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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筑企业贷款

发布时间: 2023-04-23 07:35:20

① 2021年建设银行吉林省小微企业贷款总额

你好我的回答是,截至2021年末,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普惠金融贷款余额超140亿元,贷款客户2万余户,累计为普惠型小微企业办理贷款延期服务、再融资、展期、期限调整等7800余笔,调整金额超32亿元。
希望我得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② 长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包括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包括为建设项目购置或者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用;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勘察费、设计费、工程监理费、中介机构咨询费、研究试验费、招标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

(四)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

(五)建设单位为实施该建设项目贷款、发行债券,在建设期内应当偿付的利息;

(六)建设项目的税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七)国家规定应当计入工程造价的其他费用。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造价管理机构)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日掘前常管理工作。

各县(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包括下列各项:

(一)编制投资估算;

(二)编制设计概算;

(三)编制施工图预算;

(四)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

(五)编制投标报价;

(六)约定工程合同价;

(七)办理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第六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由具有编制资格的单位或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第七条造价计价依据具体包括:工程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一次性补充定额、费用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期定额、各类造价指标指数、市场价格信息、企业内部定额以及国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第八条市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定期采集并公布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和施工企业平均利润率、工程造价平均指数、材料价格变化趋势等造价信息,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提供参考。第九条建设工程一次性补充定额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共同编制,由市造价管理机构测定后,报省造价管理机构确认。

建设工程一次性补充材料价格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共同编制,经市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确认后执行。第十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者定额计价。一项工程不得同时使用两种计价方式。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当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行定额计价的,应当执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建设工程定额。

前款所称工判散并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

前款所称定额计价是指按照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基价表、费用定额的规定计算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当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第十一条工程定额测定费、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意外伤害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工程造价中的规费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标准足额计取,不得作为投标竞价的费用。第十二条施工企业在工程结算时应当持《吉林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证书掘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年核定的费率向建设单位计取养老保险费用。

工程估算、概算、预算、投标报价和编制标底时应当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年公布的最高费率估算养老保险费用。第十三条发包人与承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工程造价事项作出约定:

(一)工程合同价款;

(二)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风险范围及超过约定范围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采用可调价格合同的价款调整因素和办法;

(三)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计算错误时的价款计算方式;

(五)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和调整方式;

(六)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七)预付工程备料款、拨付工程进度款的时间、数额、方式;

(八)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九)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十)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一)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十二)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十三)与造价有关的其他事项。

工程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③ 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投资行为,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第三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和审批程序必须按《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暂行规定》(吉政发[1996]14号)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实施,要遵循《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第二章投资决策第四条建立投资咨询评估决策程序。凡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以及集体企业投资的项目都必须进行科学评估和论证,实行具有资质资格的专业咨询评估单位咨询评估制度。第五条咨询评估单位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规定,在技术、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提出独立、公正、科学、可靠的评估意见。第六条由于咨询评估原因导致决策失误的,要追究咨询评估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第七条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凡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必须设立项目法人,由法人对项目策划、资金筹集、建设实施、经营管理、债务偿还及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法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充分的自主权,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责任。第八条依托现有企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现有企业法人即为项目法人。需新设独立核算子公司的,要重新设立项目法人。第九条项目法人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运姿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条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申报项目法人组建方案。无项目法人组建方案或项目法人组建方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予审批。项目可研报告批准后,正式确立项目法人,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法人登记手续。第十一条凡应实行而未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土地等部门不得批准和办理有关手续。第三章勘察设计第十二条从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单位必须持有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严禁无证勘察设计、越级勘察设计和超越资质等级证书所限定的业务范围从事勘察设计。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实行限额设计。不准盲目地按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要求,任意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第十四条设计部门应积极采用适合我省的国内外先进技术旁盯、先进工艺和有效的科研成果,努力提高设计质量水平。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设计必须做多方案比较,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选定的设计方案必须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投资效益好。第十五条设计审查部门要严格审查生产工艺、设备选型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认真把好设计审查关。对设计深度不够、不符合初步设计要求的设计不予审批。第十六条工程勘察设计的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第十七条由于勘察设计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造成工程损失浪费的,要追究勘察设计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要降低其勘察设计资质等级或取消其勘察设计资格。第四章资本金第十八条实行建设项目资本金制度。各种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都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落实资本金。第十九条没有按规定落实足额资本金的项目,投资项目管理部门不予审批立项,金融部门不得提供贷款,建设单位也不得到资金市场筹资。第二十条实行资本金制度的投资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要增加有关资本金的内容,包括出资方、出资方式、资本金数额和比例、各出资方承诺出资的证明文件以及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评估材料。对内容不全的,项目审批机关不得批准其可册和行性研究报告。第五章项目开工第二十一条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向审批部门(计委或经贸委)报送开工报告。在投资计划下达后、发包前,必须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建。

