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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生生源地贷款

发布时间: 2023-04-29 22:27:00

Ⅰ 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由哪家银行负责承办

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承办的。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帮助对象为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贷款发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申请对象需要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消息,河南省2021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启动申报,即日起,凡我省符合条件的高校在校生都可以申请,无学籍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按照规定,国家贷款额度为:普通本专科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但是,已经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借款学生,不得重复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范围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每年集中办理一次。即日起,各高校启动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10月19日24点,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结束;11月14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省教育厅要求,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在籍的大学生。各高校在校内审核,尤其是上报省级国家助学贷款人员名单时务必先行做好学籍比对工作,要逐人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助学贷款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贷款资格。
借款合同起始日为2021年11月14日。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两年制、三年制学生为2032年9月20日,四年制学生为2033年9月20日,五年制学生为2034年9月20日。以此类推,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36年9月20日。

Ⅱ 2021河南生源地贷款什么时候发放

2021河南生源地贷款在8月发放。

需要的手续包括:

1、学生家庭贫困证明盖家庭所在地街委会或村委会公章,及盖县级民政局公章。

2、学生自己的助学贷款书面申请3、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的复印件。

3、学生持上述证明及申请到学校学生处奖贷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


注意事项:

进入研究生院前已有工作经历并已在工作地落户的毕业生,原则上以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为原籍。如果毕业时肯定回不到原工作地,而且则在进入本科学校前确认原籍为户籍所在地。这个原产地应在地级市的第一级指定,如重庆市的渝中区和河南省的焦作市。

Ⅲ 河南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流程,河南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登录

为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6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79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教〔2017〕12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75号)要求,现就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变更材料报送工作

存在法人信息变更的市、县、区,需填写资助中心法人信息变更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它变更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15日前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变更材料包括:1.县级资助中心法人代表的任命文件复印件;2.县级资助中心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3.县级资助中心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4.公章印模和法人签字章印模(原件)。

新增工作人员或者工作人员有变化的市、县、区需填写资助中心工作人员信息变更表(附件2),于6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资助中心公章)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贷前准备工作

(一)开展贷款预申请工作

为提高贷款资格认定的准确性,减轻贷款办理期间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认定申请贷款学生资格的工作压力,我省全面开展高中预申请工作。

1、预申请范围

高中预申请的范围为高中阶段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的应届毕业生和中职对口升学毕业班建档立卡学生,其中对享受免学费政策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职对口升学毕业班建档立卡学生要实现全覆盖。各市、县要加强预申请学生资格的审查,预申请学生的比例占当年毕业生的比例与市县普通高中学生当年享受助学金的比例相当。

2、预申请工作流程

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利用2017年普通高中、中职对口升学、春季学期免学费、助学金等信息,组织所属学校填写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名单(附件3),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所属高中的数据后在5月15日之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上报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所属县(市、区)和所属高中的数据后在5月25日之前将电子版(加盖电子签章)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留存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备查。省重点扩权县(市)随所在省辖市报送,省直管县(市)单独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所属高中数据后,在6月20日之前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中预申请名单导入预申请系统。

(二)需求摸底和贷款额度上报

各县级资助中心要根据当地历年被高校录取学生情况结合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情况和高中预申请情况,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需求摸底工作,科学预测当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

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范围要经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同意。6月15日由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计上报所辖县(市、区)的《2017-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预测表》(附件4)。省重点扩权县(市)随所在省辖市报送,省直管县(市)单独报送。

(三)领取贷款合同、档案盒

7月上旬,请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人持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空白借款合同出入库单》(附件5)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档案盒。

(四)完成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录入

为进一步便于县资助中心管理,助学贷款系统中增加了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管理功能,部分县资助中心在系统中录入了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请各县级资助中心继续做好数据维护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相关数据录入。

(五)高校收费账户信息维护工作

高校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完成收费账户的确认工作。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人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使用高校账户维护模块,选择新增或修改高校账户信息。

