意料,降息政策宣布后,票据直贴利率不降反升,银行间7天回购利率也较降息前微升,债券市场的国债、信用债收益率全面上行,而且降息点燃了市场投资股市的热情,大量资金从各方涌入股票市场,股市大幅上涨,与央行降息刺激实体经济的本意背道而驰。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资金供求关系没有发生实质变化的前提下,不管名义利率如何,降息政策都不会降低中小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反而加大了融资难度。




但是,市场既包括供给方和需求方,也包括了市场规则,“不能将政策法规,政府的管理排除出去,抽象地讲市场,所以在具体实践中,市场化并非不要市场管理,但是市场管理怎么管,各个国家都不一样。美联储也会调整利率,作为宏观调控的手段,并不是放任市场。


“从理论上来讲,有一个自我调节的市场,但在现实中,市场并不会始终向着善的方向走,总会有个拉扯,最后达到均衡可能靠的是灾难,是危机,经济危机是最典型的一个调整。”刘晓春说。但是,单靠危机调整来实现市场均衡,会有很多人家破人亡,遭受损失,经济会受到更大的伤害,甚至造成 社会 动荡,所以必须要由政府或者监管部门来进行调整,不能简单地把理论套过来。“当然,政策法规如何指定、政府行为如何拿捏,是非常值得研究的。”


实际上之前各国都在找这个点,包括台湾地区,包括美日韩等国,当时都是在利率上升的时候放开,造成高息揽存、无序竞争的现象。“高息揽存必然带来高息贷款,反而对经济造成极大的风险。在高息贷款竞争下,往往会降低风险的要求,资产质量不高,大量暴雷,所以这是我们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需要避免的。”


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开展数年,2013年7月20日,央行决定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2015年5月11日,央行决定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同年8月26日,央行决定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又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10月24日,央行决定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


2015年之后,利率市场化改革迟迟未有大的进展,直到2019年8月17日,央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在报价原则、形成方式、期限品种、报价行、报价频率和运用要求等六个方面对LPR进行改革。在原有的10家全国性银行基础上增加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各2家,扩大到18家。


长期以来,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利率都是按照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以“上浮××倍”“打××折”的形式来确定。LPR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2019年7月LPR改革实施后,银行发放贷款时,利率以“LPR±××个基点”(1个基点=0.01%),或“LPR±××%”的形式来确定。


按照最新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公告,2020年8月20日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3.85%和4.65%。


在刘晓春看来,LPR实施的起点,也正好是中国经济进入一个特殊时期的起点。即新旧动能转换,经济在下行,特别是中美贸易战、国际需求下降的情况下,整个国家和 社会 ,都希望融资成本有所降低。


“从融资成本角度来看,利率市场化的效果是好的,但如何来评价这个制度,还需要经过几次利率的上下波动。”刘晓春认为,目前整个利率主要是在下行的过程中,还没有到利率上行的波动阶段,只有在经历一两次上下波动以后,才可以说利率市场化达到了正常。


刘晓春对中国人民银行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的专业性表示赞赏,认为在保持市场流动性基本稳定和合理充裕的前提下,让市场去说话,这其中就包括了利率,利率本身也是在调节市场供求,“但利率市场化并不意味着利率本身不需要调节了,对LPR还是要进行调节,这是宏观调控的手段。”


谈到最终利率市场化的目标,刘晓春认为不在于利率本身的市场化,实际上是在于中国整个市场的改革,也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此进一步往前推。


在刘晓春看来,在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中,市场主体无论民营还是国企,该倒的就要倒。银行不该放的贷款就不能放,从而淘汰落后的,支持有竞争力的,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企业在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的双循环格局中,才会形成强有力的国际竞争力。