④ 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打电话贷款是真的吗

一般是假的,除非是客户本人自己申请了贷款银行才会回电话。
建行无抵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提交书面贷款申请资料,其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包括身份证和户口簿、个人收入证明等银行需要的相关申请资料。
2、银行对所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和调查。
3、银行审核和调查通过后,借贷双方签订贷款合同。
4、银行放贷,申请人使用贷款。
5、借款人按合同规定按期还款。
6、结算贷款。
建设银行能做无抵押贷款吗
建行可以无抵押贷款,但银行审核比较严格,很难贷到理想的额度。如果您有小额贷款的需求,建议您可以选择正规的信贷平台,有钱花APP是网络信贷服务大品牌,可满足您的日常消费周转的资金需求。纯线上申请,无需抵押,申请材料简单,最快30秒审批,最快三分钟放款,最高20万。
拓展资料
无抵押贷款是真的,这种贷款就是信用贷款,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就可以申请。 申请无抵押贷款不需要抵押明山,但是需要提交一些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军官证等;
2.居住证明,缴纳的水电费账单、物业管理费、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3.收入证明,需要银行代发工资,并且要连续6个月以上的工资流水。
建行现在无抵押贷款是多少年利息? 银行要上浮40%利率 建行个人无抵押贷款?
借款人的收入和资产不同,那么申请无抵押贷款的额度也就有所不同。如果借款收入稳定,名下有房有车,那么办理抵押贷款的额度较激升中高,抵押贷款的额度是由抵押物的评估价来决定的。 如果借款人名下没房没车,但是有稳定的高收入,那么可以考虑办笑蠢理无抵押贷款。无抵押贷款的最高额度在月收入的15倍。 如果借款人没房没车,也没有稳定收入,如果想要较高的申请额度。可以找个资质比较好的担保人做担保贷款,这也是办理无抵押贷款的方法。

⑤ 亿联银行是什么贷款

亿联银行是一家银行,可以办理多种贷款,亿联银行全称为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发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点评)和吉林省华阳集团有限公司股等七家民营企业,于2017年5月在吉林省发起设立,是东北首家民营银行,也是国内四家获得线上信贷业务资格的互联网银行之一。
美团点评的前身美团网成立于2010年,拥有美团、大众点评、美团外卖、摩拜单车等知名app,,服务涵盖餐饮、外卖、打车、共享单车、酒店旅游、电影、休闲娱乐等200多个品类。2018年9月20日,美团正式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吉林省华阳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经销、汽车物流、汽车教育、建筑施工、房地产、酒店管理、新型复合材料、金融保险、船舶制造等9大产业板块。在长春、北京、成都设立三大产业基地,40多家全资子公司遍布全国。
亿联银行是国内四家获得线上信贷业务资格的互联网银行之一。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等。
拓展资料:
吉林亿联银行是哪个贷款平台?
吉林亿联银行是东北首家获批筹建、首家开业的民营银行,并不是某一个贷款平台。吉林亿联银行旗下有亿贷、亿联易贷、亿商贷、亿农贷、流动资金贷款、房亿贷等贷款产品,这些贷款产品才是贷款平台,至于吉林亿联银行则可以办理综合性金融业务。
吉林亿联银行还与一些贷款平台有合作,用户申请贷款后,征信中显示的会是吉林亿联银行。

⑥ 长春20条楼市新政:探索购房补贴转为个人按揭贷款分期补助

5月6日,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共计20项政策措施。

调整信贷政策方面,通过阶段性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给予公积金缓存缓缴和银行贷款偿还展期政策支持、继续实行灵活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模式、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大对施工建筑企业的融资支持、继续落实购房补贴政策等7项政策,以及对部分信贷政策作出调整,鼓励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行业企业加大支持力度。