(六)做好合同电子化试点前期准备工作

今年我省将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试点工作,各市、县(市、区)要做好材料收集和设备采购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每个单位都具备开展合同电子化试点的条件。对于设备采购、业务培训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宣传咨询工作

各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申办流程、还款要求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条幅、宣传栏、海报、展板、宣传片、宣传彩页以及微信、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要设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电话,保证在工作时间保持畅通,有专人值守。各市、县、区要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里更新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

四、贷款申请受理及发放

(一)贷款申请的受理以及合同的签订

各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从7月1日起组织辅导学生访问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填报贷款申请信息。若借款学生续贷声明填写不规范,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指导学生修改完善续贷声明,并对学生重新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现场审核。7月15日起组织借款学生携带所需提供材料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事宜。各省辖市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的业务指导,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随机检查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

(二)收集录入合同回执、整理上报贷款材料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求,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要录入回执,对于不及时录入回执的高校,各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及时主动进行协调,对于10月10日仍不能录入回执的学生将予以谢绝贷款。各市、县、区要认真整理合同档案材料,制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并将申请材料和档案材料在10月15日之前逐级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在生源地贷款系统内提交)。10月20日至31日,省资助中心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抽调人员组织召开合同审查会,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和档案材料,予以退回补充材料或谢绝。

(三)风险补偿金及贴息的资金划拨

省级财政应承担的贴息,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市级财政应承担的贴息,由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各省辖市于当年12月15日前将贴息足额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账户,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省、省辖市应承担的贴息划拨至经办银行。

省财政负担的风险补偿金,由省财政下达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直接拨付经办银行;市级和县级财政部门负担的风险补偿金,由财政部门下达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于当年5月15日前逐级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财政直管县直接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于当年6月30日前统一拨付至经办银行。

账户名: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账号:410101010100005005

开户行:中原银行郑州金水路支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借款学生贷款资格审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困难学生资格的审核和认定工作,要参照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办法认定贷款学生资格,首贷学生占当年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比例应与本地当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比例相当;不得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从2017年开始,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对本专科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认真做好受理工作

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督促所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工作中应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制订、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对于办事大厅面积狭小、楼层较高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及早采取措施,合理调度安排工作,按照“早入学、先办理”的原则,在7月12日至8月10日期间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8月10日至9月20日主要受理新生贷款申请。组织学生分批办理,妥善安排受理进度,错峰处理,避免学生和家长过度集中,防止突发事件发生,要做好不符合贷款条件学生和家长的解释工作,保证贷款工作平稳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媒体报导的处理工作。

贷款工作启动前,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所辖县(市、区)贷款政策宣传情况、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措施及时到位。 贷款办理高峰期,各市、县资助中心主任要坚守工作岗位,并安排专人对本地区贷款工作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每天浏览省内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及网络,如发现有关本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方面的报道,在第一时间快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建立工作周报制度

7月13日-9月20日,各市、县、区每周一要报送上周工作简报(附件6),简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县区业务进展情况、好的建议和做法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将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对出现的问题,将集中解答并统一操作口径。

(六)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请各市县于6月15日之前,填写《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人员名单》(附件7,excel格式)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高校于6月15日之前,填写《河南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员名单》(附件8,excel格式)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各市县、高校要及时加入河南省助学贷款工作QQ群(52873665)。

(七)加强贷后管理工作

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工作,6月底之前,提醒毕业学生办理毕业确认、就学信息变更、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提醒本年需要自付利息的学生按时支付利息;要高度重视对学生追踪联络、还款通知和逾期催收工作;对逾期未还款的学生,发挥多方力量联络学生或家长,督促其及时偿还本息。省教育厅将建立回收数据通报机制,通报当年本息回收情况。

(八)推动建立多级联动的风险防控机制

各市、县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的管理职能,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建立“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县级资助中心—高中—乡镇中心校”多级协同管理体系,借助基层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加大风险防控力度。