3. 民营企业贷款新政策

民营企业贷款新政策: (一)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继续加强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严格落实“五专”经营机制,合理配置服务民营企业的内部资源。鼓励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结合各自特色和优势,探索创新更加灵活的普惠金融服务方式。 (二)地方法人银行要坚持回归本源,继续下沉经营管理和服务重心,充分发挥了解当地市场的优势,创新信贷产品,服务地方实体经济。 (三)银行要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将盘活资金重点投向民营企业。加强与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通过利益融合、激励相容实现增信分险,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服务。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四)保险机构要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在风险可控情况下提供更灵活的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服务,为民营企业获得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五)支持银行保险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支持保险资金投资银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加快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 股权投资 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 (六)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将继续按照“成熟一家、设立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民营银行常态化发展,推动其明确市场定位,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加快建设与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一、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体系 (一)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继续加强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严格落实“五专”经营机制,合理配置服务民营企业的内部资源。鼓励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结合各自特色和优势,探索创新更加灵活的普惠金融服务方式。 (二)地方法人银行要坚持回归本源,继续下沉经营管理和服务重心,充分发挥了解当地市场的优势,创新信贷产品,服务地方实体经济。 (三)银行要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将盘活资金重点投向民营企业。加强与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通过利益融合、激励相容实现增信分险,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服务。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四)保险机构要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在风险可控情况下提供更灵活的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服务,为民营企业获得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五)支持银行保险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支持保险资金投资银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加快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 (六)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将继续按照“成熟一家、设立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民营银行常态化发展,推动其明确市场定位,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加快建设与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

4. 小微企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条件:

1、资金现金流充裕

2、小微企业业主信用良好

3、企业已成功两年以上

4、能够提供有效财力证明

5、小微企业主具有较强的还款意愿和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6、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二、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1、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贷款

2、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为1年(不含)至5年(含)的贷款

3、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以上的贷款

(4)民营企业贷款125方向性指标扩展阅读:

企业贷款可分为: 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等

一、小微企业申请信用慧仔知贷款的流程:

1、提出申请

①授前消信申请、企业董事会决议(如公司章程要求)

②企业具体贷款用途及资金使用方向(用款计划、用款总额度)。

③还款来源分析计划和措施,并且就还款的资金安排做出每月的现金流量分析。

④抵押情况、其他相关法律性文件、函电等

2、进行审核

①立项

②信用评估

③可行性分析

④综合判断

⑤贷前审查

3、签署合同如果银行对贷款申请审查后,认为其全部符合规定,并同意放贷,则应该与贷款人签署《借贷合同》

4、贷款发放

合戚猜同签署后,双方按照合同规定核实贷款。融资方即可根据合同办理提款手续:提款时由融资方填写银行统一制定的提款凭证,然后到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5. 如何让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敢贷、愿贷、能贷”

民营企业融资难一直存在,相比国企有政府的背书和兜底,民营企业的融资更加市场化,融资难、成本高。这种情况很难在根本上改变,牵涉到更深层次的原因。但是也在积极寻求解决这种矛盾的方法。

这些政策出台以后,情况有多改观,截至2019年1月末,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余额9.7万亿元,同比增长17.6%,增速比上年末高2.4个百分点。1月份增加2109亿元,增量是上年同期的2.6倍;2019年1月,新发放的1000万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平均水平为6.16%,环比下降0.1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下降0.21个百分点;截至2019年1月末,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小微经营主体2165万户,1月份增加26万户,同比多增7万户。可以看出,最近几个月对小微企业的贷款金额有较大提升,利率也有所降低。主做股权设计、并购,业余股民,爱好搏击更多好文,欢迎点赞关注