其中,《通知》提到,阶段性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022年12月31日前,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同时,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22年12月31日前对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此外,继续实行灵活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模式。贷款购买个人住房的,可使用公积金、商业性组合贷款和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购房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家庭组合贷款仅限2人共同还贷。政策执行截止期限由2022年6月30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显示,继续落实购房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关于印发留(来)长人才、进城农民购房补贴和发放消费券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1〕25号)、《关于调整落实人才和进城农民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1〕42号),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留(来)长人才和进城农民予以购房补贴。探索购房补贴转为个人按揭贷款分期补助,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促进市场交易方面,通过举办线上房交会、加快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等3项举措,让消费者放心购房,推动房屋交易。

《通知》提到,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采取线上方式举办长春房交会,鼓励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和媒体、自媒体积极参与,给予政策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按照新政,《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及另有规定外,有效期暂定为2年。

以下为政策全文: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

长府办明电〔202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缓解新冠疫情对我市不利影响,支持房地产项目复工复产,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隐患,促进市场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行“办缴分离”。对缴齐土地出让金本金、欠缴违约金的项目,按照本金及违约金的比例允许部分预售。开发单位持税务部门开具的缴款凭证到规自部门办理土地权证并划定允许预售范围,到房管部门办理预售许可。(责任部门:市规自局、市税务局、市房管局)

二、建立项目开工“绿色通道”。在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前,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的新建项目,经施工许可审批部门同意后,允许提前进场进行土地平整、搭建围挡施工暂设、临水临电接入、土方施工、降水施工等非主体工程施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评审)已经行管部门通过,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的,经市规自局、市建委核准同意,允许项目进行主体施工,30天之内补办审批手续。(责任部门:市规自局、市建委)

三、工业专业产业园区项目可以办理分割销售及不动产登记。开发单位应履行建设、招商及运营的主体责任,建设达到预销售条件可以参照经营性房地产项目报建审批流程,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物业管理、市政配套等用房由开发单位自持运营。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招商入驻企业的产业业态、产值、税收等进行审核,并签订协议。符合审核意见方可办理销售手续,原则上应按照整栋或整层进行销售,确需分割的,销售面积不得低于500平方米。招商企业入驻后,产值、税收达到协议要求的,经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责任部门:市规自局、市房管局,各城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四、阶段性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022年12月31日前,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责任部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支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银行适度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鼓励商业银行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为居民家庭提供较优惠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22年12月31日前对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责任部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金融办)

六、给予公积金缓存缓缴和银行贷款偿还展期政策支持。鼓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对因参加疫情防控、感染新冠肺炎不能正常缴存、偿还住房贷款的单位、职工和个人,可以缓存、缓缴,期限不超过2022年9月30日。缓存、缓缴期限内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责任部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七、继续实行灵活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模式。贷款购买个人住房的,可使用公积金、商业性组合贷款和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购房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家庭组合贷款仅限2人共同还贷。政策执行截止期限由2022年6月30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充分利用公积金和商业性组合贷款政策,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下降幅度较大的,在公积金贷款配套规模方面给予倾斜。(责任部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金融办)

八、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各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探索项目融资和企业总体状况适度分离的信贷模式,实施信贷项目封闭管理,为优质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鼓励各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优先支持房地产在建项目,保障项目顺利完工,确保项目投资(含项目融资)充足,不搞销售返投,避免形成恶性工程欠款。鼓励各商业银行创新“厂房按揭”“物业支持贷款”等信贷产品,支持企业固定资产融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商业用房按揭贷款和厂房按揭贷款,适用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

鼓励各商业银行探索发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产品,帮助房地产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对于我市首单发行成功的商业银行给予适当奖励。(责任部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市金融办)

九、加大对施工建筑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基础上,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合法合规加快释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缓解企业流动性资金压力。

为促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快复工复产,开发企业可与承建方以借款形式签订《主债权及房地产抵押合同》,由承建方申请银行贷款,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贷款资金专项用于本项目续建支出。(责任部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建委、市房管局)

十、继续落实购房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关于印发留(来)长人才、进城农民购房补贴和发放消费券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1〕25号)、《关于调整落实人才和进城农民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1〕42号),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留(来)长人才和进城农民予以购房补贴。探索购房补贴转为个人按揭贷款分期补助,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责任部门: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