(九)高校要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要继续做好诚信宣传教育工作。高校要通过召开报告会、讲座、座谈会以及组织大型专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既要注重金融知识宣传,又要加强自立自强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守信意识、自强成才意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思想道德观念。

二是要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各高校要于6月30日之前,完成高校行政区域、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维护工作,录入并维护本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高校应及时与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联系,说明情况并更正信息。

三是组织做好在校生的续贷工作。高校要组织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需求的学生,每年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同时在暑期离校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四是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工作。高校经办人要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回执录入模块,录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回执。若借款学生的学号、院系和专业有误,高校经办人可以在录入回执的过程中直接修改。

五是做好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退费工作。部分高校要求学生提前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高校指定账户,对已缴纳学费且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高校要在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高校账户60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已缴纳的学费返还到学生手中。

六是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信息变更工作。高校要将借款学生升学、休学、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以及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等学籍异动情况及时告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提醒借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及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合同变更。

七是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借款学生毕业前,各高校要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各高校应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并加强抽查审核,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

各高校要在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同时,按上述要求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各项工作,省教育厅将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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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河南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范围|这类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通知》明确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范围包括全日制本科院校、高职高专(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告为准)。在高校就读的河南籍大一新生(含预科生)、河南籍专科生均为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

金额|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每人每年可以申请多少?103010提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预科生)申请贷款每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申请贷款每年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据了解,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学生应本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学以致用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在同一学年棚液吵;全日制大学生不得在校内重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而且只能申请其中一个。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在校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如果大学拒绝申请,他们可以被学生贷款覆盖。

条件|家庭收入不足以支撑学生基本开销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只有具备这几个条件才能申请:学生入学前的户籍和在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原则上在所在县(市、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撑学生在学校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开支。同时,学生当年也没有获得其他国家的助学贷款。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借款学生毕业后停止攻读学位时,只需在5年宽限期内偿还利息。毕业后剩余贷款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通知》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生源地信用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即LPR5Y减0.3%)为基准。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利息|学生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贷款利息怎么算?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收取。学生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可申请继续贴息,但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经审核后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确认。

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务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向学校借款,应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由县级埋简学生资助中心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申请|预申请后,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申请流程怎么走?

据悉,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原则上应按照预先申请,然后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在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办理的程序进行

分配|坚持“有偿贷款”和“精准滴灌”的原则

003010要求,各市县、各学校要做好未提前申请的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转贷”与“精准滴灌”并举的原则,杜绝“想贷就贷”、“大水漫灌式贷款”。

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要从7月1日(暂定)起组织和辅导学生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服务系统,注册用户,核实手机号码,进行身份认证,填写贷款申请信息。7月15日起,组织贷款学生携带所需材料到县助学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和合同签订。

按照“提前录取,先办理”的原则,建议7月15日至8月2日主要受理大学生贷款申请,8月2日至9月20日主要受理新生贷款申请,错峰办理。

相关问答:生源地贷款是什么意思

生源地助学贷款就是指在你高中学籍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这个手续比在学校办理贷款稍微麻烦点,是在银行获取贷款后直接转账到学校账户的。所以也就是能对外省发放的生源地贷款又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链侍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 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为6年,但各家银行还贷要求有所不同,有的银行还把还贷时间放宽至毕业后开始计算,虽然这样,有的学生仍然无法按时还贷。易贷中国提醒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如不能及时还贷,个人信用受到影响,这是影响一生的大事。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哪些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明。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助学贷款还款问题 按政策助学贷款可以在从贷款起始时间算起十年内还清,在毕业后开始按季度还利息,在毕业后两年内任意时间开始自主选择还本金。但由于银行系统或其它一些问题,经常发生毕业后就开始必须换本息和,而且没有相关部门协助处理。一般都是不经贷款人同意直接从贷款人银行卡里直接扣取本息和,并不是按还款确认书的相关规定进行扣除本金或利息。而且,这种显现学校或银行相关部门不给予合理的解决,强制贷款人偿还本息和。如果借款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转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中(终)止学业的事件,相关的贷款业务将如何处理?如果借款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转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中(终)止学业的事件,学校在为借款学生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会及时通知银行并要求学生到银行办理还清贷款手续。经办银行在得到学校通知后将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以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30日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借款学生毕业后1年内,可以向经办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包括调整还款方式,经办银行将予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借款学生毕业后出国留学的,要主动通知原经办银行并一次性还清借款。 经办银行将建立借款学生还贷监测系统,对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加以公布

