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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贷款停止贷

发布时间: 2023-04-12 20:33:24

❶ 助学贷款可以中途停止续贷吗

很多考生都想知道助学贷款可以中途停止续贷吗?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以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助学贷款可以中途停止续贷吗

助学贷款可以中途停止贷款。学生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后,如果因为家庭情况没那么困难,第二学年不需要再继续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在续贷的时间段不再提交续贷申请即可,不需要什么很复杂的流程。

一般来说,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年一贷的,学生可以贷款一年后停贷,也可以连续贷款三年,或者中途停止贷款,具体贷款期限可以根据个人情况来决定。

每年到了助学贷款续贷的时候,需要贷款学生在相应的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续贷时间截止后,没有收到某位学生的续贷申请,那么就视为该学生自动放弃续贷。如果不慎提交了续贷申请又不想续贷了,后续的流程不要办理即可。

如果学生已经走完了所有的续贷流程,就说明续贷已经成功,还想要拒绝续贷的话,只能等下个学年。

助学贷款不续贷了会有什么影响吗

只要学生后续正常上学,完成学业,毕业之后按时还款即可,没有什么影响。如果中途退学了,那么放款银行会停止发放贷款,可能会提前收回本息,这个可以跟银行进行协商,退学学生需要向校方索要贷款合同。

如果退学并想要提前还清助学贷款的话,学生需要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向银行方提出清账,期间产生的利息需要自己负责。

❷ 生源地助学贷款中途可以停贷吗

生源地助学贷款中途不想贷了,提前还款即可。

1、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

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2、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3、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

(2)生源地贷款停止贷扩展阅读

相关知识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9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

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两年后的12月20日(如2013年6月份毕业,则应该是2015年12月20日前)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

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

(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4、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

❸ 生源地贷款什么时候截止

生源地贷款截止日期为: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

1、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第十五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并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借款学生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借款学生须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借款的证明);

(2)提供家庭有关人员收入证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

(3)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学校在收到借款学生的借款申请后,应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书内容及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在初审合格的学生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并编制《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册》(一式二份,一份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留存,一份交经办银行);

4、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报送的借款人申请材料后,于2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后同意发放贷款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册》交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借款人办理有关手续。未成年人须按经办银行规定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贷款合同上签字认可;

5、经办银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合同等材料后,经审核无误,编制放款通知书,并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

(3)生源地贷款停止贷扩展阅读:

1、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

(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5)诚实守信;

(6)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2、借款学生的贷款金额确定后,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中途要求中止贷款,可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中止贷款发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追加贷款金额的,可另行办理追加贷款及担保手续。

3、在借款期间转学的学生必须由所在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该生贷款的债务划转手续后,或者在该生还清借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方可办理其转学手续。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期间,如违反经办银行有关规定,经办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

❹ 助学贷款可以中途不贷吗

助学贷款可以中途停止贷款。学生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后,如果想申请中止贷款,需要向银行提交停贷申请,签订完停贷合同后即可解除贷款。一般来说,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年一贷的,学生可以贷款一年后停贷,也可以连续贷款三年,或者中途停止贷款,具体贷款期限可以根据个人情况来决定。
(4)生源地贷款停止贷扩展阅读: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为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将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2020年7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通知明确,从还本宽限期、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等三个方面对助学贷款有关政策作出调整。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❺ 生源地贷款怎么停止续贷

可以的,只要不提交续贷资料就行。但是注意按时还款,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有以下几种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❻ 如果已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该如何终止贷款

跟办理银行联系,如果仅银行有合同文本而你手里无合同,银行可以直接终止办理后续的手续,即不再放款。
如果款已放出,直接还了就是。

❼ 生源地贷款什么时候截止

生源地贷款截止日期为: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

1、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第十五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并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借款学生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借款学生须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借款的证明);

(2)提供家庭有关人员收入证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

(3)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学校在收到借款学生的借款申请后,应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书内容及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在初审合格的学生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并编制《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册》(一式二份,一份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留存,一份交经办银行);

4、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报送的借款人申请材料后,于2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后同意发放贷款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册》交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借款人办理有关手续。未成年人须按经办银行规定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贷款合同上签字认可;

5、经办银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合同等材料后,经审核无误,编制放款通知书,并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

(7)生源地贷款停止贷扩展阅读:

1、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

(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5)诚实守信;

(6)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2、借款学生的贷款金额确定后,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中途要求中止贷款,可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中止贷款发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追加贷款金额的,可另行办理追加贷款及担保手续。

3、在借款期间转学的学生必须由所在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该生贷款的债务划转手续后,或者在该生还清借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方可办理其转学手续。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期间,如违反经办银行有关规定,经办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