十一、支持税收减免。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依法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在纳税申报期内,可申请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

因疫情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减免租金后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比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吉财公告〔2022〕14号)第二条规定的条件申请减免。(责任部门:市税务局)

十二、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保函,以保函替代预售监管资金。对于2022年度涉及施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依开发企业申请可以提前提取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账户余额,专项用于本项目复工复产,后续商品房销售款需足额补齐提取金额。(责任部门:市房管局)

十三、盘活地下室、车位资产。对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下室、地下车位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可以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在符合规划、人防要求前提下,对地下室和有明确界址点的地下车位,依申请可以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责任部门:市房管局、市规自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十四、调整抵押权登记限制条件。依据市房管局、市规自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商品房预售等业务的通知》(长房联字〔2021〕5号),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未售出的商品房屋,可以进行抵押权登记,资金优先保障项目建设需求;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限制上市交易的期限届满或抵押权注销后,将自留房状态变更为商品房备案状态。(责任部门:市房管局、市规自局)

十五、延续执行暂缓批量扣缴物业维修资金政策。市房管局2021年8月30日印发的《关于暂缓批量扣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执行期限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部门:市房管局)

十六、举办线上房交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采取线上方式举办长春房交会,鼓励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和媒体、自媒体积极参与,给予政策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责任部门:市房管局)

十七、加快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时公布开发项目周边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施工、竣工进度及投入使用时间,加快已拿地未开工和在建在售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进度,确保按公布时限交付。(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建委)

十八、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因疫情不可抗力情形,不能按照原定时间开复工的开发建设项目,经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施工单位协商,可以工期顺延或重新合理确定工期;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通知购房人,并与购房人协商,适当顺延交房日期,具体由交易当事人商定。(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十九、强化市场监管。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总要求,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方面市场监管,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责任部门: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健全网上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准确解读政策和形势,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整治网络传播乱象,营造良好的市场舆论氛围,严厉打击发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渲染恐慌情绪、误导市场预期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责任部门:市委网信办、市房管局)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及另有规定外,有效期暂定为2年。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5日

⑦ 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应当计入建设项目投资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有关税费和建设期间贷款利息等费用。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是指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招标银蚂控制价、投标报价;

(二)约定和调整合同价款;

(三)实施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

(四)办理工程索赔与变更签证、工程结算和决算;

(五)处理建设工程造价争议和进行建设工程造价鉴定;

(六)与建设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有关的其他活动。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各级专业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财政部门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预算、竣工结(决)算评价与审查。第七条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服务和协调作用。第二章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第八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一)估算指标、概算定额;

(二)工程计价定额、一次性补充定额、费用定额及标准;

(三)工期定额和劳动定额;

(四)人工、材料(设备)及一次性补充材料价格和施工机械台班综合价格;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六)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计价信息及结算文件;

(七)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依据。第九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按以下规定制定:

(一)估算指标、概算定额、工程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劳动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造价标准规范和工程计价信息等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国家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及市场价格信锋野埋息编制和调整,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

(二)建设工程一次性补充定额,由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测定,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发布;

(三)建设工程一次性补充材料价格,由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

(四)各市(州)行政区域内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信息,由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集、测算、汇总,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第十条承包人在进行工程结算时应当持有《吉林省施工企业社会保险费取费证书》,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年核定的费率向发包人计取相关费用。第十一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由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建筑结构类型采集、测算,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第三章建设工程造价编制与控制第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按以下规定编制:

(一)建设单位根据建设规模、工程建设标准、工艺技术标准、估算指标、工程计价依据并参考建设期间价格、利率变化等因素编制投资估算;

(脊册二)建设单位、相关设计单位或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投资估算范围内按照概算指标或者概算定额、市场价格等因素编制设计概算;

(三)施工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在经批准的设计概算范围内,依据经审定的施工图、施工方案、市场价格等因素编制施工图预算;

(四)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在施工图预算范围内,结合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及合同约定的调整内容编制。