6. 企业贷款要把握好哪些财务指标

必须大于100%(房地产企业可大于80%)。 2、资产负债率。必须小于70%,最好低于55%。 偿债能力: 3、流动比率。一般情况下,该指标越大,表明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通常该指标在150%~200%较好。 4、速动比率。一般情况下,该指标越大,表明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通常该指标在100%左右较好,对中小企业适当放宽,也应大于80%。 5、担保比例。企业应该把有损失的风险下降到最低点。一般讲,比例小于0.5为好。 现金流量: 6、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应为正值,其销售收入现金回笼应在85~95%以上。 7、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支付采购商品,劳务的现金支付率应在85~95%以上。 经营能力: 8、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一般讲,如果主营业务收入每年增长率不小于8%,说明该企业的主业正处于成长期。如果该比率低于-5%,说明该产品将进入生命末期了。 9、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一般企业应大于六次。一般讲企业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越高,企业应收账款平均收款期越短,资金回笼的速度也就越快。 10、存贷周转速度,一般中小企业应大于五次。存货周转速度越快,存货占用水平越低,流动性越强。 经营效益: 11、营业利润率,该指标表示全年营业收入的盈利水平,反映企业的综合获利能力。一般来讲,该指标应大于8%,当然指标值越大,表明企业综合获利能力越强。 12、净资产收益率,目前对中小企业来讲应大于5%。一般情况下,该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回报越高,股东们收益水平也就越高。 贷款分类偏离度检查辅导资料 一、贷款分类偏离度的含义 贷款分类偏离度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抵押贷款进行五级分类时存在形态划分结果与实际形态相差异的程度。包括不良贷款总体分类的偏离程度和五级分类中各类形态的偏离程度。 其计算公式:相对偏离度=(检查确认的不良贷款比例/被查机构自己认定的不良贷款比例-1)×100%;绝对偏离度=检查确认的不良贷款比例-被查机构自己认定的不良贷款比例。本次检查用绝对偏离度公式计算。 二、为什么会存在偏离度 贷款五级分类是人脑主观思维的过程,由于不同的人本身存在识别和判断能力的差异,必然会导致分类结果的差异。从目前影响商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因素来分析,产生分类偏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人为因素。一是分类操作人员对制度的理解、业务水平的参差不齐,造成分类结果的不准确;二是对企业提供的各种信息的掌握程度和分析判断不准形成的偏离;三是为了完成“抓降”考核指标,在贷款期限和贷款保证上作技术处理,如借新还旧、担保变抵质押等,人为调整分类结果;四是不严格执行分类制度,造成分类偏离,主要表现为简化分类程序和标准、分类不及时和不连续、未按规定权限分类认定等。 2、政策因素。一是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某些行业政策发生变化,从而影响信贷政策的变化,造成对贷款投入、投向的重大影响,造成分类偏离;二是上级行对基层行的不良贷款实行额度控制,对不良贷款有计划地进行“释放”。 3、信息不对称。一是银行难以获取客户真实可*的财务信息,尤其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的可*程度较低,从而影响贷款分类的偏离;二是个别企业为了取得银行的贷款,给银行提供虚假的财务数据和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导致分类结果的不实和偏离。 4、分类标准不一致。人民银行2001年制定的《五级分类指导原则》是目前五级分类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但该文件对分类标准仅有核心定义,没有具体的操作性解释,确定的标准较模糊,而且弹性较大。各行根据此文件和本行的实际情况又分别制定了《贷款分类实施办法》,由于各行的理解掌握程度不一,导致分类标准不一,实践中又是将《五级分类指导原则》作为检查标准使用,致使检查人员与商业银行对分类标准产生一定程度的分歧,从而导致分类结果的偏离。 5、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一是管理人员或分类人员为了逃脱责任,掩盖事实真相,将不良贷款在正常或关注中反映;二是中行、建行股改之后,对大量的不良资产进行了剥离和核销,不能排除利用剥离和核销之机将正常贷款划入不良进行“储备”,以备将来考核时进行调整。 三、五级分类标准及管理要求 (一)分类标准。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指导原则》,商业银行贷款分为五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类,后三类为不良贷款。各商业银行根据此分类办法并结合本行实际又细化了分类标准,其划分标准及主要特征为: 1、正常类: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本息,没有任何理由怀疑贷款的本息偿还。 2、关注类: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发放的贷款;逾期90天至180天的贷款;对利用企业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的抵押贷款至少应划入关注类,并在依法追偿后按实际偿还能力进行分类。该类贷款损失率不超过5%。