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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组合贷款公积金提取政策

发布时间: 2023-04-15 16:03:35

Ⅰ 宁波公积金提取政策2023

法律主观:

在宁波地区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可以在解放南路166号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办事大厅三楼公积金窗口提出办理,办理的时间是工作日上午8:30开始到下午4:45结束,申请提取手续应该是员工本人到场办理的。关于宁波公积金提取时间老举春的问题,下面由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一、宁波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工作日:8:30—16:45,无午休二、宁波公积金提取地点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办事大厅(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166号)三楼公积金窗口三、宁波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侍耐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答档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宁波地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的时间是周一到周五上午8:30到下午4:45,在办理的时候具体地点是解放南路166号3楼,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时,需要提供对应的提取材料。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Ⅱ 宁波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经审核,开具一式三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准确、完整地填写“单位名称、单位账号、职工姓名、职工个人账号”等信息,并在第二联加盖印鉴章。

3、职工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及有关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在宁波,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4、退休的;

5、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满2年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持有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核发的《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8、工作调动并户口迁出宁波市,或者出国、出境定居的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10、非宁波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宁波市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Ⅲ 宁波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你好,住房公积金提取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经审核,开具一式三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准确、完整地填写“单位名称、单位账号、职工姓名、职工个人账号”等信息,并在第二联加盖印鉴章。
(三)职工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及有关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按本操作规程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返还提取人。
管理中心将符合规定的提取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操作,打印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加盖业务公章后,一联作为提取凭证交提取人,一联移交物厅银行出纳作为开具存单或支票的凭证,一联作为业务档案存查。
提取人持现腊尘金存单或转账支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相关支付(或还贷)手续。
提取资料不符合本操作规程规定的,管理中心将提取资料返还提取人,告知退件原因,并填写一式二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退件理由书》;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提取业务除节假日外全月办理,销户提取应在单位为该职工办理好封存手续后方可办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轮蚂禅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Ⅳ 宁波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审查审核: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核准: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送达: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
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后仍然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退休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满2年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持有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核发的《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工作调动并户口迁出宁波市,或者出国、出境定居的;
公积金的作用
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子
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有两个主要的便利和优惠,第一是可以直接提取,既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也可以用来支付后续按揭贷款,在离退休的时候还能一次性支取全部的金额。第二种是公积金贷款买房,这种贷款利率远远低于市场上的商业贷款利率,为买房者节约不少的钱。
使用住房公积金租房
对于还在租房的人来说,公积金也可以提取出来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对于租房的类型也都没有限制,既可以支付市场租房,也可以用于支付政府配租或者招租的经济适用房。
使用住房公积金装修
买完房子肯定得装修一番吧,这又是一笔不小的资金投入,这时候公积金又能来帮忙了。公积金在房屋装修的时候,既可以提现使用,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用于房屋装修。
使用住房公积金建造翻修住房
如果家里有老房子需要翻修或者重建,也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提款或者贷款。具体情形可以咨询各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办理机构。
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重大疾病
除了医疗保险可以用于重大疾病支付以外,住房公积金也具备这项功能,这样对于有需要的人来说,是一个双重保障,可以大大减轻患者家庭负担。
低保困难家庭提取使用
如果单位的有职工被列为了低保或者困难救助的范围,这种条件下也可以提取公积金补贴家用,但是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较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Ⅳ 宁波公积金提取条件2021

宁波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
1、职工申请。向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所需要的材料;
2、单位核实。单位初审通过后,就会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
3、公积金中心审批。拿着盖了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申请;
4、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经管理中心核准即可办理转账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Ⅵ 宁波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视作同一区域)内均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自住住房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二、租房提取额度
(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按照先租住后提取的原则,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时段为不超过提取办理月份之前的12个月。
(二)每月可提取的金额根据以下的租赁情形分别确定:
1、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市区职工可提取的月度限额暂定为700元;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可提取的月度限额由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2、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租房月租金支出全额提取。
3、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到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按照享受的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补贴与市场租赁自住住房职工可提取的月度限额之间的差额提取。
三、租房提取要件及程序
(一)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基础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瞎薯件)和《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同时,根据不同租赁情形另提供以下材料:
1、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磨举者地行政区域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原件);
2、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租金缴纳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3、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到市场租赁住房的职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二)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本人办理,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提取,夫妻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办理提取,但需提供配偶书面同意提取的凭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和配偶单位出具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三)职工提供上述材料,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提出提取申请并面签,审核通过的,当场办结;如需核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四、违规处罚
职工违反规定,采用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手段,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追回骗提套取资金,按照《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处以提取额百分之五至答纯百分之十的罚款,并将情况通报职工工作单位,取消职工2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将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并依法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市区职工可提取的月度限额暂定为700元;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可提取的月度限额由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知识介绍。

Ⅶ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可知,2022年夫妻双方都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最高贷款金额为60万元。 以前最高贷款金额50万元,相对来说提高了10万元,这对于大家来说应该算是好消息了。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喊卜式为: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郑烂穗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历庆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2、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目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3、购买商品房最高贷款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Ⅷ 宁波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1. 不是买房就能提取公积金
想要提取公积金不是买了房就可以,比如首次申请要在贷款期内提取,不然还完贷款就无法申请了。购房是一次性付完或是分期付款的,那么想要申请必须在支付房款两年内提出。
2. 以“大修”作为申请条件难
虽然房屋大修在提取公积金的范围内,但是想要申请不是那么简单,要更换房屋主体构造才能大修,所以在申请此条件时,要注意些。
3. 房子卖掉后不能再提取公积金
如果房屋被卖出,那么日后就不能用卖掉的房屋来申请公积金,如果还有别的住房也是贷款,可以用新的房屋来申请并提取,所以在办理自动提取公积金时应该该卖一买一后,同时申请时一定要记得更换申请提取资料。因为在日后办理时被查出提取公积金的房屋已被卖,那么就会终止房款,这样情况会使申请公积金的人处在被动中。
很多单位为了职工的福利,都会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对于大家而言,即便是不买房,也是有很大好处的,因此大家也都愿意缴纳住房公积金,在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之后,如果大家不买房的话,可以把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但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并且提取公积金也会受到一定的次数限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