⑧ 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差枝薯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应当计入建设项目投资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虚者他费、预备费、有关税费和建设期间贷款利息等费用。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是指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预算、竣工结(决)算评价与审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保障。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服务和协调作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垄断市场,妨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非会员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得限制会员开展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参与其他社会活动。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按照《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发包人、承包人对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理解不一致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解释。第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测定建设工程一次性补充定额,采集、测算、汇总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信息,按照建筑结构类型采集、测算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一次性补充材料价格,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按照规定发布。第八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主要包括:

(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

(二)约定和调整合同价款;

(三)工程结算和决算;

(四)与建设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有关的其他活动。第九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编制。

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工程造价人员专业配套的具有编制能力单位,可以自行编制和审核本单位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其他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和审核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第十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者定额计价。

建设工程采用的计价方式,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第十一条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报送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招标控制价应当在招标时公布,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供给投标人,不得上调或者下浮。

招标控制价及中标价不得低于公布的当期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第十二条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工程竣工结算由财政部门或者财政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和审查。未经审查的,不得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第十三条投标报价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发布的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与企业自身情况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当期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价格,也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对涉及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第十五条建设工程发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及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资料按照规定报市、县(市)建设行政搭闹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查。备案部门发现合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告知发包人与承包人纠正。

备案后的合同依法变更的,发包人应当在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到原备案部门办理备案。

⑨ 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如何做好消费信贷工作

一直以来,建行吉林省根植普罗大众信用卡消费领域,以百姓衣食住行等方面为场景服务社会大众,围绕客户需求和体验,着力数字化建设,为百姓提供触手可及、精准直达、无处不在的金融服务。
打造差异化产品体系 满足客户多层次需求
“整个分期申请的过程挺简单的,审核放款很快,利率也挺实惠,并且在买家居建材的地方都能使用,轻松就可以把装修搞定了!”看着即将装修好的新房,长春市民张先生喜笑颜开,对建行的服务赞不绝口。
就在不久前,张先生一家还面临着装修缺少资金的困扰,刚买完房又要一次性拿出一大笔钱装修,负担不小。
在得知建行可以办理家装分期业务后,张先生恰如久旱逢甘露。经过贷前实地调查,在核实贷款符合条件后,建行长春高新支行第一时间为其放款10万元,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
其实,这只是岁改建行吉林省分行深耕消费信贷领域,助力人民群众实现“安居梦”的一个小小案例。近年来,分行以满足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出发点,不断以“新服务”为消费升级注入新动力。
此外,建行吉林省分行在全力满足居民消费信贷需求的基础上,注重细分客群,着力推出多样化信用卡消费信拦悔贷产品,满足个人和家庭各阶段各领域消费信贷需求。目前,分行信用卡产品已覆盖到汽车、装修、家居、家电、百货等多项民生消费领域,通过满足用户对消费信贷产品丰富性和便捷性的需求,实现用户财富增值和效用最大化。截至2021年10月末,分行累计实现分期交易额67.7亿元。
加快场景金融建设 提升客户用卡体验
如今消费金融需求激增,场景金融已经成为信用卡行业的主流。近年来,建行吉林省分行持续加快场景建设和渠道布局,打造自身场景金融生态体系。
线上推出“建行生活”APP,为客户打造互联网模式下的一站式生活场景服务平台。11月9日,“建行生活”APP全省开城,将美食、外卖、充值、打车、电影演出、缴费等十大场景集于一体,同时提供信用卡、钱包等金融服务,为用户品质生活提供新选择和新体验。
据了解,“建行生活”平台运行以来,注册用户已超过40万户,入驻商户已超2000户,餐饮、商超、出行、冰雪、汽车消费等特具吉林地方特色的场景搭建已初见成效。“建行通过此举把实在的优惠、便利带给了客户,也为我们带来更多的生意。”长春欧亚简雀正商业连锁财务总监陈文杰在“建行生活”APP启动仪式上表示。
线下挖掘有影响力的渠道资源,选取优质商户,开展渠道场景化营销,构建衣食住行娱乐多场景、无界限的金融生态圈,现已覆盖省内各城市,涵盖购物、美食、出行、娱乐等领域。今年以来,分行积极打造“好用、想用、爱用”的龙卡品牌,在落地总行“龙卡信用卡,优惠666”品牌促销活动品牌的基础上,陆续开展“开启美好生活”“就地过大年”“龙卡消费季,共赴好春光”“龙卡五一欢乐GO,多重优惠乐翻天”等系列重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