其基本特征: ◇净现金流量减少; ◇借款人销售收入、经营利润在下降或净值开始减少,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 ◇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借款人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例如借款人所出的行业地位呈下降趋势; ◇借款人的关键财务指标,如:流动性比率、资产负债率、销售利润率、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较大下降; ◇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重大的不利变化; ◇借款人固定资产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调整,例如基建工期延长或慨算调整幅度较大; ◇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贷款的抵押品、质押品价值下降或对抵押物失去控制; ◇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 ◇银行对贷款缺乏有效的监督。 ◇银行信贷档案不全,重要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违反贷款程序发放贷款。 3、次级类: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依*其正常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应收利息逾期90天、本金逾期181天至360天的贷款至少要划入次级类。需要重组的贷款应至少划为次级类,重组贷款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作出调整的贷款。该类贷款损失率在30%-50%之间。其主要特征: ◇借款人支付出现困难,并且难以按市场条件获得新的资金; ◇借款人不能偿还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借款人内部管理问题没有解决,防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的手段套取贷款。 ◇借款人经营出现亏损,净现金流量为负值; ◇借款人已不得不寻求拍卖抵押品、履行担保等还款来源。 4、可疑类: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逾期360天至720天的贷款至少要划入可疑类。重组后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至少划入可疑类。该类贷款损失率在50%-75%之间。其主要特征: ◇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贷款项目如基建项目处于停缓状态; ◇借款人已资不抵债; ◇银行已诉诸法律来收回贷款; ◇贷款经过了重组仍然逾期,或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还款能力没有得到明显改善。 5、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逾期720天以上的贷款至少应定性为损失类。该类贷款损失率在95%-100%之间。其主要特征: ◇借款人和担保人宣告破产,经法定清偿后仍然不能还清贷款; ◇借款人死亡、宣布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借款人虽未破产,但已名存实亡或关停倒闭;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等历史原因造成债务人主体消亡,无承债主体。 (二)管理要求。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基本要求:一是要有健全的分类管理制度;二是要建立有效的分类组织管理体制;三是要有统一规范的分类标准;四是要将所有贷款纳入分类范围;五是要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分类;六是要保持分类的及时性;七是要充分掌握借款人的财务信息和经营管理信息,保持银行与企业信息的对称性;八是要保持信贷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九是要定期对贷款分类政策、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三、如何对抽样客户的分类偏离度进行现场检查 (一)调阅被抽取的客户贷款信贷档案资料,了解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并将基本情况录入《贷款分类偏离度现场检查操作表》。 (二)分析判断被抽取的样本客户的偿债能力和还款意愿。这是现场检查的主要环节。应从借款人的现金流量、财务、非财务因素、贷款担保和银行信贷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和判断。 1、现金流量分析。 现金流量包括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和现金净流量,现金净流量等于现金流入量和现金流出量之差。贷款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主要体现在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三个方面,通过对贷款企业现金流量的计算和分析,判断借款人能否还款和还款来源是什么,从而确定贷款分类档次。在实际分类操作中,借款人应当向银行提供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利用财务软件自动生成现金流量表。 如何根据借款人的现金流量确定贷款分类档次?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判断: (1)借款人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还款,而且现金流量比较稳定或在增加,其贷款档次为正常; (2)借款人虽然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还款,但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量在减少,其贷款应划为关注; (3)借款人不能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还款,而要通过出售证券投资或减少固定资产维修、更新、改造资金支出,甚至对外融资还款,其贷款应归为次级; (4)借款人对外融资产生的现金流入仍不足以还款,其贷款档次应划为可疑类; (5)借款人出售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产生的现金,甚至转让股份所得现金都不足以还款,其贷款应划为损失类。 