Ⅳ 在河南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什么形式的助学贷款

在河南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形式的助学贷款。

第一条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顺利开展,规范和加强对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管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贷〔2005〕217号)、教育部《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饥蠢见》(教财〔2015〕7号)、《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学生可以自主选择申请其中一项,但不能重复申请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条河南工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学校资助中心)在贷款经办银行和河庆肢悄南省学生资助誉渣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资助中心)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组织、申请、审批、发放和回收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Ⅵ 河南省助学贷款怎么办理

1、准备材料: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2、审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3、签订合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4、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5、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法律依据:
《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 一、完善贷款政策,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经济负担
(一)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经办机构(组织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或组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级教育部门,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经办机构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二)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6年、最长不超过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现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三)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与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由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整。还本宽限期从还款计划确认开始,计算至借款学生毕业后第36个月底。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再读学位毕业后,仍可享受36个月的还本宽限期。
(四)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高校要合理利用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社会捐资助学资金或学生奖助基金,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用于救助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如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向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办机构核实后,可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五)简化学生贷款手续。各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要简化贷款手续,不得要求学生提供与贷款申请无关的材料。学生开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证明时,严禁收取任何费用。各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应改进服务,简化流程,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的,只需完成申请继续贴息的相关手续,可不再签署贷款展期协议。借款学生根据贷款合同提前还款的,经办银行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Ⅶ 河南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

河南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如下:

1、学前教育:

按照年生均400元标准补助家庭困难儿童学前教育生活费;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户儿童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学前教育保教费,和生均400元的生活补助费。

4、中等职业教育:

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对脱贫卜顷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户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由当地扶贫部门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金。

5、高等教育:

对在本省就读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户贫困行颂家庭普通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由扶贫部门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金。

Ⅷ 河南模式下,第一批国家助学贷款是什么时间发放的

河南模式下,第一批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时间为2005年4月25日。

2005年初,开行推出了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该模式设立了两类平台——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管理平台)和各高校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操作平台),通过建立对高校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了信贷风险管理,调动了高校、教育厅和银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自2005年4月25日首批贷款发放以来,开行河南分行累计向河南省88所高等院校发放了国家助学贷款11.1亿元,受助困难学生累计达23万人次,其中8056名(10264人次)借款学生已于2006年6月毕业离校。

(8)河南大学生生源地贷款扩展阅读

“河南模式”下大学生选择提前还款的主要原因:

一、该模式下高校对助学贷款的偿还负有经济责任,部分高校积极引导有偿还能力的借款学生提前还款。

二、学生的信用意识和还款意识增强。

三、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日益完善,提前还款手续方便快捷。

Ⅸ 河南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申请方式流程

为了不让寒门学子因为学费发愁,近日,我从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河南省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启动预申请,凡河南省符合条件的学生即可申请。

什么是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已被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正式录取的河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和预科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为提高贷款资格认定的准确性,即日起我省全面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

预申请覆盖范围有哪些

预申请覆盖范围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因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助学贷款的学生。

高中、中职学校学生预申请名单(含复读学生)由所属学校完成,对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在外地就读学生以及特殊情况学生预申请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可以贷多久

政策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学生学费、住宿费金额总和确定,其中,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剩余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

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三年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无须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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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河南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申请助学贷款,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本人应到领取登记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科办理。此外,申请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本人需要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贷款合同签订后,他们可以等待贷款发放和支付。