如果企业和银行都没有提供现金流量表,应如何计算现金流量?计算现金流量时,应以贷款企业的损益表为基础,根据资产负债表期初和期末的变动数进行调整。其计算步骤和方法: 第一步,计算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期初与期末的变动情况,计算公式:各项目变动数=期末数-期初数。 第二步,确定项目变动数是现金流出还是现金流入。资产项目的增加是现金流出,反之是现金流入。如应收账款增加,企业的销售所得现金就会减少(现金流出);应收账款减少,企业的销售所得现金就会增加(现金流入)。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增加是现金流入,反之是现金流出。如应付账款增加,表示企业所购进存货部分赊销,形成自发性融资(现金流入);应付账款减少,表示企业的所购进存货中有未销售部分但已支付了现金(现金流出)。 第三步,剔除权债发生制的影响因素。现金流量=损益-△资产+△负债(△表示期末与期初的差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间接法),计算公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收益+折旧、待摊费用+△应付账款+△应付费用+△应付税金-△应收账款-△存货-△预付费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计算公式: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流入)=△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 △为正数表示现金流出,负数表示现金流入。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计算公式: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流出)=△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短期借款+△长期负债+△股东权益。 △为正数表示现金流出,负数表示现金流入。 ◇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财务分析。 通过对借款人财务报表中的有关数据资料进行真实性核实、计算、比较、研究,分析借款人的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的未来发展趋势,在分析时,要尽可能地取得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后的报表和同行业的有关资料。主要从以下三类指标进行分析。 (1)盈利能力分析。主要从盈亏状况、销售利润率、营业利润率、净利润率、成本费用率等指标分析。其计算公式: 销售利润率=利润/销售收入净额×100%,比率越高,表明产品成本控制越好; 营业利润率=税前营业利润/销售收入净额×100%,比率越高,表明借款人的盈利水平越高; 净利润率=净利润/销售收入净额×100%; 成本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比率越高,说明同样的利润只需化费较少的成本费用开支。 (2)偿债能力分析。短期贷款要分析借款人的短期偿债能力,中长期贷款要分析借款人的长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从资产负债率、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分析,短期偿债能力从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标来分析。其计算公式: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比率越低,债权人的风险越低,债权的保障程度就高;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00%,该比率越低,表明借款人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该比率越高,表明短期偿债能力越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待摊费用。该比率为1%最好,如果较低,说明借款人短期偿债能力存在问题,如果过高,则有说明借款人有过多的速动资产,可能失去一些有利的获利机会。 (3)营运能力分析。营运能力是指借款人资产周转速度的有关指标反映出来的资产利用效率,它表明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应用资产的能力。主要用资产周转率、资产收益率、存货周转天数等指标分析。 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净额/资产平均余额×100%,比率越高,说明资产经营效率越好。 资产收益率=税前利润总额/资产平均余额×100%,比率越高,说明资产的投资回报越大。 存货周转天数=存货平均余额/销货成本×360,天数较少或呈下降趋势表明管理效率越高。 3、非财务分析。 主要从借款人的行业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自然社会、还款意愿等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业风险分析。每个企业都处于一个特定的行业中,每一个行业都有其固有的风险,同一行业中的借款人要面对基本一致的风险。掌握了某一行业的特征、表象和风险程度,知道借款人的表现在同行业中处于什么样的水平,就可以从行业的基本状况和发展趋势来判断借款人的基本风险。主要从借款人的行业成本、行业成长周期、产品的经济周期性、行业的盈利性、依赖性、产品替代性、国家的法律和产业政策、经济环境、技术环境等方面综合分析。检查时,可以参照下表: 行业风险预警信号: ◇行业整体处于衰退或属于新兴行业; ◇出现重大技术改革,影响到行业的产品和生产技术的变革; ◇政府对行业有严格的限制; ◇经济环境变化如经济萧条或出现金融危机,对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国家产业、货币、税收等宏观政策变化对企业有重大影响; ◇顾客需求发生变化; ◇法律发生变化,对企业有重大影响; ◇多边或双边贸易政策有所变化,对进出口的限制和保护。 (2)经营风险分析。重点从借款人的经营规模、经营策略、产品结构、企 业的“供、产、销”三个环节等方面进行分析。主要风险信号: ◇经营活动发生显著变化,处于停产、半停产或经营停止状态; ◇业务性质和经营目标发生改变; ◇主要数据在行业统计中呈现不利的变动或趋势; ◇不能适应市场市场变化或客户需求的变化; ◇持有一大笔大额定单,由于受生产能力和原材料供应的影响不能较好地履行合同,可能引起巨额损失; ◇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容易被淘汰或被替代; ◇引进技术较慢,生产技术转换方面是否存在较大弱点; ◇对存货、生产、销售的控制能力下降; ◇原材料购货渠道是否单一,对供应商过分依赖,原材料供应无法满足正常生产或原材料存在价格风险; ◇企业的地点发生不利变化,分支机构或销售网络分布不合理; ◇借款人的销售促销能力较差,经常出现故障导致产品积压,对销售环节的情况变化没有灵活的对策。 ◇企业对生态环境影响和破坏性较大; ◇厂房和设备未得到很好维修,超负荷运转;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存在偏差,或计划执行出现较大调整,如基建项目的工期延长或处于停缓状态或预算调整; ◇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出现下降; ◇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灾难。 (3)管理风险及还款意愿分析。重点从借款人的组织形式、管理层素质、管理能力和水平、还款记录等方面进行分析。主要风险信号: ◇借款人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最高管理层之间存在严重分歧或不和谐; ◇管理层对环境和行业的变化反应较迟缓; ◇管理层品行低下、缺乏诚信和修养; ◇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成员变动频繁; ◇中层管理较薄弱,企业人员更新过快或员工不足; ◇管理层对企业的发展缺乏战略性计划,或计划没有实施和无法实施; ◇管理层缺乏足够的行业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 ◇管理层经营思想变化,表现为短期行为严重、极端的冒进或保守; ◇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重大的不利变化或存在关联交易; ◇借款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法律纠纷或法律问题,如受到税务、工商等行政机构的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起诉、执行、查封、冻结、审查; ◇借款人还款意愿差,对银行采取不合作的态度; ◇借款人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和经营管理信息; ◇突然更换注册会计或结算户银行; ◇外部机构对借款人的评级进行调整; ◇借款人违背与其他银行或债权人的协议,不能偿还其他对外债务; ◇借款人以非正常途径或不合理条件和手段从其他银行取得贷款; ◇借款人向其他银行贷款被拒绝; ◇借款人的存款余额和结算量不断下降; ◇借款人不能提供银行所要求的信息资料如供销合同、项目进展报告; ◇借款人拖延支付贷款本金、利息或费用。 ◇借款人提出在融资或重组贷款。 4、贷款担保分析。 借款人的担保是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如果借款人的经营状况恶化,不能用正常的营业收入还款,就要考虑用担保抵押来偿还贷款。通过检查担保抵押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抵押物的充足性、抵押物的可变现能力及对抵押物的控制能力,分析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判断贷款分类档次。检查时,应采取内外结合的检查方法,先从银行提供的抵押和保证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文件资料应包括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抵押评估报告、财产所有权证明、保证人的财务报表、信用评级、外部审计报告等。再到实地察看抵押物、质物的保管情况,测试抵押物的价值以及分析保证人的财务实力和履约意愿。 (1)担保的合法性。主要检查担保主体是否符合《担保法》的规定。一是保证人是否具有资格。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经授权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能作为担保人,担保人与借款人是否是关联企业。二是抵押物是否合法。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如国家明文禁止生产的产品等都不能作为贷款的担保抵押。 (2)担保的有效性。主要检查担保抵押是否在法律上是否产生担保效力,一是担保抵押手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看担保、抵押、质押合同要素是否齐全,合同条款语意是否准确,有无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印章和签字是否加盖保证人或抵押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抵押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同时抵押;抵押物是否经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存单、票据、有价证券、股权等权利质押是否办理止付冻结手续;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是否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抵押、质押物品是否投保;二是担保抵押的时效性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担保抵押合同约定的时间是否与贷款期限一致,是否已过期;担保抵押合同满期或超过6个月后是否与借款人重新签订了担保抵押合同。 (3)担保的充足性。一是保证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从保证人的财务、现金流量、或有负债、信用评级以及保证人目前提供保证的数量和金额判断保证人是否具有履行还款的能力;二是抵押物价值是否足值;三是抵押物是否经过有权评估部门和专业评估人员进行评估,抵押物价值是否被高估;四是抵押物是否被重复抵押。 (4)抵押物的变现能力。主要从抵押物的流动性和影响抵押物的变现价值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影响抵押物的变现价值的因素有抵押物的品质好坏、是否投保、经济状况、市场需求等。 (5)对抵押物的控制能力。一是是否建立了抵押物的安全保管措施;二是对抵(质)押物的进出、实物和账目是否实行双重控制;三是对抵押物是否进行定期评估;四是抵押物价值减少后是否要求借款人及时补充新的抵押物。 (6)担保与贷款分类标准。银行对抵押物失去控制或抵押品价值下降,如 果会影响贷款的偿还,但不造成贷款损失,应至少认定为关注类,如果会造成贷款损失则应根据损失程度,按《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规定的标准进行划分档次。 5、银行信贷管理分析。 主要从贷款投向的合规性、信贷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方面进行分析。 (一)贷款投向的合规性与风险分类。与一般贷款相比,发放违规贷款除承担因贷款业务而正常发生的风险以外,还需要承担额外的法律风险,这样就使贷款的风险放大了,影响到贷款的正常偿还,而且有的违规行为引发的风险已非常严重。因此,对所有的违规贷款,即使从眼前看贷款的偿还还有充分的保证,也应分为关注以下。 违规贷款一般包括:对关系人的信用贷款,以优于同类贷款条件向关系人发放的担保贷款,以及以贷收息、违规展期(参阅《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违反国家利率规定及借款人不具备《贷款通则》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贷款。 (二)信贷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与风险分类。银行信贷管理部门应制定信贷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借款人建立完整的档案,信贷人员有责任保证客户信贷档案的完整和真实,如果重要法律文件缺失或有误导法律责任不清的贷款应至少归为关注类以下。 一般地,信贷档案应至少涵盖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客户基本情况:借款人的名称、地址、企业类型及所处行业、业务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组织结构、业主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附属机构情况;借款人的经营历史、信誉评级以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信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外部审计师的报告、其他财务信息,如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 ◇重要法律文件:贷款申请;贷前调查报告和审批文件,包括长期贷款的可性行分析报告、上级行的立项文件、批准文件;贷款合同、授信额度或授权授信书;贷款担保的法律性文件,包括抵押合同、保证书、抵押品评估报告、财产所有权证,如地契、房产证等抵押权利证明;借款人还款计划和还款承诺。 ◇往来信函:信贷人员走访考察记录、备忘录等。 ◇借款人还款记录和银行催款通知。 ◇贷款检查报告:定期和不定期的信贷分析报告、内审报告。 (三)按照五级分类原理和要求对抽样客户的贷款进行认定和分类。 (四)与被检查机构对抽样客户的贷款的五级分类结论进行对比。 (五)检查抽样客户经办银行在该笔贷款“三查”环节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从以下九个方面重点检查: 1、制度的健全性。是否建立和健全了贷款五级分类的管理制度,包括抵押品的管理和评估政策及程序。分类管理制度应涵盖分类标准、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2、组织管理体制的有效性。是否按内控原则设置了有效的分类组织管理体制,使分类工作具有独立性和相互制约性; 3、分类标准的统一规范性。各商业银行制定的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是否低于《贷款五级分类指导原则》所规定的标准,各分支机构实际执行的标准是否一致; 4、分类方法和分类程序的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的分类方法及程序对贷款进行认定和分类,有无简化分类程序和标准或越权进行认定和分类的情况; 5、分类的全面性。是否将《贷款通则》所界定的全口径贷款纳入贷款五级分类范畴,有无将部分贷款如贴现、信用卡透支、各类表外业务垫款、委托贷款、特种贷款等不列入分类范围的情况; 6、分类的及时性。是否及时认定和上报审批,是否根据借款人的实际经营状况实时对分类结果进行调整; 7、信贷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信贷档案管理制度是否连续、完整、真实,是否存在不及时督促借款人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和其他经营管理信息的情况; 8、对分类工作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定期和不定期对分类政策、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将检查结果向上级行作出书面报告; 9、其他问题。如对抵押物的管理不力、评估不实;信贷管理人员不及时、准确报告借款人的真实信息;对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不足等等。 (六)提出变更该笔贷款分类结论的监管意见。 (七)提出加强该笔贷款管理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的监管意见和建议。

7. 企业贷款的时候,银行一般会考核哪些指标

企业贷款银行一般会考核的指标:
1.企业类型。对于企业从事的经营项目,银行会放入考察因素之中,若所经营的项目盈利性较强或属于高科技项目,相对来讲申请贷款较为容易;

2.企业财务与经营状况,如经营能力、还债能力、盈利能力等;

3.企业综合信用考量,即:银行信用、商业信用、财务信用、纳税信用。若企业各方面的信用均满足银行的要求,没有信用污点,那么申请小企业贷款相对较容易。

4.企业业主的综合实力。对于企业业主的个人信用记录、个人资产等信息银行均要进行考量,这也是影响企业贷款因素的一部分。

虽然以上四个方面是小微企业信用评级的主要决定因素,但是信用评级良好银行考量企业给其贷款的一方面,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因素。

8. 企业银行贷款报表的重要指标有哪些

1、资产负债率必须小于70%,最好低于5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X100%。

2、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必须大于100%(房地产企业可大于80%);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年末贷款余额/净资产*100%,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也称净资产负债率。

3、流动比率在150%~200%·较好;流动比率=流动资产额/流动负债*100%。

4、速动比率在100%左右较好,对中小企业适当放宽,也应大于80%;速动比率=速动资产额/流动负债*100%;速动资产=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它流动资产。

5、担保比例小于0.5为好。

6、现金比率大于30%。现金比率=(现金+现金等价物)/流动负债。

7、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应为正值,其销售收入现金回笼应在85~95%以上。

8、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支付采购商品,劳务的现金支付率应在85~95%以上。

9、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小于8%,说明该企业的主业正处于成长期,如果该比率低于5%,说明该产品将进入生命末期了。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10、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应大于六次。一般讲企业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越高,企业应收账款平均收款期越短,资金回笼的速度也就越快。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年初余额+应收账款年末初余额)/2=营业收入*2/(应收账款年初余额+应收账款年末初余额)。

11、存货周转速度中小企业应大于五次。存货周转速度越快,存货占用水平越低,流动性越强。存货周转速度(次数)=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其中存货平均余额=(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12、营业利润率应大于8%,当然指标值越大,表明企业综合获利能力越强。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商品销售额)×100%=(销售收入-销货成本-管理费-销售费)/销售收入×100%。

13、利息保障倍数应大于400%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润总额+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14、净资产收益率中小企业应大于5%。一般情况下,该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回报越高,股东们收益水平也就越高。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净利率×权益乘数=营业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其中营业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总资产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权益乘数=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1÷(1-资产负债率)。

9. 民营企业贷款需要注意什么

民营企业贷款应该注意:
一、贷款机构主体资质是否合格,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及合法牌照;
二、贷款利率是否违法;
三、贷款的程序与内容是否合法合规。
四、手续费是否费用虚高。
五、征信是否无要求。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10. 关于民营企业贷款的新政策

民营企业贷款新政策体现为: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体系,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开展民营企业授信业务,提升民营企业信贷服务效率,从实际出发帮助遭遇风险事件的民营企业融资纾困,完善融资服务信息平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加大对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监管督查力度。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一条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继续加强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严格落实“五专”经营机制,合理配置服务民营企业的内部资源。鼓励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结合各自特色和优势,探索创新更加灵活的普惠金融服务方式。
第十条
商业银行要根据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设计个性化产品满足企业不同需求。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运营成本、服务模式以及担保方式等因素科学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